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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9-12-12 17:25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917日至102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以下简称市旅发委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21日向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印发反馈会情况通报,强化了党员干部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于伟国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22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整改主题,党组领导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从政治上找差距、思想上挖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整改合力。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任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的相关工作。党组书记钟明龙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9次专题会议、4次班子成员有关领导碰头会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各班子成员、处级以上领导和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形成层层压实责任、上下联动整改的态势,切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三是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对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116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任务目标、牵头、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建立整改工作周报告周督查制度,每周召开1次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做到立行立改、逐一整改。

四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自我革命、自我完善的过程,既狠抓“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17项,机关工作制度19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727项,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宁德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委务会代替党组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工作规则》,共计六章43条,明确了党组16条主要职责,确定了议事决策规定、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加强和规范了党组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题申报制度》和议题申报流程,要求上会议题需填写局会议呈报表,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确定后召开,加强会前议题审核把关工作;三是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局干部人事推优评先工作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后贯彻执行,强化党组对人事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自我批评;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印发《市文化和旅游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程序、决策执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提出在会议研究决策前,要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座谈、听证或公示,扩大决策参与度;二是明确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题申报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印发会议纪要;三是严格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党组会议议定的事项若需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请示,召开党组会议再行研究议定;四是今年2月以来,共召开局务会议21次,研究议定事项95项;召开党组会议25次,研究议定事项114项,推动民主决策更加扎实有效;五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自我批评;两位分管领导分别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自我批评、书面深刻自我批评;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认真总结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印发《2018年度党建工作总结》、《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2019年党组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二是按照《中共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党组每年听取和研究基层党建汇报不少于2次,34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2018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2019年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局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三是314日,局党组召开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18年从严治党工作,对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出详细部署,提出了“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政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从严监督执纪;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三个方面要求,并向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下达《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4.关于“未能保持旅游产业增长的良好势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 2018年,全市旅游产业坚持抓项目建设、促产业融合、强品牌建设,全年推进100个重点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投资25.6亿元。成功创建3A级景区4个、省级露营公园1个、省级养生旅游休闲基地1个、(星级)休闲集镇5个,(星级)旅游村33个,三星级乡村经营单位7个;成功举办第八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文化旅游节,顺利完成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第二次中期评估工作。全市接待游客总人数3252.91万人次,比增22.6%;旅游收入343.98亿,比增35.3%,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比增均居全省第二位。二是制定2019年文化旅游工作计划,重点抓好太姥山、鲤鱼溪·九龙、东狮山等核心景区提升工程,推进12个景区提升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1亿元,目前已完成太姥山飞拉达、太姥山集散中心应急停车场、鲤鱼溪核心区古民居修复、重阳书院主楼等项目;三是持续开展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成功打造了一批省级休闲集镇、旅游村,其中三星级以上休闲集镇2个,三星级以上旅游村5个。今年还计划创建旅游村18个、三星级以上旅游村6个、三星级以上休闲集镇2个。另外,2019年已争取省级旅游专项资金1652万元,用于扶持乡村旅游发展;四是开发旅游新业态,发展一批茶旅融合、文旅融合、工业旅游、康体养生等旅游产品,成功打造霍童线狮等旅游演艺项目,福安市白云山庄园等被评为省级养生旅游休闲基地,宁德1537乐途露营公园等被评为省级露营公园,“福建盈盛号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天湖茶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评列为首批福建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名单;“旅游+”“+旅游”带动产业业态多元发展。五是持续做好旅游统计工作,下发了《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按时催报审核酒店、景区等基础数据,作到应统尽统,力争2019年全市接待游客人数达到3838万人次,比增18%,旅游收入达到439亿元,比增27%,力争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比增居全省前列。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调整充实宁德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二是制定下发《宁德市国家A级景区评定管理办法》,对A级景区评定机构与职责、申请与评定、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三是持续推进旅游小镇建设,2018年旅游小镇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6.2亿元,加强旅游小镇产品打造,古田金翼之家旅游小镇、双溪文创体验小镇等6个小镇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景区。2019年已启动第二批16个旅游小镇建设,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6亿元;四是旅游小镇标准体系已基本完成,包括《宁德市旅游小镇等级划分与评定》、《宁德市旅游小镇评定管理办法》等正在修定完善中;五是加快屏南、福鼎、周宁三个县全域旅游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周宁旅游集散中心、嵛山镇旅游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建设,前三季度已完成投资3.818亿元;六是对上级部署的乡村旅游、旅游厕所等各项决策部署,及时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6.关于“A级景区和旅游线路培育推介力度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A级景区创建指导力度,指导景区完善基础设施,打造旅游产品,提升服务水平,2018年新增43A级景区。2019年计划新增4A级景区,目前已成功创建北乾黄酒文化旅游景区、双溪古镇旅游景区2A级景区;二是串联各县(市、区)旅游资源,策划推出蓝色滨海摄影游、绿色生态亲子游、全福地质体验游等精品旅游线路,并列入编制的旅游地图、折页、指南等宣传材料中,在各类宣传活动中重点推介;三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宁德旅游特别是重点旅游景区的宣传力度,持续加大闽东日报、微信、网站等媒体资源宣传力度;主动融入全省“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宣传,参加了在人民网举办的“全福游、有全福”全媒体旅游推介会;与南京广电新媒体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借助其跨区域平台资源进行我市全域旅游宣传推广,着力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四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联合各县举办大型旅游活动,选取4个重要旅游节点与县级文旅局联合开展主题营销活动;继续走出去重点开拓珠三角区域客源市场,通过举办旅游推介会、开展当地主流媒体集中宣传等方式,精准开拓旅游市场;办好宁德世界地质公园文化旅游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福建旅游生活展等活动,借节庆展会平台,集中开展文旅宣传,提升宁德旅游整体形象;五是草拟《宁德市“入宁游”奖励措施》,正按出台政策流程抓紧推进,拟针对旅行社在市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入宁游组团、包机专列等方面出台奖励政策,做大入宁游客总量。

7.关于“挂钩帮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2014年至2019年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的相关文件整理成册分发至班子成员重新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在扶贫工作方面的政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重新确定精准扶贫户挂钩帮扶领导,同时结合计生帮扶工作和助残帮扶工作,制定出年度扶贫计划,每年至少开展4次帮扶活动;三是为派驻第一书记帮扶村寿宁县水洋村申报旅游小镇项目,帮助其完成闭路电视、监控网络建设;协助帮扶村柘荣县社坪村建成游客文化中心和红色旅游展览厅;协助民族宗教挂钩村福安市东坪村申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实施红色文化旅游计划。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下发《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局党组书记负责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确定协助分管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成立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科室以及职责分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三是修定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报送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工作;四是调整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系统舆情网评队伍,制定舆情网评队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舆情网评知识学习,要求对涉及本单位本系统网络舆情及时应对处置,同时,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引导网评员积极发表正向舆情评论。

9.关于“理论学习结合主业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提出要结合我局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工作特点和实际,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学习活动,有效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及时研究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做到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专家讲座与领导讲学、读书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今年以来,局党组已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9次,其中结合主业开展学习5次,分别为开展融媒体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重要批示》学习研讨2次,邀请专家开展意识形态、文化自信讲座2次,学习《福建省旅游条例》1次。

10.关于“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确保平均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每位党组成员全年研讨不少于2次;二是今年计划组织安排理论学习14次,目前已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9,理论研讨17人次,每次组织理论学习会前都认真做好学习方案,通知党组成员要提前做好专题内容的学习准备,提前做好会议研讨材料准备,强化会前准备工作,会中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提高政治理论学习实效性;三是推动局机关党委抓好理论学习的部署落实工作,组织各基层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坚持开展每月一次的党员学习会,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努力提升基层支部党员的理论学习工作。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自我批评,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重新撰写个人研讨材料,并做出深刻检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1.关于“‘三会一课’重形式轻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印发《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及会议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内容和要求,规范了支部组织活动;二是3月中旬,组成2个组,抽调7个人,对10个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5个方面17个问题,已经发文通报各支部,要求举一反三,限期加强整改;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开展一次党日活动,抓好“三会一课”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确保“三会一课”取得实效。

12.关于“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的基本程序、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基本步骤,规范支部生活;二是10个党支部已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各支委均已按时召开支委会,在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党员等次评定工作,并及时上报机关党委。同时,指定专人做好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

13.关于“支部工作计划不符合客观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机关党委及时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并要求各支部结合具体实际及时制定2019年工作计划;二是结合机关党建工作检查,对有关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举一反三,进一步推进各支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自我批评;对时任支部组织委员批评教育。

14.关于“党务队伍不稳定”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原市文广新局和市旅发委合并,根据《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机关党委为局正科级内设机构。局党组配备3名专职党务干部,其中1名作为专职副书记人选;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委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已上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待批复后,拟于10月中旬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加强对基层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局机关党委下属11个支部,按规定要求,今年以来局机关支部、宁德市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党支部、闽东革命纪念馆党支部都完成了到期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出支部书记3人,委员10人。宁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待支队负责人到位后,即抓紧支队党支部换届工作。

15.关于“干部借用手续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市委办20154月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抽调(借用)干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党组领导关于干部借用的思想认识;二是局人事科认真开展干部借用“回头看”工作,对现有未办理借用手续的2位同志经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进行了清退;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自我批评。

16.关于“未执行回避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头看”,经查在研究干部人事任免中有3名干部涉及回避制度,有关领导或人员均已进行了回避;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自我批评。

17.关于“监督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结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对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执法队伍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基本摸清了全市文化旅游执法队伍底数,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根据中央、省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安排,局党组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对接,统筹推进市级执法队伍改革工作,及时研究印发《宁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上报市委编办;三是7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行业监管岗位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全市56人参加执法考试,49人获得执法证书;目前全市有114人获得执法资格,其中市本级执法人员达到26人,基本满足执法力量要求;四是7月底举办了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56人次,选派37人次执法干部参加省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五是认真开展综合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检查了28家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有效维护了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稳定。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8.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收回违规资金2679元;二是制定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务出行租车使用管理规定》和公务租车流程,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租车;三是督查指导保有车辆的宁德电视台等6家直属单位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加油卡的管理和使用;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自我批评;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批评教育。

19.关于“培训费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培训费管理规定》和举办培训业务的流程,规范培训费报销手续;二是进一步规范培训费的报销审核,杜绝出现超范围、超标准等违反培训费管理规定的行为;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自我批评;分管领导作书面深刻自我批评;对经办人批评教育;时任财务人员自我检讨。

20.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务出差管理规定》和公务出差业务流程,要求科室及直属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加强了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无公务出差审批单一律不予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都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报销票据都符合相关规定;三是收回重复报销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1578元;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自我批评;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对时任财务批评教育。

21.关于“景区监管存在缺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9月中下旬开展景区复核工作,组织5组专家对蕉城洋中古镇、寿宁西浦景区 、福鼎九鲤溪景区、霞浦杨家溪景区、柘荣九龙井景区进行检查,共发现景区安全、游客服务中心功能不足等24个问题;二是201810月下发整改通知书,将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地进行整改;三是已督促西浦、杨家溪等5个景区加强整改,已基本整改到位,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四是根据《宁德市国家A级景区评定管理办法》,明确市本级复核景区占全市A级景区比例不低于30%;五是将A级景区纳入2019年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及安全联合检查工作范畴,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通报。

22.关于“行业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2019年度宁德市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将日常检查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年度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抽查企业比率不底于5%;二是2018115日,按照旅游市场监管“双随机”工作细则规定,原市旅发委抽调8名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屏南鸳鸯溪旅行社等4家旅行社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检查过程信息录入“双随机”检查信息平台,形成完整的检查台帐;三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等部门开展春节前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工作,覆盖9个县(市、区),涉及旅行社、酒店、景区等各类企业,对检查发现的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食品卫生管理不达标、景区安全警告标识数量不足等问题和隐患,即时责令旅游企业整改,有效促进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四是利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对导游的资质登记注册、执业区域变更、个人信息变更、规范带团等执业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加强对导游的培训,年内计划举办一期骨干导游培训班,已纳入我局培训计划;五是指定专门人员做好检查台账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23.关于“投诉件办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流程,规范了投诉的受理、转办、督促、反馈等环节;二是组织学习《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和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管理系统操作等业务知识,提升旅游投诉处理业务水平;三是利用全国旅游投诉举报“12301”和福建省旅游投诉“12315”平台受理处理旅游投诉,严格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处理投诉事项,并对投诉受理、转办、督促、办结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截止3月底已受理旅游投诉8件,办结8件,办结率100%

24.关于“窗口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原市旅发委行政审批事项已于20178月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独立窗口。目前,我局涉及群众、企业依申请办理的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共96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二是授权审批科室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集中审批运行机制;三是精简审批环节(三个以内)和审批材料(能通过电子证照库系统查询的证件信息,不再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法定时限的50%以内),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和全流程网上办事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四是加强对窗口的管理,每个月定时报送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结情况,不定期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进行检查。窗口工作人员2018年度被中心管委会评为年度审批与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5.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制定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度汇编》,包含党建工作、机关工作两类共36项制度,形成较为科学的制度体系,下发各科室和直属单位遵照执行;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局机关各项制度,详细掌握制度要求内容,确保各项制度执行落到实处;三是制定《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经费管理制度》,明确了局务会议研究大额经费标准为3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局党组研究大额经费标准为20万元及以上;严格执行《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务出行租车使用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一律凭派车单出车,并形成公务用车台帐。

26.关于“内控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梳理管理和业务流程风险,编制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包括7个类别27个事项,从源头上对风险进行识别和管控;二是成立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内控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已制定各项制度及风险防控手册,开展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三是对单独建账账户的现金分别存放,并按规定保持小额库存现金;严格执行《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经费管理制度》规定,从制度上杜绝“白条”报销费用,对未经主要领导审批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批评教育;对时任财务人员批评教育;时任财务人员(劳务派遣)自我检讨;对经办人批评教育。

27.关于“协会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筹备成立宁德市旅游管理协会。成立宁德市旅游管理协会筹备委员会,明确筹委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有序推进协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的报名工作,目前,全市共有231人(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报名为协会会员,推荐46人为理事人选。完成协会临时存款账户的开办工作,并委托相关部门办理验资事宜;完成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审批(备案)工作。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督促协会筹委会尽快报送协会成立所需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待市民政局审核批准后指导筹委会召开成立大会。二是明确局政策法规科为协会管理职能科室,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共同加强对局业务主管协会的管理。三是对局现有业务主管协会摸底了解,以我局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11个,其中10个已经我局初审后通过市民政局年度检查工作,仅宁德市海峡摄影文化交流协会属于僵尸协会,目前,我局正积极与市民政局联系,按《宁德市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推动将该协会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28.关于“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聚焦定位找准职能,梳理落实监督责任的各个环节,分析薄弱环节存在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质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研判政治生态、思想意识、“总开关”、监督覆盖盲区、制度管理缺失等方面的问题,举一反三,督促整改。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朗的政治环境。上半年,纪检组共收到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8件:其中3件转市文旅局党组处置、3件为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件转市纪委信访室处置、1件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纪检组按规定将2件自办案件,移交市直机关纪工委审理,对6人开展“走读式”谈话,给予诫勉2人,批评教育4人。

(六)其他方面

29.关于“寿宁县挪用、截留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问题通报至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寿宁县文旅局已作出情况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出台了《宁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明确了检查范围、内容和方式,规定每年开展专项资金检查不少于2次;三是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并由分管领导带队,对两个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进行整改;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对经办人批评教育。

30.关于“对周宁县项目申报把关不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问题通报至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已作出情况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制定了项目申报风险防控流程图,明确了项目申报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并制定了对应防控措施;三是根据《宁德市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文件要求,对今后的旅游项目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把关,加强项目申报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可行性;四是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提升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五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对经办人批评教育。   

31.关于“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存在问题通报至福安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二是福安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说明,并从开展票据整改、加强财务知识培训学习、构建长效机制等三方面进行了整改;三是部署开展宣传类旅游专项资金自查和抽查工作,包含市级文化旅游节补助专项资金和省级旅游品牌宣传资金,根据自查情况,组织开展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宣传类旅游专项资金的监管,防止出现类似现象;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对经办人批评教育。

32.关于“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各项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提高干部采购意识和采购知识水平;二是制定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明确规定对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要求科室及直属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三是成立了局“采购业务管理小组”和“合同管理小组”,明确了各小组组成和职责,加强对项目采购和项目合同的规范管理;四是根据项目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编制3项廉政风险防控图,明确了项目采购各风险环节及风险点,制定了对应防控措施,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风险防控;五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

33.关于“旅游统计调查项目实施不规范,涉嫌围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类采购项目的实施;二是所有招标采购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和招标文件要求实施项目采购;三是加强对参与投标企业的审核,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企业作出无串标、围标等承诺说明;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

34.关于“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在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不进行项目施工;二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报销审核,在资料不全情况下一律不予报销;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已对17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4人,临时人员3人,其中,自我检讨3人,自我批评3人,书面检讨2人,批评教育9人。

1.因委务会代替党组会,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2.因‘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3.因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因支部工作计划不符合客观实际,对时任支部组织委员批评教育。

5.因车辆使用管理不到位,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批评教育。

6.因培训费超标,对经办人批评教育;时任财务人员自我检讨。

7.因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对时任财务批评教育。

8.因内控管理不严,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批评教育;对时任财务人员批评教育;时任财务人员(劳务派遣)自我检讨;对经办人批评教育。

9.因专项资金跟踪检查不够到位,对经办人批评教育。

10.因对周宁县项目申报把关不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对经办人批评教育。

11.因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监管不到位,对经办人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市委巡察办的关心和指导下,经过两个月的合力攻坚,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有几项问题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

1.关于监督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尚在进行中,执法队伍整合工作尚未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尽早出台“三定”方案,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执法队伍建设。

整改期限:201912月底前。

2.关于党务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机构改革,机关党委换届工作未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沟通,待机关党委委员酝酿推荐人选批复确定后,及时召开换届选举会,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保持党建干部队伍稳定。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3.关于协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由于宁德市旅游管理协会筹备委员会人员为行业相关的社会人员,协会组织架构人选还在商议中。

整改措施:督促指导筹委会做好宁德市旅游管理协会成立的各项准备工作。

完成时限:201912月底前。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市委巡察办的指导意见,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高标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同时,注重强化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与加强党建结合起来,与文化旅游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振精神,提升能力,推动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 2862197,来信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天湖东路10号,邮编:352100,电子邮箱:wgxj23663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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