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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宁德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宁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原市外侨办党组巡察整改阶段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9-12-12 17:32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9月17日至10月2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原宁德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1日向原市外侨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原市外侨办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一致认为市委巡察二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表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同时,要求全办上下认清形势,端正态度,迅速行动,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好。

  (二)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市外侨办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协调原市外侨办党组成员、处级干部和现市外办主任以及相关纪检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对待原市外侨办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成立了原市外侨办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市委台港澳办主任(原市外侨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办主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政府侨办主任和原市外侨办党组成员、处级干部以及驻市政府、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工作。2019年2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原市外侨办党组成员分别认真对照检查,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此外,针对机构改革单位撤并实际,先后多次召开所在单位会议和相关单位碰头会、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三)从严从实推进,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2019年2月1日,市外侨办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并邀请非党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原原本本将反馈会议精神和原办党组书记、主任的表态发言进行了传达,并进行印发通报。市外侨办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制定了《市委巡察二组对原市外侨办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责任人,确保任务到人到岗。统筹施策,即知即改,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直接点到案例,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迅速作出处理。1名领导作会上检查报告,3名同志作书面检讨,追回违规报销款项6980元。

  (四)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巡察整改成果。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巡察整改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创业激情的有利契机。原市外侨办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以这次巡察为动力,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抓好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各责任单位将结合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大局,统筹推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努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贡献积极的力量。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办党组部署和落实管党治党工作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8年1月23日印发《中共宁德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关于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宁政外侨党组〔2018〕3号),2018年12月26日印发《中共宁德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关于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宁政外侨党组〔2018〕22号),切实做到每年度向上级党组织全面报告工作情况。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市委台港澳办已将全年2次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于2019年3月22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其他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将根据所在单位部署安排,在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时向所在党委(党组)汇报分管领域或党支部工作情况。此外,原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外事纪律和业务学习还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认真落实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组织干部学习业务知识和有关纪律要求,使学习常态化制度化。2019年3月13日,市外办召开会议传达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由外办全体干部参加。6月17日,传达全省外办主任培训班会议主要精神以及省外办相关业务处室处长关于重大外事礼宾礼仪、使领馆及境外媒体管理、因公出国管理、海外领事保护工作、友城友协工作等课程内容,由外办全体干部参加。8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外办主任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由政府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外办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纪检组副组长,各党支部负责人参加。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教育,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有关纪律要求。同时,2019年2月27日,原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对原外事工作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2013-2015年度均未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制度,2016-2018年度均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办党组成员围绕相关专题开展交流研讨,推动班子成员先学一步、深学一层。

  4.关于“存在将一般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增强学习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2016年以后每年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结合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意识形态等内容纳入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增强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2017年以来办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研究部署落实工作。在此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出台后,市委台港澳办于6月28日,对领导班子进行重新分工调整,其中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其他责任单位负责同志根据所在单位部署安排,向党委(党组)汇报分管领域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2019年2月27日,原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就该项工作作自我批评。

  6.关于“2017年度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将意识形态纳入专题学习。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基本要求,办党组成员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领域的学习研讨。2019年2月27日,原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就该项工作作自我批评。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采取召开座谈会、下基层走访调研和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同时,要加强整改,2019年度开始对上年度征求的意见整改情况如实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说明。

  8.关于“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认真的当事人严格按要求重新撰写2016年度民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原办党组书记审核。原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从严从实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核把关。2019年2月27日,原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当事人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9.关于“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未记录留存,2013-2017年度会前谈心谈话记录无法提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原办党组成员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前,与现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做到每次开展谈心谈话时,安排人员专门记录或相互之间做好记录。

  10.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13-2015年,每年度仅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2019年1月、3月两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今后将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开展组织生活。2019年2月27日,时任办党支部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11.关于“无法提供2013年度党支部会议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9年3月20日,已将2014-2018年度党支部会议记录及相关会议记录本移交购买档案服务的鼎顺档案服务公司,要求其按文书档案归档要求制作归档,目前仅余照片档案未制作完成,待原市外侨办全部文书按规范归档后移交市档案馆保管。

  12.关于“支委会召开不规范。2014年度仅召开2次,2015年度无支委会记录,2016年度支委会仅召开2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17年至今,党支部坚持做到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并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19年2月27日,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原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原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关于“外事接待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为进一步规范外宾接待工作,2018年11月15日再次修订《关于外宾接待经费管理规定》。在日常外事接待中,严格落实外宾接待有关规定,不再提前批量采购外事接待用酒,外事接待活动用酒均从接待点购买,实行一餐一结算。2019年2月27日,原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14.关于“长期借用外单位车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6年11月,原市外侨办已将闽J03616车辆退回东侨管委会,并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均从福宁公务用车平台申请,同时严格做好派车审批手续。2019年2月27日,公务用车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作检查。

  15.关于“虚开车辆维修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处理车辆交通违章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分管领导对该车原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同时,追回虚报维修的6980元。

  16.关于“未实行车辆维修定点和审批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5-2016年,根据全市公务车辆改革工作部署安排,原市外侨办公务车辆已全部移交福宁公车管理平台,日常涉外、涉侨、涉港澳工作公务出行用车均从平台申请,按标准结算费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7.关于“外事礼品采购不规范,存在库存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2017年4月28日,原市外侨办党组制定了《关于外事礼品管理规定》,细化了外事礼品采购标准,明确采购责任科室,从严从实规范外事礼品的采购、赠送、接受、保管工作。2019年2月27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超标礼品进行封存,待有关政策明确后再行处理。

  18.关于“外事礼品管理不严谨。2017年5月以前,对外事活动回赠的礼品没有登记造册,无法对应核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2018年12月,原市外侨办国际交流科对市外侨办成立以来发生外事活动产生的外事礼品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并登记造册。2019年1月4日,市外侨办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与市档案馆举行外事礼品(实物档案)移交进馆仪式,正式将166件外事礼品向市档案馆移交。同时,原市外侨办国际交流科科长就该项工作不规范和滞后原因作出书面检讨。

  19.关于“对散居归难侨定补不精准,随意扩大范围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2015年、2016年,原市外侨办对散居贫困归难侨名单进行重新梳理核实,2017年对全市贫困归难侨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并向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移交相关线索。古田县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古田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原市外侨办侨政经济科科长就该项工作监管不到位作出书面检讨。

  20.关于“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2017年7月,原市外侨办纪检组组长已调离本单位。综合派驻改革后,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加强对原市外侨办的监督执纪力度,常态化参加市外侨办党组会议和有关重要会议,并阶段性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做到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

  (六)其他方面

  21.关于“大额资金采用现金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3月,原市外侨办新调任一名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对1000元以上公务支出报销,全部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

  22.关于“违反财经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8月后,专人负责财务密钥保管和资金录入审查工作。在机构改革转隶期间,聘请会计人员负责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019年2月27日,原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23.关于“护照押金长期存放个人账户且违规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9年3月,停止暂借护照押金用于上缴五险一金,并于3月21日将护照押金72679.52元上交国库,由市财政局统筹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5人,提交书面检查2人。会后开展批评教育1人,提交书面检查1人。具体为:

  1.办党组书记、主任就部署和落实管党治党工作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审批把关不严、对外事接待不规范、对违反财经制度等方面问题作自我批评。

  2.意识形态、公车管理分管领导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公务用车管理不不规范等方面问题作自我批评和检查。

  3.因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等问题,对时任党支部书记提出批评,时任支部书记作自我批评。

  4.因组织外事纪律和业务学习不足问题,原办党组书记、主任对原分管领导提出批评。1名处级干部就撰写对照检查不认真问题作自我批评。

  5.财务工作协管领导就财务不规范问题作自我批评。

  6.侨政科负责人就散居归难侨定补不精准问题提交书面检查;国交科负责人就外事礼管理不严谨问题提交书面检查。

  7.对原市外侨办借用司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追回虚报资金,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检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为宁德市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是常抓不懈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在新的单位新的岗位继续予以巩固保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需要强化和提升的,要结合新的工作职能,细化措施,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常抓不懈,紧盯不放,形成长效化。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实施办法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885272;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6号市总工会大厦2楼;邮政编码:352100;电子邮箱:714554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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