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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12-09 10:53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3月3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我办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集中巡察。2022年6月1日,市委巡察二组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我办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市委台港澳办严格对照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整改工作,认真负责、严肃坚决、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向我办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办于6月2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秘书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8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强化督促检查,集中整改期间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抓好整改思想自觉。我办第一时间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及市纪委监委《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等巡察整改有关文件及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委台港澳办反馈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强化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上来。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市委台港澳办严格按照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和市委的指示要求,深入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办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经办人员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沟通、请教,逐条逐项优化完善整改方案,最终形成《中共宁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于6月15日正式印发执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办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整改,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30日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及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对台重要讲话精神,2名班子成员重点发言;二是6月2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室务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已召开室务会议6场,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30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二是7月29日、8月3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及《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等必学内容,2名班子成员重点发言,并进行专题研讨交流;三是6月2日召开室务会议进一步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已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场,均严格落实每个学习专题至少安排2个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的要求。

3.关于“协调宁台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30日室务会组织学习《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农业厅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立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6月30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5月28日至5月30日,由霞浦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带领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崇儒乡、沙江镇等有关人员一起前往漳平市台湾农民创业园、漳浦县天福集团,针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创建工作进行考察调研,学习漳平市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经验。1月13日宁德市政府行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在霞浦县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函》(宁政函﹝2022﹞1号)。8月23-24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台港澳办专程赴霞浦开展台湾农民创业园创建情况调研。下一步我办将积极对接省台港澳办推动台湾农民创业园创建。

4.关于“推动对台合作园区建设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8月4日赴霞浦开展调研,加强与霞浦县三沙口岸经济区、霞浦县农业局等部门对接,8月25日完成调研报告。目前入驻园区台资企业6家,分别是福建味珍食品有限公司、宁德在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净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悠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龙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奇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关于“指导创建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14日,办主要领导赴厦门启达创业海峡双创基地开展调研,并邀请启达创业负责人于8月4-7日来宁考察指导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二是加强与浙江湖州台协会青年委员会的对接,6月底已由宁德市台协会发出邀请函,浙江湖州台协会青年委员会于8月12-14日来宁考察,交流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三是在汇总梳理调研成果基础上,已形成创建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指导方案,推动基地建设。下一步将指导台协会成立青年委员会,依托台协会青年委员会推动基地建设。

6.关于“统筹协调引进台资企业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宁德市委台港澳系统“服务提升年”工作方案已经室务会研究通过,结合“服务提升年”开展调研,摸清底数。二是指导霞浦县于6月7日举办霞台农业融合发展研讨会,签约5个项目,2个项目已落地正在注册公司,3个项目选址考察。指导古田县结合“台港澳示范田”暨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共签约3个项目,1个项目已落地,2个项目还在进一步洽谈。下一步将依托台协会,发挥“以台引台”作用,吸引更多企业来宁投资兴业。

7.关于“应重点跟进的对台工作项目质量不高、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与霞浦县台港澳办对接,8月4日赴霞浦调研,持续跟进福建晨星天安科技有限公司农业示范园项目,推进项目进展。因股东意见不合,福建晨星天安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目前进展缓慢,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推动霞浦县台港澳办与福建晨星天安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对接,推进项目进展;二是加强与寿宁县台港澳办对接,7月22日赴寿宁调研,持续推进福建两岸云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代农业服务业项目,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推动台湾专家团队入宁,促进项目落地。据调研福建两岸云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至今营业收入1600万元,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跟进项目进展。三是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闽台港澳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闽科资﹝2021﹞18号)的要求,协助市科技局,已上报宁德市富发水产有限公司大黄鱼产业技术闽台科技合作基地、福建荣耀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健康产业技术闽台科技合作项目(2022年省科技厅已不再组织此项申报)。3月25日,走访调研福建荣耀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推进健康产业技术闽台科技合作项目进展。7月18日走访市科技局,7月25与市科技局共同走访宁德市富发水产有限公司,促进项目进展。四是通过下基层调研和开展涉台港澳政策法律宣传周活动,调研指导做好宁德与台湾直航有关准备工作。

8.关于“惠台政策宣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2022年宁德市委台港澳系统“服务提升年”工作方案》;二是不断加强惠台政策宣传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涉台港澳政策法律宣传月”活动。6月23日第一场宣讲活动在联德公司启动;8月13日在第十届海青节·宁德专场活动期间在中嘉创谷开展第二场集中宣讲。同时,我办联合市公安局就台胞居住证办理政策进行宣讲,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制作《惠台利民政策选编》等广泛宣传居住证申请使用办法,目前未发现因政策宣传不到位而出现“因台胞证过期造成不便而产生投诉求助事件”同类问题的情况。三是制作系列惠台政策宣传手册《惠台利民政策选编》《涉台港澳法律法规选编》,9月9日上午与厦门银行宁德分行共同举办“涉台港澳政策法律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8本,发放企业9家。

9.关于“指导基层落实台胞就业政策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3日“涉台港澳政策法律宣传月”集中宣讲解读了宁德“56条”等惠台政策。二是7月12日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台湾青年来宁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有关奖补经费申报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台港澳办、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财政局在上报奖补资金请求时应切实担负起一线把关的主体责任”“市台港澳办和财政局负责做好审核把关,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月19日赴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指导3名台湾青年申报补助事项。并指导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按文件规定于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材料,提出资金申报申请,我办将联合市财政局于2023年2月底前向省台港澳办申报。

10.关于“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有关工作通知。二是结合下乡调研,先后赴蕉城、东侨古田、福鼎、霞浦、寿宁等县(市、区)开展工作督查。

11.关于“特色品牌整体效应未充分体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8月4日霞浦赴开展滩涂摄影文化调研工作,与霞浦县文旅局、摄影协会座谈交流,了解近年来霞浦滩涂摄影对台交流情况,推动以摄影协会为载体,申报宁德市对台交流基地。二是6月22日我办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到市文旅局对接工作,了解我市滩涂摄影文化情况,推动交流合作。

12.关于“推动文创产业发展相对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18日走访市科技局,7月25与市科技局共同走访蕉城区大学生创业园、中嘉创谷科技孵化众创空间。6月29日,泉州台协会率2家台资文创企业(享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福建省弘韵空间设计有限公司)考察东侨大学生创业园,目前已注册福建冠战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我办将积极协调东侨大学生创业园的办公场所,争取早日入驻。8月15日与市人社局沟通交流,推动台青创业就业工作。二是结合下基层调研加强宣传。8月13日,举办第十届海峡青年节•“两岸同心逐梦青春”宁德专场活动,邀请30多名台青走进中嘉创谷科技孵化众创空间,宣传宁德众创空间,助力推动文创产业发展。

13.关于“推动宁台人才交流主动性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2022年台湾博士专场对接会方案,推动宁台人才交流。二是对接市委人才办,已将省对市人才考评指标分解到县级。三是结合人才驿站,开展“弘扬‘闽东之光’,共迎新春佳节”在宁台湾人才迎新春活动、“粽叶飘香情浓两岸”两岸同胞共度端午、涉台港澳政策法律宣传月、第十届海峡青年节•“两岸同心逐梦青春”宁德专场活动等活动。

14.关于“指导管理台资企业协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1日室务会研究台协会换届工作方案,按序时推进工作任务。8月18日经室务会研究通过向省台港澳办请示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同时向市委组织部请示兼职副会长人选相关事宜。9月26日,市委组织部同意兼职副会长人选相关事宜,9月29日,省台港澳办同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11月11日台协会已完成换届选举。二是指导完善《宁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章程》《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印章管理及使用制度》并已在市台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上通过。目前台协会办公场所、活动场所均已确定,登记会员共计69名,比第二届台协会(54名)累计增长27.78%。

15.关于“宁港宁澳交流合作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3日组织港澳同胞10余人参加在联德企业举办的“涉台港澳政策法律宣传月”启动仪式;二是7月6日召开在宁港资企业、香港同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上讲话暨香港国安法实施两周年座谈会,在宁港资企业代表5人,香港同胞代表2人参加座谈,同时邀请市委统战部参加;三是9月1日前往福州实地走访香港特区政府驻福建联络处、香港贸发局福建代表处、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福州代表处,并与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推动宁港宁澳在经贸、文化、港口、物流、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开拓双赢发展的新格局。

16.关于“港澳普法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3日结合“涉台港澳政策法律宣传月”活动,到福建联德企业宣讲香港国安法,港澳同胞10余人参加活动;二是7月6日召开在宁港资企业、香港同胞座谈会,在宁港资企业代表5人,香港同胞代表2人参加,会上宣讲香港国安法;三是制作港澳普法资料宣传手册结合走访企业,到东侨、蕉城、寿宁等地7家港澳资企业进行普法宣传,下一步将按照室务会议明确每年至少开展2次涉台港澳普法宣传的要求,继续结合下基层、进企业调研等加大港澳普法的宣传力度。

17.关于“督促做好海上涉台有关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结合下基层调研,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涉台知识宣传。

18.关于“涉台宣传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2022年度涉台宣传相关工作计划。二是编制涉台宣传材料7期。三是持续推动与台湾媒体交流,向台胞宣传推介宁德。四是以介绍陈靖姑文化为主线,对接中新社制作系列短视频开展宣传,已制作第一期《信俗为桥文化融合——古田临水宫》视频,在网站、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全媒体平台宣传,并推动在推特、facebook等平台账号开展宣传。

19.关于“未按规范要求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办室务会议每年安排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月29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已按规范要求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三是于6月24日按规范报送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材料。

20.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30日室务会议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二是办市管干部已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责述廉、述职报告。三是部分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2017、2018年度述责述廉、述职报告。

21.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30日召开室务会组织学习《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二是6月13日通过室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自3月3日起,凡公众号推送的本单位图文信息、转发内容,均按要求填写“三审三校”审批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2.关于“闽台民间交流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30日室务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闽台民间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我办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分别于6月15日与市妇联、6月22日与市文旅局、6月30日与市教育局、科技局对接工作,探讨对台交流活动规划计划;三是8月5日下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闽台民间交流活动项目补助申请以及2023年度交流项目计划的通知》,申报下一年度对台交流计划,并将对台交流计划提交办室务会议研究讨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23.关于“固定资产购置手续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两笔固定资产购置手续不齐全问题,已按照要求补齐购置审批表手续;二是加强对相关费用报销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对《中共宁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三是7月21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宁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财经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定,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24.关于“违规使用现金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1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财经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定,杜绝同类问题发生;二是分管领导已于6月30日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5.关于“工会费用在行政经费列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行政拨款程序,财务人员已将2018年4月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款1500元退回行政账户;二是7月21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问题解答,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定,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26.关于“工会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行政拨款须经室务会会议研究的程序要求;二是7月21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问题解答,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7.关于“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以及中组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基础保障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班子及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的责任意识;二是6月2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撰写党建调研文件、每半年听取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等要求。

28.关于“重要事项未上会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本办《会议制度》,重点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了学习;二是重新修订市委台港澳办室务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室务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完善市委台港澳办公文处理制度并印发实施。

29.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本办《会议制度》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重大事项需提交室务会集体决策的程序意识;二是6月2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室务会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的要求;三是8月21日完成对2019年以来室务会会议材料的梳理工作,完成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

30.关于“压力传导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1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报本办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听取各科室(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6月2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室务会一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三是全面梳理本办2020年以来室务会会议材料,查看室务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类似问题。

3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1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报本办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听取各科室(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内控管理机制1项。二是制定市委台港澳办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形成清单。

32.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1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二是制定市委台港澳办谈心谈话制度并印发,明确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开展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我办于2022年6月27-30日集中开展廉政谈话,已按照要求开展廉政谈话61人次;三是8月2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廉政谈话不到位问题,部分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全面梳理本办2021年以来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情况,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类似问题。

33.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1日办室务会专题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今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规范要求,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二是8月2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未与分管科室(中心)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问题,部分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在8月2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间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34.关于“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撰写”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办主要领导已对未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要求该同志重新撰写2019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支部书记把关后提交党支部;三是6月13日通过室务会明确每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党支部书记负责做好每位党员对照检查审核把关;四是梳理2020年度以来组织生活会在职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自查,未发现不规范问题。

35.关于“关于个别党员未参加组织生活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相关章节的学习,6月13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节:党的基层组织;8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章: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四章: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二是6月13日通过室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今后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书面请假手续,对退休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加强管理,做好请假记录;三是办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全面梳理了2020年度以来组织生活会党员参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组织生活会会前均提前通知退休党员,并做好电话记录,本办退休党员8人,其中6人因高龄、身体不便等原因请假,2人不在宁德市无法参加,需请假。2020年度除1名党员参加山东防疫,1名党员事假(已提交请假条)外,其他在职党员均参加组织生活会、2021年度除1名党员参加市政府会议外,其他在职党员均参加组织生活会。

36.关于“未制定组织生活会会后整改清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8月11日组织党员再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章节;二是6月13日通过室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制定整改清单并于会后及时提交,对不规范材料退回重写;三是党支部书记对经办人员未按要求通知到位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已全面梳理2020年度以来组织生活会在职党员对照检查材料27份,均未发现类似问题。今后,在组织生活会会后及时要求党员提交会后整改清单。

37.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8月11日组织党员再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章节;二是6月13日通过室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填写党员综合表现;三是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以后均已按要求填写党员综合表现。

38.关于“未按要求开展党课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党员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章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2022年度党课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并认真执行党课计划,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其他党员干部根据工作情况上一次党课,目前已开展1次党课学习,计划10月、11月各开展一次党课学习;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办主要领导于5月7日带头上《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党课,突出示范引领作用。

39.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次数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三会一课”制度内容和《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并通过室务会议进一步明确支委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丰富党日活动内容,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6月9日邀请在宁台港澳同胞参加“我在宁德有亩田”主题党日活动;7月29日组织在职党员赴柘荣西竹岔开展党日活动,并重温入党誓词;8月3日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办主要领导就此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40.关于“支部党员学习心得存在抄袭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办主要领导对学习心得存在抄袭情况的同志开展批评教育;二是相关责任人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党员大会上就“学习心得存在抄袭情况”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自我批评;三是要求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学习廖俊波心得体会”,并由办主要领导把关后提交党支部;四是支部对此举一反三,明确以后党内政治生活材料应杜绝出现抄袭问题,并对2017年以来支部党员党内政治生活材料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其他人材料有抄袭情况。

41.关于“干部任用决定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1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提高班子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6月2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室务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班子成员要逐一发表意见、会议记录人员要如实完整记录民主推荐和考察具体情况的要求。

42.关于“任前对照检查材料未落实‘双签字’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1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任前对照检查材料落实“双签字”的制度要求;二是2022年6月我办启动选拔任用工作,考察阶段对3名干部撰写的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严格落实“双签字”的审核程序;三是6月2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规范干部任前对照检查材料文档台账、落实全程纪实制度的要求;四是8月12日重新审核相关人员任前对照检查材料,并落实“双签字”制度。

43.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1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精神;二是对2022年7月新提任的3名干部基本情况已于7月18日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更新;三是分管领导已于6月28日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4.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面梳理2018年以来市委台港澳办召开室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邀请函具体清单,对有发函或致电邀请但无故未参会的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对台港澳办有召开会议但没有或临时发函、致电邀请纪检监察组参会的,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台港澳办负责“三重一大”会议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责成其作出深刻检讨,视情做进一步处理。二是督促台港澳办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在研究有关“三重一大”事项时,采取会前报备、会议参与和会后跟踪的方式,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集中整改期以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市委台港澳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1次,其中,列席会议8次,请假3次。三是修订完善2017年制定的《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与综合派驻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建立中共宁德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与综合派驻监督单位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今年629日,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与各综合派驻监督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细化纪检监察组参会的工作流程,同时做好相关会议材料的留档工作。

45.关于“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偏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驻部纪检监察组组务会,负责人在会上针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偏少”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要求全组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严格监督执纪的工作理念,同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并配合纪检监察组共同抓好台港澳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主动进行整改,结合今年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安排和有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在今后的执纪监督工作中紧盯各个廉政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做到有所侧重、全盘把握,今年5月以来,共对各综合派驻监督单位开展6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了日常监督的力度和频次,确保日常监督工作更加有效。

46.关于“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驻部纪检监察组组务会,对负责干部廉政档案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重申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责成其对此前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对于已提任或调入的人员尽快建立廉政档案;二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主动进行整改,结合本组综合监督单位多的特点,以此次整改为契机,驻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进一步完善干部会审制度,干部提拔、任用或考核,报驻部纪检监察组进行会审时,将本年度有更新的干部档案一并报送,以便驻部纪检监察组实时掌握干部情况。目前,市台港澳办8名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已全部完成更新。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整改方面

47.关于“问题改后又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1日室务会研究台协会换届工作方案,按序时推进工作任务。8月18日经室务会研究通过向省台港澳办请示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同时向市委组织部请示兼职副会长人选相关事宜。9月26日,市委组织部同意兼职副会长人选相关事宜,9月29日,省台港澳办同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11月11日台协会已完成换届选举。二是指导完善《宁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章程》《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印章管理及使用制度》并已在市台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上通过。目前台协会办公场所、活动场所均已确定,登记会员共计69名,比第二届台协会(54名)累计增长27.78%。

48.关于“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13日室务会已明确每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党支部书记负责做好每位党员对照检查审核把关;二是8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章节;三是立即梳理18份“未按照要求对查摆的问题进行原因剖析”的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通知相应的党员重写并按时提交党支部。

49.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26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制度精神;二是8月2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述责述廉报告中仍引用已废止的《廉政准则》”问题作了深刻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办主要领导已于6月29日对部分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市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市委台港澳澳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室务会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问责事项拟处理意见;办主要领导多次带领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赴市纪委沟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问责事项初步处理意见根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线索核查情况,经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和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把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共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人,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我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进一步深化优化、提质增效。下一步,我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长效巡察整改阶段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全市台港澳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大局中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持续扛好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以踏石留印的决心、抓铁有痕的力度,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从严抓实长效整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到不松劲、不懈怠。对已整改的,要持续做好跟踪评估,适时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对转入长期整改的,要始终紧盯不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常态长效,推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巩固拓展成果运用。持续以整改推动工作创新,促进工作提升,围绕“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这个主轴,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深入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进一步深化宁台各领域融合,密切与港澳交流合作,扎实推动全市台港澳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825633;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5号天安世家A栋三层(中共宁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352100。 

                           中共宁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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