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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0-04-20 10:47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6日至6月19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0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务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守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党工委坚决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2019年10月16日,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整改任务分解,并要求全区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有力举措,不折不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11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署名文章《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署名文章深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的通知》(闽委巡改〔2018〕2号),要求全区上下深入领会文章精神,合力推进整改工作。12月2日,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全区上下把这次民主生活会作为新时代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新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抓好整改作为体现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措施,扎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市委巡察二组入驻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边巡边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通知》(东侨工委办〔2019〕36)号),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和部署立即行动、快速落实。2019年10月15日,市委巡察反馈会后,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紧压实整改工作领导责任。11月11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整改情况再研判、整改工作再部署。整改过程中,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落实,牵头领办14个巡察反馈问题,定期、不定期研究整改推进工作,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和专题会议等会议14场次,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及时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东侨工委〔2019〕62号),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提出144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每一项任务工作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进度周报告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件件有整改,周周有进度”。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整改期间共修订完善18项规章制度,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按照集群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协作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巡察整改同推动新能源千亿产业集群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改善民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等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努力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加快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调整11个部门单位,新设立机构2个,增设事业单位5个。向市委编委申请增加事业编制30名,对外公开招考人员21名,各部门人员基本调整到位,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二是推进国企重组整合。将原有的五家国有企业整合为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和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并进一步完成企业内部管理,不断增强国企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坚持政企分开。利用国企重组的契机,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已将原园区公司承担的安全生产检查、政务代办、项目申报等行政职能剥离回相关职能部门。2020年国企运行经费不再列入财政预算,推动国企向经营性实体企业转型。

  2.关于“党政会议的职责界限不够清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重新修订《中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党工委、管委会各项议事制度,切实维护党工委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一体化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宁德市第四届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23号会议精神,修订《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试行)》,2019年共召开32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及重大项目,进一步优化决策流程。

  3.关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退还项目资金。宁德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原宁德市东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原用于电子商务大楼项目建设资金3000万元退还东侨财政局。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财政资金管理、财政评审项目管理等8项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三是严格执行预算。2018年决算时已将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亿元,并在2019年预算调整时,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4.关于“土地集约利用有待增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情况摸排。针对区内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逐一建立台账,开展逐步清理。中央巡视要求加大供应处置力度:消化2009-2016年批而未供土地20%(486亩),截至目前,已完成2009-2016年批而未供土地725亩,达到上级处置目标要求。二是鉴于原北部新区标准厂房规划用地141亩已纳入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用地,开发区及时将原北部新区标准厂房项目调整为北部新区原重汽地块配套厂房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北部新区原重汽地块配套厂房建设,建设7栋多层厂房,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配套厂房于2019年8月份动工建设,5、6号楼拟于2020年4月竣工交付。四是实施“腾笼换鸟”。已制定《关于积极推进“腾笼换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讨论稿)》,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同时,加快推进塔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切实做到土地资源有效配置。

  5.关于“个别问题楼盘引发的维稳问题,工作力度不够大”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履行监管职责。组建专案专班,督促相关单位针对辖区内所有项目和楼盘进行排查研判,制作工作台帐,找出症结所在。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问题楼盘专案领导小组,由处级领导和部门挂点问题楼盘,强化化解东湖曙光城项目破产、华府豪庭延期交房、亿利城房屋质量问题。2018年5月,东湖曙光城项目完成各项施工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2018年12月24日后陆续交房,因曙光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该项目已经进入破产程序;2019年5月,华府豪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建设、消防、人防等验收合格,619户业主正式交付,并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登,陆续办理不动产权证。因开发企业未解押便将房源推出认购,导致88户购房户无法正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经多方协调努力,目前已有28套办理网签及合同备案手续,6套解除认购协议,剩余54套正积极推动;针对亿利城F区质量问题由市住建局委托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亿利城F区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工作,目前修复补强实施单位、施工图纸及补强材料等已落实到位,实施单位于2020年3月17日进场施工。

  6.关于“落实行动不够迅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围绕《中共宁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已对市委改革办年度考核方案进行梳理及任务分解,认真完成年度改革考评任务。二是按照市委改革办的部署要求,加快培育改革典型。创新建立“网格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组建7支覆盖区内企业的工作队,做到从项目招商落地、建设投产到生产经营全程服务。2019年,全区272家重点服务企业全部完成走访,协调解决问题503个。三是抓好贯彻落实。采取中心组学习、党工委会议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强化督查落实。

  7.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搞变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推进幸福佳园三期保障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2213㎡,共880套房源,建成后,每年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为“三都澳人才计划”的人才住房提供房源。二是按原保障房规划方案建设,自2019年7月 27日开工以来,完成投资额105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8.6%,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工程将在规定时限2021年底前完成竣工。

  8.关于“落实督办任务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已调整开发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全力推进治理攻坚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水质提升。南大塘采用1万吨超磁设备、碳晶微纳膜二元催化装置、1万吨高效溶氧设备及曝气增氧设备等对水质进行净化提升;北港河道采用石墨烯复合材料技术治理、底泥原位治理与生态修复等措施提升水质。三是加快实施滨河绿化工程。一期已完成330米的滨河绿化工程,二期于2020年3月1日进场施工,目前进行场地清理、回填、平整工作。四是开展餐饮企业排污整治。建立餐饮油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定期对城区餐饮、洗车排污情况进行复查,已排查中心城区餐饮企业292家,对存在问题的85家下达整改,目前已完成81家,剩余4家问题已上报市攻坚办。五是强化考核问责。对于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切实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同时,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列入一线跟踪考察范围,列入考察对象共计15人,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助推整治工作提速增效。六是定期开展监测。对中心城区黑臭水体的四项考核指标(氨氮、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透明度)开展每周两次的监测采样,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提供一手数据,确保治理工程顺利进行。

  9.关于“民生补短板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加快推进华侨小学三期扩容项目建设,拟于2020年8月投入使用;已确定东侨二中和二附小扩建项目设计单位,力争2020年5月前完成设计,8月前动工,2021年8月投入使用;加快塔南片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启动金塔组团中小学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加快医疗补短板。启动北部新区、金塔组团二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卫生补短板工作;在东侨医院竣工前的过渡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先行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目前,我区正进一步细化北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力争近期发布招标方案。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0.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认真,与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围绕《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参加专题研讨、上专题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讨论;基层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通过举办全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迎国庆70周年知识竞赛”、开展“三学三讲三进”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强化学习研讨。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相关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开发区和华侨农场分别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0个专题研讨、召开1场调研成果交流会,全区党员处级领导上专题党课17次;各党支部书记讲1次专题党课,或向所在党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三是强化阵地建设。设立东侨开发区党工委党校并完成挂牌工作,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四是在四川大学全国干部培训基地举办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家综合素质提升高级研修班2期次、培训100人,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五是对全区各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抽查。华侨农场党委、机关党工委、城区党工委、教育系统党工委已抽查党支部51个,对发现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党工委主题办和巡回指导组联合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已抽查各基层党(工)委所属的31个支部并反馈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2019年10月31日、11月11日,开发区机关党工委和城区党工委分别对原人劳局支部和新能源社区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六是进一步掀起学习热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重要精神,全区72个支部在国庆前后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党日,开展“三学三讲三进”活动,举办“新思想我来讲”活动49场次。10个社区均已开展党支部书记上党课或报告个人学习体会。2020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部署开展6个专题学习研讨。

  11.关于“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存在应学未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学。向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向全区党员干部赠阅《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鼓励党员干部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自学活动,做好学习笔记。二是严格执行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加强学习组织,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2019年度学习专题进行调整和充实。2019年全年组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5场。三是加强指导检查。结合年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组织督查组对华侨农场、东侨税务局、东侨公安分局等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推进理论学习的常态化开展。

  12.关于“联系实际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提高认识。以廖俊波、杨春等时代楷模为标杆,对标先进人物,组织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先进事迹;2019年10月12日,开发区举办“我身边的好党员”演讲比赛,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身边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榜样4》,加大对一线干部及网格化服务企业的宣传,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二是自查自纠。在中心组学习会上重申学习纪律,对专题研讨材料存在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的领导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领导干部开展自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研讨材料。针对巡察指出的管委会相关处级领导在2017年学习廖俊波先进事迹专题研讨中没有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谈体会问题,相关人员已重新对照要求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健全制度。进一步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订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书籍材料,向中心组成员及相关单位发放,并结合意识形态督查,指导各党委(党组)严格按照《东侨开发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规范开展组织学习活动。四是加强督促。对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结合理论学习与开展调研的情况,并进一步规范完善学习档案。

  13.关于“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2019年9月3日,党工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邀请市委党校讲师为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党员干部、社区支部书记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班子领导和基层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落实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城区党工委、华侨农场党委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各基层党委提交的2019年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报告,能从理论学习、舆论引导、社会宣传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及存在问题。三是深化基层调研。每年对基层党委和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督查调研;2019年12月23日开发区党工委组织检查组深入区直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开展调研,指导基层单位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4.关于“社会舆情风险研判不够到位、处置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党工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管控工作;2019年9月30日,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舆情处置效率。二是加强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带班制,每周向市委网信办上报值班表,实行24小时不间断网络巡查,2019年上报市委网信办网络舆情421条,处置反馈东侨网络舆情33条。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加强与市网信部门联系,适时分析网络舆情态势并上报市网信办;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委网信办组织的核心网评员培训。四是积极回应网民反映的金城花苑小区“脏乱差”问题。在加强环境整治的同时,加大对金城花苑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力度,项目总投资130万元,目前已完成改造。

  15.关于“新媒体信息发布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从2019年9月起,东侨网信息发布严格执行由栏目编辑、新闻科负责人、分管副部长负责的“三审三校”制度,并完善东侨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安全。二是加强人员培训。2019年11月11日,开发区召开媒体通联会,与《闽东日报》《宁德晚报》、宁德电视台等媒体栏目编辑记者及报道组、东侨网、微信等编辑共同学习新闻宣传相关纪律规矩,严格签发制度,严肃宣传纪律。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东侨网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定期对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未及时更新的部门进行提醒和通报,对于没有能力保障运维或者存在问题无法整改到位的政务新媒体责令关停;同时,加强对信息载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日常监管,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互联网+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的重要参考指标,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共对30个部门开展检查,并提醒通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6.关于“基层党委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调整充实4个基层党(工)委班子成员,增配5个党建专职工作者,加强工作力量。2019年,落实“书记领办基层党建项目”5个。严格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完成对5个基层党(工)委履职情况督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示范点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下拨党建示范点培育经费52.5万元,重点培育12个党建示范点;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019年倒排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1个,安排1名处级领导和1个职能部门挂钩帮扶,整顿工作已于9月中旬基本完成。二是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党支部“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对全区103个基层党组织进行评级定星,其中“五星”等次党组织24个,“四星”等次党组23个、“三星”等次党组织41个,“二星”等次党组织13个,“一星”等次党组织2个。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先后对机关党务干部、社区主干、社区“两委”成员、党建专职工作者、“两新”党组织书记等进行轮训10期次。先后组织赴龙岩、厦门、福鼎等地考察学习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四是针对各社区党组织履职不到位问题,2019年12月23日,由城区党工委对相关社区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

  17.关于“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编制《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并于2019年11月6日举办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培训,对基层党(工)委业务负责人和2020年前需换届的党组织业务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强化相关人员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二是对机关党支部及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华侨农场党委已对2015年、2018年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材料进行梳理;2019年11月20日,华侨农场党委就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问题对机关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2月23日城区党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三是开展社区换届“回头看”检查。12月26日、27日城区党工委对社区换届材料进行“回头看”检查,共发现个别社区选举材料归档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完整、党员选举大会方案太简单等3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

  18.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各基层党(工)委已完成23个支部发展党员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情况;已对2018年以来各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抽查,并对7个党员档案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目前相关基层党(工)委已完成整改。二是指导各基层党(工)委、各社区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发展党员双重预审制度和全程纪实制度;各基层党(工)委均已分类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台账。三是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于2019年11月6日再次组织近期换届的党支部组织委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和非公党建协理员对发展党员业务进行培训。四是对华侨新村社区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五是开展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城区党工委开展2014年以来各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就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对社区进行检查,列出整改清单,相关社区已根据清单完成整改工作。

  19.关于“党员除名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已于2019年11月13日、12月20日组织基层党(工)委业务负责人进行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印制党员退党、自行脱党、保留党员组织关系等程序流程图。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工)委组织各支部对党员除名工作开展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开展调查处理。责成华侨农场机关支部向华侨农场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华侨农场机关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责成农场退休支部向农场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华侨农场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党工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依靠和通过民主集中制,集中集体智慧力量,推动开发区各项事业发展。二是健全相关议事制度。制定《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涉及执行变更的必须上会研究后方可变更。三是完善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机制。制定《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对督查督办后仍未及时落实的事项,进行效能问责。

  21.关于“‘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学习组织生活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在全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委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和非公党建协理员培训班,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业务进行培训。二是组织进行全面自查和抽查。机关党工委、教育系统党工委、城区党工委、华侨农场党委抽查党支部51个,对发现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党工委主题办和巡回指导组联合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已抽查各基层党委31个支部并反馈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各社区已经对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情况进行自查,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完成整改。三是进行提醒谈话。由机关党工委和城区党工委分别对管办支部和新能源社区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管办支部、新能源社区支部严格按规范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四是规范谈心谈话程序。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会前谈心谈话工作。2019年12月上旬,各社区已按要求规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会前谈心谈话工作。

  22.关于“会议记录简单、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逐份梳理核对。对2015年至2018年278份党工委会议记录、456份管委会会议记录进行梳理,分别查找出15份、298份不规范记录,已按规范要求补充完整,整改到位。各社区分别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自查,并针对出现问题完成整改,相关会议记录已补充完整。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组织办公室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要求记录人员及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相关记录呈交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三是按规范做好会议材料归档工作。会议结束后,及时对归档会议材料进行核查,确保原始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会议方案和会议汇报材料齐全,并妥善归档管理。

  23.关于“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扩充干部队伍。积极向市委编委要求增加编制,加大从区外调入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2019年下半年以来调入1987年出生二级主任科员1人,调入1979年出生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1人,拟调入1988年出生一级科员1人,调任1979年出生事业副科干部1人,逐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二是加大年轻干部重点项目(工作)一线历练。2019年从事业科级干部中调任公务员1人,提拔科级职务12人,其中7人属一线跟踪考察对象。三是进一步加大招考力度。2019年下半年,调入、考录35岁以下年轻干部10人。

  24.关于“推荐考察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组织人事业务知识学习培训。2019年4月、12月分别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9月下旬组织人事干部参加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宁德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好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逐个介绍拟任人选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规定程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初步意向人选的分析研判。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组织部门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严格控制党工委五人小组会议程序;加强对初步意向人选的提前核查。

  25.关于“大量使用临时人员,存在管理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开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聘用人员“定岗定编”办法,并严格按照“定岗定编”要求使用公务聘用人员。二是加强对公务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侨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自查方案》,坚决防止出现“吃空饷”现象。三是充实开发区扫黑办力量。已转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到扫黑办,并调整扫黑办人员分工,强化重要岗位人员配备。

  26.关于“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2019年12月20日,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有关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二是及时调整。已在区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中免除开发区房管局副局长在国有企业挂任职务。三是全面清理。结合2018年社团、基金兼职自查和清理排查工作情况,开展干部兼职清理工作。社会事业局主任科员已退出宁德市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协会,且承诺未在其他社团兼职。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7.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2019年7月23日,开发区党工委召开委员(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的精神,提升规矩意识,并严格遵守有关接待制度,做到依规接待,杜绝同城接待等各类违规接待现象。二是自查自纠。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会同接待处对2014年至2018年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梳理,开发区管委会接待处公务接待中存在的违规接待总共16笔,其中多餐接待10笔,超标准接待6笔。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对管委会办公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接待处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上级近年来新出台的有关接待制度规定,研究制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机关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对2019年度接待工作的规范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28.关于“违规领取出差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2019年7月23日组织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再学习,提高党性意识,提升规矩意识。二是及时清退。党工委41名、华侨农场党委47名违规领取出差补贴的党员分别退还1.11万元、1.2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延伸抓好社区整改。做好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创城奖励、纪念品、虚设岗位领取补贴以及违规租赁多功能复印机等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23951元,进行清退;共开展集体谈话15人、单独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1人。

  29.关于“私车公养仍有死角”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东侨委〔2019〕57号),强化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规范车辆维护费用。二是加大督查力度。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若干举措的通知》(闽委审办〔2019〕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审计力度。2019年8月28日至9月6日间对开发区59个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通过翻阅各单位财务账册,核对相关资料等方式,发现7个单位存在不规范的支出行为,目前已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严肃执纪问责。纪工委、监察组对房管局相关责任人2014年至2016年间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0.关于“回应群众诉求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二是强化举一反三,参照餐饮油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建立建设、生态环境、城管夜间施工联合管理查处机制,强化主管部门源头管控,各司其职,协抓共管,避免部门间推诿扯皮。2019年度,共审批夜间施工项目62件,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行为立案50起,出动人员108人次,整治66次。

  31.关于“挂钩帮扶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已调整东侨开发区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于 2019年8月5日印发《关于调整东侨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东侨扶组〔2019〕1号)。二是健全工作台账。已重新整理36户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其中:24户贫困户于2016年之前脱贫或清退,不再继续帮扶,但实时开展回访,确保脱贫成果不反弹;12户于2016年和2017年脱贫或低保兜底,按照规定要求继续跟进帮扶。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已于2019年8月5日印发《东侨开发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干部包户帮扶贫困户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对我区干部包户帮扶贫困户任务安排进行调整,督促各挂钩领导、责任单位继续做好挂钩帮扶工作,并由纪工委督促检查12户挂钩贫困户的帮扶记录。针对相关责任人在扶贫帮扶过程中未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入户走形式、没有提出帮扶措施等问题,2020年1月6日,党工委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存在摊派征订报刊任务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20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超出限额的8个社区报刊征订款项进行清退,由宣传部统筹征订,免费赠阅社区。二是加强干部教育,2019年11月14日,宣传部向党工委提交2018年报刊征订情况说明,12月27日向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对宣传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33.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抓加强教育。2019年12月5日,开发区召开党工委委员(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抓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对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开展自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相关问题整改。同时,重点对正在进行各项迎检工作开展自查,调整不应由纪工委(监察组)承担的任务。三是抓部署、检查、落实。对2018年度省、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完成情况进行梳理盘点,做好已完成整改问题的巩固提升,重点推进未完成问题的整改落实。

  34.关于“建章立制力度不够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重新修订《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制度汇编》,将新出台一系列制度收录其中。二是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政资金拨付审批等制度,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国有企业的投融资活动进行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行政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相关公务活动。三是完善各社区议事制度,做好财务资产使用内控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章立制并及时跟进调整。目前,各社区已初步完善包括党建、居民委员会制度以及社区财务内控制度在内的相关制度。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

  35.关于“干部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案示警,收看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并组织学习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署名文章《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以及巡视巡察整改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政风险意识。二是对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党工委指定专人进行任前谈话。同时将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日常性开展。三是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利运行的监督,努力创造“不能腐”的制度制约机制。督促财政局、建设局、经发局等13个部门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形成“不敢腐”的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责令责任单位部门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36.关于“纪工委落实‘三转’不到位,回归监督主业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清理调整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已对涉及纪工委监察组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纪工委书记的职责,不再参与其它业务分工。二是对纪工委(监察组)干部兼任的其它岗位进行调整。2020年1月7日,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兼任效能办负责人进行职务调整,对兼任非公党工委、机关党工委委员的两名纪工委干部进行免职。三是进一步实现农场纪委“三转”。2019年10月31日,农场党委召开党委会对农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治处主任职务进行调整,免去其政治处主任职务,专职纪检工作,不再兼任其他职务。

  37.关于“执纪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的要求,把强化执纪审查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加强自办案件作为突破口和关键点,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目前已查处1起自办案件。二是完成2014年以来24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筛查,检查发现富春社区违规发放会议误工补贴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不定期召开“1+X”专项监督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线索报送和线索核查有关办法。四是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实时掌握有关判决案件的动态信息;责成东侨城建公司认真对照有关要求,依纪依规对原市政公司相关责任人2013年6月被刑事拘留至法院判决,以及2015年8月、9月党政纪处分后仍领取正常工资和工资等级未依规相应调整给予纠正,2019年12月16日,相关责任人已将相关款项23290元上交城建公司。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38.关于“工程造价管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截至目前,共收集超预算项目 46个,超概算项目1个(福宁北路二期工程A2标段BT工程),已要求业主单位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并对政策性调整的或开发区会议研究确定的和施工过程中与主体项目不可分割的增项部分予以确认,对施工期间调整项目增加费用导致超预算(超概算)的项目进行梳理整改,并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对11家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提高业务能力。2019年11月11日,组织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系统学习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和东侨开发区有关规范性文件;12月11日,组织政府投资项目法律法规培训会,城建公司、国投公司、华侨农场等44个部门参训。两次培训共分发《政府投资管理法规文件汇编》150余份,切实增强各单位调整概算、预算的法律意识,规范调整程序。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在项目初设、概算、评审阶段,加强对造价等方面的审查把关,邀请造价、经济类专业领域专家参与评审,提高概算审查把关能力。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

  39.关于“财政资金监管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转入长期坚持):一是清理整合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编制已严格按照《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东侨委〔2018〕77 号)文件要求,取消政策到期、预定目标已实现等无必要继续实施的专项资金,并整合政策目标相似、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二是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在年度预算调整时,把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调整,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已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一般性支出控制数的通知》(东侨财〔2019〕142号),按照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性支出压缩10%后的规模下达各预算单位,2019年一般性支出规模控制数压缩一般性支出711.55万元,同时,盘活存量资金8851.6万元。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已完成2018年度绩效自评、2019年绩效管理总体工作部署、2019年绩效目标确认批复及分阶段监控工作。四是延伸抓好社区整改。针对现金结算超限额、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虚报财政预算等问题,指定社区服务中心牵头、财政局配合制定《东侨开发区社区居委会财政资金财务管理指导意见》,11月16日社区服务中心联合财政局对社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由开发区财政部门收回2014年拨付至锦绣(新能源)社区的居家养老管理专项基金,已将此款项1万元全数收回,并由城区党工委对新能源社区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0.关于“租户信息不完整、底数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核对并补充完善租户信息。2019年5月,针对五里亭保障房实际入住的95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逐一核对,当时发现有5户5人身份信息有误,立即进行补充录入并归类编号。二是加强准入退出审核管理。2019年8月印发《关于开展五里亭保障房续租工作的通知》并加强学习宣传,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对已经核查符合续租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办理续签手续;对审核发现资产信息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唐国莲等7户租户,通知要求2020年3月底前退出。三是调整充实华侨农场保障房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五里亭保障房的规范管理。四是问责相关责任人。基于唐国莲户2018年9月即已在提交有关部门审核时发现资产超出保障限额,华侨农场未及时清退。责成农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加强学习业务知识。2019年11月8日,华侨农场组织保障房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宁德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41.关于“配租清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清退。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新能源社区等相关单位已完成至2018年10月年审时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208人的清退工作。二是分类处置。对坚决不按要求搬离的租户,依法起诉,坚决维护合法权益;东侨国投公司于2019年9月份对暂时确有困难搬离的3户租户,协商确定合理期限,签订过渡协议。对剩余年审不符合的1户汤光珍,于2019年9月国投公司对其依法起诉,并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已于12月份搬离。三是健全完善机制。已于2019年11月4日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东侨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继续开展多部门联审工作,做好违规清退工作。同时,通过设置脸谱系统加强对租户的识别管理。

  42.关于“幸福佳园保障房存在违规转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继续开展年审、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查处转租等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6月期间,开发区相关部门分三阶段对违规转租行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2019年9月,对发现的63户违规转租户已全部清退。二是依法处罚。对幸福佳园骗取、加价转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并对其中一户情节严重的违规转租户,由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侨支队于2019年10月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3万元。三是对在开展幸福佳园公租房年审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清退期间,因监护不到位发生的幼儿坠楼事件,做好后续帮扶、救济工作,信访问题已得到稳妥处理,事故家属于2019年10月份撤销原信访件。

  43.关于“华侨农场违规对外合作开发“华侨商城”项目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针对宁侨公司结欠华侨农场338585835.07元(含出让金3.265亿元及税收)债务问题。东侨开发区及华侨农场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在积极寻求司法渠道应对诉讼的同时,加大力度催促宁侨公司清偿债务。2019年6月,华侨农场再次发送律师催告函加大催讨力度,并积极与宁侨公司的新进实际控股人宁德市宝信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沟通还款事宜,于2019年8月27日、12月19日、2020年1月23日分三笔收回宁侨公司还款共计1.502亿元。余款1.883亿元,经双方协商,已于2020年3月2日签订协议,拟在2020年底前分两笔全部偿清。华侨农场将积极督促宁侨公司严格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确保按期如数追回剩余款项。对方如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华侨农场将依法予以起诉。二是针对远鹏、华威公司诉华侨农场要求支付“华侨商城”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和资金占用费用3554万元的问题。华侨农场认为,远鹏、华威公司是在仲裁阶段和诉讼阶段隐瞒真实证据、伪造证据而取得对其有利的仲裁结果和胜诉判决的。基于已经取得可以证明上述两公司所谓支付前期工作费用和资金占用费用属于虚假的新证据,华侨农场已针对仲裁裁决分别向相关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依法寻求法律救济;同时,针对法院判令华侨农场向远鹏公司、华威公司支付3554万元费用的判决,也已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日前已接到通知对再审申请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下一步,华侨农场将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尽快审查再审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与此同时,积极向检察院反映该案具体情况,争取提请检察院依职权向相关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依法提出抗诉,并将持续跟进这项工作,切实维护农场合法权益。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

  44.关于“农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针对华侨农场1992-1995年柑橘货款3.88万元未催收到账问题。已于2019年12月11日追还欠款1万元,基于当事人家庭存在实际困难,同意签订协议分期还款。2020年3月农场已收到协议首笔还款7000元,余款将在年底前还清。二是针对福建君悦大酒店欠租34万元事宜。华侨农场安排专人于2019年11月19日赴福州对账催讨,于2019年12月24日收回租金4万元。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还款协议,同意于2020年10月底前分期还清剩余租金。三是针对农场财务科目收支核算不够规范问题。在德润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下,华侨农场已将相关往来支付科目核算及挂账累计的资金调整至2019年度补贴收入科目,今后涉及区级配套事业费、税收减负补贴、其他事业费、救灾补助等款项均列为“补贴收入-专项补助经费收入”科目(增设)。责成华侨农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务人员能力素质培训,规范资金收支管理。四是针对以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由开发区纪工委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并责成华侨农场对协管副场长进行提醒谈话,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整改过程中,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共处理33人次,10个单位(含三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3人,通报1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22人;通报基层党组织1个,责令7个单位和2个基层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东侨房管局副局长余炎因2014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18次领取800至2000元不等的油费补贴,共计1.87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

  1.华侨新村社区党支部因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执行党员除名程序不规范,给予通报处理;同时,给予时任华侨新村社区支部书记周锡兰诫勉谈话。

  2.因超标准接待、违规多餐接待、同城接待等问题,给予东侨接待处负责人吴秋生诫勉谈话。

  3.因福建君悦大酒店2012年拖欠华侨农场租金34万元未追回问题,给予华侨农场财务科科长许世友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个别问题楼盘引发的维稳问题,工作力度不够大”问题。

  情况说明一:针对东湖曙光城楼盘问题,2019年2月曙光公司向法院提交要求进行破产清算的诉讼,该项目停止运行。东侨积极配合市法院对当事双方多次调解,于2019年2月至6月,多次召集债权人会议协调破产事宜无果,6月由法院正式受理破产案。2019年10月正式产生破产管理人,东侨积极配合市法院开展破产管理人工作,建立市法院、东侨开发区、管理人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于2019年12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通报会议。

  整改措施:因东湖一品项目财务比较复杂,财务清算仍在复核中,待债权明确后将召开债权人大会,确定下一步工作。

  完成时限:待福建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完成破产程序后,6个月内完成后续有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情况说明二:针对华府豪庭楼盘问题,因宁德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解押便将房源认购,导致88户购房户无法正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经多方协调努力,目前已有28套办理网签及合同备案手续,6套解除认购协议,剩余54套无法正常办理。因华府公司在无自有资金注入的情况下与债权方及税务部门在支付融资款及税款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在后续释放房源、正常签订合同上存在困难。

  整改措施:督促华府公司筹集资金解决问题,同时,及时跟踪并向购房户通报房源解押情况,加强与购房户沟通协调,消除疑虑。

  完成时限: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情况说明三:针对亿利城楼盘问题,2019年3月20日,由市住建局委托省建科院正式进场开展亿利城F区结构检测鉴定工作,分别于2019年4月13日和10月28日完成地下室和上部结构检测鉴定工作。同年12月13日出具全部检测鉴定报告共11份,并在亿利社区公开供业主查阅。2019年12月17日,东侨开发区组织召开通报会将检测鉴定结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向业主进行通报讲解。东侨开发区和市住建局多次督促宁德亿利金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尽快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进场实施修复补强工作。2020年1月3日,宁德亿利金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确定了施工单位为福州卓强加固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当天下午市住建局召集各参建单位部署进场施工相关工作。1月6日下午,市住建局在亿利城F区小区公告栏发布公告,告知小区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将于1月7日进场开始地下室结构修复补强工作。1月7日施工、监理单位准备材料进场遇到业主阻挠,业主强烈要求就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理赔,无法进场开始施工。针对进场施工受阻情况,东侨开发区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先行着手材料采购、送检等工作,并督促宁德亿利金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进场修复补强方案,尽快实施修复补强工作。同时,制定了《亿利城F区质量问题修复处置工作组织动员方案》,安排11个工作组,由处级领导挂钩,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实行包幢入户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施工单位于3月17日进场施工。

  整改措施:一方面,督促宁德亿利金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积极正面与业主沟通协商,尽快达成赔偿事宜。另一方面,开发区相关领导、部门按照原定责任楼栋积极配合做好与业主沟通解释工作,引导业主通过法院诉讼等渠道解决理赔问题。

  完成时限:加强与市住建局配合,力争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修复补强工作,并同步开展质量检测工作。

  2.关于“华侨农场违规对外合作开发‘华侨商城’项目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情况说明一:华侨农场86亩预留地于2012年7月18日挂牌出让,由宁侨公司(时为农场全资子公司)竞得。宁侨公司由此产生农场欠款3.38亿元(含土地出让金3.26亿元及税收)。由于华侨农场与华威、远鹏公司合作“华侨商城”项目产生法律纠纷,法院强拍宁侨公司99%股权(宁侨公司股权为该宗土地资产增值部分,评估价为192055627.96元),2018年10月21日经网上竞价成交价为190785071元,由远鹏公司中标,此款项扣除应扣款后已如数进入华侨农场账户。由于远鹏公司与华侨农场关于“华侨商城”项目前期经费的诉讼案件未结,作为宁侨公司第二大股东的远鹏公司极力阻止归还农场3.38亿元欠款。期间华侨农场多次催讨未果。市委巡察指出后,华侨农场再次发送律师催告函加大催讨力度,并积极与宁侨公司的新进实际控股人宁德市宝信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沟通还款事宜,于2019年8月27日、12月19日、2020年1月23日分三笔收到宁侨公司还款共计1.502亿元,截至目前宁侨公司尚有1.883亿元欠款未偿还华侨农场。经华侨农场持续催讨,宁侨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致函华侨农场商讨还款计划,经反复协商,双方于2020年3月2日正式签订协议。协议约定:1.88亿元拟分两笔清偿,2020年9月30日前返还60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还清余款,并约定违约责任:若宁侨公司未在上述时限内偿还任何一笔约定的款项,宁侨公司不仅应当向农场支付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6%/年的利率计算的利息,还应当向农场支付按照12%/年利率的逾期利息。

  整改措施:下一步,华侨农场将督促宁侨公司严格依照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对方如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华侨农场将依法起诉追偿。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情况说明二:华侨商城项目前期费用纠纷问题仍在诉讼之中。因农场与华威、远鹏公司合作开发“华侨商城”项目形成前期费用,但双方对前期费用的认定存在分歧,为解决这一矛盾,经协商,双方委托厦门仲裁委仲裁。2014年12月12日厦门仲裁委裁决确认华威、远鹏公司垫付前期工作费用和对外融资资金占用费用两项合计3554.39万元。2019年,远鹏公司、华威公司就上述费用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华侨农场应支付上述费用。华侨农场认为,远鹏、华威公司是在仲裁阶段和诉讼阶段隐瞒真实证据、伪造证据而取得对其有利的仲裁结果和胜诉判决的,因此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1月20日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农场上诉、维持原判。鉴于上述涉及宁侨公司项目前期费用的诉讼,都是围绕前期的仲裁裁定从程序和法理上进行审理,而未对前期费用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理,华侨农场已依法向相关法院递交再审申请。

  整改措施:下一步,华侨农场将积极争取法院尽快审查再审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与此同时,华侨农场也积极向检察院反映该案具体情况,请求提请上级检察院依职权向相关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依法提出抗诉。华侨农场将继续与检察院保持密切联系,推进这项工作,切实维护农场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关于“农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情况说明一:关于华侨农场1992-1995年柑橘货款3.88万元未催收到账问题,经与柑橘购销商林兴诚和时任农场下属购销公司经理陈宗荣(已退休)等当事人查证核实,并积极沟通,华侨农场已于2019年12月、2020年3月分两笔收回货款共计1.7万元。鉴于当事人家庭经济困难,经双方签订协议,同意其在2020年底前分期还清剩余款项。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积极督促当事人按照还款计划的时间节点及时还清欠款。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情况说明二:关于华侨农场尚有君悦大酒店2012年租金34万元未追回问题,经查,合同租赁自2006年2月起,期限10年,月租金8.5万元,按月结算。君悦大酒店因经营困难,于2011年10月函告农场,要求减免租金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为此,农场财务人员前往鼓楼区地税局代开发票51万元(为2011年7月至12月的半年租金),但君悦酒店仅支付7、8月份租金,剩余4个月计34万元并未支付。此后,农场财务部门未及时跟进追讨,造成该款项长期挂账。市委巡察指出后,华侨农场高度重视,考虑到诉讼时效问题,农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催讨,并指派专人赴该公司福州总部商谈,于2019年12月24日收回租金4万元。鉴于当前疫情影响及酒店经营困难情况,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还款协议,同意在2020年10月前结清欠款。

  整改措施:华侨农场将按照协议积极跟进催讨,并视情采取法律手段。到期如未归还到位,华侨农场将依法予以起诉,并追偿利息损失。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落实督办任务打折扣”问题。

  情况说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正按照《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中。2019年以来,实施了北港、南大塘水质提升工程,南大塘排涝渠滨河绿地整治工程一期动工建设,配合市城投公司开展内河排口整治及东兰组团污水收集接入管网工程建设,常态化开展餐饮夜市违规排放排查整治、河道巡查、河岸河道保洁、河岸违章搭盖整治、水体交换、水质监测,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当前,南大塘新一轮水质净化工程已进场;北港洗泥项目已挂网。因上游控源截污建设工程持续进行、对沿岸污水截流改造整治工程未完成及部分污水管网未铺设到位等问题,河道水质受到影响,仍不稳定。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各项剩余任务,努力实现2020年底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得到巩固,力求长制久清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的总体目标。一是深入开展底泥原位治理与生态修复,于2020年3月6日正式进入底泥洗脱施工,维持对底泥进行治理,确保北港河道水体水质达标。二是加快实施滨河绿化工程。二期南大塘滨河绿地(薛令之路至梦龙路)段沿南大塘两侧,长约1000米,建设绿化面积6970平米,计划投资约352万元。于2020年3月1日组织进场施工,目前进行场地清理、回填、平整工作;三期南大塘滨河绿地(梦龙路至广福路)段沿南大塘两侧,长约700米,建设绿化面积10700平米,计划投资约400万。计划3月底挂网招标,4月下旬动工建设。三是继续开展餐饮企业排污整治。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餐饮业油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中心城区油烟乱排放排查整治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关于“民生补短板仍有差距”问题。

  情况说明一:华侨小学三期扩容建设项目、东侨二中和二附小扩建项目、金塔组团中小学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将在规定时限2022年8月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

  (1)华侨小学三期扩建工程位于华侨小学用地范围内,建筑基底面积8031.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563.5平方米,建设教研综合楼和体育馆各一座,配套建设绿化、夜景、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建有12间标准教室,该项目已于2019年12月动工,计划2020年9月综合楼教研交付使用。

  (2)根据宁德市委〔2019〕9号专题会议纪要议定,东侨第二中学项目选址在宁德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南侧地块,其中用于东侨二中建设用地69亩,计划办班48个,二附小扩建用地20亩,计划办班30个,该项目2020年1月7日经开发区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设计单位,土地农转报批已送达省里待批。

  (3)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金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宁政〔2018〕61号) ,在金塔组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已规划两处中、小学用地:一处位于广福路南侧、林聪路西侧,用地面积约38600㎡;另一处位于支提路北侧、福瑶路东侧、国宝路西侧,用地面积约28200㎡。待塔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完成后,立即启动两所学校的前期工作。计划2020年中下旬投入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

  情况说明二:在东侨医院竣工前的过渡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先行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待东侨医院、梦龙苑项目竣工并移交相关设施后,立即实施北部新区、金塔组团二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工作。

  整改措施:在原东侨北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在建筑第五层予以扩充1600平方米场地作为北部新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采用“公建民营”运营模式,选定具备相关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委托开展北部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委托服务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要求其完成符合规范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硬件设施建设并对外开展服务。2020年以来党工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北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问题,待委托机构确定后,即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经过五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我区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还有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加强攻坚、逐步解决,还有一些中长期整改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巡察整改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持续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把抓好整改作为体现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措施,持续转化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区上下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扎扎实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著,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实各级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工委监察组监督责任,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格局。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腐败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尤其要紧盯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以及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社会生态。

  三是持续高标准抓紧抓实后续整改。坚持思想认识不放松、整改力度不减弱,坚持在落实、做实、务实、求实上下功夫,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工作,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总结经验,加强常态化管理,持续跟踪到底,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和需长期坚持的问题,紧抓不放,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同时,以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制度落实,全力把巡察整改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四是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实效。牢固树立抓整改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项目攻坚、招商引资、民生补短板等我区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着力解决一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通过整改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对表的过程,作为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的过程,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贡献新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3-2655855;

  通信地址: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

  邮政编码:352100; 电子邮箱:dqdb716@163.com。

  

                  中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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