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中共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9-12-12 18:05 字体大小:

 

  根据宁德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9月17日至10月2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19年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担当,增强政治自觉。市民族宗教局党组高度重视,2019年2月4日、2月12日连续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3月29日,局党组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各科室(单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把整改工作作为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向市委交上满意的答卷。

  (二)对标对表,细化整改方案。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2019年2月26日,局党组正式印发《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指出问题梳理细化为6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提出23条整改措施,明确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做到问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各整改责任科室(单位)细化责任人、整改时间,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切实扛在肩上。2019年2月11日,我局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2019年3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将自己摆进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分析,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盯住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协调调度,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各项措施,促使整改的每个问题有人抓,每个环节不落空。同时,全面总结整改经验,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的强大动力。

  (四)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对市委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民族宗教事业负责的态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部署和落实管党治党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2019年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制定2019年度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并对2018年党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9年3月2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听取2019年1至3月份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局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2019年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建工作要点》,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中共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涉及内容与范围。自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有关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项目均上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并形成会议纪要。2019年以来涉及“三重一大”党组会研究事项涉及人事、建设项目及经费安排、制度制定、评优评先等共47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2013-2016年度均未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8年11月修订印发《中共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止9月份已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领导干部重点发言24人次。

  4.5.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没有进行充分研讨”、“学习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安排2名领导干部作重点发言,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交流讨论。全年党组中心组共安排15次学习。区分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会议记录,安排局办公室人员专门对会议进行记录。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2018年11月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3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暨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会上,局班子与局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剖析材料;2019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专题学习;在2019年5月开展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考察材料。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8.关于“无法提供2013-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材料以及2013、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意见征集档案材料”、“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对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整理成册,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与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局机关发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各45份,征求到意见建议10条,经梳理汇总成6条意见建议。根据2018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对照材料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3个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并逐条对照检查剖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在2019年3月26日组织生活会上,市民族宗教局原调研员对2017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规范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

  9.10.关于“党支部2014、2016年度都仅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且2013年度组织生活会档案材料缺失”、“组织生活会记录简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3月26日,局党支部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及时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备案归档等工作;2019年下半年将再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束前,党支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3月19日,局党支部支委会讨论通过修改的《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1.关于“党支部支委会召开次数未达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印发《2018年度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安排表》,截止9月份,按照“三会一课”规定已召开9次支委会。

  12.关于“2015年党组书记未带头上党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所在支部制定领导干部上党课进度表,党组书记、局长于2019年7月1日为全体干部职工上题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并于10月31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全体党员干部上题为《悟初心、担使命,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党课。

  13.14.关于“干部任免不规范”、“科室负责人长期未轮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我局按照规定程序提拔科级干部2名;2019年3月份,局民族事业科科长经组织部考核提拔为副调研员,2019年5月份,民间信仰工作科科长轮岗至宗教科科长岗位。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对2013年至2019年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核查。严格《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健全接待函、接待审批单等接待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四单合一”,禁止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1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认真落实公车使用相关制度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分别找当事驾驶员进行约谈,责令驾驶员自查,清退违规加油款。目前,驾驶员已作出深刻书面检讨,清退5次违规加油款共计1062.35元,局党组决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修订印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局无公务车并严格公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公务出行自行乘车或通过《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派车前往。

  17.关于“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即知即改,组织人员对2013至2018年财务凭证进行核查,发现4笔核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现已责成5名当事人清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共2900元。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明确报销内容,规范报销流程,强化日常监督。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8.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责成福鼎市民宗局对磻溪镇赤溪村2013年实施的长安街雨遮工程特色村寨建设项目问题“一对一”核实查清情况并进行整改。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资金拨付进度的跟踪监管和少数民族资金后续监督检查。按照省扶贫(惠民)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和在线监管工作要求,及时对接落实好少数民族资金扶贫(惠民)资金拨付、录入和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从2019年开始,每年于10月底前做好下一年度少数民族资金项目的储备,严格入库项目扶持重点、使用范围、入库审查和备案等程序,落实项目库建设“三公示一公告”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19.关于“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3月15日,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集体约谈局班子成员、分别与局处级以上干部签订《2019年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召开2018年度述责述廉会议,领导班子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四个方面拟定对照检查材料;局办公室重新梳理各科室(单位)中每一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20.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强化压力传导,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移送问题线索的核实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下一步,按照整改方案做好监督执纪,根据民族宗教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督促市民族与宗教局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做到既治标又治本。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1.关于闽东畲族中华畲族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中存在“委托无设计资质公司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对闽东中华畲族宫(闽东畲族文物馆)负责人进行约谈。2019年以来,我局对参与建设项目的单位资质均严格审核,经党组会研究确定。同时,2019年以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要求。

  22.关于“畲族文物馆消防通道工程发包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对闽东中华畲族宫(闽东畲族文物馆)负责人就“畲族文物馆消防通道工程发包不合规”进行约谈,本人诚恳接受批评,并保证所有的工程项目将按照政府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有关规定进行。2019年以来,我局建设项目均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19〕16号)、《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宁财购〔2019〕5号)要求进行。

  23.关于“工程项目未经财政预算评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认真组织学习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财建〔2013〕31号)。对闽东中华畲族宫(闽东畲族文物馆)负责人钟章贤就“工程项目未经财政预算评审”进行约谈。2019年以来建设工程项目均上报市财政局进行财政预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1.因2017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规范问题,市民族宗教局原调研员进行自我批评。

  2.因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当时担任驾驶员的机关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并清退5次违规加油款共计1062.35元。

  3.因闽东畲族革命纪念馆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中存在“委托无设计资质公司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问题。对闽东中华畲族宫(闽东畲族文物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经过不断努力,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任务已经按要求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要求相比,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巡察整改有阶段、有时限,但整改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市民族与宗教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实施市委“一二三”发展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全局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二是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展纪律教育,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腐败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营造风清气正的民族宗教事业和谐稳定发展新环境。

  三是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担当精神,积极主动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以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各类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断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全力推进民族事业发展、宗教和谐稳定。

  四是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注重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全面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任务,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总结好、运用好巡察成果,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以良好作风带政风、促党风、带民风,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3-2822970;通信地址:宁德市署前路14号;邮政编码:352100;电子邮箱:wyyx3166@163.com

 

 

                                    中共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

                                           2019年11月14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