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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07-23 10:26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1116日至122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委老干部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1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政治责任落实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126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的标尺。326日,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以一抓到底的态度扛起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整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困难问题。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对账销号,推动问题整改逐一落实。及时制定《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负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全力推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三)严明纪律规矩着力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针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方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方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新建、修订工作制度13项,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未传达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120日,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并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会议、支部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重要决策部署。截至目前,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局务会传达学习8次。

2.关于“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38日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文件精神,与会人员围绕研讨主题依次作交流发言。二是分别于326日、412日印发《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规定》《2021年度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等文件。三是规范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重点安排1个主题,2(或以上)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做到“有方案、有签到表、有学习资料、有重点发言材料、有会议记录”,规范学习过程,提高学习效果。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列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二是2020年已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及时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针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个别局务会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的问题,在326日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二是建立形成会前相关材料审核长效措施,2020领导干部述职会前,对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审核。三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连同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个别干部考察材料未体现意识形态方面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28日,制定《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公务员职级晋升操作流程图》,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干部考察重要内容。二是419,局务会会议研究确定形成的拟提任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中,明确把“落实意识形态方面情况”作为干部考察重要内容。2021年以来,职务职级晋升的9干部考察材料均有落实意识形态情况内容。

(4)针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到位,公共宣传载体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26日,修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规定》,要求各直属单位每月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自查,每半年向局办公室备案一次台账。20201123日,老年大学根据党的十九大新修订党章党建会议室宣传栏内容进行更新更换。二是416日,组织对局系统公共宣传载体开展排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已全部整改到位。

4.于“精准服务离退休干部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向市直有离休干部的单位发放《宁德市直单位用心用情精准服务离休干部情况表》,开展市直单位精准服务离休干部情况摸底,并通过书面及电话提醒的方式进行跟踪督促指导。二是329日,书面向有关单位告知所属老干部反映的有关问题建议。331日,局领导带队到有关单位开展调研指导精准服务离休干部工作;后经电话回访老干部确认反映的党费收缴及慰问等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三是419印发《关于强化离休干部原单位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原单位服务离休干部职责、党费收缴方式、全年开展服务情况报送等作出规定,进一步做好指导推动市直单位精准服务离休干部工作。

5.于“对符合条件但未建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市直单位跟踪指导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311全市老干部局长会议提出,按照“利于活动,便于管理,应建尽建”的原则,推动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组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着力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二是42日,局领导带队走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3家单位,实地了解其设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硬件条件、党员意愿,以及离退休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督促指导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三是2月以来,逐个电话联系市委办、市委政法委、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市烟草专卖局8家单位,深入了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情况,督促指导他们分类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日常监督管理。

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督促,11家单位均已表示进一步规范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其中市委政法委机关撤总支设支部,没有计划单独设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和市应急管理6家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分散到各支部正常开展党的活动,所在单位和离退休干部党员均没有意愿单独设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宁德高速交警支队3家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分散在各县(市、区),不具备单独组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条件;市烟草专卖局已经实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离退休干部党员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入社区,原工作单位不再设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

6.关于“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整改落实。一是市教育局第五党支部、交警支队第七党支部和生态环境局第四党支部3个单位已完成换届。指导市国安局启动换届程序(支部已向局机关党委提交换届请示,按程序积极推进换届工作)。市疾控中心第三支部8名离退休干部党员,有5名因高龄、重疾等原因无法参与组织活动,综合考虑离退休支部党员实际情况和意愿,市疾控中心党总支正式撤销合并该支部。二是对未落实支部书记补贴的市直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市教育局、宁德师范附属小学、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和宁德财经学校4个单位已落实支部书记工作补贴,市疾控中心第三支部书记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并结合本人意愿,未领取补贴,同时,该支部现已完成撤并工作。

7.关于“创先争优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7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宁委离退工〔20204号),建立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委员挂钩联系示范点制度,进一步强化离退休干部党建示范点培育创建工作。二是2021年持续深化党建示范点创建。目前,已创建命名第三批市级示范点28个,实现年初计划全市新增创建市级以上党建示范点20个以上的目标。从全市现有离退休干部党建示范点中推荐第二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31个,达全省各设区市中等水平。下一步,将适时召开离退休干部党建示范点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一批隶缘型、地缘型和趣缘型党组织建设“样板”,切实发挥示范点带动引领作用

8.关于“基地发挥引导老干部弘扬正能量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基地发挥作用情况作为市委老干部局“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重点课题,查找活动基地作用发挥不足症结根源。3月至4月,局务会成员分别深入9个县(市、区)调研,实地察看调研活动基地开展情况。二是42日,市委老干部局向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支部发放《宁德市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基地》宣传册40册,进一步提高活动基地知晓率。三是412日,市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印发《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党员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动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退休党员赴活动基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56日,下发《关于公布宁德市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基地名单及联系方式的通知》,并要求各地各单位每半年反馈活动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60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赴基地开展活动。

9.关于“推动老干部讲坛活动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23日,向古田、寿宁、福鼎市等三地老干部局下发《关于报送未启动“老干部讲坛” 活动情况说明的通知》,3月底以上3县(市)分别就未开展“老干部讲坛”活动进行了说明,剖析了问题根源和整改措施二是425日,向各地下发报送活动基地“老干部讲坛”年度计划表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有序推动‘老干部讲坛’活动。三是根据各县反映的部分基地受路途较远、服务保障不足等因素影响不宜做强制规定的建议,结合活动基地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调整“老干部讲坛”活动要求,并纳入基地建设管理评价体系49日、63日,市级“老干部讲坛”分别走进蕉城区虎贝镇东源村、福安·廉村开讲,带动各地开展老干部讲坛活动12场次。

10.关于“基地建设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县(市、区)调研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基地开展情况。二是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向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各活动基地下发《关于规范和提升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基地工作的通知》从规范活动基地管理、强化基地活动保障、提升活动基地工作等方面对基地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规范。

11.关于“引导推动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31日,印发《离退休干部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行活动实施方案》,对年度志愿服务活动作出安排,启动宁德市离退休干部助力乡村振兴志愿者招募工作组建志愿服务团。49日,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举行“桑榆心向党·银发开新卷”全市离退休干部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行活动启动仪式49日、63日,分别组织志愿服务团离退休干部前往蕉城区虎贝镇、福安市康厝乡开展健康义诊、法治宣传、农技指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12.关于“推动干休所转型发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24日,市干休所制定《宁德市干休所走访慰问制度》,实施“五个必访”,即老干部有病必访、有思想情绪必访、有困难必访、出现家庭纠纷必访、重大节日必访。二是市干休所与福建青鸟三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补充协议,20215月开始为干休所服务管理的6名离休干部提供除理发、量血压外,每月增加两次居家养老服务。三是41日起,市干休所工作人员分别挂钩联系离休干部,每月上门走访慰问一次。

13.关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党员之家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211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支持“老党员之家建设”,202012月省财政厅第一笔60万元补助经费已经下达市委老干部局20201230前往省政协文明创建展陈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治生活馆等地参观考察,吸收先进设计理念,并进行设计沟通和文字资料收集整理;3月完成初步设计。326日经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研究通过“老党员之家”邀请招标方案,采取最低价中标评选方式。327日发布“老党员之家”施工设计、造价预算、预算审核、招标代理邀请招标公告。4月6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召开中心工作会议,对“老党员之家”建设项目邀请招标项目进行开标并报局务会研究。2021年内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要对照《关于加强“老党员之家”建设的通知》要求完成“老党员之家”施工建设。二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制定了“老党员之家”季度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并于318日,组织开展第一季度“老党员之家”主题党日活动,邀请林乃栋为老党员作防诈骗专题讲座。2021427日,组织开展第二季度“老党员之家”“走进教育基地 共过政治生日 继承革命传统 弘扬闽东精神”主题党日活动。三是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427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邀请“老党员之家”11个离退休支部21名老党员前往闽东革命纪念馆集体过政治生日。四是针对老党员之家推行资源共享机制需要,聘请林素琴、竺培校2位同志为“老党员之家”首批专长指导员,为“老党员之家”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提供师资力量。427日,邀请专长指导员林素琴围绕“组织开展正能量活动”座谈交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4.于“党建示范点建设考评纸面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5月以来,结合开展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调研等,深入各地逐个督促指导离退休干部党建示范点培育,复核各地上报推荐的省级、市级示范点创建情况,局务会分别于201912月、20205月,研究审批第二批市级示范点7个、推荐上报省级示范点11个(审批10个)。二是20207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离退休干部工委委员联系示范(培育)点制度,工委委员要经常深入示范(培育)点调查研究,加强跟踪指导。在县级示范点名单中择优推荐市级示范点,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复核后予以确定。三是3月至4月,结合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局领导分别带队前往各县(市、区)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市医院、宁德师范学院等市直单位,实地查看示范点“六有”基本要求落实情况,了解特色亮点工作。根据实地调研复核情况,完成市级第三批省级第二批示范党支部推荐上报。

15.关于“整治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910日,市干休所组织人员对干休所院内居民搭建狗窝予以拆除,并对大院环境卫生进行整治。二是324日,市干休所制定《宁德市干休所环境卫生包干责任制度》,将干休所院内和池头坪卫生包干到人,明确分工责任。三是310日,市干休所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人员在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市干休所职工阮继军同志给予批评教育,连同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诫勉谈话。

16.关于“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偏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121日,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会议研究审议局务会成员挂点联系县(市、区)工作机制并予以印发实施。二是研究制定了市委老干部局“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方案,5名局务会成员全部深入挂钩联系县(市、区)开展课题调研工作,走访调研9个县(市、区)、东侨开发区,11市直单位。三是建立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反映问题参阅季表报制度,广泛听取基层、老干部的意见建议,更好了解各地老干部工作情况。

17.关于“局班子成员带头走访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工作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121日,市委老干部局召开局务会会议,研究审议《局系统处级领导挂钩联系老干部制度》并予以印发实施。二是根据出台的挂钩联系制度,市委老干部局保障科将结合春节、端午、重阳等节日,合理安排局领导入户走访慰问市直蕉城福安片老干部对常住本地的服务对象,由局处级领导每年至少走访慰问一次,并做好慰问记录台账登记

18.关于“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老年大学违规发放2名临时人员2016-2020年度综治平安奖、通讯补贴、应休未休奖、餐补等津补贴共7.27万元,2名临时人员已于413日各自退回1万元,剩余部分于12月底前清退到位。二是市委老干部局党总支自行评选2015-201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奖金合计2.3万元,于202012全部清退,分别存入市委老干部局(2.24万)、市老干部活动中心(0.03万)、市干休所(0.03万)财政账户。三是市老年大学多发给3干部2018年度应休未休奖金2873元,33全部清退,存入市老年大学财政账户。四323日,市委老干部局邀请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局分管领导就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强调。419日至23日,组织财务人员对局机关、直属单位 2016年以来的相关票据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19.关于“违规发放稿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5 年度宣传信息稿费合计1470 元已于28日清退。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20.关于“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干休所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全所工作人员(含兼职会计)重新整合配备办公用房,每2人一间办公室。二是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办公用房整改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宁政办传〔20219号)部署要求结合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办公用房使用自查自纠,于315日向市政府办书面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了《市委老干部局机关、直属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台账》。三是市干休所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人员在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对市干休所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市干休所职工阮继军同志给予批评教育,连同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诫勉谈话。

21.关于“定期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8日,召开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作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二是28日,局务会会议专题听取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了有关事项。三是318日,召开局务会(扩大)会议,研究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并予以印发实施

22.关于“日常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19日,市委老干部局印发《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排》,对领导干部日常廉政谈话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26,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5名局务会成员及2名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累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7人次。三是419,局务会研究制定《关于做好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的通知》,对局务会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情况进行纪实,建立工作台账,压实局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3.关于“对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9月,市干休所组织人员补齐20192月份91014号财务凭证证明人签字,完善报销手续。324日,市干休所集中学习《干休所关于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修订)》,规范报销手续。二是419-23,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人员对 2016 年以来的财务凭证进行全面梳理,及时纠正报销手续不规范问。三是将直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列入年度安排,形成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方案,局主要领导带队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直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24.关于“日常监督检查不够深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重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在集中学习、自学的基础上,结合纪检监察和审查调查业务工作,加强对《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案件管理工作规则》以及有关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租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学中干、干中学,着力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二是围绕市委老干部局职责,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老干部局局务会议、开展主动约谈、核查问题线索、重新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方式对市委老干局的业务进行再学习、再了解、再研究,找准监督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25.关于“对问题督促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干休所已于20212月将违规发放的5050元补贴清退到位。二是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7家综合监督单位发出《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要求各监督单位将问题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完善整改落实机制,针对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以及其他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6.关于“干部日常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129日,正式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与请(休)假制度》,健全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等管理规定。二是强化考勤管理。20212月起,局机关、直属单位坚持每月统计并公示干部职工考勤情况,未出现无故参加考勤情况。三是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27.关于“少数干部履职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326日,市老年大学党支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市老年大学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陆盛通同志就“该校庆祝宁德撤地设市20周年系列活动中个人负责活动未落实问题做深刻自我批评和检查对陆盛通同志给予批评教育,连同其他问题合并处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8.关于“工会经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于128日,收回20169-11月未向会员收缴的会费306元,并存入单位工会账户;39日应缴未缴工会经费6706.16元上缴市总工会。市干休所于129日,补缴2015-2017年工会会员费1222元,存入工会帐户;22日,上缴2016年到2020年未缴工会经费3388元,存入总工会帐户。市委老干部局工会于415上缴2016-2020 年未缴工会经费 1.74 万元存入总工会帐户二是323日,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会主席及财务人员参加财务知识培训;415日,组织机关工会主席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深刻领会工会经费管理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公房租金存在漏缴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 21 日,市干休所退休职工漏缴的20177-9月租金1500元已补缴至市干休所账。二是324日,市干休所制定《宁德市干休所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房屋出租管理责任人,规范公房租金收缴。三是市干休所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书面检查。

30.关于“未严格执行四类会议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23日,邀请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对《宁德市市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进行学习。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控会议规模、会期、会议经费。122日,宁德市老年大学严格按照四类会议相关规定召开全市老年教育工作会议。三是129日,市老年大学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提出要严格执行相关会议制度,尽量开短会、开视频会议,对会议日程进行合理、紧凑地安排,确保今后的会议符合相关规定。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市老年大学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陆盛通同志连同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诫勉谈话

31.关于“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已于127日组织人员对门球场建设项目咨询、招标代理、设计、工程款等报销凭证进行梳理,并补充相关合同作为凭证附件。二是415日,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报销审核把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32.关于“固定资产重要证件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15日,市干休所遗失的三本土地证书已通过不动产中心完成补办手续。二是324市干休所制定了《宁德市干休所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实行固定资产证件专人保管,并做好产权证书移交保管手续。三是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作出书面检查。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3.关于“换届选举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是组织局系统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419日至21日,派员参加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党组织换届选举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换届选举程序。4月底,各支部已组织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政策法规学习。

34.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民主生活会前专题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性意识。二是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督促指导局属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针对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发出工作提示提出相关要求,局属各支部已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三是认真开展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分别制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对照检查材料要求,局“一把手”会前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市老年大学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陆盛通同志给予批评教育,连同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诫勉谈话。

35.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局务会成员分别参加所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指导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明确提出要求,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在报经党总支同意后,提请党员大会通过,方可不列入评议对象。

36.关于“对直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或及时提交局务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分别于2020113日、715日,解聘了2019 3月临2名编外人员。二是15日,市老年大学修订《宁德市老年大学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审批,同时列出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抓好落实。三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管。318日,局务会研究制定《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并予以印发实施,明确局机关、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形式及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四是419日,对直属单位2021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未提交或及时提交局务会研究事项。

37.关于“存在非局务会成员参与表态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16日,召开局务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议事规则(试行)》等文件精神,重申“列席人员可以发表个人看法,但不能发表表决性意见、不参与会议表决”等要求,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规范局务会会议发言。20213月以来,局务会会议召集人均在会前强调了“列席人员不参与表态发言”的要求,未再出现此类情况。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2021年以来,局务会成员皆对会议记录进行逐一签字确认,保证会议记录的准确性、严肃性和完整性。

38.关于“个别干部长期未交流轮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19日,经局务会会议研究决定,对任职年限较长的市干休所所长进行交流轮岗(不再兼任)。二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研究制定了《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三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职级晋升操作办法,提任科级干部2名,职级晋升7名干部。

39.关于“干部任免不够规范,且存在混编混岗使用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18日,召开局务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市干休所2018年作出续聘职工为副所长的任免决定。二是419日,召开局务会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任工作,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0.关于“个别批次干部选任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19日,召开局务会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选人用人责任,掌握条例政策规定。二是形成《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公务员职级晋升操作流程图》,严格选拔任用条件、程序和纪律要求,进一步梳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并表决过程,规范干部任免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1.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个别干部重要档案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是按照中组部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精神,调查核实市委老干部局相关干部中共党员身份,并办其《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416日,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意识。三是认真做好干部人事管理档案,及时移送干部人事档案44份,并建立移送档案台账。组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聚焦干部信息认定不准确、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问题24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档案开展自查,补充档案材料36份。新完成8名干部人事档案专审。五把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作为选拔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凡提必审”机制,融入局干部职务职级晋升流程图,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六是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部分职工档案未集中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20201210,市干休所3职工个人档案移交市委老干部局422日市委老干部局再将其移交市委组织部档案管理中心,实现职工档案集中管理

42.关于“执行全程纪实办法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成相关人员《干部选任全程纪实表》漏填、错填事项核实补填。二是对 2016 年以来干部选任全程纪实表进行全面梳理,保证纪实表完整规范。三是416日,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室,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闽委组通〔201575 ),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全程纪实。

43.关于“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 2020 12月,相关退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辞去兼任市朱子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职务。二是向局系统退休干部发出《关于规范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的提醒函》,并随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 (中组发〔201411)文件,提高退休干部社团兼职规定政策知晓率。三是建立退休干部社团兼职台账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44.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举一反三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市干休所201711月、12月报销的两名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费合计252元已清退,2020122日存入市干休所财政账户。市委老干部局201711月报销的1名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费126元已清退,2020128日存入市委老干部局财政账户。是结合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对派驻纪检组“蹲点检查”、财政局财务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5.关于“落实整改存在改而又犯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6年以来,市委老干部局系统领取优秀共产党员奖金的干部职工共有20人次,合计2.3万元202012全部清退二是结合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将“财务开支、‘三公经费’报销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 问题列入检查范畴,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委老干部局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科级干部9科级以下人员9人,给予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1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其中: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履职不够扎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不严肃”“未严格执行四类会议相关规定”问题,对市老年大学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陆盛通进行诫勉谈话。2.针对“工会经费收缴不规范”“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对市干休所职工阮继军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事项

存在问题:市老年大学向2名临时人员发放2016-2020年度综治平安奖、通讯补贴、应休未休奖、餐补等,合计7.27万元。现两人已分别清退10000元,尚余5.27万元。

未完成情况原因:由于市老年大学两名临时人员家庭困难,拟采用分期分批逐步还清的方式清退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9月底前两人各再退款15000元,12月底前剩余部分全部清退到位。

整改时限:20211230日。

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和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仍有一些长效机制需要完善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进全市老干部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要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领导班子政治责任,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持续掀起“大学习”的热潮,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及时准确宣传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政治监督,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从严从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滴水穿石”等优良作风,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委放心、让老同志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要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完善长效机制,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定期跟踪落实巡察整改后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适时组织整改事项和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破解制约老干部工作发展难题相结合,从严从实干部管理,全面推进机关各项建设,引导干部职工主动融入和服务“一二三”发展战略实施,加快“五个城”建设,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服务管理,在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822678;通信地址:宁德市署前路144号楼2楼市委老干部局,邮政编码:352100,电子邮箱:ndswlgj@126.com       

 

                      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

                         20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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