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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落深落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9-02-19 16:59 字体大小: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每周一上报、每旬一汇报’的工作要求,对整改情况开展经常性自查,时刻评估整改效果,坚决防止整改流于形式……”2018年11月25日晚,福建省福安市委书记叶其发在市委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专题部署推进会上说道。

  2018年11月9日,福建省委巡视四组对福安市委反馈巡视意见后,福安市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由市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对照、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迅速展开巡视整改工作。

  福安市委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坚定的决心、积极的态度、认真的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速行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要求,自我加压、迅速行动、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确保问题按期销号,整改到位。

  与此同时,为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从2018年11月26日起,福安市还开展落实省委巡视整改督查工作。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和市委巡察办主任任组长,抽调纪委监委、巡视整改办、组织部、巡察办、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效能办精干力量,成立3个督查工作组,紧盯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事项建档情况、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等三个重点,通过明查暗访、查看内页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向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在此基础上,对督查中发现整改工作配合不力、行动缓慢、敷衍塞责、虚假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公开曝光。

  截至目前,福安市委已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会议和2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已制定并印发《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抽查29个责任单位,对整改态度不端正、上报整改进展情况文不对题、存在应付的1个责任单位,严肃批评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并督促其立即整改。(福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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