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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姥山管委会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0-04-20 10:51 字体大小:

  根据宁德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5月6日至6月15日,宁德市委巡察一组对太姥山管委会党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10月14日,宁德市委巡察一组向太姥山管委会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有关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增强政治意识,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管委会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工作来抓,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落实。

  (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切实把加强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管委会党委立即着手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于2019年10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宁德市委郭锡文书记在听取四届宁德市委第十轮第二批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10月18日,管委会党委印发了《关于成立太姥山管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鼎太委〔2019〕51号),成立以党委委员为主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宁德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会上的情况通报》(鼎太委〔2019〕52号),通报了宁德市委巡察一组向管委会党委巡察的反馈意见、宁德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正宇同志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讲话及太姥山管委会党委书记林永海的表态发言。2019年11月21日,太姥山管委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管委会班子成员林永海、陈诗雄、喻守炎、陈昊、朱陈冰、詹华团(廖天生因病住院、白荣敏因公出差2人未到会,经请示后在会上提供书面发言材料)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查摆思想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

  (二)积极推进,有效整改。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管委会党委先后召开8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具体为:2019年10月17日、10月23日分别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逐条分析讨论,并于10月23日以正式文件印发《落实宁德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鼎太委〔2019〕54号),针对27个具体问题制定74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事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019年11月4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整改措施细化分解表,进一步强化落实巡察整改工作;2019年11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事项;2019年11月28日、12月13日、12月30日及2020年1月10日,分别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事项。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即将转入长效整改阶段,管委会党委将继续推动有关工作深入落实,坚持重要问题及时上会研究,努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坚持整改落实与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绩效指标考核等工作相结合,查缺补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坚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整改与教育相互促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和主题教育取得收获。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有效地提升了管委会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强化了建章立制,有力推动管委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纪律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刻进行检讨。在2019年11月21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9年12月5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管委会党政班子不团结,关系不融洽,存在各自为政现象”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共事的意识。二是持续强化团结意识。目前,管委会党委和行政班子共8名成员,关系和谐,协作共事,共同为管委会工作积极作为,持续把班子团结协作、齐心协力、讲民主、常沟通的作风巩固好,传承好,发扬好。

  2.关于“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督促整改。2019年8月30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了2019年度福鼎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对乡村旅游发展扶持、景区旅游发展奖励、旅游品牌宣传、旅游大数据指挥中心建设等予以明确,会后形成《党委会议纪要》(〔2019〕十二号)。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此后对于应当由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党委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召开党委会并邀请驻福鼎市委办纪检组参会,对涉及“三重一大”和党建工作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并由专人记录,该形成文件的,形成正式文件印发执行。

  3.关于“领导干部党员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向本人及时反馈)。二是组织学习。2019年12月11日,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促进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党员意识。三是举一反三。管委会党委及下属各支部自查管委会全体党员组织关系,发现1名已离职党员许奕生未转出组织关系,2019年8月23日,经联系许奕生所在社区党组织,按照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程序,许奕生党员关系已于2019年8月29日转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商圈党委天利中央广场楼宇联合党支部,目前管委会党员组织关系已无不正常现象。

  4.关于“未按要求建立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2019年12月4日旅游公司经营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福鼎市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其中包含《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制度》《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制度》等现代企业管理的制度内容。会后印发执行(鼎太旅司〔2019〕40号)。现在公司经营事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持召开经营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增补公司支委成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2019年12月27日,旅游公司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增补陈家秦(旅游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陈颖等2名同志为公司支部支委。

  5.关于“太姥山公司经营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转为长期整改):一要加强经营管理,做好开源节流。一是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降低各项成本开支,力争同比去年下降10%。二是通过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补助。目前已争取到省文旅局智能化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2018年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补助资金1000万元、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三是合理利用政策提高游客游憩体验。充分利用即将出台的《福鼎市民宿暂行规定》和《福鼎市鼓励招徕游客入鼎旅游的奖励办法(暂行)》,提升太姥山游客的旅游意愿,促进旅游门票及其他相关收入的提高。四是加大旅游营销推广力度,加强与祥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营销合作,通过线上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和线下活动宣传助力相结合的宣传手段,提高太姥山及周边景区的知名度。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营销推广,计划于2020年太姥山景区游客量增加至60万人次,增加营业收入增收30%。二要打造高质量旅游产品,提高景区营业收入。一是提升太姥山景区旅游项目。新开发的飞拉达项目(轨道式攀岩)建成投入运营,加快推进三岗栈道、瞭望台民宿、观雾岗景观索桥等旅游项目的建设,力争尽早投入运营。二是完成赤溪景区景观廊桥、赤溪云顶摄影基地一期(玻璃栈道)、小溪古厝民宿群改造工程(一期)、下山溪景区综合开发项目(野畲风情水街改造提升项目)、溪东景观索桥、滑草一期、畲家客栈等旅游项目建设并投运,加快旅游电瓶车、观光小火车、丛林穿越1号亲子线路、滑索、荡秋千等项目进度并尽早投入运营。三是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通过盘活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房产(原太姥山旅游福州营销中心)、 福鼎市太姥山镇太姥洋村原游客中心、太姥宾馆等闲置资产,通过租赁、拍卖转让、托管或合作建设、合作经营、公开招商等手段,使企业闲置资产得以盘活,资金得到有效利用,从而增加公司收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做到应学尽学。管委会党委与下属的机关、公司、景区、国酒4个支部分别于2019年12月11日、12月12日、12月11日、12月19日、12月20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当前十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鼎委组明电〔2017〕36号),学深学透文件精神。2019年11月17日,景区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补学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促使各党支部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平台载体、规范学习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做到在深化学习上更加全面系统,在学用结合上更加紧密科学,在推动指导旅游工作上更加有力有效。二是指导工作。在学深悟透文件精神的同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有关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党委及下属各支部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日活动、党建信息报送和党务公开等基层党建工作和太姥山风景名胜区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发展工作。三是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019年12月2日,太姥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陈诗雄组织召开管委会各党支部组委会议,部署安排各党支部有关巡察整改推进的具体工作事项。会后,各支部对2019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进行梳理自查。2019年12月13日,管委会党委会议研究印发了《太姥山管委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鼎太委〔2019〕69号),要求各支部每年要制定年度党日活动计划,并严格要求按计划落实开展党日活动。

  7.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学习有关制度。2019年12月11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重新学习《太姥山管委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鼎太委〔2019〕27号)。二是严格规范中心组学习。2019年以来,我委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安排一次学习,每次安排两名中心组成员结合业务工作谈体会或发言,并建立健全学习档案。2019年,我委专门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共18次,在传达上级文件的同时,通过观看视频、开展讲座、到组织生活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此外,党委委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发言材料,本年度中心组成员共提交书面心得体会92份,会上发言48人次,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建章立制。2019年6月21日召开党委会议,制定或修订了《太姥山管委会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太姥山管委会新闻稿件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太姥山管委会舆情监控管理制度》《太姥山管委会微信、微博管理制度》《太姥山管委会网站管理制度》《太姥山管委会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太姥山管委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管理暂行规定》《太姥山管委会政务舆情工作制度》等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鼎太委〔2019〕21号),并按文件严格执行。二是学习有关制度。2019年11月28日召开党委会议,集中学习《太姥山管委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太姥山管委会新闻稿件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综合分析报告>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针对网站未按制度要求审核事项,10月14日反馈会后,管委会立行立改,10月16日起凡在管委会网站上发布信息的,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审核。分别于2019年6月21日、11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度,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共2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及对风险点逐一排查,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2019年8月16日,邀请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书记、硕士生导师林书红教授做了题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思考》的讲座。四是开展自查。对2014年以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自查。经自查,管委会9名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个人材料中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五是追究责任。对自查发现2017、2018两个年度9名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追责。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学习有关制度。2019年11月28日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后杜绝上网抄袭。二是开展自查。10月14日反馈会后,管委会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干部、下属各支部对2014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调研文章以及撰写的个人学习心得等材料进行自查,发现有9名党员领导干部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个人材料内容;有17名党员个人的学习心得材料出现抄袭、表述不当等问题,已退回原撰写人修改后再归档。三是追究责任。对2016、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抄袭网上文章的相关责任人,由相关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10.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学习有关制度。2019年12月11日,管委会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进一步认识到中央明确要求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补学有关内容。景区支部于2019年11月17日,重新组织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自查2014年以来是否存在应学未学先进人物事迹情况,并分别于2019年12月12日、12月9日、10月10日、12月27日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会议,对《寻剑——无名英雄蔡威传奇》《中共宁德市委关于向周炳耀同志学习的决定》等漏学内容进行补学。三是建章立制。管委会机关、公司、景区、国酒等4个支部均于2019年12月制定印发谈心谈话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开展谈心谈话。2019年度,机关支部共谈话27人次,景区支部共谈话14人次,公司支部共谈话10人次,国酒支部共谈话7人次,各支部谈话均做好谈话谈心记录存档。管委会党委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太姥山管委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按制度规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巡察以来,共召开3次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廖天生因病住院、陈昊因参加培训未参加)均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时,领导干部都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民主评议测评党员。

  11.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2019年12月11日,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内容。二是督促各支部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重申并明确要求2019年度各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报送党委备案,2020年度各支部以文件形式向党委报送2019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今后作为制度性工作安排列入年度工作安排。三是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2019年6月24日、12月25日分别召开党委会议,听取下属5个支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四是追究责任。2019年12月10日,由相关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委定期指导、督促下属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好党课。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2019年8月22日、10月30日、12月19日管委会党委副书记陈诗雄共3次到景区支部,8月23日到公司支部、8月27日到国酒支部检查指导党建工作;管委会党委宣传委员白荣敏于12月6日到国酒支部指导召开组织生活会。2019年12月6日、12月18日,管委会党委共2次组织召开各支部组织委员会议,及时跟进、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求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同时要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党支部队伍建设。利用2019年12月12日机关支部、2019年10月30日景区支部换届,2019年12月27日公司支部增补支委委员等契机,各党支部按照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选举,选优配强党组织领导队伍,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1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培训。2019年6月18日邀请福鼎市委组织员办主任高定赐对管委会党委下属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实务培训。2019年12月18日,党委组织各支部组织委员学习《宁德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具体操作办法(试行)》。机关、公司、景区、国酒支部分别于2019年12月12日、12月11日、12月19日、9月20日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宁德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具体操作办法(试行)》,全面掌握实时记载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自查党员发展情况。各支部自查2015年6月以来党员发展情况,对发现的景区支部三位同志肖敏、陈东、王孔龙和国酒支部一位同志雷祖慧的材料缺失情况,已按照《宁德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具体操作办法(试行)》给予补齐。

  14.关于“股级选任制度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章立制。管委会党委印发《太姥山管委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鼎太委〔2019〕7号),对股级干部的选任工作予以规范。二是加强学习。2019年7月18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组织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管理。三是规范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确定,通过谈话调研或会议推荐,结合民主测评、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股级干部考察对象,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实行股级干部任职前公示。管委会党委组织干部考察组分别于2019年10月15日对景区支部换届6名委员候选人、12月2日对机关支部换届4名候选人、12月6日对旅游公司支部增补委员候选人进行干部考察谈话。

  15.关于“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11月4日召开党委会对超职数配备的股级干部3人予以免职,使股级职数和实际任用一致。

  16.关于“太姥山公司招收员工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太姥山旅游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制定出台《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2019年底太姥山景区、赤溪景区工作人员招聘中施行。具体做法为:11月19日在福鼎市政府网上发布公告招聘9人,共17人报名。在福鼎市人社局协助下,11月30日笔试、12月14日面试,12月16日在福鼎市政府网公示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后进行体检和个人征信查询,合格后提交12月27日会议研究通过了招聘录取人员8人:太姥山景区人员2人、赤投公司6人。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一是加强学习。2019年12月11日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二是开展清退。组织人员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甄别人员的身份类别,按《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政策,符合规定发放的予以保留,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清退。经梳理,管委会和旅游公司总共发放10888329.96元,经与宁德市纪委、市巡办报告,需清退2014 -2019年法定节假日等各类津补贴3530182.57元,涉及管委会参公和事业人员78人、外单位公职人员132人次,截至2020年3月24日,已有 26人完全退款,5人部分退款,退款总额1438315.27元,剩余参公工勤(5人)、事业人员(34人)、转隶福鼎市文体旅局(6人)和辞去公职人员(2人)共47人以及外单位公职人员132人次未退,未退款总额2091867.3元。津补贴清退情况详见附后表格。

  18.关于“接待审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管委会对2014-2016年、旅游公司对2015-2018年的公务接待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报销材料不齐全的进行整改。二是健全制度。2019年6月18日管委会修订印发了《太姥山管委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鼎太委〔2019〕20号),2019年12月5日旅游公司修订印发《福鼎市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鼎太旅司〔2019〕39号)。三是追究责任。相关责任人由相关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19.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2019年10月24日旅游公司工会组织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二是积极整改。对不规范的进行纠偏纠错,对2017年1月17日召开的太姥山公司年会列支餐费8862元和2018年2月6日太姥山公司年会在工会账户列支餐费15795元这两笔费用,按《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7〕185号)中第十条第二款“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以有关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为准”,参照福鼎市政府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在公司经费中列支。同时按《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中一等奖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对在公司年会上发放价值1799元的华为M2手机,已由相关责任人于2019年11月29日退还超出部分1299元。三是追究责任。相关责任人由相关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20.关于“违规借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旅游公司已于2019年6月25日一次性偿还向福鼎市关工委的借款230万元,并结清利息。另外,旅游公司对企业融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具体资金需求制定科学的筹融资计划,降低企业资金成本。

  21.关于“帮扶措施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2019年12月11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编印并组织科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学习资料》,提高对扶贫工作的认识。二是督促回访。对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入户次数不足的领导干部廖天生同志、陈维新同志督促回访贫困户,其中,廖天生同志术后康复中,无法到现场回访贫困户,委托管委会副主任喻守炎同志于12月31日代其回访点头镇3位贫困户孙有后、钟江贵、林德仁情况,并分别给予500元慰问金,随后,喻守炎同志及时将回访情况向廖天生同志反馈;陈维新同志于12月31日回访了管阳镇唐阳村贫困户蓝锡朝情况。三是追究责任。相关责任人由相关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和谈话提醒。

  22.关于“扶贫工作记录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巡察问题反馈会后,管委会及时发出通知,要求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结合精准扶贫入户时对各自入户的情况记录和帮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凡记录有出入的和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进行补缺补漏。同时及时与所挂钩扶贫的贫困户所在镇、村加强沟通,核对扶贫工作记录,以免登记有误。二是加强扶贫。2019年第四季度期间,管委会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国家扶贫日”开展精准扶贫入户走访,自查各自的扶贫帮困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扶贫事项和内容措施等同镇、村加强沟通对接,推动精准帮扶落到实处。三是追究责任。2019年12月13日,管委会党委书记林永海对有挂钩扶贫的12名管委会科级干部(陈诗雄、喻守炎、白荣敏、詹华团、吴建华、李弘、陈昊、夏林涛、朱陈冰、兰李锋、朱斌、敖华伟)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3.关于“主体责任认识模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落深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明确主体责任。2019年6月24日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听取上半年党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印发《太姥山管委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太姥山管委会党委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太姥山管委会党委关于党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通知》《太姥山管委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党风廉政工作由党委书记负总责。二是传导工作压力。2019年6月24日,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各处室、各党支部负责人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规范责任落实。2019年12月13日,管委会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太姥山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鼎太委〔2019〕69号)。2019年12月25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听取年度党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2020年3月23日,召开管委会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由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管委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确保工作落实。

  24.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管委会党委书记林永海认真学习《中共福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福鼎市直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鼎委工〔2018〕81号)文件,提高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认识,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规范运作。公司经营班子会议由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家秦主持召开,2019年12月召开2次会议研究讨论旅游公司相关工作事项。三是建立制度。2019年12月5日旅游公司制定《太姥山旅游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和党建事项,都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由旅游公司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四是加强廉政教育。2019年6月21日、12月19日管委会共组织两次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2019年度7、8月份学习内容,扎实开展廉洁自律和纪律规矩教育。2019年10月18日,结合“寻访初心、传承红色基因”活动,太姥山管委会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前往太姥清风苑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25.关于“对效能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2019年11月28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修订)>》(鼎委办〔2018〕55号)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追究责任。2019年12月10日,对2014年效能督查整改不到位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由相关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在管委会机关和旅游公司机关内通报,从而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26.关于纪检组“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巡察整改的监督。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5个方面14项27个问题,督促太姥山管委会制定了74条整改措施,并逐条落实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二是督促和参加两周一次的巡察整改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巡察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协助推动整改工作落实。2019年12月13日,纪检组与林永海书记对巡察反馈的扶贫工作不一致问题开展集体谈话教育;2019年12月24日,针对“效能检查发现问题不落实”的问题,纪检组报告相关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0年1月7日,纪检组协调福鼎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到福鼎市文旅局与太姥山管委会转隶到该局的6位同志进行沟通,并督促他们及时退回黄金周违规领取的补贴。二是找准派驻监督的职责定位。一是调整配备2名纪检联络员,重新明确分管领导,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对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对没有事实依据的一件予以澄清了结,对另一件存在部分事实依据的,已对被信访人给予谈话提醒。三是2019年9月9日,对太姥山管委会开展中秋、国庆两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2020年1月14日,对太姥山管委会开展春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

  27.关于纪检组“日常检查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创新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在9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到太姥山管委会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半年度检查,对发现的意识形态等工作的问题督促其整改完善;二是2019年11月13日,分别与旅交公司负责人、嵛山旅游公司负责人、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要求他们在资金使用、公车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规范运作。二是重视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督促太姥山管委会建章立制,2019年共制定或修订制度28项,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成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宁德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太姥山管委会期间,太姥山管委会共接收巡察移交信访件5件,目前5件均已办结。

  巡察整改过程中,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管委会党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诫勉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提醒谈话20人次;涉及处级领导2人,正科级干部10人,副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1人。陈维新同志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接待审批管理不规范”和“帮扶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被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主要有两项:一是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二是关于“太姥山公司经营不科学”问题。

  1.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津补贴发放数额大、涉及人员多、身份情况复杂、部分人员调动转隶和辞去公职等原因,清退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整改措施:管委会已向福鼎市纪委报告津补贴清退情况,对转隶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7人请求福鼎市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协调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配合落实。下一步加大力度督促未全额退款或未退款的太姥山管委会在编干部职工按时清退款项,同时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做好外单位公职人员的清退工作,对辞去公职人员继续跟踪督促。

  整改时限:所有退款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

  2. 关于“太姥山公司经营不科学”问题

  情况说明:因太姥山旅游公司债务压力大、还债任务重,短期内无法完成此问题整改,故转为长期整改。根据目前经营状况,力求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打造高质量旅游产品、盘活公司闲置资产等措施逐步强化公司的科学管理,增加公司收入,从而增强还债能力。

  整改措施:一要加强经营管理,做好开源节流。一是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降低各项成本开支,力争同比去年下降10%。二是通过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补助。目前已争取到省文旅局智能化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2018年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补助资金1000万元、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三是合理利用政策提高游客游憩体验。充分利用即将出台的《福鼎市民宿暂行规定》和《福鼎市鼓励招徕游客入鼎旅游的奖励办法(暂行)》,提升太姥山游客的旅游意愿,促进旅游门票及其他相关收入的提高。四是加大旅游营销推广力度,加强与祥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营销合作,通过线上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和线下活动宣传助力相结合的宣传手段,提高太姥山及周边景区的知名度。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营销推广,计划于2020年太姥山景区游客量增加至60万人次,增加营业收入增收30%。二要打造高质量旅游产品,提高景区营业收入。一是提升太姥山景区旅游项目。新开发的飞拉达项目(轨道式攀岩)建成投入运营,加快推进三岗栈道、瞭望台民宿、观雾岗景观索桥等旅游项目的建设,力争尽早投入运营。二是完成赤溪景区景观廊桥、赤溪云顶摄影基地一期(玻璃栈道)、小溪古厝民宿群改造工程(一期)、下山溪景区综合开发项目(野畲风情水街改造提升项目)、溪东景观索桥、滑草一期、畲家客栈等旅游项目建设并投运,加快旅游电瓶车、观光小火车、丛林穿越1号亲子线路、滑索、荡秋千等项目进度并尽早投入运营。三是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通过盘活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房产(原太姥山旅游福州营销中心)、 福鼎市太姥山镇太姥洋村原游客中心、太姥宾馆等闲置资产,通过租赁、拍卖转让、托管或合作建设、合作经营、公开招商等手段,使企业闲置资产得以盘活,资金得到有效利用,从而增加公司收入。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五、下一阶段工作方向

  下一阶段,管委会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长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拓展巡察成果,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素质提升,为管委会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福鼎旅游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一)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太姥山管委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督促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支持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做好整改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对已完成整改的,要巩固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加强推进落实,确保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全面规范管委会各项工作。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持续完善制度建设,着力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持续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力正风肃纪。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管委会下属党支部组织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发挥党支部功能作用,把党员管住管好。团结引领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通过持续整改进一步夯实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为建设福鼎生态滨海旅游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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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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