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08-02 16:1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坚决履行好整改政治责任。2023年12月26日市委巡察反馈会后,12月2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会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动员部署,要求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坚决整改。2024年1月19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实担牢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整改,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担责,严肃推动分管领域范围内巡察整改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全局上下形成整改合力。每两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既抓进度,也抓质量。
(三)细化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推进。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进展情况每周一汇总,对反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各科室(中心)积极落实整改,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促整改进展,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推进建章立制,提升整改成效。坚持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紧盯重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在制度建设上疏堵点、接断点、补盲点,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推动机关管理和建设规范化。整改期间,局机关新建制度3项、修订制度1项,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持久长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讲话不够深入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二是及时跟进学习。建立党组会议学习台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截至6月,共召开党组会议15场,均落实“第一议题”。
2. 关于“重要讲话、文件精神学习传达有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学习制度。1月,党组研究制定市信访局《业务学习制度》,规范开展业务学习。二是梳理补学。对2023年以来信访业务重要文件学习情况进行复盘梳理,对未学习的8份重要文件精神组织集中学习,补学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州市安吉县调研时和2020年9月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定期收集。指定专人每月收集,截至6月,局党组会议4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访工作重要部署安排。
(二)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仍有差距
3. 关于“群众‘信上不信下’的观念未得到根本扭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交办推动重复事项化解。先后梳理交办3批重点信访事项,要求属地属事部门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化解。二是开展常态化宣传。通过在信访接待场所分发讲解《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法治化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5月在全市组织集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宣传月活动。截至6月,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7万册,进一步营造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氛围。三是会商研究推动疑难事项化解。每月分析研究涉访疑难事项,定期收集梳理重点疑难事项,召集属地、部门会商研究,分析查找问题症结根源,推动化解疑难事项。截至6月,共组织召开会商会8场,推进属地属事部门提出解决办法,并积极对接信访人跟进疏导化解措施。四是信访评理化解。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要求各地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评价为“不满意”的事项纳入评理、协调范围,通过评理、协调推动合理诉求化解。截至6月,各地评理室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评理、协调577件次,化解513件。
4. 关于“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截至6月,共举办信访基础业务培训班2场,先后5次通过信访视频系统调度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进展情况,到宁德监狱、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单位和柘荣、寿宁等重点县(市、区)开展培训9场次,指导提升业务规范化水平,受训人数达780余人次。二是督促落实整改。每月对全市信访工作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信访工作主要问题》通报,跟踪督促各地对存在问题即时整改提升。2月,局领导带队对蕉城区群众反映解决退休待遇问题化解情况开展回访,取得群众满意评价,并对霞浦县个别信访事项以程序性办理代替实体性办理问题进行全市通报,立即督促整改到位。截至6月,全市信访事项处理群众参评率92.33%,较去年同期提高4.4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值1.94个百分点。三是规范受理办理。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有件必登,变原来“打包”逐级转送为点对点直接转送,督促各地规范受理办理,下发规范办理告知模板汇编,提升工作质效。局领导赴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地督促指导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落实及接待窗口规范化等情况,督促推动上级交办督办事项化解。截至6月,全市初信初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7.55%,较去年同期上升3.36个百分点。四是推动信访突出问题化解。1月,对重点督办的5件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事项开展受理、办理业务规范化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包案,推动全部化解。截至6月,通过信访评理,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46件。五是把好复查复核关。截至6月,共收到信访人向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36件,其中受理27件,不予受理9件,按期办结率100%。
5. 关于“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截至6月,组织局业务科室参加省信访局业务视频培训班3期,市县两级选派11名业务骨干到省信访局跟班学习45天;局务会议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学习解读《福建省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法治化实操指引(试行)》,重点业务科室以周例会、视频调度等形式,开展业务交流学习20次,提升信访干部及时准确登记受理、甄别转交办信访事项的能力。按照2023年统计口径,截至6月,市信访局转交办信访事项被退回60件,退件率为2.5%,较去年同期下降4.6个百分点。二是规范基础业务。1月,分别举办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基础业务法治化培训各1期,先后赴石狮市、泉州市学习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等业务。每周对信访事项规范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在登记、受理、办理、答复、送达等基础业务规范化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演示、互动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精准指导。三是强化提醒办理。科室业务骨干督促提醒,每日交流信访件督办情况,对即将逾期件,点对点沟通提醒,督促属地属事部门及时受理、反馈。4月,市信访局主要领导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党校联合举办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训班上,作题为“践行‘四下基层’创新‘三级办理’ 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案例教学。
(三)信访制度改革不够深入
6. 关于“引导网上信访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市领导接访活动日、重要活动节点,通过集中线下宣传、接访窗口宣传、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网络信访渠道宣传,全国两会期间市驻京信访工作组在京开展网上信访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渠道反映信访诉求。截至6月,群众通过网上渠道反映信访诉求件次占全市信访总量的40.2%。二是规范办理流程。推动实现《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在市县信访接待场所全覆盖,下发《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告知书模板汇编》《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法治化实操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线上转交办、受理、办理、催办督办工作流程。
7. 关于“落实‘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机制落实。按照初信初访事项办理化解提级工作机制要求,每月收集汇总各地县乡包案领导接访下访情况,推动初信初访事项化解。截至6月,梳理汇总各地初信初访事项提级办理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并形成《关于初信初访提级办理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的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二是通报整改提升。每月梳理编发《信访工作主要问题》,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一次性化解率、参评率和满意度评价等方面比较薄弱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截至6月,“最多投一次”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有权部门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位列全省第1位,参评率和满意度评价分别位列全省第3位、第6位。同时加大网上信访事项督促跟踪力度,每天通过业务群提醒通报各地网上信访办理将到期、逾期等情况,督促及时整改提升。截至6月,网上信访一次性化解率为97.06%,同比上升2.69个百分点,网上信访事项接收、落地、办结超期分别为6件、4件、0件,同比分别下降64.7%、90.7%、100%。
8. 关于“突出问题反向约束机制运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预警机制。重要活动节点提前制定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启动信访信息“零报告”工作,每日收集研判各地信访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报送信息动态。二是重点提醒通报。跟踪落实相关人员诉求化解情况,压实包案领导责任,督促属地属事部门集中力量推动合法合理诉求化解。截至6月,向有关属地属事部门发出提醒函19份、督办函4份、专题通报1份。三是落实责任追究。5月,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就霞浦县有关部门信访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向霞浦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发出问责建议函,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截至6月,霞浦县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2人次、谈话提醒1人次。
(四)防范化解信访重大风险重视不够
9. 关于“易发多发领域信访问题破解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分析“安征迁”重点信访事项。逐案梳理分析2023年以来交办的重点“安征迁”信访事项中未化解事项情况,形成《2023年度“安征迁”领域群体性信访问题集中交办未化解事项情况分析》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供决策参考。二是调研分析重点群体。对宁德一房地产项目无法网签备案、无法按时交房,某项目涉及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欠薪、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和过渡费发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开展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情况报告3篇,推动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矛盾纠纷化解。三是专题研究。3月,局党组听取安征迁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有关情况报告,并研究提出工作意见。推动属地政府专题研究,并多次对接市直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化解工作。四是纳入考核考评。将2023年市信访联席办交办的安征迁领域重点信访问题化解情况纳入年度市对县信访工作考核内容。对2023年底交办件仍未化解的属地政府,在市对县信访工作考核予以扣分。
10. 关于“群体性信访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请废止应急预案。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2月沟通对接市委办法规部门,提请废止《宁德市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信访工作法治化背景下,省信访局目前尚未出台相应应急预案,下一步待省信访局出台相应文件后将及时制定我市应急预案。二是做好配套制度立改废篡工作。梳理《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以来省、市配套制度台账,废止制度文件1份。
11.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1月,局党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开展专题研讨。将意识形态专题研讨纳入2024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3月、6月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三是强化责任意识。1月,局党组研究审定《落实市委巡察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月,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重新梳理2021年、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报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研判报告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12. 关于“保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1月,局党组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公设备及场所的保密要求等保密有关规定;3月,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保密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完善保密制度。研究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涉密活动、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够扎实有力
13. 关于“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理论武装。1,月局党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相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1月,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意见和措施。三是明确工作要求。研究制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明确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14.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内法规制度学习。1月,局党组学习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文件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严肃会风、学风,力戒形式主义。二是加强学习教育。2月,党组书记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上强调撰写心得体会、发言提纲务必要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并进,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学习质量。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截至6月,对局党组2020年以来的党内政治学习材料逐人逐篇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个人学习材料存在雷同问题。同时,自1月起由局党组书记对每位党组成员的心得体会、发言提纲等材料进行签字把关,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抄袭现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重新撰写有关材料。
15. 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规范意识。1月,局务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工会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同时局工会委员会组织委员学习《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工会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强化资产管理、财务工作规范意识。二是规范资产管理。重新盘点局机关、市日常驻京信访工作队固定资产并完善台账,截至6月工作队固定资产9.93万元录入市信访局资产管理系统,报废局机关已达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32件、无形资产3件,共计11.68万元。三是严格执行财政规定。配备专职会计1名,审核报销票据。向市总工会全额补缴市信访局工会自建会以来经费欠缴部分。将局2008年以来实有资金账户银行利息等非税收入1.39万元上缴国库。四是落实局机关制度。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平时考核范围。严格履行档案查借阅登记审批手续,截至6月,共8人次查借阅档案资料。
16.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督促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新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强化蹲点监督。2023年9月,对新归口的市信访局开展蹲点调研,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围绕“三聚焦一落实”对政治生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务收支等方面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发现存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落实“一岗双责”不够严实等问题,及时发出纪律监察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通过随机回访调研,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三是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积极会同市信访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巡察问题整改方案,紧盯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六)党组织政治和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
17. 关于“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纪律执行意识。1月,局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调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截至6月,“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局党组制定细化“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清单,明确议事事项和工作程序。二是加强财务规定学习。1月,组织学习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重申财务纪律。三是全额返还借款。向市日常驻京信访工作队借出的5万元已于2023年5月原途径归还。
18. 关于“党组织议事决策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1月,局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工作规则》,重申“党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规定,规范开展党组议事决策。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指定2名中共党员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完成局党组会议记录15场次。
19. 关于“党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教育。1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对开展组织生活会的程序步骤等作出具体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召开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月,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支部书记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强调讲话。会上所有党员逐一对每位党员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地提出批评意见,做到敢于动真碰硬,不遮不掩,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祛病”的效果。三是坚持教育常态长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2024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和理论学习计划,对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和每月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做出安排,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次开展活动前均预先制定好方案。党支部每季度对照工作计划开展自查,确保计划落实。截至6月,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9场,组织集中理论学习会10场,专题组织生活会1场;5月、6月,党支部书记、党组书记分别上纪律专题党课。
20. 关于“干部队伍统筹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选优配强科级干部。选优配备下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1名,局机关1名干部晋升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把好选派条件关。2023年10月按照省联席办等部门关于驻京信访工作组选派干部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信访联席办严把条件关、政治关,联合选派10名干部到驻京信访工作队驻京工作。三是改进考勤方法。采取指纹识别的方式进行考勤,防止补签或代签等弄虚作假的情况。1月开始,次月5日前对上一月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公示,每月对未签到签退的同志进行考勤提醒。截至6月,累计提醒20人次。四是完善考勤制度。修订《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考勤管理办法》,将考勤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制度落实。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七)落实巡察整改不彻底
21. 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1月,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规范要求。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自我批评结束后,全体党员逐一对其进行批评,确保每一位党员充分发表意见。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规范党支部换届工作。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2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539979,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宁路2号,电子邮箱:ndsxfjbgs@163.com。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