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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1-23 16:46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至5月2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我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9日,市委巡察一组向我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办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办上下必须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2024年9月29日召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班子成员紧扣巡察整改主题和要求,主动对照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12次,及时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往深处抓、往实里走。坚持层层传导和压实责任,在办党组的领导下,办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领办8项重点难点问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分别认领牵头整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科室(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整改实效办党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要求,深刻剖析根源,逐项对照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88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清单化、责任化、时效化。整改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重点难点,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助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杜绝巡察整改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 

  (四)立足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在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整改工作始终,对巡察组提出“机构合而未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重视”“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对党支部建设不够重视”等问题,建立完善各类制度5项,健全制度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有欠缺 

  1. 关于“机构‘合而未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领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机构融合发展。二是做好业务衔接。依据国家新规要求,协调编制单位修改完善《宁德市人民防空方案》,完成《宁德市人民防空建设“十四五”规划》验收,推动业务工作衔接开展。三是完成制度整合。在原梳理制定制度基础上,举一反三,对原市委军民融合办、市人防办制定的文件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印发《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2份制度,完成制度更新整合。四是完成资产并账。按财政部门规定,于2024年10月将原市人防办财户撤销并入市国动办账户;完成原市人防办固定资整理登记,纳入市国动办账务管理。五是融合组建工会。组织选举并经市直机关工会和市总工会同意,组建成立市国动办工会,取得工会法人证书。同时注销原市委军民融合办工会和原市人防办工会。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 关于“协调推动县级国动办落实改革政策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调研指导。结合“四下基层”活动,将县(市、区)国动办落实闽动委〔2024〕1号文件工作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国动办的调研活动中,加强协调指导。二是纳入督促考核。积极协调调度,督促县(市、区)国动办加强人员配备,各县(市、区)国动办均按照闽动委〔2024〕1号文件要求将各内设机构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专职人员配备率大幅提高。三是严格工作要求。加强训练通联管理,于2024年3、4季度下发训练情况通报,严禁县(市、区)国动办随意请假,确保完成训练通联任务。 

  3. 关于“职能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根据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精神,将原市人民防空指挥部职责划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二是纳入党组议题研究。党组会议两次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组建、国防动员方案计划和实施预案编制工作,2024年9月27日已将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报送省国动办;印发宁德市直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方案,收集整理后登记造册并逐年更新。三是参加业务培训。积极选送骨干人员参加省国动办组织的全省指通业务培训和省国动委联合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 关于“检查指导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实地走访。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先后实地走访工信、住建等相关成员单位;结合“四下基层”活动,将推动县级国动办落实改革政策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国动办的调研活动中,核查有关内业资料;与宁德军分区联合对各县(市、区)开展实地检查工作。二是组织业务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国动委联合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市国动委成员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国动委联合办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召开全市国动业务培训会,指导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要求组织开展本领域国防动员相关工作。三是督促完成规定动作。转发省国动委联合办关于加强对市县两级国防动员工作运行指导的通知,跟踪了解各县(市、区)国动委召开国动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以及印发国动委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分工等重要文件情况,寿宁县、霞浦县已召开国动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印发相关重要文件。 

  (二)落实人防“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工作方针不够到位 

  5. 关于“人防工程建设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省国动办人防审批管理相关规定,所有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均按要求审批修建。二是完善审批规定。印发《关于规范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分期分区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分区分期建设项目审批、建设、竣工全流程监管。三是推动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结合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跟踪推进宁德一中旧校区和高级中学操场单建式地下停车场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完成结构验收。四是协调推进基地项目建设。签订土地收储协议,该项目建设用地已由市土地收储中心收回,待土地收储中心明确后进行产权核减,待明确市属国企后,项目交由国企建设。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 关于“人防异地建设监管有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定期收集材料。落实每月收集各县(市、区)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收费、减免情况,未发现存在不合规收费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易地建设收费项目和易地建设费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2024年11月上旬统计全市易地建设费收缴、使用情况,11月中下旬对每个县(市、区)各抽取3个易地建设收费项目档案进行检查。三是及时收缴费用。落实人防审批与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并联审批,做到项目在施工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24年市本级审批易地建设项目7个,易地建设费均按时缴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7. 关于“人防工程日常监管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巡检比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对年度抽检批次的要求,制定《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2024年,对结建式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开展2个批次抽检,每次抽检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提高日常巡察覆盖面。二是切实督促问题整改。对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防空地下室存在维护管理不到位问题,积极督促整改,本轮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制定方案贯彻落实。制定《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完成2个批次市场主体检查并贯彻落实整改要求。 

  8. 关于“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撤销人防执法队,党组研究明确人防执法职能承接、人员调配等事项,把人防行政执法职能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实现了执法职能回归机关目标。二是充实执法力量。2024年,新增5名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资格,加强了机关执法力量;同时,组织市、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024年,组织了7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手册5000多份;在全民国防教育月,依托宁德电视台举办国防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业务科室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和办理,进行人防法律法规面对面宣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三)管党治党责任压的不实 

  9.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两次会同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印发《中共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表》,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内设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变化情况,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印发《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方案措施(修订)》,做到动态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印发《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管理措施,全面做好出国(境)人员备案,严格出国(境)证件管理,强化要求做好行前谈话和归后报告工作,督促提醒申请人严格按照审批时间出入境,严格执行归后10日内收回出国(境)证件,及时掌握申请人出入境时间,坚决防止未经批准出国(境)、擅自变更路线、超期未归等问题。2024年9月,根据市委组织部最新通知要求,将退休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移交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0. 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将2025年预算事项先后提交2024年10月24日、12月6日党组会议研究。修订议题呈报表,组织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认真学习对照《中共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二是严格议题呈报审批。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上会议题会前审批制度,未按程序审批的一律不得上会。三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完善议题申报表,增加纪检监察组审核意见栏,“三重一大”上会议题经分管领导审阅,至少提前2天报经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审核后,再按程序审批上会。 

  11.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通报问题。2024年7月,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向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对原市委军民融合办1名干部酒后在公共场所与他人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题。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梳理近三年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未发现党员干部经调查核实后认定涉嫌违纪,但处置不及时问题。三是精准科学处置。按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规定要求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自查,无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全面谈心谈话。截止9月30日,已同市国动办党组管理的9名科级干部每人至少谈话1次。五是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检查1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1次。六是开展监督调研。对下属事业单位市人防指挥所保障中心及负责的地面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情况调研。 

  12.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研究部署。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2次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领域形势和风险,加强研究部署。二是规范展板内容。全面排查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情况,严格内容审批管理,将错误或过时的内容更新替换,同时,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年度重大主题,制作宣传栏,营造氛围,发挥阵地正面宣传作用。三是提升理论学习质效。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办党组会议暨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委(党组)理论学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规定,聚焦学习重点,拓展载体形式,加强中心组调度安排,发放学习会预通知,提前安排学习内容和重点发言名单,并对中心组发言提纲进行审核,切实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管理。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对2023年4月以来的中心组发言材料进行梳理,中心组相关成员对结合个人工作实际不深入的11份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归档。 

  13.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培训。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组织集中学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组织海防相关业务培训,学习国家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印发《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增加涉密资产管理条款,完善制度内容。三是规范资产管理。完成对2023年建设的2022年度海防智能管控类设施项目所涉及设施资产的造册登记,形成市、县“一本账”,加强海防基础设施管理;市融促会将小型客车补录固定资产入账管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4. 关于“人防疏散基地‘纸面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规范基地建设。积极对接基地所在单位,多次赴现场进行调研,会同规划设计,形成整体设计方案。二是加强督促指导。2024年11月4日赴柘荣县、寿宁县进行实地调研,11月13日赴福安市进行实地调研,指导督促推动3个县(市)抓紧推动疏散基地建设,同时加强日常联络调度,持续督促跟进疏散基地建设情况。12月11日赴霞浦实地调研,检查指导霞浦县党政机关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工作。 

  (五)基层组织建设有缺失 

  15. 关于“对党支部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党支部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实际,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党组专题研究规范党组织建设工作,按程序报批将机关党组织由机关党委调整设置为党支部,并完成支部选举工作。更新印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十三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在此之前,原机关党委制定《市国动办基层党组织换届提示措施》,对所属党组织换届时间进行造册登记。二是组织党员学习。新设置的党支部于2024年12月30日、31日分别组织支委和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原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结合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相关党内法规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三是选送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暨2024年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增强相关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 

  16.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内法规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法规的学习。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向党支部印发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方案,原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组织向全体党员通报巡察反馈问题、专题学习巡察整改要求和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严肃组织生活会要求;原第一党支部按照要求于2024年8月30日重新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三是规范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为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夯实基础。 

  六)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17. 关于“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精神学习。组织市融促会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市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退还违规津补贴。督促市融促会按照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市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规范工作补贴发放;市融促会已收回发放的津补贴2.515万元。三是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完善新聘用的会计政审材料,补充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存档。加强存量编外人员的教育管理,组织所有编外人员参加保密教育培训考试,全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落实上级新增编外人员的最新要求,编外人员原则上只减不增,除有上级明确政策依据外,原则上不再新增编外人员,原存量1名编外人员合同期满且到龄后已办理离职,未新增人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8. 关于“纸面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定点维修要求。督促市融促会参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融促会已与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签订《福建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定选)合同》。二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督促市融促会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市融促会按要求已办理中国石油加油卡和ETC卡。三是加强监督指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对市融促会落实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指导。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9. 关于“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增强做好廉政谈话的政治自觉。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要求。落实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的要求,通过集体谈话和个人谈话相结合方式,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2024年共计完成廉政谈话30人次。三是加强谈话针对性。制定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的提示函,要求谈话内容根据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结合谈话对象岗位工作实际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办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在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5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人防疏散基地‘纸面建设’”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措施一“规范基地建设”正在推进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市直党政机关疏散基地现状和2023年1月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基本要求》对比,差距较大。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直党政机关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水平,根据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原则,我办拟遴选2-3个适合场地进行考察评估,呈报市政府审批确定后开展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7月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930001,通信地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庭路3号五层508市国动办巡察整改办。 

    

    

  中共宁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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