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08-02 15:5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1月8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2023年12月26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召开局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要坏,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1月10日,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为推动问题整改夯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整改。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市管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负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明纪律规矩,着力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加强统筹,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体现到提升机关党的建设和老干部工作水平、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上来,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新建、修订工作制度9项,努力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仍需加力
1.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推动老年大学新校区建设前期工作。主动对接市直有关部门,推动市老年大学新校区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确定,2023年12月,市用地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市老年大学新校区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有关事项,确定市老年大学新校区选址金漳路北侧、漳湾大珑口水库西侧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30亩,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4月,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会议议定同意金漳路北侧规划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控规修编;市发改委牵头召开2024年第一批市级项目前期经费“3+N”会商会议,拟安排前期经费37万元,用于新校区建设项目可研、勘察等有关工作。二是争取财政资金推动适老化项目落实。截至6月,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4次带队到市财政局、民政局沟通项目资金问题。
2.关于“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好用活载体。截至6月,运用各类平台载体,组织引导市直离退休干部开展建言献策、理论宣讲、“口述历史”、科技下乡、科普宣传、惠民演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关心下一代等活动82场次,526人次离退休干部参加活动,较往常有大幅提升。全市已建立银发人才发挥作用基层联系点10个,实现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全覆盖。二是加强指导管理。对市直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队进行梳理调整,重新建档立卡,截至6月,市直共有志愿服务队18支、志愿者557人。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设立市直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总站并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专场活动。召开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1场,发布志愿服务主题任务提醒3次,组织引导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
3.关于“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抓党组织覆盖。优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坚持每月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关于合理设置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有关工作的通知》,报送进度情况。截至6月,已推动单独新设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6个。同时,引导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社区(小区、网格)等的党员68人,消化合编党支部14个。二是抓督促指导。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发函等形式指导尚未成立单独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4个市直单位党委(党总支),抓好整改。目前,市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已提出设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方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原有离退休干部党员10人,全部转入市住建局、市政府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市医保局退休党员分散各地且所在党支部退休党员均不超过2人,暂不具备单位设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下一步,继续加大对组建的督促指导力度,应建尽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跟踪指导市委办和市应急管理局年内完成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建工作。
4.关于“市干休所转型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主责主业。制定《宁德市干休所自建点老干部及遗属日常“敲门行动”方案》,截至6月,开展一轮“敲门行动”,集中走访慰问6名居住在自建点无工作遗属,同时开展电话或上门问候6次21人次。组织开展春节前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安全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2个,并通知到人、及时整改。二是服务局中心工作。局系统文明创建年度计划已制定,单位绩效、平安、党建等工作计划已初步拟定。三是主动适应转型。及时召开所务会,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做好主责主业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做好文明创建和保障科、活动中心等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工作,积极推进干休所转型发展。
5.关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老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深化“老党员之家”建设工作方案》,截至6月,组织收听线上报告会4场,为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专题辅导5场,吸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第四党支部等30个支部前来参观学习、开展活动,安排专人宣传讲解37场,组织急救知识、消防培训、送春联、联欢会等活动16场,共1200多名离退休干部参加“老党员之家”活动。与蕉北街道崇文社区在老干部活动中心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 场。发放问卷调查,完善“一月一主题”清单,更新展馆展播内容,设立市直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总站,场馆利用率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优化线上平台。“老党员之家”离退休干部线上学习活动平台项目已竣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注册用户525名,场馆线上预约446次,预约人数4000多人次。
6.关于“老年大学服务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合理设置班级课程。2024年报名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15人以上)的不予开班,停办口琴、扑克牌80分、家庭保健、架子鼓四门到课率较低、学员少的教学班,新增音乐、时装表演、瑜伽各1个教学班,同时新开设文学创作、藏族舞、爵士舞、排舞等教学班。二是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在值班室和办公区域配置医药箱基础上,在教学区域增配2个应急医药箱,购买老年学员所需的日常药品,安排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更换药物,同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7.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细化责任落实。印发《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事规则》,明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每场局务会会议第一项议题”。二是抓好贯彻执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6月,共召开局务会会议6场次,每场局务会会议均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
8.关于“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常态化组织学习。截至6月,已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所属党支部2024年度分别专题开展一次党史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梳理“宁德老干部”“宁德市老年大学”微信公众号内容,及时更新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内容。二是认真审核把关。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内法规,并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进行核查。三是及时整改。相关人员重新撰写有关材料13份。做到举一反三,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巡察指出的问题未再次出现。四是严肃问责。对3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对3名责任人谈话提醒。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够有力
9.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统筹安排。制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半年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半年检查工作时间提前至7月底前完成。二是明确对象。已更新完善廉政提醒谈话安排表,截至6月,5名局领导班子成员与重点岗位负责人、各科室(直属单位)干部谈话共47人次。三是修订文件。全面梳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印发《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关于修订局领导班子、内设科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及时更新修改、补缺补漏,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
1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谈心谈话。在市委老干部局及其下属单位分别梳理科室人员的岗位职责并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各单位科室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开展谈心谈话,截至6月,对全局5个科室和2个下属单位共32人次开展近距离、家常式的谈心谈话,了解驻在单位政治生态和人员思想状况,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进行廉政提醒。二是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监督。突出对问责落实情况的监督。
1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直属单位干部队伍素质培养提升。进一步做好直属单位干部之间的交流轮岗工作,截至6月,统筹使用3名直属单位干部协助局机关工作,安排直属单位2名同志到局机关跟班学习;完成直属单位2名干部交流轮岗,拟调入2名年轻干部充实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已核查干部选人材料问题,落实人事程序性材料由经办人、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制度,已开展人事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工作。三是规范流程。对照最新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职级晋升有关规定,修订市委老干部局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级晋升操作等具体流程。四是加强学习。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一级主任科员蔡康萍,为15名年轻干部开展人事业务工作培训。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自2023年12月底起,“宁德老干部”微信公众号新推送的原创信息,标明作者(来源)、编辑、校对人员和审核人员等要素。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局务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网络安全工作。截至6月,已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网络安全能力水平,共16人参加。
(四)内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3.关于“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立行立改。截至6月,市委老干部局及3个直属单位利息收入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共计8131.61元均已上缴国库。二是持续跟踪落实。截至6月,共上缴非税收入74607.32元,其中,市委老干部局及3个直属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235.32元已上缴国库。市干休所2023年12月报废一批固定资产产生收入260元已于当月上缴国库;2023年全年租金收入74112元也已按时上缴国库,将严格落实财政有关规定,按时全额上缴国库。三是开展专业培训。3月,邀请市审计局副局长、高级会计师吴纯强,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局系统财务人员作财务管理业务培训。
1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安可项目已于2023年10月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完成资产登记。二是强化审核把关。市老年大学于2023年12月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核对固定资产台账和会计账,对登记错误的固定资产原值进行调整,做到账账相符。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3月邀请市审计局副局长、高级会计师吴纯强,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局系统财务人员共14人作财务管理业务培训。
15.关于“现金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管理制度。印发《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现金管理办法》,规范现金存放和管理。二是随机开展抽查。不定期不打招呼检查现金存放情况,截至6月,开展6次抽查,未发现现金随意存放情况。三是及时补缺补漏。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一步梳理现金支票存根联,无会计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的现金支票存根联已补充完善。四是组织集中培训。相关人员参加了3月的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五是严肃问责。对1名责任人谈话提醒。
16.关于“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调整。2023年12月底调整安可项目尾款列支科目,修改会计分录。二是补充材料。对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专用户)、局工会2020年1月至2023年9月、市干休所2020年11月至2022年12月的记账凭证,补充会计主管、记账人、审核人、制单人签字。三是开展培训。相关人员参加了3月的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四是细化分工。市干休所进一步明确单位会计主管、审核人为单位法人,记账人、制单人为单位会计,对财政一体化系统上的角色分工进行修改。五是严肃问责。对1名责任人批评教育。
17.关于“制度建立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出台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单位采购实际情况,印发《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组织形式、审批程序、履约、验收、归档要求以及采购责任与纪律,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健全完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保密工作责任制、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等保密规章制度。
(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所属各党支部已完成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审核把关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杜绝“查而不改”现象,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建议代替批评”现象。1月,局机关支部、市老年大学党支部、市干休所活动中心支部分别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员开展相互批评,均直指问题,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1月,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并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表述完整。三是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截至6月,已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场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进行核查。四是及时整改。结合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作对照检查,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抓好问题整改。相关人员重新撰写有关材料3份。五是严肃问责。对1名责任人谈话提醒。
19.关于“党支部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专题学习辅导。2023年12月,市老年大学举办主题教育专题辅导讲座暨市委老干部党校培训,学员临时党总支成员、各学员临时党支部书记、支委、学员党员代表参加。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临时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印发学员临时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提示,期间组织开展了2次政治理论学习,今后将继续抓紧抓实各临时支部学习。三是规范临时支部集中学习。做好支部学习记录,指导各临时支部书记对有关学习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六)巡察整改不够到位
20.关于“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定期自查、严格审批。认真执行《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规定》,对局系统悬挂横幅、公开栏等进行公布前审批,各直属单位每月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自查,截至6月,共开展自查18次,并向局办公室备案上半年台账。二是定期排查、推动整改。6月完成对局系统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排查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杜绝相关问题反复出现。三是严肃问责。对4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对1名责任人谈话提醒。
21.关于“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补充相关材料。市老年大学认真核对票据、凭证,已于2023年12月补充非税收入票据作为凭证。2024年春季学期学费上缴国库,通过与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核对核算,审核支出报销单后申请学费返还额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已于2023年12月详细梳理全省老干部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培训班差旅费并补充出差审批单、车票购买凭证等作为附件。二是严肃问责。对2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对2名责任人谈话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委老干部局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批评教育10人,谈话提醒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的说明:2023年3月市委老干部局草拟的《关于市直老干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适老化改造部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未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一致认同,目前该项目资金拼盘不到位,无法正常推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加强与市民政局、财政局沟通,争取项目资金,推动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2.关于“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的说明:全市符合条件单位未单独组建43个,已完成组建16个,引导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社区(小区、网格)等参加党的活动14个,目前未完成组建任务的还有13个单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老干部工作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各地未组建单位情况,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各地逐个单位进行推动,力争全部完成组建。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中共宁德市委老干部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