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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3-20 16:51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517日至627日,市委巡察三组对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9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集团公司党委随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属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集团公司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自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7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在20221118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紧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8项共59个问题,集团公司上下统一思想、坚定决心,下发《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责任清单》,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部室负责人和下属出资企业一把手“具体责任人”、集团公司分管领导“重要责任人”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明确完成时限。同时,按照《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责任清单》要求,坚持对账销号机制,采取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的办法,每周定期汇总整改工作进度,层层传导压力,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落实整改与集团公司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紧密结合、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整改过程中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根据整改计划,共制定和修订了33项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上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日常学习。2022526日,集团公司党委在巡察期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自巡察入驻以来,已5次在集团公司党委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涉及国企发展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思想认识。20221027日印发《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下属出资企业加强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用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企业发展。三是纳入考核指标。20221220日印发《交投集团各出资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评指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情况纳入其中。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开展整改。2022927日巡察反馈以来至202212月底,集团公司党委13次党委会做到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下辖3个党委21次党委会做到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后将长期坚持。二是完善考评指标。20221220日印发《交投集团各出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指标》,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情况作为考评指标重要组成部分,督促下属出资企业强化制度执行力。三是强化制度管理。20221116日印发《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修订)》,从制度层面明确“第一议题”范围和落实要求。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指出集团公司和部分下属公司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存在错误表述的问题,已及时删除。集团公司及下属出资企业均已安排专人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专栏管理工作,做到实时更新、规范管理网站内容。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及下属出资企业均已按制度要求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对官网等平台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并建立相关内页台账。二是强化工作部署。2022727日召开2022年第八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2022622日召开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2022127日召开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同时将新媒体管理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保证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将宣传载体检查纳入每年度对下属出资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中,定期开展全面检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2022117日对下属出资企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开展全面排查。20225月起,集团公司下属出资企业每月均能按时上报《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运行情况报表》,对网站、新媒体等进行自查;结合集团公司及下属出资企业自查情况,集团公司本部每月也按时向市国资委上报,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好、用好、管好。四是完善制度建设。20221129日印发《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12月底前,集团公司及下属出资企业均已修订《信息宣传管理暂行规定》,健全信息发布审校流程,确保信息审核到位,并明确新媒体平台需定期更新维护等,进一步规范管理信息宣传工作。

4.关于“学风建设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21027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中心组成员提高思想认识,杜绝学习心得体会抄袭现象再次发生。二是丰富教育形式。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设立“党群之窗”专栏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含非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2022512月共开展思想政治教育15场次,涵盖干部职工(含非党员)400余人次。通过开展知识测试、召开培训班等方式,提升党员干部的党建知识水平,2022127日组织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党员干部开展了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0227月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暨党员集中轮训示范班,涵盖党员干部100余人次。三是健全考评体系。20221220日印发《交投集团各出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指标》《交投集团各出资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评指标》,将下属出资企业领导干部学习心得体会撰写情况纳入考评指标,督促下属出资企业领导干部加强学风建设。四是完善学习机制。20221118日制定《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推动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同时,于2022114日下发《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推动职工(含非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五是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5.关于“投资经营效益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经营效益。根据财务快报,截至202212月底,集团公司48家亏损企业中已完成扭亏2家、注销4家。二是出台减亏举措。集团公司于20221019日与喜相逢公司、自在出行公司签订协议,由自在出行公司新增网约车业务,同时由自在出行公司和喜相逢公司向集团公司作出保底收益承诺,年收益不低于集团公司持有股权所对应的以20228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自在出行公司净资产值的5%,实现减亏。三是完善投资管理。20221228日修订完善《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企业投资管理规定》,并制定《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投前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四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利润考核导向,将考核结果与下属出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薪级调整挂钩。同时,将根据考核结果对下属出资企业负责人实行奖惩,并作为干部任免和建议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E级的下属出资企业,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6.关于“部分业务重叠交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整改方案。2022129日集团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宁德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整合至汽运集团方案》,将出租车业务归口至汽运集团,促进汽运集团客运出租业务做强做大。2023223日公交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德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业务整合至汽运集团的议案》,目前正在开展人员调配和资产整合等相关工作。二是规范统一管理。汽运集团、公交公司分别于202298日、20221130日将已建成充电桩的信息数据接入电子信息公司充电基础设施监管运营平台,进行统一数据管理和动态监测。三是整合做优做强。20221月已停止实业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相关业务移交物流集团,由物流集团组建专人专班做强做大供应链贸易业务。针对集团公司业务重叠交叉情况,已于20232月形成《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属企业整合思路的报告》,拟对集团公司下属出资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实现资产合理配置,减少业务交叉重叠,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7.关于“正威项目风险隐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采取司法措施。2023117日,交投实业公司已依法向蕉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东南正威公司和深圳正威集团支付2021年投资收益3866万元;2023119日,蕉城区人民法院完成立案,案号(2023)闽0902民督1号,并向东南正威公司和深圳正威集团发出支付令;支付令发出后,经与正威集团沟通,其于2023213日和220日分别支付500万,合计支付了1000万元投资收益;215日,因东南正威公司和深圳正威集团对支付令提出异议,蕉城区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支付令失效后转入诉讼程序;交投实业公司于2023221日向蕉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已经立案。综上,集团公司已采取了司法措施,维护股东利益。二是全力依法催收。20222月至今,交投实业公司已发催收函7次,律师函2次;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约谈正威集团董事局副主席王文生、张小青、宁德正威项目负责人等,并通过电话、上门、洽谈会等方式积极沟通催收;20221211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赴深圳正威集团洽谈正威福建宁德系列项目相关事项;2023212日,市政府领导再次约见正威集团董事局副主席王文生、张小青,沟通正威福建宁德系列项目有关事项。同时,集团公司也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汇报宁德正威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以及拟采取的风控措施等。

8.关于“公车平台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保障投入。202211月上旬,福宁汽车租赁公司已通过客运公司、出租分公司等,内部统筹协调临时驾驶员15名,满足用车单位的需求。已于202212月购买10辆公务版的小车用于保障公务出行,后续将筹集资金,落实好8辆商务车的购买。二是提升服务水平。福宁汽车租赁公司已于2022116日组织公车平台全体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服务礼仪、行车规范等培训,今后每年将开展常态化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完善制度管理。福宁汽车租赁公司于20229月制定《宁德市福宁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考核办法》,通过整顿、培训等方式,防止不按时出车、不按线路行驶等情况发生。

9.关于“‘空壳’企业清理步伐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全面自查。集团公司于2022113日下发《关于开展“空壳”企业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出资企业再次梳理是否还存在“空壳”企业的情况。经自查梳理汇总,集团系统共计存在20家“空壳”企业。二是制定清理方案。针对20家“空壳”企业,集团公司于2022129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了《“空壳”企业清理计划》,其中:18家企业按照计划开展清理工作;福安市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计划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业务,不列入注销计划;宁德市宁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待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后注销。三是序时推进整改。根据《“空壳”企业清理计划》安排,对18家“空壳”企业持续跟踪整改落实,2022年已注销6家,分别是飞鸾汽车站、黄田汽车站、宁德快客分公司、柘荣出租汽车公司、康厝汽车站、霞浦县交通旅行社有限公司;2023年注销10家;2024年注销2家。

10.关于“国企改革任务推进不快”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专题部署推进。集团公司于20221020日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题推进会,专题部署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截至202212月底,集团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40项改革细项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强风控建设。20221228日制定《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完成了投资风控体系建设工作。三是完善制度管理。2022118日制定《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办法》,明确自2023年起每年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不低于30%,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不低于2.5%

11.关于“老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减亏升级。汽运集团于2022125日制定《宁德市汽运集团亏损企业减亏方案》,利用智能化手段加强管理,控制成本,继续推广定制客运业务,计划于2023年底前实现减亏3家,2024年底前实现再减亏1家;路桥公司制定《宁德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资质升级方案》,与大型国企(省企或央企)合作,采取分立、吸收、合并的方式完成资质升级,计划于2024年资质落地,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二是合力推动转型。汽运集团已建设完成《宁德市汽运集团智慧交通服务平台》,并完成了全市客运站智能化建设,及时与市场需求接轨,实现“互联网+服务”的信息化经营;物资集团通过拓展省外市场、收复市内原有部分市场以及承接国资系统内项目等措施增加民爆物品销售收入,截止202212月底,已完成营收3431万元;公交公司已建立《公交公司智能公交调度管理系统》《宁德公交智能视频及一键报警系统》,调整优化班次结构和线路布局,实现降本增效;路桥公司通过安排人员每天关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招标公告发布网站的方式,实时掌握招标信息,截止202212月底已投标91个。三是定期专题研究。每年召开与“企业转型升级”主题相关的部署会,对企业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研究推进措施办法。2023224日召开集团公司“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动员部署会暨2023年度工作会议和“提质增效攻坚年”动员部署会,对转型升级做了多方面部署和推动。

12.关于“新业务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创新新兴业态。物流集团于202211月启动交投物流集团水陆联运中心《全智能化立体库》项目建设工作;通过与交投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合作,为物流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自主运营漳湾临港公路南侧物流仓储二期园区,实现货物装卸、包装加工等多元化经营模式;交投一脉公司已于202212月底与古田县、屏南县等县级医院签订影像中心项目合作协议。二是不断加强整改。电子信息公司已制定《宁德市交投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申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方案》,并于20229月将资质申请需要的7名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计划上报市国资委,目前已招聘4名。在资质申请所需专业人员全部招聘到位的情况下,于4个月内完成资质申请工作;文旅公司已编制《白水洋鸳鸯溪景区专项提升规划》,丰富旅游产品,提升引流能力;20227月上线“一机游宁德”智慧旅游生活平台,促进线上旅游产品销售。三是深化提质增效。在集团系统范围内开展提质增效攻坚年活动,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任务清单化”“措施清单化”“责任清单化”等方式,整体推进精准投资、降本增效、资本运作、项目攻坚等10大专项行动,推动集团公司年度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促进新业务创新发展。

13.关于“负债规模逐年攀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考核管理。集团公司于2022929日向下属出资企业下达《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各所出资企业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与重点监管线的通知》,并将2022年资产负债率指标考核纳入下属出资企业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二是严格贷款审批。集团公司对下属出资企业贷款提取情况进行逐笔审核,科学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并于20229月起建立审批明细台账用于每季度初核查上季度下属出资企业贷款提取情况。今后集团公司将继续强化贷款审批,并对核查出的未经审批提取贷款的进行处理。三是强化资金管理。集团公司已制定本部还本付息资金计划表,并定期收集汇总下属出资企业债务明细,督促并指导下属出资企业做好资金计划安排,防范债务风险。目前已完成了2022年第三、四季度《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明细表》汇总编制工作。四是落实款项回收。集团公司已于20224月完成2021年度各县市拖欠资金对账工作,通过向欠款县市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进行催讨,并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完成各县市资金上下级结算工作,于2022822日收回各县市拖欠资金3920万元,保障资金链安全。五是拓宽筹资渠道。已完成集团系统2022年以来在建及拟建项目清单梳理工作,下一步将对项目清单进行每季度动态更新,并针对符合申报政策性资金条件的项目,通过申报专项债、一般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前期经费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申请,减轻公司融资压力,控制债务规模攀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14.关于“应收款项追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开展专项部署。集团公司于20221117日下发《关于加快落实巡察期间发现应收账款问题回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下属出资企业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成立专班,通过催款通知书、上门追讨、律师函及起诉等多种方式追讨,并要求建立巡察整改应收账款台账,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对发现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分析,并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于每月20日前反馈最新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到位。二是逐条清理清收。下属出资企业按照逾期应收款项清单,逐项进行梳理,通过电话、发函、起诉等形式进行款项催收。截止202333日,集团公司逾期应收款345笔约3.94亿元中,已收回163笔约2.96亿元,20233月底收回1笔约0.16亿元,剩余181笔约0.82亿元未收回的,已制定《巡察期间应收账款催收计划表》,逐笔列出下一步措施。三是加强日常监督。集团公司按照《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暂行)》,加强集团公司各部室之间、下属出资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摸清底数,准确掌握应收款项的详细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应收账款。

15.关于“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落实整改。已完成32起事故调查处理“回头看”工作,并加强对下属出资企业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防范安全事故发生;2022年共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1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3.3%,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二是加强安全培训。集团公司于2022923日、1110日先后开展《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和应用水平》培训,邀请宁德市安全生产专家授课,提升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制度。202212月修订《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印发至下属出资企业和集团公司各部室,明确安全职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分析辨识集团系统危险源,编制完成《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风险一企一册》。四是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员待进一步核实后,再行处理。

16.关于“内设加油站点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全面自查。集团公司于2022114日下发《关于开展内设加油站点经营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对集团系统是否存在内设加油站点进行自查。经摸排,仅汽运集团一家存在内设加油站的经营。二是及时清理到位。福安客运公司已于20221215日关闭加油站并将设备进行处理。

17.关于“公交便民问题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公交公司成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挥部,全力推进公交场站建设工作。二是持续项目推进。公交公司已于202212月完成锂电特色小镇公交枢纽站项目主体封顶,以及灵秀山庄公交首末站项目可研审批、方案设计招标。三是研究制定方案。公交公司针对剩余未完成已纳入《宁德市主城区“十四五”公共公交发展规划(2021-2025)》的公交场站,于2022129日制定《关于推进落实宁德市主城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公交场站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建设。四是强化招聘宣传。自巡察反馈以来,公交公司通过在宁德市人力资源网、宁德在线人才网、公交车尾LED广告屏、公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驾驶员招聘信息,扩大招聘宣传覆盖面,增强招聘效果。自巡察反馈以来,共招聘驾驶员17名。五是加大培训力度。202210月至11月,公交公司组织2022年度新入职的49名驾驶员开展服务意识和能力方面的培训,今后每年也将至少安排1次此类培训,不断提升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18.关于“充电设施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充电桩建设。电子信息公司于20225月成立设备运行维护团队和客服团队,及时处理55个充电桩故障,提升群众满意度;该公司于20221027日列出未通电充电桩设备清单,并发函商请场地主管部门和国网宁德供电公司通电。其中福安市韩阳煌都、福安公园路停车场、东侨锂电小镇场站已于2022年内实现通电。该公司于2022113日制定《宁德市交投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充电桩建设计划》,并于202212月底完成了3个乡镇充电桩建设,剩余7个乡镇充电桩建设按计划于20236月底前全面完成。二是完善制度管理。电子信息公司于2022927日制定《宁德市交投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客响中心客服组管理办法》,并于202211月修订完善《宁德市交投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充电场站运营管理办法》,定期对全市充电桩设备、箱变、配电箱、场地情况进行巡检,巡检频率核心场站每周至少1次,城区普通场站每两周至少1次,乡镇村村通场站每月至少1次,安排专人每日分析平台故障工单,对充电设施的故障、离线状态保持实时监控。

19.关于“部分客运站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加快投产运营。柘荣汽车客运中心站项目已于20221月上旬完成规划验收、11月底完成临时污水管网铺设、12月中旬完成标识工程和智能化工程安装等工作,于202212月底投产运营。二是落实前期工作。汽运集团已于202212月上旬完成太姥山汽车客运站项目的预算审核、招标文件备案等招标前期工作。三是解决资金问题。因太姥山汽车客运站项目涉及资金问题需福鼎市政府落实旧站拆迁补助款后开展招标工作,汽运集团于2022117日发函福鼎市政府积极争取落实旧站拆迁补助款,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20.关于“个别房产项目隐患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完成消防备案。寿宁宁运嘉园项目20194月向寿宁消防大队申请消防验收,并于20196月完成消防备案工作。二是落实工程建设。202212月上旬已完成项目小区场地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以及竣工验收测量工作。三是积极沟通协调。2020年以来,汽运集团已多次请求寿宁县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宁运嘉园规划验收相关事项,并于20221110日再次发文对接寿宁县政府协调项目规划验收及产权证办理,寿宁县政府未明确答复。20226月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带队到寿宁县项目现场,督促加快推进项目现场绿化等附属建设工作,并对接寿宁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寿宁县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协调项目产权证办理事宜,就项目规划验收以及产权证办理进行了沟通。20232月,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与寿宁县政府再次沟通项目规划验收以及产权证办理,现已同寿宁县自然资源局初步形成按项目现状进行规划验收的意见。由于项目属历史遗留问题,后续集团公司将继续对接相关部门补充完善项目规划验收所需材料,积极促进项目规划验收和产权证办理。

21.关于“储才用才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优化人才调配。20226月至20232月,已提任下属二级公司中层正职干部25名,集团公司本部及下属二级公司的中层正职空缺比例已从43%降至18%,下一步将继续对集团公司本部及下属二级公司的中层正职进行及时调配和配置,进一步降低空缺比例。二是创新资质升级。202210月交投勘察设计公司已通过增资扩股引入优质股东的方式完成对兴路公司资质要求的职称缺口,现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1人。三是强化制度建设。2022118日印发《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分类建立后备人才库、专业技术人才库、外部专家库,对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关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并及时调整、补充,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22.关于“引才留才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人才措施。20226月至20232月,对集团系统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累计发放人才津贴8.7万元,落实人才津贴有关措施,提升留才力度。二是拓宽选聘渠道。通过人才市场、联合网络招聘平台等多种载体联合发布招聘公告,丰富招聘渠道并扩大公告覆盖面。2022年,采取市场化选聘、公开选拔、人才引进等方式引进高级人才4名;20221213日面向社会发布《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2年研究生专场招聘公告》,通过组织开展笔试面试等工作,现已招聘紧缺岗位38人、专业领域研究生6人,基本上解决了集团公司对紧缺人才的需求。三是修订完善制度。20221129日印发《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导师制管理办法》《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线考察干部实施办法》,加强干部培养力度,强化留才措施,切实做到“引得进、留得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3.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压力传导。20221220日下发《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通知》,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将分别带队对各出资企业党委(支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年度检查,并延伸至下属三级公司,实现每五年对下属三级公司全覆盖检查一轮,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二是深入督促指导。2022113日印发《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巡察反馈以来,集团党委领导均深入挂钩企业开展调研,并督促挂钩企业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健全考评机制。20221011日印发《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实施“分级管理”,督促下属出资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4.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日常教育。20225月底以来,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展、组织观看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虚拟展馆以及专题教育片《打铁必须自身硬》等形式开展了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达2次以上。二是加大曝光力度。20221130日印发《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对集团系统2017年以来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典型案例的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警示教育常态化。20221113日下发《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通知》,推动各所属党组织进一步落实警示教育工作,并坚持每年开展案例教育,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5.关于“系统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落实整改。文旅公司、汽运集团、双福高速公司等已于20229月底全部收回虚报住宿费187笔计28172元。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集团公司于2022114日启动集团系统虚报住宿费自查工作,下属出资企业已于2022113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针对自查情况,集团公司于20221223日对下属出资企业虚报住宿费等系统性问题开展抽查工作,未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虚报住宿费等系统性问题。三是强化日常监督。集团公司于20221116日至22日前往下属出资企业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严抓落实整改。下一步集团公司将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每年度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6.关于“日常监督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摸清底数情况。组织集团公司相关部室分别对集团系统2017年以来已竣工工程项目、投资、融资事项进行摸排,已形成台账清单。二是开展专项检查。20221116日至22日,组织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室对下属出资企业当年度已竣工项目和投融资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并于20232月制定《关于开展已竣工项目和投融资事项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三是督促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20221229日印发《市交投集团党委关于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对12名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指出存在问题,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至2023113日均已上报整改情况。

27.关于“问责处理有偏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团公司于2023224日制定《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对受到党政纪处分以及诫勉(警示)人员配套经济处罚,分档次扣发相应绩效薪金,切实做到奖惩分明。

28.关于“能力提升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集团公司纪委于2022128日制定《交投集团纪委关于加强纪检干部学习培训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效。20221226日,采用线上学习的方式,组织集团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今后每年至少组织一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二是强化队伍建设。20221123日、127日,分别调整汽运集团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室主任,加强了汽运集团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按照市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市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市交投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方案》,把纪检力量集中到集团公司本部,统一管理调配,不断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三是提高监督质效。要求派驻出资企业纪检监察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2022年物资集团纪委、汽运集团纪委、公交公司纪委均已落实。

29.关于“部署工作‘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办文水平。集团公司于2022729日邀请外部专家开展信息宣传与公文写作专题讲座,提高经办人员公文写作水平。今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持续提升集团公司及下属出资企业办文人员水平。二是切实转变文风。20221012日下发《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存在公文“照搬照抄”情况问题的通报》,要求下属出资企业及集团各部室切实改进作风、转变文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再次出现。三是及时予以通报。一方面,对近期8家下属出资企业报送公文错情进行通报,并将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切实提高办文质量。另一方面,将公文报送情况列入集团公司党委20221116日至22日对下属出资企业的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中,对于检查发现的11个公文错情问题,相关下属出资企业均已按要求做到即知即改。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0.关于“深入基层调研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调研力度。20225月巡察入驻至20232月底,集团公司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共73次,其中到下属三级公司调研18次。二是制定调研计划。集团公司于20221122日下发《2023年领导班子下基层调研计划的通知》,明确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到下属三级公司调研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并形成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每年下基层调研的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31.关于“董事会会议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到即知即改。巡察反馈至20231月底,集团公司本部共召开董事会9场,其中现场会议5场,通讯表决4场。二是规范年度会议。20221013日印发《关于加强公司董事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出资企业要切实发挥董事会年度会议的作用,每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年度会议,听取公司经营班子的工作汇报,审议上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上述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管理绩效考核。三是组织学习培训。集团公司于202212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相关人员及集团相关部室学习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以及《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董事会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董事会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四份指导文件,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董事会相关工作的理解,确保机制得到长效落实。四是健全完善制度。2022125日制定《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董事会日常工作管理。

32.关于“集团审核备案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集团公司于2022119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相关人员学习《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项目审核备案制度。二是开展督促检查。20221116日至23日,对集团公司17家所属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经检查,仍存在1宗工程项目未及时备案事项,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处理工作。今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项目备案情况检查,确保严格落实审核备案制度。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33.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竣工结(决)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结算台账。建立已完工的27个项目竣工结(决)算整改台账表,现已完成22个项目结算工作,剩余5个项目结算也在积极按程序推进,其中:宁德汽车基地项目铁路专用线于20221219日完成招标并开展结算审核,20233月底前完成结算;宁德市火车站站前广场提升改造工程、宁德市火车站站前广场提升改造项目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宁德火车站站前广场提升改造相关电子监控项目等3个项目,已按规定于20221122日报送市审计局审核,市审计局已于2023216日开展委托并启动审核工作,20233月底前完成结算;周宁月牙湾迎宾酒店附属工程因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提供结算材料导致该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延时,通过文旅公司多次发函催促,施工单位于2023215日提交竣工验收和结算相关资料,文旅公司现已按规定程序开展结算审核工作,20233月底前完成结算。二是加强日常检查。20221116日至23日,对集团公司17家所属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经检查,仍有3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开展竣工结(决)算,其中2项已完成整改,剩余1项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处理工作。今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项目结算情况检查,确保严格落实结算审核制度。三是修订管理办法。2022125日修订完善《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竣工决(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项目结(决)算办理时限、要求。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34.关于“个别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程序履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学习教育。集团公司于2022119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相关人员学习《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程序。二是完善项目建设。宁德火车站综合枢纽站项目设计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司已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按合同约定配合项目施工工作;市交通职业技能综合考训基地项目已于2022930日完成竣工验收,监理单位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监理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招投标管理。20221116日至23日,对集团公司17家所属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未发现招标采购程序履行不严格的情况。今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项目招投标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各建设项目严格履行招标采购程序。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及批评教育。

35.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概(估)算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监督管理。20221116日至23日,开展集团系统2017年以来工程项目超概(估)算自查工作,未发现其他工程项目存在概(估)算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今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工程项目超概(估)检查,确保各建设项目概(估)算工作管控到位,杜绝工程建设项目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超概(估)算现象的发生。二是完善管理制度。20221226日制定《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概(估)算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工程项目概(估)算审批权限,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虚列建设成本等行为将依纪依规给予处分。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通报批评、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36.关于“违规发放过节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落实整改。双福高速公司、屏古高速公司关于2017年至巡察进驻期间违规发放的65笔计13.17万元过节费已全部收回;屏古高速公司超工资核算范围违规发放员工过节费82.84万元,已收回2.81万元(因其中1人已逝世,过节费300元未收回)。今后每年至少开展财务专项检查1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学习培训。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财务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学习财务有关制度,今后每年将至少组织一次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7.关于“违规报销学历教育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加强整改。双福高速公司、屏古高速公司等七家企业违规报销学历教育经费计9.9万元,已全部收回。今后每年至少开展财务专项检查1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日常管理。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财务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学习学历教育经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同时加大报销审核力度,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提高财务日常管理水平。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8.关于“无公函列支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明接待纪律。集团公司于20221031日下发《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存在无公函列支接待费情况问题的通报》,对汽运集团(含交通国旅公司)、实业公司无公函列支接待费的问题在集团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党委于20221116日至22日对下属出资企业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中,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作为检查的内容,未发现其他下属出资企业存在无公函列支接待费问题。三是规范接待管理。集团公司于202299日修订完善《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开展培训,规范业务接待管理。四是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员待进一步核实后,再行处理。

39.关于“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系统学习。集团公司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学习《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提高对现金使用范围及限额管理意识。二是切实落实整改。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自20229月起采取往来款对账确认方式,替代原有现金收支模式,杜绝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情况发生。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公交公司于20221126日修订完善《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规范现金使用范围及限额。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0.关于“白条列支食堂餐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财经制度。20225月以来,已由餐饮承包公司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并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学习《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确保食堂餐补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二是专项落实部署。集团公司于20221028日下发《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规范食堂餐补管理的通知》,对白条列支食堂餐补问题在集团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下属出资企业自查自纠并反馈,避免白条列支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深入监督检查。将白条列支食堂餐补情况列入集团公司党委20221116日至22日对下属出资企业的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其他下属出资企业存在白条列支食堂餐补问题。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1.关于“个人借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规范借款管理。集团公司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学习《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暂行)》,要求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规范个人借款管理。同时,下属出资企业也均已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集团系统备用金日常管理。二是多措并举催收。截至2023215日,下属出资企业已收回个人借款100笔计96.68万元;针对未收回27笔共计67.57万元的个人借款进行梳理、分类,制定《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个人借款清收方案》,通过上门追讨、发催款函、律师函、起诉、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管理意见书等方式进行催收,并要求下属出资企业每季度上报个人借款清收情况,确保按计划分期收回、清理。同时,集团公司于20221223日对下属三级子企业个人借款清收情况开展抽查工作,未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个人借款清理不及时情况。下一步集团公司将每年开展抽查工作,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42.关于“营收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落实整改。汽运集团下发《关于落实出纳工作检查整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使用公账收款码收款的通知》,同时分别于20226月和12月对其下属分子公司营收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营收款管理工作。目前,汽运集团已全面配备线上收款工具,实现“零现金”收款。二是开展专项清理。集团公司于2022114日启动集团营收款管理情况自查工作,下属出资企业已于2022113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针对自查情况,集团公司于20221223日对下属出资企业营收款管理情况开展抽查工作,未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营收款管理不到位问题。三是严格制度执行。集团公司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学习《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明晰营收款管理的内容,提高营收款项管理意识,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3.关于“违规报销公车违章罚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落实整改。集团公司于2022109日全部收回屏古高速公路公司违规报销公车违章罚款325元。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集团公司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学习《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使用和车勤人员管理规定(修订)》,规范公车使用审批和公车管理。三是强化检查力度。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列入集团公司党委20221116日至22日对下属出资企业的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中,列出检查清单,并于20221229日对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4.关于“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落实整改。集团公司于2022112日全部收回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奖3600元。二是开展学习教育。集团公司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学习《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将财务专项情况列入集团公司党委20221116日至22日对下属出资企业的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其他下属出资企业存在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奖的问题。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5.关于“运营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即知即改。宁德出租汽车分公司已于20224月与黄长青签订出租车公车承包经营合同,相关承包费用从20224月起计算收取。二是开展学习培训。宁德出租汽车分公司于2022118日组织开展关于《宁德出租车分公司公营巡游出租车经营管理制度(试行)》《宁德出租车分公司公营巡游出租车租赁规定(试行)》《宁德出租汽车分公司车辆交接流程》《宁德出租汽车分公司出租车管理方案》等制度的学习培训,加强对运营车辆的规范管理。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宁德出租汽车分公司于202211月制定《宁德出租车分公司测试车辆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确定测试主题、测试时间、固定测试人员、形成测试报告等流程,规范测试车辆的管理。同时,于20221213日制定《宁德出租汽车分公司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出租运营车辆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对经营者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进行考核。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46.关于“议题虚增至党委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调整人员。集团公司已于20226月调整党委会记录人员,由党员负责。二是完善会议制度。20221229日修订完善《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制度》,明确党委会相关流程和议题审批制度,以及各部室议题汇总时限,严格按制度办事。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集团公司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代表集团党委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市国资委党委对集团公司“议题虚增至党委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市国资系统内进行通报;相关责任领导在集团公司党委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修订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相关规定。集团公司于2022113日组织学习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提高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事项清单。20221229日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理清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权责,明确党委直接研究决定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层)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以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层的决策事项。三是修订完善制度。20221229日修订完善《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对“重大融资、担保项目”“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具体标准进行明确。

48.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落实整改。集团公司已于20226月调整党委会记录人员,由党员负责。二是规范表决程序。巡察反馈以来至20231月底,集团公司累计召开17场党委会,均未存在非党委委员参与表决现象。三是完善相关制度。20221229日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议事细则》和《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制度》,并于202315日组织学习,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程序。

49.关于“对部分下属公司违反决策制度纠偏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即知即改。针对“2017年至巡察进驻,物资集团下属物资发展公司均以经营班子会代替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责成物资集团党委对物资发展公司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物资集团党委也于2022118日对物资发展公司3名班子成员给予谈话提醒。20226月至今,物资发展公司未存在以经营班子会代替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二是组织培训学习。2022113日组织学习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理解把握“三重一大”内容,提高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明确议事规则。202211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执行“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规定。四是持续传导压力。20221116日至22日,集团公司对下属16家二级和3家三级企业组织开展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各出资企业党委(支部)每年对权属企业开展落实“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集团公司每年组织抽查,发现违规行为,扣减其主管企业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指标的相应分值。截止目前,已抽查汽运集团下属宁德汽车北站、出租车分公司、霞浦分公司等3家三级企业。五是修订完善制度。20221229日修订完善《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理清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权责。

50.关于“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到即知即改。置业公司党支部已于2022930日选举产生支委会组成人员;融资租赁公司党支部已成立;交建公司党支部现仅有6名党员,不满足成立支委会条件。二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开展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暨党员集中轮训示范班,以及通过党委会、“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条例,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健全基层党组织的重视程度。三是开展全面自查。对集团系统党组织建立情况进行自查,摸清党组织“应建未建”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同时,通过每季度更新完善《党组织情况信息一览表》,动态掌握下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经梳理,集团系统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

51.关于“发展党员不积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引导入党。2022113日印发《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引导青年职工、基层一线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到每年提出入党申请人数不少于同期非党人数2%。二是实行动态监督。及时更新完善《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实时掌握集团系统发展党员情况,督促各所属党组织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22年发展党员16名,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13名年度计划指标。5个超过8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现均有入党积极分子,并将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今后集团公司党委将有意识培养业务骨干,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52.关于“党务公开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及各所属党委(支部)已通过党委会、“三会一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覆盖率达100%,切实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党务公开。20221220日印发《交投集团各出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指标》,将党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逐层压实责任,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022年第四季度集团公司党委已公开党务事项5项。三是修订完善制度。20221119日,下发《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等,形成合理、有序的公开机制。

53.关于“部分下属公司相对冗员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专项方案。集团公司于20221214日制定印发《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瘦身健体”方案》,推进汽运集团分支机构改革,通过“撤、划、并”等方式按计划依法依规进行机构缩减,实现提质增效目标。二是加强整改力度。大力推进汽运集团对距法定退休2年内的中层管理人员实行退二线制度以及对距法定退休5年内的员工实行内部退养制度,同时积极推动汽运集团推行站务信息系统化管理,逐步减少人工。20221月至20232月,汽运集团已减员106人(其中退休84人、解除劳动关系16人、调出3人、已故3人);20226月至10月投资开发公司减员4人(其中退休1人、调配2人、交流挂职1人);交建公司退休2人。关于交建公司5名专职负责1宗物业收租业务的员工,1人退休、2人负责后岗租赁标的物的水电及安保巡逻管理、2人负责宁德市交通从业资格考试点(设在宁德后岗)的秩序和考试设备的报修维护管理工作。

54.关于“部分老企业中层干部员工老龄化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优化班子结构。集团公司于202212月调整优化汽运集团、物资集团班子结构,汽运集团、物资集团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分别从56.11周岁降至53.1周岁,从53.4周岁降至52.4周岁,下一步将继续充实老企业年轻干部,优化其班子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强化制度管理。2022118日修订完善《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并指导汽运集团、物资集团修订完善《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单位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宁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推动下属出资企业常态化储备中层干部人才,合理设置并动态保持中层干部年龄结构,正确处理使用年轻干部和用好其他年龄段干部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层干部整体功能。

55.关于“干部竞争激励培训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组织学习。组织下属出资企业组织人事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等学习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制度,并贯彻落实。二是实行绩效分级。根据《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于20221221日开展集团公司本部绩效考核会议,通过现场述职、现场打分形式,实行绩效管理强制分布,优秀等次员工比例不高于20%、末等等次员工比例不低于2.5%,促进绩效考核差异化精准落地,营造“奖优惩劣”考核导向。三是落实教育经费。根据《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计划》,2022年因疫情影响,职工教育经费为1.34万元,占比9.6%。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集团公司于2022118日制定印发《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办法》,2023年起每年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不低于30%,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不低于2.5%,扎实推进中层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56.关于“违规接待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工作落实。集团公司于20221012日全部收回陪同用餐人员违规接待费用2698元。二是专项督促检查。集团公司党委于20221116日至22日对所出资企业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中,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作为检查的内容,未发现其他下属出资企业存在违规接待问题。三是完善管理制度。集团公司于202299日修订完善《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业务接待陪同人员、费用标准等,并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开展培训,规范业务接待管理。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及通报批评。

57.关于“公车私用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相关制度。集团公司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开展公车管理培训,规范公车使用审批和公车管理。二是深入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党委于20221116日至22日对下属出资企业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中,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作为检查的内容,未发现其他下属出资企业存在公车私用问题。今后每年将强化对二、三级企业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并处扣除2022年度绩效工资的30%

58.关于“代垫资金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系统学习。集团公司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学习《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暂行)》,提高代垫款项管理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切实抓好整改。文旅公司已于20227月底前全部收回代垫市三都潮旅游开发公司96.45万元。三是加强日常监督。集团公司于20221116日至22日前往下属出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抓落实整改,下一步集团公司将每年度开展抽查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9.关于“无依据付款追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追回款项。根据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闽09民终1021号),“九建公司对宁运公司超额支付的1298155.72元应当予以返还并支付自202139日起的相应利息”,即超额支付部分及相应利息共计137.93万元。汽运集团已依法于20221111日收到九建公司返还的法院判决款项137.93万元。二是加强学习教育。集团公司于2022113日组织下属出资企业相关人员学习《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强化资金管理意识,杜绝无依据付款现象再次发生。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26人,其他人员50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2人,通报批评18人,批评教育17人,谈话提醒27人,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5人。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概(估)算管控不到位”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对负有责任的投资开发公司董事长缪进兴给予诫勉。

2.针对“违规接待改后又犯”问题,汽运集团党委对负有责任的时任太姥山汽车站办公室主任黄友龙给予诫勉。

3.针对“公车私用仍有发生”问题,汽运集团党委对负有责任的时任福鼎分公司经理林道秀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处扣除2022年度绩效的30%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正威项目风险隐现”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投资收益催收情况。经积极催收,截止2023220日,收回投资收益1000万元。为收回剩余投资收益,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我公司已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二审审限3个月,诉讼过程还可能因其他因素延长审限,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若对方未及时履行,还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因此通过诉讼程序收回投资收益需要一定时间。二是顺位抵押情况。交投实业公司与东南正威公司协议约定的是顺位抵押,即宁德正威公司将其资产抵押后剩余价值抵押给交投实业公司,目前宁德正威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正威东南总部项目地块,该地块还未完成项目建设融资抵押,因此暂不具备办理顺位抵押的条件。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落实法律程序。继续落实法律程序,必要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对方未及时履行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保障股东权益。二是及时落实抵押措施。集团公司已组织专班加强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继续催收剩余投资收益,并定期到宁德正威公司和正威东南总部项目现场了解东南总部项目建设进度以及顺位抵押成立条件,争取在顺位抵押条件具备后要求宁德正威公司及时将项目地块抵押给交投实业公司。

整改时限:2024331日完成,若因法院依法延长审限,则完成时限相应延长。

2.关于“应收款项追讨不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应收款项剩余182笔约0.98亿元还未收回,20233月底收回1笔约0.16亿元,剩余181笔约0.82亿未收回的,主要为对公账户59笔约0.3亿元、持续催讨55笔约0.09亿元、已起诉32笔约0.13亿元、计提坏账29笔约0.06亿元、集团系统内欠款4笔约0.05亿元、项目款项2笔约0.19亿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巡察期间应收账款催收计划表》进行催收,对于对公账户款项,积极对接欠款单位,加速追讨进度,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追讨;对于持续催讨的款项,将进一步沟通对接,必要时请求上级协助支持;对

于已起诉的款项,按照法院判决书推进,必要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已计提的坏账做好核销坏账准备,账销案存;对于集团系统内欠款,集团公司将协调对接各家企业,尽快将款项收回;对于项目款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取。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完成,若无法收回则在20231231日前启动起诉或者上报市国资委申请核销程序。

3.关于“部分客运站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太姥山汽车客运站项目因涉及项目资金问题导致项目建设滞后:一是至今福鼎市政府仍有5567.59万元福鼎旧站拆迁补助款未能按照20066月签定的拆迁补偿协议拨付。二是汽运集团资金十分紧张,若通过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先行动工建设主体工程,势必增加财务成本,进一步加大经营压力。同时,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汽运集团在争取福鼎旧站拆迁补助款工作上更加被动。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对接福鼎市政府,协商福鼎旧站补助款拨付事宜,落实太姥山汽车客运站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241231日。

4.关于“个别房产项目隐患突出”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寿宁宁运嘉园项目不动产权证目前未完成办理,是由于相邻土地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形成,集团公司及汽运集团积极主动沟通协调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依法通过司法程序等维权方式,但目前仍未完全化解纠纷。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对接寿宁县政府及县相关职能部门,推进项目规划验收以及产权证办理。二是提交宁运嘉园项目情况和佐证材料报寿宁县自然资源局,按项目现状积极推进规划验收。三是及时跟踪寿宁县召开项目协调会,促进项目规划验收和产权证办理。

整改时限:2024630日。

5.关于“个人借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截止2023215日,尚有27笔个人借款合计67.57万元未收回,具体清收计划说明如下:

1)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个人借款共19笔计61.1万元。

情况说明:因该部分借款基本为10年以上历史遗留问题,存在无法联系到本人、涉及诉讼尚未出具判决结果等情况。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通过电话、登门拜访、发催收函等方式进行催收,采取诉讼措施、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协商分期从养老金中扣收等方式开展个人借款清理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判决结果、第三方出具的报告情况、分期收回计划等具体情况,对款项进行回收、清理。

整改时限:按照《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个人借款清收方案》序时推进完成整改。

2)属于经营承包车借款、困难员工因病借款等个人借款共8笔计6.47万元。

情况说明:经营承包车借款属于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约,分期收回,尚未到期;困难员工因病借款主要由于员工家庭困难,难以一次性清偿欠款。

下一步整改措施:属于经营承包车借款部分共4笔计4.5万元,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收回款项;困难员工因病借款部分共4笔计1.97万元,将每月于员工退休补助210元中收回。

整改时限:按照《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个人借款清收方案》序时推进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100181,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14-16,电子邮箱:ndsjtjt@163.com

 

 

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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