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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07-23 10:21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1116日至122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126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2021126日,市委巡察二组在我局召开巡察反馈会。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会后立即成立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全部担任副组长,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切实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128日印发党内通报,将市委巡察二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办领导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讲话、局党组书记许余丁的表态发言,向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并于129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认领,严格对标对表、细化整改措施,抓紧制定整改方案。

(二)严把节点,序时推进整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积极对接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研究完善整改措施,38日正式印发《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定整改时限,并坚持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分析存在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改进措施,强化督导力度,避免“上热中温下冷”;3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党组成员主动对号入座,逐项梳理,从思想、作风等方面深刻剖析、查找根源,并明确了下一步整改努力的方向和措施,推动巡察整改有力有效开展。

(三)对标对表,取得阶段实效。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积极督导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426日,局党组召开6次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问责清单,以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等,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6次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局党组集中2天半时间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31个党内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夯实了思想基础、树牢了规矩意识。局各位分管领导也针对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组织分管的业务科室学习烈士褒扬、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以及财务制度等。针对制度短板和管理空白,对我局现行内部制度进行梳理,重新修定制定了13项制度并下发执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对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调度,坚持滚动更新整改进展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提高党组对中心组学习的认识。二是修定完善《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要求中心组成员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三是党组书记按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中心组学习发言材料。四是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2019年度、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五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关于“重要内容学习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部重新学习《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二是征订25套《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及辅导读本,发给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三是下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至各县(市、区)局,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四是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培训班知识竞赛。

3.关于“领导责任制未全面履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20192020年度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情况。四是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做深刻检查。

4.关于“所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建立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宣传栏逐级审批手续。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共领域宣传载体3处,截止5月份,共使用所属公共宣传载体4次。

5.关于“互联网信息发布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二是修定完善《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并下发执行。三是截止5月份,2021年所报4条信息均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进行审批。四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6.关于“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比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文件。二是印制《福建省2021年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黄页》宣传折页3000份,连同《2021年宁德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发各县(市、区)局,力争2021年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三是各县(市、区)局核实了219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019年教育培训的实际参训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5家院校(机构)参训人员134人,费用共计27.65万元,经党组会研究向财政申请拨付。四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7.关于“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印制《福建省2021年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黄页》宣传折页和《福建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文件汇编》各3000份给各县(市、区)局,指导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规范化开展。二是制定下发《2021年宁德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给各县(市、区)局,指导做好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并积极向市政府申请2021年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经费。三是对20192020两年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自查。目前,各县(市、区)局都完善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相关资料和就业创业工作台账。

8.关于“培训课程设置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 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福建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二是收集军转干部廉政教育课件素材,制定《2021年宁德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军转干部适应性教育培训廉政教育课时达到三分之一。三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9.关于“优抚对象核查工作进度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优抚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督导,截止20201229日,9县(市、区)核查率均超过省定任务的120% 。三是下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优抚数据核查工作。计划于6月底向局党组汇报优抚数据核查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党组书记约谈优抚数据核查进度慢的3名县局负责人。

10.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知各县(市、区)做好因疫情影响医院安排体检推迟的解释工作。二是积极主动与市医院对接,组织23参加市医院慢性病检查。三是根据专家组检查结论,完成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审批认定,并报省厅备案。四是各县(市、区)结合疫情实际主动对接,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情绪稳定。

11.关于“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优抚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印发《关于征求〈宁德市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征集汇总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并报中共宁德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计划于20211231日前全面完成维护工作。三是小章村“革命烈士之墓”已改建重修,设立烈士事迹简介牌划定以无名烈士墓为中心方圆50平方米范围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四是根据省厅部署,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改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五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二是制定下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规范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县级局做好今后光荣牌悬挂工作。三是下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排查问题,规范悬挂工作。四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3.关于“退役军人有关信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面对面谈心、零距离接访”活动,变上访为下访,推动信访问题解决。二是要求各县(市、区)积极开展走访慰问,确保一般矛盾不出乡村,重大纠纷不出县市。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4.关于“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二是修定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是党组书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是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做深刻检查。

15.关于“在下属单位报销办公设备购置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二是市局退还宁德军供站采购办公设备费用26160元,并对固定资产进行调整。三是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做深刻检查。

16.关于“违规购置服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份两次组织军休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对直属单位军休所、军供站开展检查,并下发整改意见建议。三是18名军休干部、4名工作人员退还服装购置费每人280元,共计6160元。四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17.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军休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二是修定完善《宁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差旅费报销制度》,并下发执行。                                                          三是退还违规领取伙食补助费合计420元。四是对直属单位军休所、军供站开展检查,并下发整改意见建议。五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8.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刚性,2021年以来我局机关干部职工出差均严格落实逐级审核规定。三是退还超标准报销的交通补贴160元、伙食补助900元至局财务账户。四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熟悉掌握党建规范要求。二是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由一名四级调研员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并配备一名四级主任科员为专职党务干部。三是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2020年度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四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五是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

20.关于“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的实质、内涵及要求。二是修定完善《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将“两个维护”作为党组工作首要政治原则,并下发执行。三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修定完善《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下发执行,党组针对每年4.92万元物业管理费合同重新研究通过。三是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做深刻检查。

2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份两次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刚性,2020年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主要领导均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23.关于“材料撰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组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质量。二是修定完善《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材料应按要求对上年度排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说明。三是党组书记按照要求,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剖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签字,确保质量。

24.关于“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明确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关要求。二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收集意见4条。三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都能从思想、生活及日常个人表现中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意见,没有再出现成员之间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等情况。四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都能对号入座,深挖问题根源,做到见人见事,相互提批评意见共25条。

25.关于“主题教育未制定个人整改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组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及中央、省、市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二是班子成员均制定主题教育个人整改措施,并全部收集归档。三是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执行。四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及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二是修定完善《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意见》,并下发执行。三是召开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四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对直属单位军休所、军供站开展检查,并下发整改意见建议。五是2020年度工作总结中突出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六是收集党组成员2019年度述责述廉材料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2020年工作总结。七是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

27.关于“廉政风险预警提醒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定完善《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清单》,并下发执行。二是对直属事业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针对性提醒,指导做好风险防范

28.关于“廉政谈话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份两次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制定《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并下发执行。三是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要求,每半年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四是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做深刻检查。

29.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规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并下发执行。二是对新提任的科级干部袁丽华、董盛怡、陈晓芳、余洁、陈丽丹等五位同志和已退休原二级调研员吴步春同志进行出入(境)管理登记备案。三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0.关于“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直属单位开展节前廉政学习教育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总结分析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工作。

31.关于“监督职能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会议精神,明确当前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二是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直属单位开展节前廉政学习教育和2020年度开展突破“难、硬、重、新”工作专项行动、“三公”经费、工会经费开支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个,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提出意见建议3条;针对先行拨付支付等方式“套现”“提现”、巧立名目突击乱发钱、花钱和重复施工“劳民伤财”等问题,抽调市人社局两名财务人员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其2个直属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个,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提出建议2条。

32.关于“机关党委职能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准确把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二是开展2020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并对局机关支部开展党建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向局机关支部作出反馈。三是制定《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并下发各支部贯彻落实;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2020年度支部工作总结。四是机关党委发函提醒各支部按期开展换届选举。五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省、市相关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二是党支部重新按要求对2019年被评为优秀、合格等次党员开展评议,补充完善评定意见。三是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4.关于“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各支部委员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等文件,掌握党费测算、收缴规定,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二是修定完善《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缴纳党费的规定》,明确缴纳基数及测算方式等要求。三是局机关党支部重新核算党费缴纳基数,按核定标准收缴党费。四是3少缴党费同志按核定标准补缴20195月至202012月党费,共计1280。五是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5.关于“军休所党支部党费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份两次组织军休所党支部委员和军休所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缴纳党费的规定》。二是组织军休所工作人员学习《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相关规定用好党费,明确党费使用范围。四是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6.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机关党委(人事科)工作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宁德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归档要求,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二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对接,1名干部2019年度考核登记表、2020年职级晋升的任免审批表已归档。三是联系缺失入团材料干部就学学校,开具入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已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同时,举一反三,对单位所有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进行“回头看”,归档材料已全部按规定时限整理存入档案。四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7.关于“干部任职时间认定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人事工作业务水平。二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经党组书记审核把关,重新制发任职文件。三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8.关于“执行全程记实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提高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认识,严格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落实全程记实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对人事档案工作检查,推动人事档案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对干部提任《全程记实表》中民主测评记录票数重新核对填写,“审核意见”栏由分管领导如实补签。

39.关于“机关党委选举及召开会议均无相关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并指定专人使用专用记录本负责记录。二是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每次会议结束后,记录者及时、祥实记录,并经负责人审阅,按规定留存并妥善保管。三是补齐机关党委选举会议记录,并补充完善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和党员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及时审查会议记录内容,做好存档管理工作。四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对直属单位军休所、军供站开展检查,并下发整改意见建议。五是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0.关于“局成立以来未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工作意义和要求。二是制定《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务公开目录内容和审批程序。三是严格执行《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收集完善党务公开相关材料,不断规范党务公开工作。

()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方面

41.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并补充研究主题教育整治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下一步工作意见。二是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

42.关于“主题教育整改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定完善《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并下发执行。二是组织学习《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三是截止5月份,已通报20211月份、2月份、3月份、4月份考勤相关情况。四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依规依纪对巡察反馈问题中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8人,其他人员3。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7人,谈话提醒13人,约谈3,针对违规购置服装的问题,对汤柳英开展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工作有待提高”中“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比率偏低”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48日向市政府申请2021年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经费,待后续资金到位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56月份接收后择机进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待9月、12月报到后择机进行。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跟综落实培训经费,加强工作督导,严把时间节点,力争按《2021年宁德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在2021年底前完成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

整改时限:20211231日前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坚持做好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刚性,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三个再”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献礼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3-2221985,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2号。

 

 

                   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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