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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3-20 16:16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517日至627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9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紧抓实整改任务

集团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问题,并迅速贯彻落实,带领各部室、各权属企业政治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攻坚合力,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集团党委先后召开19场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着力解决“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权属企业党组织按照集团党委部署,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狠抓落实,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集团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处理、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先后9次深入现场调研指导中央厨房、供水治污、机制砂等重点事项整改。其他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整改,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权属企业党组织也相应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工作体系。
 
  (三)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对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条梳理、逐项细化,在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详细列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团整改办围绕《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整改调度,坚持滚动更新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

(四)强化督导检查。集团党委始终把每个问题的整改都当成“必答题”,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监督检查、审核把关。集团纪委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执纪监督重要内容,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部门(企业),通过催办、提醒、约谈等形式加以推动,切实解决整改落实“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五)健全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期间,集团党委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不仅解决当前存在的反馈问题,更着眼长远,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想办法,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集团转型发展的过程,把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促进集团各项工作再提升。截至目前,新出台《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同(试行)管理办法》《招标文件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等各类制度29项,并汇编成册,组建督促专班不定期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制度执行真正落地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重要学习内容。2022622日、829日,两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20221031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613日在山东考察国企时的重要讲话及2022228日在深改委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二是202261日,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了集团发展战略目标及具体落实措施,共22项目标任务。针对未完成任务于2022111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落实计划。目标任务目前已完成19项,已根据巡察要求重新编制任务清单台账。

2. 关于“学习《摆脱贫困》及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先后组织集团15个基层党支部开展《摆脱贫困》、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精神的学习,并进行学习研讨,各基层党支部在202211月底前已向集团党委上报学习情况。二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各基层党支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列为“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并纳入集团公司年度党建考核指标。

3. 关于“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福建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完善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强化国有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并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织前置研究工作纳入2022年度党建考核指标。二是巡察指出31家下属公司未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至20221220日,市城建博创设计院公司、市保安公司、市博创检测公司、市大地测绘公司、市贵岐污水公司、市建周公司、宁德衡水育才中学等7家集团权属企业,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市城市更新公司、市保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正清产核资拟注销外,另22家权属企业党员数在3人以下或无党员,未成立党组织。针对未成立党组织的22家权属企业,下发《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权属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其讨论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需报上一级党组织研究批复。三是对未提交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的“三重一大”议题1354项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于巡察指出的集团公司为下属市建安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安支行贷款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经自查,该笔贷款用于福安教育补短板PPP项目,申请贷款总金额5亿元(集团公司担保1亿元),期限17年。截至20221231日已下柜2.07亿元,目前项目贷款使用正常;对于市城投公司向集团公司借款2000万元事项,经自查,20212月,市城投公司向集团公司实际借款500万元(剩余1500万元未借出)。202112月,市城投公司归还集团公司500万元,该借款事项巡察前已结清。目前尚未发现其他事项存在决定前未提交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的问题。后续将要求各子公司每月5日前向集团公司报备“三重一大”事项及研究讨论情况。

4.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129日召开集团权属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业务知识培训会,提高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履职能力,在会上要求集团权属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并定期开展检查。巡察以来,19家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权属公司,已有17家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剩余宁德市城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已注销,宁德市西陂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年根据市国资委文件设立为执行董事架构(未设董事会);40家未开展监事会工作的权属公司,除市宁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市保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注销外,其余38家公司监事已通过列席董事会、公司班子会等形式开展监事工作。二是要求集团公司及各权属企业严格按照《宁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在会前及时将董事会材料报送董事、监事,对重点项目投资和重大资本运作方面的议题,邀请监事列席会议。三是2022117日印发《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对集团权属企业监事会具体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5. 关于“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1115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提高集团上下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21230日,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试行)》。目前,集团公司23家成立工会的权属企业已全部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大会制度)。三是20221227日,召开集团职工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充分调动集团职工参与企业事务积极性、主动性,加强企业民主管理。

6. 关于“经营业务外包造成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630日,城建置业公司与原广告巡检单位解除外包合同。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户外广告管理的指导意见,已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养维护制度(试行)》。20221116日,委托集团内部具有钢结构施工资质的九建公司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专业管理。二是2022912日,城建置业公司与资产委托管理私营企业解除服务合同,将资产管理工作收归自行管理。目前,负责资产日常管理人员已配备到位,至2022年底,已节约管理成本4.9万元。三是强化企业内控管理,将资产经营管理列入市城建集团对城建置业公司的年度绩效考核。同时要求城建置业公司从资产巡检内容、巡检问题处理等方面着手,全面完善资产管理内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资产内控管理成效。20221120日已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日常巡查方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 关于“办公场所调剂使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集团及权属企业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闲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公开挂网招租,部分资产调剂作为集团权属企业办公使用。要求集团及所属企业对外经营的资产统一委托城建置业公司经营管理,收取租金的8%作为管理费用,实行归口统一管理,提高资源运作效率。二是截止2023223,九建公司位于蕉城北路23号的办公场所3-6层四个标的物,已挂网招租,每月租金合计10719元。三是城建置业公司、建兴公司已解除对外租赁合同,20221028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城建置业公司、建兴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开展办公场所局部整修,20221114日已完成办公场所搬迁。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 关于“‘中央厨房’推进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公司成立“中央厨房建设项目专班”,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并按照一周一报的原则反馈项目实时进展情况。二是2022915日,竞拍取得“中央厨房”项目建设用地。已取得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现场桩基施工。三是集团公司采取成立工作专班、纪委监督推动等方式,推进宁德市中心城区中央厨房项目工程进度。202212月底,完成项目主厂房主体工程建设,20236月底,标准化团餐生产及配送热链大型中央厨房计划投入使用。

9. 关于“教育后勤管理运营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教育公司加强员工培训学习,针对食堂各岗位工作职责,调整人员架构;对食堂进行整顿,实行教育公司领导每日带班监厨制度,现场解决问题;成立“食堂管理工作专班”,每月组织相关单位召开食堂管理座谈会,充分采纳师生及家委的意见与建议,加强家校企三方沟通.同时,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宁德一中食堂管理制度》,保障师生用餐权益。二是教育公司协调市政等相关部门抽调运水车开展高峰期应急供水;加强宿舍管理,增加学生宿舍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做好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及时处置设施设备损坏情况。三是经教育公司对接协调宁德一中,20221121日已完成衡水育才中学11号楼女生宿舍与一中校区围栏区域隔断设置。

10. 关于“供水治污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集团公司已成立“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作专班”,每周召开推进会调度项目进展,积极主动对接并前往霞浦县、古田县、福安市商谈项目公司组建事宜。202292日前已将《股东协议》内容按霞浦、古田、福安合作方意见修改后重新报送,其中古田县、福安市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又多次提出新的修改意见,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霞浦县目前待上会研究审议。集团公司继续密切跟踪进展,待霞浦、古田、福安合作方审核通过后,完成公司组建。二是八都供水项目已采取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图审同步进行、先行编制招标文件等措施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226月底前已完成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财政预算审核定稿,72日挂网招标施工单位,8月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已组织各参建单位采取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等措施进行工期优化,202212月底前已完成取水工程及25%的供水管道建设。三是集团公司已成立“中心城区环卫综合处置项目工作专班”,每周召开项目推进会。20226月,控规批复后已完成可研前置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社稳评估及可研报批稿,8月重新发布征地预公告,并完成保护区审查、勘测定界等土地报批基础材料。目前市林业局就占补方案正沟通省林业厅,同步开始办理用林占补手续和使用国有林场林地报批手续。四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包含北港、南大塘排洪渠片区68个排水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分期建设。一期管网部分EPCO20221116日开标,12月上旬已动工。动工后立即开展一期工程包含的36个排水单元的改造,其中北港上游12个排水单元计划20235月完成,剩余24个排水单元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子项目贵岐山污水处理厂用海已取得国家自然资源部备案手续,用海报批手续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二期工程待用海报批工作完成后开展前期工作。

11. 关于“机制砂项目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积极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局、福安市、福鼎市、柘荣县、寿宁县、周宁县,掌握当前全市机制砂矿点审批进展情况。截止目前,柘荣县仙山(北)、寿宁县大王前、福安市溪潭张家山等矿区因没有通过审批现无法推出竞拍。寿宁山坑、福鼎前岐龟岭矿区正开展审批流程,其中寿宁山坑矿区已完成矿山储量报告、“三合一”方案编制评审及出让收益评估等工作,正在开展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报批工作;福鼎前岐龟岭矿区已完成矿山“三合一”方案初稿,正在开展矿山“三合一”方案评审、出让收益评估等工作。要求城建贸易公司定期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寿宁县和福鼎市政府,充分掌握两个矿区审批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方面内容。下一步,将着重跟踪寿宁山坑和福鼎前岐龟岭等矿区审批进展情况,主动对接矿区所在地政府,适时开展项目合作事宜。二是推进周宁县玛坑杉洋机制砂项目的用地申报。20221014日,我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准后,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同意为该项目争取88亩的生产用地指标。目前,权属企业市建周公司正积极对接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功能区农转用报批手续,待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完成《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并评审通过后,受理农转用申报;该项目的林地申报也取得进展,市建周公司于20221123日取得了省厅的《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据省厅批复正积极与周宁县林业局资源站对接办理《林木砍伐证》,同时和玛坑乡政府沟通,提前做好村民动员工作。三是鸟屿岛物流园区场地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项目正在加快土石方处置速度。2022915日,集团公司行文市政府(宁城建投〔202251),请求帮助协调项目土地延期交付、临时砂石过驳点设置等事项,202329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同意鸟屿岛土石方项目325亩山体平整工作在20238月底前完成;项目砂石产品第三期公开竞价销售于128日、1220日两次开标,因没有竞标人而流标,计划调整销售底价再次挂网销售。目前砂石销售运输量已从巡察进驻前的平均1万吨/日增加至平均2万吨/日,预计完成项目第三期公开竞价销售、砂石出场道路硬化等措施后,砂石销售运输量可增加至平均3万吨/日。截止20221221日,项目共运出砂石约465万吨(约为总预估量的41%)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 关于“制度不严谨,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学习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福建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完善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廉政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企业职工廉政风险意识。二是开展集团权属企业“三重一大”制度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集团公司25家未制定“三重一大”制度的权属企业,除市城市更新公司、市保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清产核资拟注销外,目前其余23家权属企业已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同时,加大事后跟踪监督力度,要求集团权属企业定期报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集团公司定期对权属企业“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三是督促集团权属施工企业九建公司、闽东建发公司、城投中讯公司、地产中绿公司于20221111日制定《企业项目负责人人才储备库入库审核制度》,并成立入库审核工作小组,规范开展项目负责人人才储备工作。目前,入库审核工作小组正对入库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后按规定开展选聘项目负责人工作。四是根据国家推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要求闽东建发公司严格按项目部负责制实行,同时激励在职人员提升执业资格范围,招聘更多持证技术管理人员,以减少公司临聘人员的任用。五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13. 关于“挂靠工程多,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发包与承包行为,避免因违规挂靠产生法律纠纷。二是201911月始,工程挂靠方面九建公司已消除工程项目挂靠现象,采用内部专业劳务班组结合专业工程分包形式经营。三是针对201911月以前已签订合同未执行完成的4个挂靠工程项目,由九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牵头,成立“挂靠工程处置”业务工作专班,明确分工并加强项目管理。目前,3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另一个住宅项目正装修收尾准备验收。四是涉诉案件方面:九建公司成立案件处置领导小组,梳理原涉诉77件案件的处置工作,已结案48件、未结案29件(处于审理、执行中案件17件,执行终本案件12件),针对未结案件,结合律师意见,已制定一案一策的处置方案,后续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 关于“责任不到位,存在意识形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530日,集团党委组织观看《历史虚无主义与苏联解体——对苏联亡党亡国30年的思考》纪录片,并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解读、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论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已调整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集团党委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21015日,成立宁德衡水育才中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宁德衡水育才中学2022121日组织全体教职工观看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的三个特点》,并开展主题为“铸民族之魂,诵青春之歌”的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活动,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四是2022129日,召开集团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重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吸取新一中食堂网络舆情等重要敏感性事件教训,强化公司官网平台建设管理,组建集团网评员队伍,及时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回应与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 关于“招标投标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集团权属企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权属企业建设流程,提升业务人员水平和法律意识。二是已成立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排查项目22个,梳理出应招未招、肢解招标、人为操控招标、评标造假、围标串标等6种问题类型。三是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备案(试行)管理办法》《宁德市城建集团教育公司询价工作机制(试行)》,规范招投标工作。四是后续定期组织人员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五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16. 关于“项目建设程序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履行基建程序。二是已成立“工程领域”整改工作专班,排查40个项目,梳理出未批先建、无预算施工、预算编制滞后、超概等4种类型问题,逐项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三是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试行)实施意见》《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试行)制度》,对项目关键环节进行管控,加强工程造价管理,预防项目超概。

17. 关于“合同管理及工程款核拨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对发包承包违法行为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成立“工程领域”整改工作专班,排查26个项目,梳理出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未履行合同重要条款、超前支付工程款、竣工长期未结算、工程转包等5种类型问题,逐项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其中,针对竣工长期未结算的20个项目,已倒排结算工作计划。截止目前:10个项目宁德市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已批复,待确定审计单位审核;②其余10个项目正收集材料,完备后报送宁德市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审核。三是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同(试行)管理办法》《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城建项目资金审核拨付(试行)管理办法》《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资料审核审批(暂行)管理办法》,对合同签订、履约、变更和工程款审核拨付、竣工结算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四是后续定期组织人员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8. 关于“技术资料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等文件,提高规范制作、管理工程技术资料意识。二是成立“工程领域”整改工作专班,排查3个项目,梳理出工程量签证、施工监理日记、工程过程性资料造假等3种问题类型,逐项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三是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流程图》,规范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流程。四是后续定期组织人员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五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19. 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人员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等规范性文件。二是成立“工程领域”整改工作专班,排查20个项目,梳理施工、监理人员不在岗、关键岗位用人不当等3种问题类型,逐项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三是市城投公司、城建置业公司、地产公司等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未到岗履职问题,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四是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并要求项目部施行电子考勤,落实人员到岗履职。五是后续定期组织人员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 关于“群众反映安然公司的诉求件呈上升趋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安然公司已增加热线电话95007,确保所有来电均能接入。95007热线总部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设有36个座席,所有业务可通过该热线直接受理。要求市安然公司将所有收费项目在营业厅进行公示,且不定时自查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收费情况,对于乱收费现象秉持零容忍的态度,从重处罚,坚决杜绝员工及外包工程队伍的乱收费行为。并将专业改管点火员从1名增加至7名,对外包工程队进行效能考核,确保公示点火改管时间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2022627日至今,市安然公司开展2场售后点火专业技能提升培训、3场客服部全员服务质量提升培训,并建立用户满意度回访台账,所有点火维修等工单100%回访,坚决杜绝红线外收费,目前回访用户满意度100%。并建立用户退款申请台账,跟踪流程,确保退款在15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账户。三是市城投公司20221118日发函要求控股股东(省安然公司)将投诉件处置情况与市安然公司领导班子年度绩效相挂钩,并督促集团公司委派市安然公司任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加强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意识。

21. 关于“诉求件回复答非所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党委于2022513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该问题,调整集团12345诉求件办理的审核流程,增加审核环节,严格流程管理。目前,由集团党群工作部副经理初审,集团党群工作部经理复核,最后再由分管领导负责监督审核。二是取消集团12345业务经办部室党群工作部2022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造成答复内容失误的党群工作部员工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扣除该同志2022年度绩效的20%

22. 关于“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公司调整充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明确保障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性。二是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张挂“无欠薪项目部”工作牌,公开举报投诉微信公众号,方便农民工投诉维权,促进参建单位自律,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三是成立“农民工工资拖欠处置联动专班”,由集团公司和权属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部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劳资专管员组成专班成员,并会同劳动监察部门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形成联动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欠薪投诉问题。四是中绿公司拖延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巡察前已结清,同时,制定《宁德市中绿园林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再次发生。集团公司要求各权属企业,举一反三,梳理排查,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3. 关于“应收款清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提高对应收款清收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应收款总额73790.9万元(其中未逾期27603.80万元、逾期46187.10万元),截至20221231日已清收28145.84万元,完成逾期应收款整改60.94%。三是九建公司3年以上应收款为5749.6万元(其中未逾期1168.2万元、逾期4581.4万元),截至20221231日法院已终结的裁定书,对方无财产可执行的逾期应收款项1272.5万元;已清收逾期应收款项867.5万元,已委托诉讼追讨逾期应收款项387.3万元,2002年案件款14.8万元于202210月正式从退休补尾工资中逐月扣回;对于已过诉讼时效,资料不齐全的逾期应收款项2039.3万元,九建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实,出具专项核销报告逐级上报市国资委后予以账销案存处理。四是九建公司亳州分公司应收款1210.24万元。其中法院已执行终本1070.98万元,目前对方无财产可执行;剩余139.26万元于20221117日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实际责任人追偿139.26万元,目前已向法院递交诉讼资料。五是20221011日集团公司召开应收款清收专题会议,对应收款全面梳理,逐一分析,建立应收款清收台账,每周上报《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清收进展明细表》。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收集相关诉讼材料,采取必要法律手段,提起诉讼。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 关于“房屋资产失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闽东建发公司多次对接霞浦县政府领导,针对持有产权的霞浦县经济适用房89间店铺权属过户移交事项召集霞浦县住建局、县不动产中心、县房管所、霞浦国投等相关部门协商。20221111闽东建发公司已提交办证资料至霞浦县住建局,经受理发现材料中缺少企业的房地产资质证书,因霞浦县住建局要求对房地产资质进行更新换证,目前闽东建发公司已办理资质升级换证,正协调霞浦县相关部门开展办证网签手续。二是市城投公司于2021624日、98日及113日行文市自然资源局,拟先行办理金涵小区二期A13#14#10间商铺不动产登记。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办理登记需明确土地用途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及出让年限,告知该部分资产做为商业店面用房,与出让用途不一致,需做土地用途变更;土地用途变更,须重新出具规划意见书,与宁规函〔201645号有矛盾。下一步,市城投公司将继续跟踪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内部流程,要求其尽快出具明确的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的说明函,以便于办理产权登记。待上述店面产权办理工作理顺后,市城投公司将继续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其他15间店面和幼儿园、集中商业楼等资产产权登记。三是关于帝源大厦1501室房产,九建公司自20229月起多次对接当事人,收集办理产权所需资料并协商退房事项。目前九建公司和当事人就工程结算事宜达成一致,已收回帝源大厦1501室房产。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5. 关于“资产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专班”,针对权属企业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形成自查报告,对部分资产调剂办公使用。强化集团及权属企业经营性资产委托管理事项,把资产经营管理列入对城建置业公司的年度绩效考核,规范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工作。二是所涉及闲置房产24处中,九建公司8处闲置资产已于20221014日挂网公开招租。城建置业公司委托管理的闲置资产11处已挂网公开招租。剩下5处中,市城建集团位于东湖新村4号楼房屋,疑似危房未出租,已进行防护加固封闭;市建筑设计院位于建新路3号建新花园2号楼资产已调剂城建置业公司、建兴公司办公使用;博创大地测绘有限公司位于盛辉仕林东湖72022单元作为公司自用堆放设备,九建公司位于蕉城北路23号的办公场所(3-6层)以现状招租,2022119日已评估挂网招租;闽东建发公司位于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1701资产已于129日通过有信产权交易中心、长江流域产权交易机构挂网公开招租。城建贸易公司权属户外广告牌72处(其中5处已拆除),因影响市容市貌,根据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处置意见,经城建贸易公司研究后已于1126日完成拆除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26. 关于“资金盘活和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二是截至20221130日除银行监管账户47个外,其余账户一律办理协定存款,不能办理协定存款的予以销户41个,已办理153个协定存款;闲置自有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8439万元;闲置三年未使用账户予以注销,已销户41个(含呆户26个)。三是要求集团权属企业原则上办理资金归集账户,资金纳入集团公司统筹管理,严格按《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7. 关于“虚构营业收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络培训课程《关于举办2022年“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财务管理专题网络培训班》、《2022年新会计准则暨税制改革网络培训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财务规范管理意识。二是针对“虚构营业收入”问题,成立“财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对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专项整治报告。三是九建公司对现有的工程项目重新梳理,列出未按收入准则予以核算的工程项目台账,对这些工程项目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收入》的规定对工程收入成本进行核算,该收回的工程款尽快收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也促进应收款清收。四是2017-2021年,依据文件虚增营业收入6笔,计1713.16万元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差错更正,调整会计处理。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8. 关于“虚列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络培训课程《关于举办2022年“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财务管理专题网络培训班》《2022年新会计准则暨税制改革网络培训班》,增强财务规范管理意识。二是针对“虚列支出”问题,成立“财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对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专项整治报告,目前未发现其他权属企业存在类似问题。三是20221129日,保安公司组织专项工作小组,针对星源公司职工食堂燃气代开发票报销问题召开谈话会议,梳理账目凭证,并与经办人核实20206月至20216月期间食堂燃气使用数量。经测算,星源公司工作日就餐人数30人左右,用气量与巡察指出的月均12.27瓶数值相近。因跨年度其中71瓶液化气无法补开销售发票,福安市九环燃气有限公司已出具证明材料。同时,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食堂用餐管理办法》。四是相关责任人员待进一步核实后再行处理。

29. 关于“虚报冒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制度观念。二是针对“虚假冒领”问题,成立“财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对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专项整治报告。经全面自查,共收回冒领款项21965元(含中绿公司分4次发放民工工资1.44万元)。同时,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闽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对于农民工身份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后,再予以拨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0. 关于“虚假报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要求。二是针对“虚假报销”问题,成立“财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对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专项整治报告。三是202011城建置业公司计划采购一批电子产品,目前城建置业公司已退回该批次采购设备,供货单位宁德市蕉城区蕉南欧速电子设备经营部已返还设备采购款项11860元。同时,制定《宁德市城建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1. 关于“发放内部人员挂证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城投公司、九建公司、闽东建发公司、咨询公司、图审公司、中讯公司、中绿公司、博创公司、大地测绘公司、质量检测公司等10家需要资质维护的权属企业均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设置职称、证书补贴方式,只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本企业职工给予工资性补贴,并纳入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严格规范工资发放。二是城投市政公司2017年—2019年,发放内部人员相互挂证补贴26人次,合计8.34万元,责令相关人员进行清退,20221025日,已全部清退。三是集团公司举一反三,要求需要资质维护的企业开展类似问题自查,目前无相互挂证问题存在。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2. 关于“超范围办理免费停车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智慧停车公司已取消中绿公司36辆车辆的免费停车资格。二是制定《宁德市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管理制度》,要求确因公务需要在停车场停车的,由车辆所属单位按管理制度规定要求来函申请,并提供单位在职员工花名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实行一人一车制,杜绝超数量停放或一人多车情况。智慧停车公司对车辆相关信息与来函单位进行核实,确认无误上报城建置业公司审批,审批后再办理免费停车手续。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33. 关于“经统计,2017-2021年,专项贷款利息19850.59万元,未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项目成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络培训课程《关于举办2022年“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财务管理专题网络培训班》、《2022年新会计准则暨税制改革网络培训班》,拓展相关财务知识。二是集团本部、市城投公司专项贷款利息6999.73万元已于2022930日进行资本化账务处理,列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闽东建发公司、地产公司、教育公司、建安公司、更新公司、建周公司、康健公司、西陂塘公司已在相应的年度进行资本化账务处理专项贷款利息11403.38万元。三是教育公司专项贷款利息1432.7万元,因贷款项目已竣工验收,利息支出予以费用化;西陂塘公司专项贷款利息14.78万元,因贷款取得的特许经营权资产更接近现代服务中的租赁服务行为,并且支付协议款时达到使用状态,非建设项目利息支出予以费用化。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4.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2628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21日,召开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1219日,召开2022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暨廉政风险防控形势分析会。三是制定《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加强对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的谋划工作。集团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

35.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廉政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21020日,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集团12个部室和16家权属企业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20221219日,召开2022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暨廉政风险防控形势分析会,对集团系统廉政风险点进行重点研究。二是202212月,集团公司及权属企业党委(支部)对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1215日至16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将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指标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

36. 关于“廉政警示教育空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929日,集团党委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黄世锦、俞文震、周友志等六起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组织权属企业党委(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集团公司党员干部职工从身边的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自觉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二是2022719日,组织集团部室负责人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2022824日,组织集团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观看《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虚拟展馆》;12月中旬,组织基层党支部到蔡威纪念馆等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2022429日、85日、98日、2023112日等节假日重要节点前下发工作提示,组织16家子公司学习宁纪通〔20224号、5号、6号、7号等典型案例通报精神,切实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三是把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列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重要内容,以制度形式明确每年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2次,开展现场教育不少于1次。

37. 关于“对下属公司的日常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成市保安公司召开整顿大会,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巡察反馈问题,严明考勤纪律,严肃工作作风。扣除相关人员考勤工资。1031保安公司修订《员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并组织集中学习,加强日常考勤管理。二是举一反三,不定期在集团内部开展考勤抽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员工及集团权属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20221214日、2023117日对市城投公司、九建公司、闽东建发公司、市保安公司、城建咨询公司等子企业开展抽查,检查人员在岗情况,要求检查结果作为员工及集团权属企业负责人年底绩效考核依据。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8.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集团权属企业党建入章程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经自查,集团权属企业中未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共29家,目前除市宁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市保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清产核资拟注销外,其余27家权属企业结合企业情况已完成章程修改,章程中明确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二是强化监督落实,集团党委将党建入章程纳入年度党建考核指标,切实将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9. 关于“支部应建未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政治建设重要性。二是开展支部应建未建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经自查,应建立党支部未建立的13个,至202212月中旬,已成立中共宁德衡水育才中学支部、中共宁德市博创建设工程检测公司支部、中共宁德市建周建材有限公司支部、中共宁德市保安公司守押分公司蕉城守押中队支部、中共宁德市保安公司守押分公司福鼎守押中队支部、中共宁德市保安公司守押分公司古田守押中队支部等6家党支部;市保安公司民爆分公司与福安守押中队等2家联合组建中共宁德市保安公司福安联合支部;市宁盾保安培训公司27名劳务派遣制党员工作单位在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隶公安系统;更新公司正清产核资拟注销;督促混改企业(咨询公司)及市保安公司2个守押中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成立党组织。

40. 关于“党员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集团及权属企业党务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二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至202212月中旬,已转入党员34名。其中,1128日,市保安公司入职14年未将组织关系转入的1个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111日,九建公司离职多年的1个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出。三是宁盾保安培训公司27名劳务派遣制党员,要求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接收组织关系,目前已接转17名。剩余10名劳务派遣制党员,市保安公司已分别发函党员关系所在社区,要求加强党员管理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41.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于1122日在集团会议室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宁德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和闽东电力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任职回避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避免出现“近亲繁殖”现象。二是20221116日,按规定对与亲属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的闽东建发公司财务部经理予以调整岗位。并举一反三,在权属企业人员中就近亲属关系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回避制度得以落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2. 关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核心人才、骨干人才、急需人才的引进力度,已向市国资委提供集团本部管理岗位1名,权属企业管理岗位2名,用于引进博士、硕士高水平、高层次人才;采取项目建设人才引进方式,高级人才可采取面试入职,优化企业专业人才结构。二是依据中绿公司及中讯公司“三定方案”,向市国资委申请招聘紧缺相关专业人员,充实专业人才队伍。三是关于九建公司及闽东建发公司无机电注册人员问题,依据住建部2016年发布的《关于简化建筑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有关“除各类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规定,九建公司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闽东建发公司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可不配备机电注册人员。四是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宁德市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市城投公司、九建公司等10家需要资质维护的集团权属企业均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中设置职称补贴/证书补贴或将证书与岗位任职资格挂钩,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本企业职工给予工资性补贴或按岗位工分兑现绩效工资,并纳入企业工资总额管理,鼓励公司在职人员参加职称评定及考取执业资格证书,逐步减少外聘专业技术人员。

43. 关于“线索办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每月一主题专题学习,每月组织集团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会,突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20197月,集团纪委收到上级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对相关人员予以立案调查;20209月,收到上级移交的1件信访件及集团审计移送的1个问题线索,已完成核查。三是严格按照“室组联动”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查办质效,确保按时完成。

44. 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集团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严肃规范开展执纪问责。二是针对市保安公司相关案件涉案人员处理偏轻问题,集团纪委对该问题进行全面复核后,对该涉案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市保安公司于20221014日将其调离审计监察工作岗位,扣发其2021年度20%绩效奖金;同时,对该涉案人员原有工作岗位安排不慎重问题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问责意见,已批评教育5人。三是按照“室组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在问题线索核查中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45. 关于“巡察整改督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纪委积极协助集团党委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集团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综合运用列席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谈话了解、实地调研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了解各权属公司、集团各部室整改进展情况,监督各权属公司、集团各部室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确保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制定《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巡察整改督促落实实施意见》,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开展巡察整改督促落实工作,将巡察整改和企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46. 关于“‘过关式’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21010日,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开展涉诉案件胜诉生效判决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宁城建〔2022140号),要求权属企业开展自查工作,避免发生已胜诉生效判决未履行的情况。经自查,闽东建发公司已收回工程款利息5.33万元,其他权属企业未发生类似问题。二是集团公司20221026日,开展诉讼案件办理流程业务培训,督促权属企业制定案件处置业务跟踪流程表,防范因诉讼时间节点延误而产生的不利风险。权属企业已完成诉讼案件处置业务跟踪流程表的制定并报送法规事务部。20221118日,集团公司开展合同审核要素要点业务培训会,针对权属企业业务涉及的主要合同、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及建筑施工合同的主要风险点、审查要点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7. 关于“‘制度式’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公司将严格按照《宁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在会前及时将董事会材料报送董事、监事,对重点项目投资和重大资本运作方面的议题,邀请监事列席会议。二是制定出台《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强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开展支部应建未建、党员党组织关系自查工作,指导存在问题的集团权属企业立行立改,确保党组织应建尽建,及时完成党员关系转接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8. 关于“‘材料式’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1121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及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明确相关要求。二是20221215-16日,对各基层党支部开展一次党建专项检查,并要求集团权属企业党支部严格按上级要求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三是针对闽东建发公司将2011年离职的职工(市政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社保关系留用公司,作为项目备案人员使用问题,该公司已于20217月转出其建造师证书及社保关系。四是2022128日,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问题,集团党委组织挂钩领导对九建公司、闽东建发公司班子进行集体谈话,要求提高认识,并制定防范措施。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问题中的25个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市管副处级干部4人、中层管理人员28人、一般员工30人;其中,批评教育44人,谈话提醒14人,对教育公司董事长丁善銮、九建公司董事长林喜贤、城建置业公司副总经理林涵、市保安公司员工张夏雨等4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机制砂项目推动不力”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周宁县玛坑杉洋机制砂项目受国家自然资源部“三区三线”成果未公布等因素制约,农转用报批等手续进展缓慢。目前,国家自然资源部正式公布“三区三线”成果,项目用林已通过省林业厅审批,建周公司正在加紧推进项目用地报批进度。集团公司2022915日已行文市政府请求协调解决鸟屿岛物流园区场地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项目土地延期交付、临时砂石过驳点设置等事项,并协调市临港公司暂时借用其未开放的漳湾大道右幅道路作为砂石销售运输车辆通行道路,截至目前处置砂石490万吨,占总量43%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对接市自然资源局、福鼎、寿宁县自然资源局,跟踪寿宁山坑矿区和福鼎前岐龟岭矿区审批进展情况;二是督促建周公司继续跟踪落实农转用审批,计划2023830日前完成;三是开展鸟屿岛项目第三期砂石公开竞价销售,加快土石方处置速度;四是继续跟踪市政府协调项目土地延期交付、临时砂石过驳点设置等事项;五是督促项目销售单位加快砂石销售运输速度,并对项目砂石出场道路进行修缮、硬化,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整改时限:(1)周宁县玛坑杉洋机制砂项目:202312月底;2)鸟屿岛物流园区场地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项目:202312月底。

(二)关于“供水治污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1. 城乡供水项目公司组建:1)霞浦:闽东水务公司与霞浦水投公司就项目《股东协议》已于20223月达成共识,并要求提交霞浦县政府研究审议。恰逢霞浦疫情及水投公司人事调整等,城建集团主要领导多次联系霞浦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等,要求尽快上会研究《股东协议》,但霞浦县政府至今尚未上会。20221215日,城建集团王强总经理带队前往霞浦县与罗义春县长对接城乡供水股东协议相关事宜。2)福安:闽东水务公司与福安水投公司就项目《股东协议》于202211月中旬达成共识,城建集团主要领导多次联系福安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要求尽快上会研究《股东协议》。202211月底,福安水投公司就《股东协议》再次提出修改意见,在原有已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要求增加两项条款内容。目前双方就《股东协议》修改意见正在进一步协商中。3)古田:闽东水务公司与古田国泉水投公司就项目《股东协议》于202211月中旬达成共识,城建集团主要领导多次联系古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要求尽快上会研究《股东协议》。202212月初,古田县政府就《股东协议》内容重新征求古田县相关九个部门意见,并再次提出四项修改意见。目前双方就《股东协议》修改意见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2. 中心城区环卫综合处置项目:可研报批材料经相关部门协调后材料已补齐,已向市发改委申请线上报批,202316日取得可研批复。土地平整需待国有林场占补、权属划分问题解决后进行用林、用地报批,待完成后进行土地平整工作。

3. 68个排水单元:2022510日,根据市政府专题推进会议定内容,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包含36个排水单元,目前已完成管网部分EPCO招标工作,中标方已进场开展排查、设计、施工等工作。二期子项目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涉及用海审批,20221024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已同意备案并出具备案意见。2023228日,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同意用海审批事宜,目前正开展审批流程。待用海手续审批完成,开展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审批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预计20236月完成招标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1)城乡供水项目公司组建:持续跟踪霞浦方就《股东协议》等内容上会情况;进一步与福安方、古田方就《股东协议》修改意见进行商谈,尽快达成共识,待上会研究。2)中心城区环卫综合处置项目:可研批复已完成,土地报批需待国有林场占补、权属划分问题协调后进行用林报批及用地报批。待完成用林、用地手续后进行土地平整工作。368个排水单元: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完成项目前期、招标等工作。

整改时限:1)城乡供水项目公司组建:待霞浦方、福安方、古田方研究审议通过《股东协议》后,力争20236月底前完成项目公司组建。2)中心城区环卫综合处置项目:可研预计20231月中旬前完成立项批复,福口林场根据报批流程,预计4月底前完成国有林场占补及报批手续,力争6月底前完成用地报批。待完成用林、用地手续后进行土地平整工作。368个排水单元20238月前,进场开展二期32个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施工工作。

(三)关于“应收款清理不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截止目前逾期应收款未完成清收整改18163.28万元,占比39.33%。其中属行政事业单位款项,需与对方对账调整账务处理、对方审批缓慢等原因未完成清收整改金额4316.54万元;已提交诉讼、裁定终本未完成清收金额3322.48万元;工程未结算、经办已变更多任、应收材料欠缺、企业经营管理异常、需内部寻找解决方案等6918.61万元;公司已注销,债务人已死亡,历史遗留等确定无法收回3605.65万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款项,继续发函,寻找上级协调尽快对账、办理结算;针对目前对方已在走付款审批流程、需收回发票冲销、需结算程序才能付款的应收款项,继续跟进、督促对方完成付款,收回发票;对承诺在期限付款而未按约定执行的,采取必要法律措施,提起诉讼。二是对涉及内部应收款项,应收材料欠缺无法起诉的,继续寻找解决方案;对正在诉讼中的应收款项,跟进判决程序;对已过诉讼时效、已提起诉讼裁定终本无财产执行确定无法收回的款项,聘请第三方公司出具鉴证报告报上级申请核销,并问责相关人员。

整改时限:20231230日。

五、下一阶段工作方向

下一步,市城建集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建立科学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保持政治定力,夯实理论武装。坚持以理论学习武装凝心铸魂,在真学、真用、真信上下功夫,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思想基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树立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定国企姓党、奋斗为民政治本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集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群众关注的头等大事,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好城市服务运营商职责,全力推进民生项目建设。

(三)健全长效机制,抓牢成果运用。以严格的政治标准,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进行“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及进一步推动的整改任务,毫不松懈、督办推动,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建立规章制度,强化落实、加强督导。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巩固国企改革发展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3-6100388

通讯地址:宁德市正大路87-9

电子邮箱:ndscjjtdw@163.com

 

 

                 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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