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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1-23 16:32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至5月26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中共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4年7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反馈会议精神,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蔡龙玉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11次,为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谋思路、定方向、督进展。其他班子领导为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督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坚持目标导向,确保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对整改工作的认识,增强落实整改工作的决心。二是紧盯八大方面问题,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开具整改措施99条。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制,并及时督促跟踪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实时更新整改落实情况进度表,确保责任、措施、成效“三到位”。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成果运用。以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全面梳理,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共制定完善《宁德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及信息安全工作制度》等10项规章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及党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整改工作质效。二是部署推动。研究制定《中共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会),全面部署各项整改工作。三是监督落实。每两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难点痛点问题,截至2024年12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6次督促工作落实,上轮巡察未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四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2.关于“第一责任人履行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认识。通过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及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立即整改。针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未建设”问题,协调市财政局取得项目资金证明,全力配合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平台建设,2024年12月24日完成项目初验并通过;针对“出借杭州双龙公司拆楼机及租金、违约金未收回”问题,找回原始购车发票,联合蕉城区法院收回日立拆楼机1台;针对“园林绿化中心出借固定资产未收回”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协调市政府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残联等部门明确原领用的168件物品归属,截至2024年12月30日,已收回领用物品66件,办理调拨手续102件。三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3. 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扛的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认识。通过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提高巡察整改成效。二是深入查摆。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名班子成员将巡察指出的“一岗双责”问题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查摆,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4名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二)巡察整改巩固提升有偏差方面

    4. 关于“整改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城市精细管理。通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线发布智慧市政、智慧园林、智慧环卫等应用,科技助力城市管理。实施“一厕一干部”、城市园林网格化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等制度,强化对城市管理领域问题立查立纠,立行立改。同时,在市政维护、园林管养、环卫保洁等领域引进专业企业,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管理水平。二是规范垃圾桶摆放。制定印发《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强化中心城区垃圾桶规范摆放的通知》,明确垃圾桶摆放时间、地点、形式等要求。部署两区对环卫工人和小区物业人员开展规范垃圾桶摆放宣传,提高市民、社区工作人员规范摆放认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累计组织环卫垃圾桶规范摆放专项督查4次,物业垃圾桶规范摆放专项督查1次。三是提升花化彩化质效。指导养护企业优化园林管养方案,要求养护企业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划片规范管理。在国庆节等节日制定时花布置方案,根据季相变化种植当季时花,浓厚节日氛围。对中心城区养护区域的苗木死株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共摸底排查路段85条,发现问题56处。根据摸排结果制定苗木补植方案,有序开展冬季集中补植,已补植包括闽东路、福宁路、学院路在内的9条道路,共计补植各类苗木33株,1660平方米。同时,对破坏绿植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移交一宗闽东路苗木破坏线索至东侨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进行调查核实。四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 关于“整改前紧后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夯实网格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建立“两违”治理网格责任体系,每季度更新网格责任名单,压紧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2024年第三、四季度网格责任名单已更新。二是完善考核指标。制定《宁德市“两违”综合治理2024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工作评分标准,将各县(市、区)化解存量违建问题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存量违建问题稳步化解。三是紧盯问题化解。针对巡察指出43宗未处置到位违建问题,成立市、区两级工作专班,并召开会议逐宗研究,依法依规指导蕉城区制定处置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0日,已完成处置7宗,立案查处1宗,暂缓拆除25宗,督促问责10宗。针对“金马市场”违建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市领导批示关于保留“马山村临时疏导点”的说明》文件精神并结合社情民意,予以保留。四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三)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不高方面

    6. 关于“城区道路开挖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审批精准度。立即整改。针对巡察指出路段出现拖延施工、围而不建等问题约谈国网、城投、水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对正在施工的国网公司项目要求作出整改反馈,对已完成施工的建设单位发放通知函,要求后续申请的破路项目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许可期限。针对多路段施工项目,按照《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办法》,根据工程量计算许可时间,2024年共规范破路审批项目31件。合理安排进度。结合业主施工需要及各路段的参考工期,对多路段项目合理设置施工计划进度表,2024年办理多路段占掘项目共8件。二是落实监管机制化。立即整改。针对巡察指出的陈普路、惠风路、振兴路等破路施工结束后未按要求恢复等问题,联合东侨市容市政服务中心开展破路修复专项检查行动,并对国网、城投、东侨城建公司发放整改通知书,经现场复查,均已修复到位。蕉城区前林路、鹤峰路等路段,均整改到位。组织联合勘察。根据日常审批工作流程,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并签到,并在现场明确施工范围与注意事项,2024年共开展破路审批现场勘察31次。强化监督检查。项目许可后及时将审批决定书推送两区执法部门,对十八号路违法停车建设项目等8个审批项目不定期进行抽查,发放通知书3份,完成整改3宗。落实批后监管。每季度联合市容市政开展掘后验收工作,已完成2024年第三、四季度验收检查,发现问题8个,发放整改通知书5份,完成整改8项。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执法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案例分析研讨,提升执法规范及案件办理能力。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共开展业务培训4次,案例研讨2次,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案卷交叉评查1次。强化协作。巡察反馈会后,持续强化部门协作,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共组织东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7次。加快案件办理。对巡察指出两起违规破路施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履行完毕已结案。四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7. 关于“垃圾分类推动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管理精细水平。立即整改。针对巡察反馈存在未投用、破损、无照明设施等问题的省级垃圾分类屋(亭),已建立整改台账,并组织两区开展对账销号工作,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全面摸排。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屋(亭)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屋(亭)全面摸排工作,共发现问题垃圾分类屋(亭)11处,均已整改到位。建立机制。建立季度报送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垃圾分类屋(亭)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并报送核查表。二是完善收运体系。规范标志标识。联合市政府办(公共节能科)及两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合督导调研工作,将巡察反馈指出的市医院(东侨院区)、东侨教育局和华侨小学纳入重点检查对象,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提高投放精准度。针对混投混装问题,组织开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4次,并下发通报4份。巡察反馈指出的长兴城D区、锦福城等小区均已纳入重点检查对象,发现存在问题4项,均已整改完成。同时,加强宣传工作,结合新中国成立75周年,开展“喜迎国庆·分类先行”线上有奖答题活动,牵头两区开展“一对一”入户宣传14.48万余户,多措并举推动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强化监督检查。每季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联合执法督导,通报问题并跟踪整改,强化整治效果。截至2024年12月30日,已开展第三、第四季度联合执法督导,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并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加强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2次的培训会,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与能力。已于2024年10月29日通过住建会商系统,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视频培训会,70余人接受培训。常态化指导帮扶。结合每季度农村生活垃圾督导暗访,对试点县(市)福鼎市、霞浦县开展指导帮扶。2024年第三、四季度指导帮扶已开展,下一步将针对其工作方案落地落实、垃圾收运管理监督、源头减量监督执法机制等薄弱环节,常态化落实指导帮扶工作。四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督导。即知即改。巡察指出的塔山村及屏南、蕉城部分乡镇村庄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暗访督查。每季度做到有暗访、有问题清单、有整改结果。2024年共开展4次暗访督查,发现问题276宗,整改276宗。考评激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综合考评,根据治理成效拨付奖励资金,推动垃圾分类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8. 关于“数字城管平台案件按时处置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中梳理回访。巡察反馈会后,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巡察整改前)未办结案件进行集中梳理,督促处置单位上报处置情况,经核实后予以结案。从2024年9月起,每月底对上月案件进行集中回访,提升案件处置率。经集中梳理和每月回访,截至2024年12月30日,平台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6.07%,达到省住建厅95%按期处置率要求。其中,2023年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00%,较巡察整改前提升约5%。二是定期通报监督。每半年通报一次案件办理情况,对案件按时结案率低于50%的处置单位,逐个发文协调督办。截至2024年12月,印发上半年通报1份,对4家处置单位发文督促办理。通报后处置单位上半年案件处置率从92.22%提升到97.53%。

    (四)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有短板方面

    9. 关于“建筑垃圾治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管理办法落地实施。推动《宁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二是建立建筑垃圾监管闭环。确定建筑垃圾临时受纳场,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搭建建筑垃圾运输应用系统。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排放审批工作,梳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网上办事指南。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清理违规倾倒建筑垃圾,从严查处偷排、违规倾倒等现象。截至2024年12月30日,组织东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渣土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2次,检查建设项目渣土情况16处,道路渣土情况17处,检查企业5次,检查渣土车25辆,发现问题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7处,发放警告单5份,暂扣渣土车9部,立案查处20起,处罚金额4.35万元。三是践行行业主管安全责任。牵头开展每年2次的“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检查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盲区雷达监测仪安装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2024年10月和12月联合交通运输局和两区执法人员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经实地检查均合格。制定《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领域货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属地监管部门抽检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及时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载超限问题线索函告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进一步强化车辆监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0. 关于“油烟噪声扰民治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召开局际联席会6次,总结工作经验,部署后续重点工作。以宁德市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点题整治”局际联席会名义制定《2024年宁德市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末位约谈”制度》,推动餐饮油烟治理落实落细。二是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油烟、噪声污染领域问题开展“综合查一次”行动4次。抽查了“万达广场街边美食”等15家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和“巴宝莉音乐会所”等8家歌舞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三是及时办理信访投诉。聚焦“12345”等投诉平台派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自2024年5月油烟点题整治开展至12月30日,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共参与联合执法141次,办结信访投诉850件,梳理重点问题35件,行政处罚25起,共处罚金5100元,关停、取缔或更换业态5家。巡察指出的蕉城南北路、薛令之路、塔山路油烟问题,沿街商铺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单独接通烟道排烟。针对君乐音乐餐吧噪声扰民问题,多次联合生态环境、文旅等部门开展整治,拆除点唱设备,噪音检测已达标。四是推动靶向治理。对近两年以来的烟油、噪声污染扰民信访件、投诉举报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产生原因。对梳理发现的油烟净化设备功率低、娱乐场所超时经营、隔音效果不良等问题,通过现场抽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截至2024年12月30日,投诉举报率较巡察整改前降低76.1%。同时,将重复投诉、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问题列入油烟点题整治重点问题清单加强整治,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共纳入35个重点问题,均已按时提交回复。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1. 关于“共享单车监管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准入规定。牵头制定《宁德市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规定。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召开工作会议调整市数字城管平台处置单位,通过平台每日派发问题,要求处置单位督促运营企业3小时内完成处置,提高处置时效。指导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完善共享电动自行车巡查管理制度,提升巡查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截至2024年12月30日,已开展专项行动2次,约谈企业2家次,立案查处1起,罚款1万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2. 关于“户外广告治理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培训。开展市数字城管网格巡查员户外广告巡查业务培训,提升网格员户外广告业务水平。二是强化问题整治。对全市318面城市户外和招牌设施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蕉城区南环路美满楼3层外立面葆乐园招牌以及东侨中国红建材市场B幢二层外立面招商户外广告均已纳入整治范畴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督查通报。结合台风季户外广告安全排查整治、创城检查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督查等工作,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设施现场检查3次,县(市、区)户外广告安全生产督查3次,通报问题2宗,完成处置2宗,下发整改通知1份。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3. 关于“专项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局各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举办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业务能力。二是调整优化指标。协调市财政局完成财政预算指标调整。三是加快执行进度。召开预算执行推进会,对未达到预算支付进度的科室进行通报提醒。截至2024年12月30日,资金支付率达86.26%,基本完成全年支付任务。今后将继续加强对项目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切实督促资金使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方面

    1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即落实整改。对网站、政务新媒体上存在瑕疵的照片,立即删除整改。组织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业务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加强审核规范。修订《宁德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规范》,并严格执行。

    15. 关于“宣传平台管理政治敏感性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发布规范。修订《宁德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及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将“三审三校”工作规范纳入,并严格执行。在新媒体版面编排时,单独发布或优先置顶时政新闻和重要思想宣传稿件。二是提高政治敏感性。组织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发布经办人员学习《宁德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及信息安全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发布责任意识。

    16. 关于“依法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德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调主动公开要求,提高信息发布责任意识。二是提高更新频率。加大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发布频率,每周五对本周主动公开文件进行整理,上传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分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在文件生成后就及时上传发布,确保落实法定时效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的要求。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主动公开信息28件。

    17. 关于“保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学习《保密法》《保密工作指导手册》等法律和规范,提高保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宁德市城市管理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和《宁德市城市管理保密要害部门和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三是完善涉密人员信息。完善涉密人员的政审有关信息,并更新涉密人员审查表。

    (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严实方面

    18. 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规学习。通过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传导压力。二是严肃谈话内容。局党组书记先后于2024年8月21日、29日与5名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点明分管领域具体廉政风险点,并做好廉政谈话记录。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党组书记加强对党组成员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巡察指出的2名班子成员发言材料重新修改,提交审核。

    19.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采取个人自学、交流体会、运用测试等方式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政策能力、发现问题能力、审查调查能力。二是紧盯“关键少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件,被市纪委作为典型案例通报。三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营商法制环境专项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件,提醒谈话3人。四是建立廉政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城市管理局副科级(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准确填写了任免情况、奖励处分情况、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信息。五是建立干部廉政信息通报机制。干部任免、奖励前通报干部廉政规定执行情况。今年以来共审核并回复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党员干部廉政信息25人次。六是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信息。已将廉政档案信息更新至2024年12月,今后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信息。

    20. 关于“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有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等内容。二是全面摸排整改。梳理可能存在指尖上形式主义风险的领域6个,经全面摸排,暂未发现存在此类问题。三是持续深化查摆。拟在年底民主生活会上持续深化查摆是否存在文山会海、层层加码等形式主义问题。

    21. 关于“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即知即改。相关人员退还专家评审费1.6万元并自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参与评审。二是严格管理。修订《宁德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修订)》,规范工作时间参与评审的请销假程序。三是责令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突出方面

    22. 关于“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培训。与市住建局联合举办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会,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细化标准规范程序。制定印发《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标准以下建设工程和集中采购目录外财政性资金限额以下采购项目发包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发包方式,并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3. 关于“工程建设质量检测未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业务科室经办人员自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规定,提高业务水平。二是选聘机构。与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签订质量抽检技术服务合同,负责工程项目材料、路面性能指标的检测。截至2024年12月30日,已组织开展质量检测2次,抽取样品44个,收到质量检测报告21份,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三是强化监督。指定专人周鱼斌负责对接配合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养护维修项目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 关于“工程和养护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即知即改。针对项目工程付款材料单价不一问题,已查明原因,施工单位已将锯缝跟铣刨工序分开计算,同样参数单价保持一致。针对临时应急工程造价高问题,1年内取消与相关造价咨询单位合作。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整理建设和养护项目管理规范标准8份,并形成文件汇编,供后续工作查阅。三是学习培训。相关经办人员通过个人自学的方式,再次学习了《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后续年度审核计划。将2024年园林绿化养护、宁德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维修工程(2022-2024年)等项目报市审计局,申请纳入2025年市级审计。四是规范第三方机构选取。制定印发《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标准以下建设工程和集中采购目录外财政性资金限额以下采购项目发包的通知》,对各类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第三方机构发包流程进行全面明确,将限额以下项目范围、发包流程等事项纳入规范范围,补充完善了局工程和采购类项目相关的内部制度。五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八)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25. 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机制执行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二是规范制度,严格执行。修订《中共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组织召开11次党组会议(专题会),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并在会议室门口张贴党组议事规则内容,时刻提醒。三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26. 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在局机关支部、园林中心支部党员大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局党组、机关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内容,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举一反三。梳理排查近两年发展党员工作,发现问题3个,均立即整改到位。三是迅速整改。针对巡察指出2名预备党员发展材料中未签字盖章、未填写问题,立即补齐相关材料,补充完整失信被执行查询情况。

    27. 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记录。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规,提高会议记录规范程度和质量。三是严格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落实“考察完成后召开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共有1位同志按规定完成考察。通过党组会议明确今后干部职级晋升参照干部职务提任,组织考察并撰写材料归档,进一步规范职级晋升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环环相扣、规范操作。四是自查自纠。对2022年以来共20批次干部任免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整理,查缺补漏。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8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处级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10人次,批评教育12人次,书面检讨3人次,谈话提醒4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较为突出”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未召开。

    下一步整改措施:拟在2025年3月前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化剖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3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567805,通信地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环保大楼10层市城市管理局,电子邮箱:n2567805@163.com。

   

   

  中共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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