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巡察工作

中共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12-09 10:58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3月3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应急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年6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准确把握巡察整改政治要求。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刻理解做好“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肃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聚焦短板弱项,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市委巡察四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委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调度分析、督查督导。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先后组织召开10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派驻纪检组重点围绕“四个到位”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从严从细落实巡察整改措施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条分析、反复研究,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宁应急党委〔2022〕30号),针对4个方面13项共41个问题,制定118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标对表跟踪落实,逐点逐项对账销号。局党委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沟通解决问题困难,动态分析整改成效,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四)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注重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当下改”的举措办法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深刻剖析原因,推进标本兼治,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15项,健全长效机制,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未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汇编成册,并在6月15日、6月29日、7月13日、7月22日局党委专题会议上学习,重点对未组织学习的9次进行“补课”,深刻领悟精神内涵,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二是8月1日印发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宁应急党委〔2022〕41号),明确机关党委定期关注和收集汇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最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报请局党委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2.关于“未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德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月11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频连线福鼎赤溪村的重要讲话、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重要回信精神,深刻感悟其中蕴含的真理伟力和思想伟力。二是6月29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拓展学习《摆脱贫困》《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教材,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传承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留下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三是8月1日印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宁应急党委〔2022〕41号),严格落实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计划,今年已组织集中学习8次,今后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4次。

3.关于“决策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20日局党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实事求是地对外租场地存放废旧办公家具、设备等物资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对3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协调市机关事业服务中心将市直机关署前办公区6号宿舍楼一层架空部分无偿借给我局存放废旧办公家具,目前废旧办公家具均已搬往该处。三是7月13日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党委议事决策规则,重申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决策前由分管领导牵头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酝酿和沟通决策建议,提高决策的依法性、科学性和精准性。四是10月31日组织学习《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主动对接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废旧办公家具进行重新梳理、处置。

4.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20日局党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部分案件办理不及时、个别案卷丢失、个别处罚决定书写错救济途径等问题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对3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7月18日印发《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度》(宁应急〔2022〕70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三是6月30日组织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制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四是7月25日印发《关于修订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应急〔2022〕77号),将执法文书制作、救济途径等纳入案件审查重点内容。6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宁应急函〔2022〕39号),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落实整改;今后每年组织案卷评查,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5.关于“对应急管理协会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市应急管理协会管理,已选派林小斌作为党建联络员,并督促协会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等制度10项;5月30日、6月28日对市应急管理协会开展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1项。二是主动对接市民政局,咨询市应急管理协会脱钩事宜,6月17日市民政局函复明确市应急管理协会不属于应脱钩对象。三是7月22日印发《关于加强对宁德市应急管理协会监督指导的工作方案》(宁应急〔2022〕76号),进一步规范对应急管理协会的监督指导。

6.关于“排查隐患‘不善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督促指导。非煤矿山方面,6月21日至24日,邀请专家参与非煤矿山检查,共检查地采生产系统5个、尾矿库5个,提出整改意见16条,均已完成整改。工贸方面,从5月中旬开始对福鼎、霞浦、周宁、古田、福安等地23家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出隐患207条,均已完成整改。危化品方面,5月组织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部分零售店进行安全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59项,均已完成整改;6月7日至8日,对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交叉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14项,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强化通报考核。5月起,每月通报各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2年市对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1-10月我市隐患排查总数和督导检查次数分列全省第四和第五。三是强化检查质效。6月23日,组织检查组前往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巡察组指出的8条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均已完成整改;并重新制定检查方案开展检查,发现一般隐患57条,均已完成整改。今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前,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同时,针对重点难点企业邀请专家参与检查,确保检查效果。

7.关于“预警防震‘不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摸清全市地震预警终端底数,研究分析部分终端离线原因,指导督促县(市、区)抓紧整改。目前我市地震预警终端共1473台,已上线1254台,在线运行率85.1%,已达省对市地震预警终端在线运行率要求。二是加强与省、市、县有关部门、通讯运营商等机构的沟通联系,并前往各地开展地震预警终端在线运行情况实地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通讯运营商加强维护,确保全市地震预警终端运行良好。三是福安市城阳镇、霞浦长春镇宏观观测点远程电子监控已安装到位;结余的6.15万元资金相关县(市)安排用于点位建设或修缮改造项目等,截至8月12日已全部支出到位。

8.关于“应急保障‘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20日印发《宁德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方案》(宁应急〔2022〕47号)、《宁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任务分工》(宁应急〔2022〕48号)。二是《宁德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已于2020年5月15日印发,《宁德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11月11日印发;《宁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宁德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已第二次征求修改意见,同时在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在收集汇总修改意见中;《宁德市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宁德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宁德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宁德市工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宁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均已发函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汇总完善。三是督促市粮储局于7月26日完成新轮换救灾物资的验收工作,验收入库被服类物资12000件(条),并制定达到仓储年限救灾物资的报废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四是6月17日、9月2日、9月8日对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今后将严格按照《宁德市应急救灾物资管理监督办法》,每年对物资储备情况至少开展2次现场核查。

9.关于“专家选聘‘乱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行文将14名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剔除出工贸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库。二是6月15日印发《宁德市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重新对专家库成员资格进行审查,并于7月25日公布聘任的专家名单。

10.关于“非煤矿山监管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8日,市安办印发《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宁安办〔2022〕40号),明确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开展严厉打击矿山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7月6日,我局分管领导带队与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进行沟通,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加强采矿许可证到期矿山的监管;10月31日,市安办发函至市自然资源局,督促其落实部门职责,加强蕉城区上坂园矿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行为。二是屏南县众鑫矿业有限公司泮地铅锌矿尾矿库于3月4日完成闭库验收,屏南县政府于3月29日公告销号情况。三是加强尾矿库闭库管理,督促有关县、市加强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针对停用三年以上或企业提出闭库申请的尾矿库,制定闭库销号序时进度表,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闭库销号;目前古田天宝坝头尾矿库、周宁金丰尾矿库均已完成闭库工程,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均已公告销号。

11.关于“烟花爆竹排查有死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函告屏南县政府安委会,协调督促屏南宏昌贸易有限公司做好隐患问题的整改,目前该公司灭火池缺水、无电源、消防栓无法通电使用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5月7日印发《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应急〔2022〕40号),检查企业52家,发现问题隐患59条,已整改59条,立案4起,罚款4.5万元。三是7月29日印发《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应急〔2022〕85号),督促各县(市、区)应急局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监管,今后持续保持往年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

12.关于“危化行业监管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12日赴福鼎化工园区开展实地调研,福鼎市政府已针对16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7月13日、8月11日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福鼎龙安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三是成立福鼎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工作专班,跟踪督促整改提升工作,每月收集整改进展情况;11月25日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支队对福鼎龙安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等级提升评估初审,初评分值78.75分,安全风险C级,现已书面报告省政府安办申请提级复核。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13日局党委专题会议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局党委班子对新闻发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7月29日召开宁德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新闻通报会,介绍我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的措施及有关情况;今后将新闻发布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举行1场新闻发布会,推动新闻发布常态化和规范化。三是6月20日印发《关于规范局网站个人信息和数据脱敏处理的通知》(宁应急〔2022〕55号),4月8日、7月4日对局网站发布内容是否存在敏感信息进行自查自改,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14.关于“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13日印发《中共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通知》(宁应急党委〔2022〕34号),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汇总形成清单;8月8日印发《宁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宁应急党委〔2022〕43号),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7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宁应急党委〔2022〕37号),分级分层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三是8月1日印发《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宁应急党委〔2022〕41号),并将廉政风险点防控纳入廉政谈话内容,规范廉政谈话的形式和内容等;4月27日召开全市应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今后每年例行廉政谈话前,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重申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15.关于“考试报名费收缴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20日局党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2018-2020年未收缴到位的8.35万元考试报名费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对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经调查,2018年至2020年未收缴到位的考试报名费83500元,该款项涉及9个班次,其中:1个班次考试时间处于停止收费期间,不应收缴考试费8550元;8个班次应收未收考试费74950元,于7月20日全部收缴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对2021年以来的考试报名费收缴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市应急管理协会培训老师及金林等7名学员因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多转特种作业资格考试费5678元,目前已完成退款。三是7月4日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宁应急〔2022〕63号),规范费用收缴管理,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16.关于“超结算起点支付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自2020年9月起,我局已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凡超过现金结算点的账务均通过对公转账进行支付,今后将持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7月26日印发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宁应急〔2022〕79号),明确办理现金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应责任,确保现金管理有章可循。

17.关于“特种作业实操无考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快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场所建设,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场所大楼主体结构于2022年6月底封顶,目前考试大楼在装修阶段,煤气、高压电工、高处等项目实操主要设备已进场安装,计划12月底完成市本级验收并报省应急厅并网验收。二是对769人的培训取证需求情况进行重新核实确认,积极帮助解决培训考试问题,其中:已取证73人,转岗、离职102人,理论考试不合格23人,无培训取证需求129人,未收培训费110人;仍有培训取证需求332人,截至10月底已全部完成培训取证。同时,举一反三,综合考虑企业生产需求,向省应急厅提交《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申请煤气特种作业培训考试的报告》(宁应急〔2022〕87号),主动沟通协调,借用青拓集团设施设备采用实际操作与口述问答、书面答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煤气作业实操考试,9月20-29日组织140名煤气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其中107人成绩合格通过考试,有效解决工学矛盾。

18.关于“关注群众切身利益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20日市财政局将1.395万元考试报名费返还我局。二是7月7日已将考试报名预收款逐笔退还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发电分公司(50人考试费2500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人考试费9000元)、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发电分公司(49人考试费2450元)。

19.关于“未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数据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17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和履职尽责能力。二是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托宁德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数据库,并将2019年以来我局实施行政处罚的企业违法行为补充录入违法行为数据库。三是今后持续做好行政处罚企业违法行为的数据录入,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20.关于“未制订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17日组织开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专题学习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二是认真梳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行业领域禁止或限制的安全生产行为,7月11日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宁应急〔2022〕69号),7月12日在局网站公开发布,并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红线。

21.关于“违规发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13日局党委专题会议学习《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通知》,准确领会文件要求,规范做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领取工作。二是7月13日出台《关于违规发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问题整改方案》,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违规发放的岗位津贴已清退完毕,共计清退49400元。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发放制度(试行)》(应急〔2020〕97号)执行,严格做好岗位津贴的审核发放。

22.关于“无依据发放劳务派遣人员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起已停发劳务派遣人员绩效奖和未休年假报酬、加值班误餐补贴、食堂补助等福利性补助,已完成第一季度福利补贴3000元清退工作。二是本着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原则,在认真开展劳派人员工资福利情况自查的基础上,制定《宁德市地震局劳务派遣人员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报告》,对2017年至2020年期间向2名劳派人员发放的津补贴总数中不合理发放的1.23万元作清退处理,目前已清退完毕。三是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酬组成及福利发放,参考市直相关部门做法,5月7日制定实施《宁德市地震局劳务派遣人员薪酬调整方案(暂行)》。

23.关于“以会议费名目开支餐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15日已清退不符合规定的餐费开支1600元。二是6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宁德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三是规范会议报批,强化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24.关于“研究经费开支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2017年以来局务会议、局党委会议未研究经费来源和具体科目去向明细。二是7月26日印发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宁应急〔2022〕79号),加强经费开支的决策管理,凡涉及大额资金支出事项,由局财务提出经费来源和具体科目去向,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务会议或局党委会议研究决策。

25.关于“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救灾物资管理、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工作和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自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应急〔2022〕50号),各县(市、区)应急局开展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目前51.52万元(防汛抗旱资金)和25.64万元(避灾点提升建设资金或冬春救助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到位。二是7月19日至8月8日,以寿宁县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应急局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26.关于“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主动对接市财政局,梳理专项经费使用范围。二是7月26日印发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宁应急〔2022〕79号),科学编报专项经费预算,合理规划专项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27.关于“抢险车辆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办理两部皮卡车的保险和年检,做好车辆维护保养。二是主动对接市财政局、车改办等单位沟通车辆拍卖事宜,目前两部皮卡已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拍卖处置。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8.关于“研究部署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29日局党委专题会议再次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内涵。二是7月20日召开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今后严格按照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改进措施。三是7月13日党委专题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基础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宁委办发〔2018〕43号),并将党建活动经费纳入2023年局经费预算,2022年党建活动经费实报实销。

29.关于“党务公开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29日党委专题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8月1日印发《中共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宁应急党委〔2022〕42号),修订完善党务公开目录,并明确责任分工。二是6月22日在局网站公开局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总结、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三是7月13日印发《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宁应急党委〔2022〕35号),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工作总结,共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的党务内容4项,均已整改到位。

30.31.32.关于“抄网络、抄自己”“领导带头抄、干部组团抄”“抄错了身份、抄错了单位、抄错了省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材料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严肃认真的对2017年以来党员撰写的党内生活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对抄袭或雷同的材料,相关责任人已重新撰写,并与原材料一同存档。针对抄袭党内政治生活材料问题,共对27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1人。二是6月28日印发《关于改变学风文风提升“政治三力”和忠诚履职能力专题活动的通知》(宁应急党委〔2022〕33号),列出学习清单,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文风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并邀请市委党校教师作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尊崇《党章》,不断强化党员意识,提升“政治三力”和忠诚履职能力。三是7月8日召开学风文风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和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局机关第一支部、第二支部和市地震局支部分别于7月12日、7月22日、7月18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针对学风文风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对存在抄袭问题的材料全部退回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涉及学习心得体会的,由个人重新自学有关重要讲话和先进典型事迹,深入感悟思考,实实在在撰写心得体会。六是7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的通知》(宁应急机关党委〔2022〕10号),督促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并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材料的审查把关,切实扭转和改变学风文风不正问题。

33.关于“队伍配备专业化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25日印发《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干部交流、考录审核制度》(宁应急党委〔2022〕38号),在干部考录岗位设置上优先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干部交流上优先考虑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专业背景的干部。二是6月20日至24日组织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的在职干部13人参加2022年全省应急系统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持执法证比例达93.75%;8月23日至26日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业务骨干13人参加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应急干部网络学院上举办的“地震地质灾害防控能力网上专题培训班”“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信息化专题网上培训班”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34.关于“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整局法制审核人员,安排有丰富行政处罚审核经验的苏培正、周春莲同志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规范法治审核内容,7月18日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宁应急〔2022〕71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时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出具相应意见建议。

35.关于“抽借人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干部抽调(借用)相关规定,7月25日已安排该同志返回原单位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工作。二是7月25日印发《宁德市应急管理局抽调(借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宁应急党委〔2022〕38号),规范抽调(借用)程序和人员管理。

36.关于“对巡察整改的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列席巡察整改工作会议,3次参与对巡察整改方案的审核工作,列席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会议9次,7月8日列席学风文风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1日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督促建立并报送整改台账,推动整改任务落实。二是督促修订《考勤制度》,加强考勤签到,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各科室实行外出登记报备;督促修订完成《会议制度》,严格区分局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程序和内容;督促局党委责成9名责任人员重新开展廉政谈话,并由机关党委书记对9名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同时及时督促市应急局、地震局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的廉政谈话,并对廉政谈话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存在的不足。三是组织对重新撰写的90篇党内政治生活材料进行检查,对通过“查重”仍发现综合相似率较高的22篇材料责令再次重新撰写。

37.关于“督促党委压实主体责任措施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目前已完成市委巡察移交2件问题线索的核查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工作,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9人次(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7人次、谈话提醒11人次),清退违规款项3079.6元,同时督促市应急局梳理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也已完成相关责任人问责工作。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已列席“三重一大”会议18场次,提出并被采纳建议意见28条,组织对党内政治生活材料抄袭的1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约谈,对市应急局、市地震局6名干部提任提出廉政审查意见。三是督促市应急局对机关干部违规领取评审费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调查报告,对2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清退违规款1200元。

38.关于“对重点领域专题监督检查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5月中旬,拟定“救灾物资管理及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选题立项监督工作方案,并报协作片组审定通过。二是5月底至8月初,督促市应急局在全系统部署开展救灾物资储备管理、防汛抗旱物资购置管理及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自查检查工作,市应急局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2个检查组开展了检查,梳理形成了自查情况报告。三是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于8月中旬至10月底,通过采取走访座谈、查阅台账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先后对市本级和蕉城、福安、霞浦、福鼎、柘荣、屏南、古田等7 个县(市、区)进行了监督检查,实地查看了9个救灾物资储备库、6个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和8个乡镇防汛物资库点。四是督查结束后,于11月3日向市应急局作了督查情况书面反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已于11月22日向市纪委提交专项监督工作报告。今后将继续找准被监督单位具有行业性、系统性的“风险点”,组织开展选题立项监督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情况方面

39.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的‘存在以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26日印发新修订的《会议制度》,将年度工作要点、重要制度规定等事项纳入党委会议议事范围,严格区分局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程序和内容。二是认真做好局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议题收集,加强会议议题和程序的把关审核,避免以局务会议代替局党委会议,不断规范会议管理。

40.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的‘党风廉政谈话不够规范,存在随意性’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20日局党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廉政谈话内容造假、抄袭现象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对13人进行问责。二是8月1日印发新修订的《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宁应急党委〔2022〕41号),今后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三是7月21日机关党委书记对科级及以下责任人进行谈话,目前相关责任人已重新开展廉政谈话。四是6月28日市地震局已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廉政提醒谈话,今后每年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将业务工作与廉政风险有机结合,每年开展廉政谈话2次以上。

41.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不仅还存在甚至更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20日局党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旷工10天以上的人员进行核实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对5人进行问责。二是7月26日印发新修订的《机关考勤制度》,将考勤情况作为内部绩效考核、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打卡签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带队开展考勤督查,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制定《工作人员外出登记簿》,规范外出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局党委成立6个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移交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处置核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计问责处理40人,涉及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9人;其中,立案1件1人,谈话函询1件1人。针对抄袭党内政治生活材料问题,对袁济光予以诫勉,对雷辉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匡文标进行诫勉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226301,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宁德市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578674184@qq.com。

                     中共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