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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0-06-02 11:23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7月8日至8月9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巡察,延伸市城联社和原市支前办党组织,并于2019年1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实整改部署。2019年11月26日,市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意见后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及相关领导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工作力量,做好巡察整改具体工作。2019年11月28日在党内印发巡察反馈意见及巡察反馈会上相关领导讲话的通报文件。

  (二)全面对标对表,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市城联社在责任分工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2019年11月2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巡察整改方案,会后立即形成送审稿分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根据相关部门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0年1月2日正式印发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做到问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三)坚持以上率下,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从自身问题率先整改开始,主动牵头整改工作,层层带动,形成整改良好局面。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10场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局党组书记亲自过问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度,协调解决巡察整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2020年1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各党组成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按照职责分工把握重点,抓住要害,认真开展批评和互相批评,共同经历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党性教育,为深化整改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强化建章立制,务求整改长效。坚持着眼长远,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教训,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建章立制,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先后修订完善《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议制度(试行)》《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试行)》《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市工信局干部包户工作内部督查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等5项机关管理、党建工作等制度。市城联社对常用工作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讨论和修订,重点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有效控制工业能耗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召开节能工作座谈会部署工作,印发宁德市2019年节能(循环经济)工作要点。市节减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节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七条措施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开展各县(市、区)201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面核查和集中评议,并组织市工信局、统计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3个节能考核组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县(市、区)开展现场考核,并进行约谈,促进县(市、区)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市直单位,研究部署省对市2019年度能耗“双控”考核准备工作,根据自评情况我市2019年度能耗“双控”考核情况有望实现“基本完成”等级。二是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印发《关于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的通知》,加强固投项目节能审查信息的统计分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印发2019年宁德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开展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等6大块内容共计44家企业的年度节能监察任务。三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通过做大四大主导产业、补链壮群,不断提高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在全社会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逐步降低单位GDP能耗。四是强化工业领域节能。开展2019年“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为青拓镍业等5家钢铁行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为21家年综合能耗5000至10000吨标准煤合成革企业把脉问诊进一步挖崛企业节能潜力。2019年实施节能项目共计36个,实现节能量约87217吨标准煤,共下达资金奖励752万元。持续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成联网37家,完成省下达我市2019年度33家建设任务。积极推进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在原5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新增中铜东南铜业、青拓实业股份2家企业纳入试点。为进一步加强节能能力建设,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水平,2019年12月举办全市节能政策法规及监察能力建设培训班,全市36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或业务经办人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五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安波电机(宁德)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以及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福建寿宁工业园区2家园区入选2019年第三批福建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名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获评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省级绿色工厂,9月份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时代新能源科技锂离子动力电池11款产品入选第二批省级绿色设计产品名单。

  2.?关于“排查、打击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进行通报。寿宁县按照相关要求已完成对荣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设备的拆除工作,并上报市政府有关问题核实情况报告,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针对该案件,我局先后2次将检查、处理情况通报各县(市、区)政府。2019年9月中旬,国家开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组到我市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检查工作,经实地抽查,顺利通过督导检查工作。二是坚持长效机制。市、县两级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监管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宁政文〔2017〕9号)文件要求,做好巡查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防“地条钢”违法生产死灰复燃的通知》(宁政办〔2018〕30号)精神,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对本辖区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三是2020年3月23日和2020年4月27日,局党组就该问题分别约谈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人也已作深刻书面检查。

  3.?关于“督促环保问题企业搬迁改造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关于福建(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我局牵头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多次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部门,赴榕屏化工公司开展调研、检查工作,传达国家、省有关危化企业搬迁政策精神,督促做好搬迁相关工作,积极对接省工信厅帮助协调福州一化集团加大搬迁资金投入,加快搬迁建设进度。目前企业就加快搬迁改造工作,成立了屏南新园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和一期项目及搬迁工作日常负责团队,并重新制定《关于技改搬迁工程的实施方案》及《搬迁方案进度表》。二是关于福安市凯迪漆业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我局多次同生态环境部门跟踪了解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底,该企业厂区地块已完成土壤初步调查并提交《福安市凯迪漆业有限公司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该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满足作为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开发的要求。

  4.?关于“石材加工企业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霞浦县福建省金石王石业有限公司、鼎龙石材厂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局举一反三,继续按照《关于推进建筑饰面石材生产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同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在2019年7月开展我市建筑饰面石材生产企业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环保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和回潮反弹。二是谋划产业布局,我局牵头研究制定《宁德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工作方案》,于2019年12月30日以宁政办〔2019〕116号正式印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优化建筑饰面石材产业布局。

  5.?关于“环保‘未批先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福安市城阳镇化蛟村石材企业问题已按职责分工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罚。对原入驻化蛟石板材工业园区的32家企业进行改造重组,设立福安市化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经向生态环境部门了解,该企业排污许可和环评验收均已办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加大信息共享,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发生类似问题。三是混凝土搅拌站行业管理为住建部门职责,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6.?关于“惠企政策宣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政策宣讲。2019年11月,开展“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8日,会同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福安经济开发区开展“‘惠企政策进百园入万企’走进福安”活动;21日,联合市委人才办、税务局、法学会等部门在宁德三屿工业园区开展宁德市“惠企政策进百园入万企”宣讲活动,为上汽集团乘用车福建分公司及配套供应商企业提供最新国家、省、市惠企政策解读。2020年3月25日,我局会同市税务局、人社局开展第一期线上惠企政策宣传解读会,参加人数490多人,助力企业复工达产。二是开设网上专栏。在“宁德市城市公共服务平台(爱宁德)”网上开设“防疫惠企政策”专栏,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工业企业防疫政策措施,涵盖社保、用工、金融、税收、用电、技改、服务、其他等八个方面政策举措,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三是成立企业家讲师团。印发《关于成立宁德市企业家讲师团的实施意见》,传播分享优秀企业在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首批聘请企业家讲师团成员28人。四是建立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惠企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领导挂钩、干部驻点”服务工业企业复工的通知》《3月份挂县服务工业企业工作重点》等文件,成立驻点服务工作组,会同十个县(市、区)成立的企业复工服务工作组深入企业进行点对点政策宣传,确保《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福建省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21条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九条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用工八条措施》等一系列防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7.?关于“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后续做好移交工作):因职能划转,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拟将宁德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移交市政府金融办继续建设。2020年3月22日,市金融办、人行和相关技术人员到宁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了解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后续将继续与市金融办做好沟通移交工作。

  8.?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减负办印发《宁德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责任分解表》,督促各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级清欠专项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分别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到每周有进度,每月一调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清理拖欠账款总额13618.84万元,已清偿13003.56万元,2019年应还尽还率100%,整体清偿进度率95.5%。全市清欠台账无分岐拖欠账款全部“清零”,我市年度清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剩余615.28万元账款中,“进入司法程序”账款93万元,“存在分岐”账款522.28万元,将结转2020年继续推动清偿。二是成立宁德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清欠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约谈制度的通知》(宁企减办函〔2019〕1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举报有关规定的通知》(宁企减办〔2020〕6号),对进度慢、工作落实不到位、清偿进度率低于90%、效果不理想的县(市、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健全完善通报、约谈等长效机制。

  9.?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1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对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风险点和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二是2019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3次,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三是2017、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有关领导均已在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0.?关于“廉政谈话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月13日局党组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局领导与分管科室人员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日常廉政谈话,突出针对性,见人见事,抓住重点,指出问题,被谈话对象作表态。二是强化集体廉政谈话内容的审核把关。要紧密联系新形势新情况,结合工信实际,深入分析存在的廉政风险,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坚决杜绝套用往年廉政谈话材料的情况出现。

  11.?关于“对干部管理教育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到企业调研检查,禁止饮酒,在企业用餐的按规定标准缴纳伙食费。2020年1月20日,局党组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二是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状。2020年3月,局党组与市城联社、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签订《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状》,禁止公务外出接受企业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并将在年终述职述廉予以报告。三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特别是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巡察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开展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贫困县倒下的县委书记》等。

  12.?关于“制定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23日,局党组就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也已作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市城联社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办公会,对《常用工作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讨论和修订,重点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将违规内容“凡为有关单位或企业跑资金、项目的,本社人员住宿、车费等相关费用应尽可能由受益单位或企业负担”,予以删除。并于2020年1月9日召开办公会讨论通过新修订的《常用工作制度》。四是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对市城联社的领导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上级各项要求在市城联社得到贯彻落实。

  13.?关于“信访件核实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0年2月3日,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制定了初核方案,截至目前,对该问题的初核工作已基本完成。

  14.?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0年3月20日至3月23日,对本局及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干部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摸查。经摸查,截至目前仅马临同志存在在编不在岗情况。二是我局通过领导面谈、电话短信微信通知、函件通知等方式,多次要求马临立即回局机关上班,如因身体原因无法上班,必须提供医院证明,并履行规范请假手续。2020年3月10日,驻局纪检监察组也发函我局督促马临限期回单位上班。三是2020年1月10日局党组会议确定马临同志2019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

  15.?关于“违规借用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6年12月,我市进行公车改革,公车改革前所有借用车辆均全部返还原单位。2018年12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做出深刻检讨。截止目前,没有违规借用车辆。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所有用车均从公车平台申请使用,由使用科室发起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申请调度、公车平台派车使用。三是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1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过发函、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已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850元。二是局党组将定期组织对市城联社及市工信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的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升财务内审实效,确保各项费用开支符合规定。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适时开展重点抽查监督。三是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17.?关于“违规报销体检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城联社于2020年1月9日召开办公会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工作人员提高认识,遵守财经纪律。二是10名同志违规报销的体检费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额退回二轻联社。三是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18.?关于“无故返聘人员,增加单位负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城联社3名返聘人员均已于2019年10月前解聘。二是市城联社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办公会,会议决定今后不再返聘退休人员。三是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19.?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城联社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事业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王跃进同志己于2019年7月19日将违规报销因私往返车票款2546元退回二轻联社。二是市城联社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报销审批制度,防微杜渐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局党组将定期组织对市城联社及市工信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的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升财务内审实效,确保各项费用开支符合规定。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适时开展重点抽查监督。四是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20.?关于“未按要求报送包户帮扶进展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扶贫部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包户帮扶贫困户工作,于2019年12月30日向市扶贫办报送《市工信局关于2019年开展干部包户活动情况的反馈》。二是市工信局党组于2020年1月20日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建立干部包户工作内部督查机制的通知》,并将定期开展内部督查。

  21.?关于“进村入户帮扶次数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包户帮扶贫困户工作要求,分别于2019年12月21日和2020年2月28日组织包户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累计给每户贫困户送去2000元慰问金及口罩等物资。二是市工信局党组于2020年1月20日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建立干部包户工作内部督查机制的通知》,并将定期开展内部督查。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22.?关于“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1月5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解决机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局党组于2020年1月20日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建立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2020年3月23日制定印发《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三是2020年1月17日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主题教育督促检查1次,2020年3月16日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压实工作责任。

  23.?关于“党建基础保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19日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基础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强调基层党建基础保障工作相关要求。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配备,2020年3月19日党组会议明确给予机关党委增加1名干部,不断增强工作力量。三是将党建经费纳入我局预算,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效开展。

  24.?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19年度累计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21次。2020年截至目前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5次。二是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结合本职工作,深入领会贯通。三是认真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每次学习都形成一套学习档案,特别做好学习会议记录,由单独的记录本专门记录。

  25.?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科学安排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保证每次学习有足够的时间,尽量减少与其他会议合并开展学习。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每次中心组学习安排1-2个专题开展学习,安排2名党员领导干部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6.?关于“议事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2019年7月10日制定的《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议制度(试行)》(宁工信办〔2019〕152号),“三重一大”事项坚决上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坚决杜绝以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替代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办公室牵头对“重大”“大额”进行细化,制定了《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试行)》。

  27.?关于“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23日,局机关党委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培训《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二是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指定专人加强对发展党员材料的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档案材料,确保不出现错误内容和问题,杜绝抄袭网络文章等情况。三是2019年12月27日市城联社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相关责任人在会上做检讨。2020年3月23日,局党组就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2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23日,局机关党委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其中针对“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培训。开展主题教育督促检查1次,指出问题并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各支部认真制定2020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落实专人保管。三是2020年3月23日,局党组就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也已作深刻书面检查。

  29.?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23日,局机关党委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其中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培训。各党支部已按要求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普通党员积极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批评。我局将建立完善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2020年3月23日,局党组就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30.?关于“党务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23日,局机关党委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其中针对按期换届制度等开展培训。二是2020年1月17日,相关责任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就该问题作出检讨。

  31.?关于“干部转正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改内容进行了解读学习,并强调在今后干部选拔、试用期转正工作中要严格落实新修《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二是根据2019年12月31日党组会精神,我局于2020年1月15日发文,重新确定相关人员试用期任职时间为2018年4月。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32.?关于“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领导就该问题开展自我批评。2019年12月1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巡察整改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署名文章《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并开展学习研讨。二是市工信局局长徐光忠于2020年1月17日针对“加强工业依法统计、提高统计质量”等问题,对霞浦、柘荣、福鼎、蕉城等四县(市、区)工信局局长进行集体约谈,四县(市、区)工信局局长进行了整改表态发言。三是2019年12月27日,市工信局邀请市统计局经济科人员来局里开展工业统计业务培训,市、县两级工信局工业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四是市工信局配合统计部门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工业统计基础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根据市统计局部署,督促各县工信局做好2019年度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企业的协调、配合统计部门做好调查报表的填写上报。后续将根据统计部门要求,做好相关督促指导工作。五是市工信局加强全市工业经济调度,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2019年全市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6%(全省8.8%),增速全省第一;2020年1-2月全市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逆势增长0.4%(全省-13.3%),增速全省第一。

  33.?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宁经信计财〔2017〕217号),2019年12月25日局办公室会同局计财科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开展盘点,并登记造册。二是因考虑学校周边学生食品安全问题,目前我局店面除建设银行自助银行继续出租建设银行使用外,其他店面均未出租,留予本局自用。阮贵萍案件法院已成功执行,并于2019年7月9日执行回款67331.13元。同时,积极跟进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袁良海案件执行情况,目前袁良海已被蕉城区人民法院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34.?关于“2014年度宁德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指出的‘公车日常监管力度不够严格’问题整改不够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从2019年12月起每月在我局公告栏公示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租赁费用,2020年1月、2月车辆租赁费用均已进行了公示。二是本局直属事业单位共4个,其中仅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拥有闽J810KA辆车1部,其他下属事业单位无公车,我局于2019年2月1日具函市车改办《关于要求取消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的函》(宁工信办函〔2019〕23号),市车改办于2019年3月6日函复我局同意取消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同时不再保留该车辆编制,我局及时与市车改办办理闽J810KA交接手续,闽J810KA已于5月29日拍卖处置。目前,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已无公务用车,所有用车统一由局里从公务用车平台申请。三是2020年1月1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公车管理相关规定。

  35.?关于“2016年度宁德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检查指出的‘监督执纪力度有待加强’问题整改不够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不断提高认识,严肃主体责任考评整改工作,对提出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到位。针对2018年度省对市主体责任检查反馈我局“原市经信委党组全年仅提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问题,已按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分别于2019年5月14日、2019年6月24日和2019年12月12日向市委专题报送2018年度、2019年上半年和2019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抄送市委宣传部。二是驻局纪检组加强对市工信局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三是积极发挥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形成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工信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对10名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7人。其中,批评教育6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约谈3人次,责令书面检查9人次,在支部党员大会作检讨4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督促环保问题企业搬迁改造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说明: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的企业决策权、管理权、财务权等均在集团母公司福州一化,福州一化不属我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难,未能有效保障搬迁改造项目所需的人、财、物,导致企业搬迁工作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搬迁进度滞后。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福建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中各部门职责分工,联合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合力推进榕屏化工公司搬迁工作开展,并积极争取省里支持,帮助协调、督促福州一化敲定搬迁改造的方案,并尽快资金到位,争取能按照要求时限完成搬迁改造工作。二是继续督促屏南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研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时的相关预案,落实搬迁改造过程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推进搬迁工作开展。三是积极会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在搬迁改造过程中做好安全、环保等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国家、省对危化企业搬迁时限)

  2.?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说明:马临因生病要求请假,并提出提前退休申请。我局针对马临2019年度考核“不称职”,正在与市公务员局沟通降低其职级层次任职事宜。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马临同志的监督管理,规范其请假手续。二是马临2019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我局将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报市公务员局审批,降低其职级层次任职,其待遇按新任职级标准执行。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五、下一步努力方向

  集中攻坚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仍需不断深化。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持续推进2个未完成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市委郭锡文书记在参加我局机关第三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时讲话精神,争做“两个维护”的践行者、跨越赶超的推动者、创先争优的奋斗者,坚决扛起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推进全市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全力以赴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党组、机关党委、支部三级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主责、履行党内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未完成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所有问题都要做到长期坚持,并不断改进提高。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责任导向,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工作不主动、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将倒查追责。

  (三)常抓不懈着力巩固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和与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万亿工业时代”目标,加强稳增长、招商投资、服务企业和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重点,强化提升工信干部“四种能力”建设,确保全市工业经济继续保持高位增长。以行促改、以改促效,全面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工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22280,邮政信箱: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3号办公楼4层(宁德市工信局),电子邮箱:ndjxdw@163.com。

  

                             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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