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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9-12-09 09:34 字体大小: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24个市直单位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落实开门搞整治的要求,市纪委监委分批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现将第三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予以公布。

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教育局等部门参与,排查全市642家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建立部门联查联动联防和检查信息结果通报制度、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并推动全面落实;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2057户次,责令改正326户,警告13户;全市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率达93.45%,超过国务院食安办提出“明厨亮灶”率80%的目标,其中435家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由市市场监督局牵头,完成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498批次,发现不合格农产品29批次;对全市96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摸底建档,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质量安全自查、不合格产品停业销售或召回等责任;检查农业、渔业和市场流通环节的生产经营主体8465家,发现涉嫌违规问题46个,查处农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案件50起、生猪私宰案件6起,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案件14件。

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由市医保局牵头,会同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围绕骗取医保基金和不规范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行为开展全市交叉检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54家、定点药店100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共计934.45万元,并将检查中发现的4条违规线索移交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处理。全省“百日专项行动”在我市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2家、定点药店37家,追回2019年度违规医保基金1036.83万元。

解决农村重度残疾人“脱保”“漏保”问题。由市民政局、残联牵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未申请农村低保的重度残疾人进行排查比对,发现1911名重度残疾人潜在“脱保”“漏保”问题。印发《关于将建档立卡人口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的通知》,要求乡镇残联逐人逐户通知到位,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及时做好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已通知所有重度残疾对象申请农村低保,民政部门已受理995人,经审核后纳入低保140人,不符合低保条件473人,死亡3人,1人已领取孤儿生活救助金,其余人员已纳入省级核对平台审核。

解决居民日常饮水安全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强化水源地巡查,严查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等环境问题。完成全市18个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和排查发现的31个环境问题整治,修复饮用水源地安全围网7000米,新建标志牌122个,新建水源地保护区居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7个,截污管网11800米;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每月定期对水源地水质64项指标进行监测,分析环境安全隐患;中心城区和9个县(市、区)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提高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切实保护水源地安全,确保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由市水利局牵头,印发《宁德市纠正河湖“四乱”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开展“四乱”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71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销号;与第三方签订无人机巡河服务项目,启动无人机巡河,扩大巡河范围,提高巡察效率;落实各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职责,查处古田县杉洋镇白溪村漂流项目违建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核实问责。

持续抓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37起,处理61人,其中党纪政务立案223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14起;选取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薄弱校改造两项资金开展专项督查,其中对全市2017-2018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3667万元和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6900万元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存在违规问题资金205598万元,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薄弱校改造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线索93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核实,已督促完成整改66件,对25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收回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487.16万元。

(宁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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