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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03-05 14:40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6月3日至7月5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整治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巡察反馈会后,党工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暨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集中传达学习了巡察反馈报告及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巡察整改集中期内,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以及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十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等会议精神,动员全区上下严而又严、实而又实抓好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党工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工委书记带头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8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限、责任人,确保每一项整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成立整改督查工作机制,党工委书记每周听取整改进度汇报,跟踪督促各责任人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同时,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14项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党工委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针对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在会上进行了剖析检查和深刻检讨,要求党工委班子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开发区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健全了党工委“三重一大”制度(试行),并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清单,今后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开发区发展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和各项工作部署;三是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开发区工作开展实际,撰写了党工委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管委会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思路和报告,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

  2. 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健全了党工委“三重一大”制度(试行),严格要求今后党务、人事、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时党工委班子组织学习了党工委“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意识;二是党工委书记在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今后从严带头规范执行党工委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

  3. 关于“五大发展理念树立不够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工委组织干部学习了国办《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相应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干部认识;二是党工委班子在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落实上级发展政策不力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检查。针对综合发展水平指标落后问题,管委会通过进一步探索“一区多园”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城澳园区港口码头项目和三屿园区上汽项目开展,着力提升了落后指标。2019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中,我开发区总得分345.37分,在纳入考评的89家开发区中,综合排名第45位,已根本性扭转了我区在全省开发区排名倒数的局面。三是针对规划环评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管委会已于2020年2月27日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了《关于申请审查<福建宁德三都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告》,并多次与编制单位省环保设计院、省环境保护厅就环评工作细节进行沟通、协调,现已取得明显进展,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批准后即可执行。

  4. 关于“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强化干部思想认识;二是核查扶贫干部入户不足的情况。经核实,巡察反映的部分扶贫挂钩帮扶干部年仅入户2次的问题,系因挂钩帮扶干部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宋庆恕原挂钩帮扶的贫困对象三都镇孟澳村陈孝俊户,根据区委办(宁区委办﹝2019﹞74号)文件要求,已于2019年6月28日调整至三都镇党委组织委员郑志成名下,宋庆恕不再参与贫困户扶贫挂钩。经核实,其他挂钩帮扶干部年入户均有超过6次以上;三是党工委召开会议明确今后每季度对挂钩帮扶干部年入户情况进行自查,对入户不足的干部进行约谈和问责。

  5.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依托三都镇党委部署实施,未主动对接、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也未充分研究部署‘六稳’‘六保’工作,甚至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也未传达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干部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了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机制(三澳委﹝2020﹞17号),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内容,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6. 关于“‘三定’职责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一是编制规划。委托了宁德市蕉城区光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起草编制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目前已签订相关协议;二是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推进三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区两级的招商政策,制定三屿工业园区“三年发展规划”,进一步开展招商引资和入园企业服务工作,目前三屿工业园区引进企业33家。

  7.关于“服务企业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机制(三澳委﹝2020﹞17号),积极搭建三都澳开发区管委会服务企业平台,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生产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市区两级惠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把高质量的政策红利转化为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配合企业做好项目安征迁工作,截至目前,帮助企业开展城澳作业区西1号泊位项目征地505.5亩,拆迁补偿13户,征收宅基地24户,并做好相应赔偿工作。同时做好三屿工业园区对接入驻企业,帮助做好技能培训、厂房维护、安全保卫等服务工作;三是加强领导干部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巡察整改以来,开发区领导干部多次到上汽、海螺水泥等企业调研查访,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帮助解决困难,进一步提升了管委会和企业之间的联系。2019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中,行政效能与服务满意度开发区得分52.52分,超过了全省平均48.77分,取得了实质性进步。

  8. 关于“破解难题不主动不积极”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0年11月26日和12月15日,党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建发公司和路桥公司存在的历史遗留难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二是建发公司和路桥公司对现有土地和相关资源进行了梳理。建发公司将在228国道等项目理赔款到位后,解决原合作开发项目后续工程款结算等问题,并利用补偿款进行再投资,做大做强企业;路桥公司将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并解决2名员工医、社保问题。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对原诉讼案件导致账户冻结等问题积极主动与银行做好沟通,争取合理解决。同时,根据城澳半岛开发情况,及时引进合作方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争取以项目带动化解企业困境,启动公司经营运作。

  9. 关于“2016-2019年7月,开发区党工委未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也未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19年8月至巡察进驻,虽有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但均停留在表面层次,未开展交流研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工委班子在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等问题上进行剖析检查和深刻检讨,并要求班子领导成员严格贯彻落实中心组学习要求;二是健全了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办公室负责人对2020年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了审核把关,注重丰富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方式和内容,推动中心组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10. 关于“近年来,管委会多名领导干部因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处理或接受组织调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20年9月29日,党工委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规,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履职意识;二是党工委班子在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巡察存在的班子纪律规矩问题进行剖析和检讨,要求班子成员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三是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工作。2020年10月,党工委班子领导结合巡察整改问题,对单位党员干部全面开展了责任风险谈话,强化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11.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传达贯彻落实。2020年?7 月4日蕉城区召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会议,我开发区党工委于7月6日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蕉城区贯彻意见主要精神,并研究部署开发区贯彻意见(党工委会议纪要﹝2020﹞14号);二是2020年7月14日区委宣传部下发相关部署文件后,7月29日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条例》,7月31结合党工委实际,研究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责任分工方案》(三澳工委﹝2020﹞25号);三是举一反三。党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建立机制,要求办公室定期梳理上级文件,及时安排传达学习,根据文件精神做好落实。

  12. 关于“未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剖析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月30日,党工委专题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掌握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审核机制,民主生活会材料需经党工委书记审定,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整改;三是针对整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未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的问题,由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高班子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

  13.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党工委办公室主动对接蕉城区政府进行了沟通协调,因区政府认为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建议管委会将政务公开信息直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刊登,目前管委会已按此执行;二是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缺失的问题,由党工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原分管领导宋庆恕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4. 关于“管委会年度工作总结敷衍了事”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存在历年工作总结内容基本相同的问题,由党工委书记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议定建立了业务材料审核机制,要求业务材料和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定稿,提高文件材料质量。

  15. 关于“学习弄虚作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26日,党工委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学习教育,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高党工委全体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由办公室主任对2020年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材料进行审核,避免出现不规范和弄虚作假等问题;三是党工委责令业务经办人进行书面检查并公开检讨,要求其提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安排。

  16. 关于“回应群众诉求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0年11月13日,党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针对历史遗留土地纠纷问题进行再研究再部署,明确解决方案,积极开展整改;二是全力推进开发区土地纠纷问题解决。针对剩余的26宗(巡察指出33宗,经梳理为26宗)土地纠纷问题,开发区制定了《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出让土地遗留问题整改措施一览表》,分类进行解决。巡察整改以来,通过用地置换解决1宗土地;通过双倍返还购地定金,解除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法解决2宗土地,目前正在协商解决的有3宗土地。剩余的20宗土地,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召集原购地户主召开协调会议,签订《备忘录》,待开发区详规出台后调整地块进行置换解决。

  1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0月30日,党工委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并研究通过了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今后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二是相关人员已全额退回了违规发放的“安全生产补贴”4800元。

  18. 关于“无依据报销个人学习培训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财务制度。2020年11月23日,由财务主管牵头组织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财经规定,提高规范报销的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整改。相关人员已全额退回无依据报销的个人继续教育学习培训费4742元。同时要求财务人员认真贯彻财务报销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19. 关于“发票报销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报销管理办法;二是关于下乡交通费发票连号的问题,经核实报销经办人确有开展业务工作产生上述的交通费用,针对使用连号发票报销的问题对上述报销经办人员陈长东和钱素玲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建发公司负责人和机关原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规范各类报销的审批把关,特别是差旅交通费用做到一出行一审批。

  20. 关于“超范围开支工会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责任追究。对工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提高责任心,更加细致认真开展业务工作;二是已要求未缴工会会费却给予发放生日蛋糕福利的8名人员全额退回相关费用1600元。

  21. 关于“重要制度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11月23日由财务主管牵头组织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财经规定,要求严格各项财务报销审批,认真落实好各项财务规定;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经办土地违约赔偿金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未审批的领款凭证补办了相关审批手续。

  22.关于“财务人员临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6月28日,党工委向区委编委会发文请示要求申请增加编制,用于招聘专职会计,加强财务人员力量。2020年11月30日,区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议定,从下属国企中调整一名专职财务人员到三都澳管委会;二是研究议定了由原财政局局长兼任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管委会财务管理工作。

  23.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财务主管牵头组织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财经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认真落实好各项财务规定;二是以收款收据报销的16笔费用为修理城澳闸门的机油、汽油及零星购买扫把、铁铲等,店铺无正规发票的费用,2016年建发公司2人白条借款合计7000元已回账,针对上述因在店铺购买小额物品无法开具正规发票报销的问题,今后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所需物品后统一购买并开具发票报销,杜绝以收款收据入账的问题。三是开展问责。对原财政局局长、建发公司负责人和机关原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严肃工作纪律,要求今后加强财务审核把关,避免出现违规情况。

  24.关于“往来账款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财务往来账款梳理。对管委会、路桥公司和建发公司历年往来账长期挂账的问题进行梳理,按照转收入、调账、坏账处理和暂且挂账等4种情况分类建立相关台账,并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二是对历史挂账开展清理。巡察整改以来,管委会和下属企业根据梳理的台账积极开展清理,并取得了较大成效。(1)管委会通过催讨、转坏账和调账等方式已清理挂账61户541.27869万元,剩余25户159.4605万元因历史久远、问题复杂等原因需暂时挂账进一步协调处理;(2)路桥公司已清理挂账12户83.5771万元,剩余7户25.53028万元需暂时挂账处理;(3)建发公司已调账处理16户-0.85418万元,剩余10户40.828844万元需暂时挂账处理。其中,关于巡察反馈提出的“1996年一笔账龄长达22年的6万元欠款”,经核实了解,该笔费用为上世纪90年代因开发区无法交付台湾商人转让购买的土地,该商人从购买土地转让款中以借款方式支回6万元。因年代久远目前已无法联系到该商人,该笔费用仍做挂账处理;巡察反馈提出的“应收款挂账中未清理的项目前期工程费用支出147.81万元”,主要是三都澳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钻探、测绘、设计和征地等前期工程费用支出,因未结算未取得发票冲转费用而长期挂账,实际已构成费用支出,该笔费用经党工委研究,已做调账处理。三是完善往来款管理机制。2020年11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严格要求今后每季度由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对往来款挂账情况进行自查,制定台账并及时销账。同时组织了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避免出现长期挂账未清理情况。

  25. 关于“土地资产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复核开发区已开发建设用地。经梳理及复测:开发区共征用土地233.02亩,出让89.41亩,存量土地143.609亩(其中,管委会存量土地48.123亩、建发公司存量土地37.315亩、路桥公司存量土地58.171亩)。目前开发区存量土地中,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109.721亩,其中管委会40.85亩(三本土地证原件存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建发公司26亩、路桥公司42.871亩。剩余33.888亩土地因地块调整、原201省道和228国道建设征用以及地块均未交地等原因无法办理土地证。二是对历年征地理赔款梳理建档。管委会对历年征地理赔款进行了梳理,截止2010年5月,共支付征地理赔款229.970374万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6. 关于“党建工作边缘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工委书记在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党建工作边缘化的问题进行了作自我检讨,今后将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以上率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二是把党建作为党工委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制定了《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及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同时,2020年7月21日,党工委召开会议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了管委会年度预算,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三是已安排年底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考核。

  27. 关于“非公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月12日,党工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闽委组通﹝2015﹞77号文件精神,对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已建立了三屿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园区党员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选派了11名同志担任三屿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党建指导员,加大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四是进一步摸清企业党员数,建立了三都澳经济开发区企业及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为下一步发展党员工作提供数据保障。

  28. 关于“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月30日,党工委专题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党工委班子在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对照剖析和深刻检讨,要求班子成员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压实党组织负责人对民主生活会程序、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的审核责任,2020年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均由党工委书记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签字。四是针对民主生活会上开展相互批评流于形式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进行了自我检讨,并要求今后在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互相批评与深刻检讨时,要求敢于亮丑、敢于揭短,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

  29.关于“组织生活会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0年11月24日党工委组织了党建工作培训会,加强对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抄袭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0. 关于“党支部生活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七项制度,使党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针对2016年以来机关党支部未开展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的问题,党工委书记对机关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其认真履职,规范开展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三是按照程序,2020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退休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选配了新的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四是对退休支部未及时缴纳党费的11名退休党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及时补缴了党费。

  31.关于“长期未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24日党工委组织了党建工作培训会,加强对党务干部业务指导,进一步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党工委制定了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及时将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发展入党;三是开发区临聘人员廖连琛已于2019年7月1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20年2月18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和要求进行培养与考察;四是对机关单位、三屿园区、城澳园区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及时将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吸收入党,着力解决长期未发展党员的困境。经摸底,目前机关党支部发展对象1人,企业联合第一支部发展对象9人,企业联合第二支部发展对象4人。

  32.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党工委党建责任清单,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党工委班子在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作剖析检讨,要求今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中2020年7月9日,党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三是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2020年6月12日,党工委领导班子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了述责述廉,并进行了民主评议。

  33. 关于“廉政教育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工委书记在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廉政教育缺失的问题作自我检讨,今后将履行党风廉政教育主体责任,每年制定廉政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开发区干部、各支部书记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按照党工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的要求,2020年11月11日,党工委书记在管委会会议室对开发区干部、各支部书记开展了廉政党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严格落实廉政风险谈话工作。2020年10中旬党工委书记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下半年廉政提醒谈话活动,共计谈话23人次。

  34. 关于“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纪工委书记长期由管委会副主任兼任”问题,已于7月2日呈文上报区委,要求增加纪工委人员编制,配备专职纪工委书记。2020年12月,经区委研究决定,由区纪委调派一名纪检组组长派驻管委会,履行纪工委职责。二是对2016年以来69份宁区纪通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2020年以来宁区纪通文件,第一时间安排传达学习。

  35. 关于“干部精气神不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工委班子在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干部精气神不振的问题进行剖析检讨;二是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政策和措施,健全干部激励保障体系。如,向区财政局提请追加2019年度基层干部福利待遇,合计11.28万元,改善了干部待遇,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制定了《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把干部日常表现纳入二级绩效管理,差异化发放二级绩效奖金;四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以廉政提醒谈话为契机,加强与干部的交流沟通,并要求干部认真履职,有所作为。

  36.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7月17日,党工委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了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对政策知晓率;二是2020年11月3日,党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党工委班子在会上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和深刻检讨,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有关文件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做到用制度选人,用制度管人。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37. 关于“2019年蕉城区审计局对开发区进行审计,共反馈6个方面20项问题,至巡察进驻,仍有6项未完成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月12日,党工委召开会议对审计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部署,议定了由财务主管牵头相关人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审计问题整改方案,对6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分析,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审计问题整改。截至目前,6项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

  38. 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发区党工委针对蕉城区委部署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进行查找,共查找出具体问题10个,至巡察时8个问题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月12日,党工委召开会议对主题教育存在的问题整改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由办公室主任牵头相关人员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开展对照检查,针对蕉城区委部署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剖析原因,制定了主题教育重点问题整改方案,并逐项对照落实整改;三是开展建章立制。以巡察整改为参照指向,在开展问题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了14项规章制度。目前8个巡察的主题教育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进行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17人。其中,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2人,书面检查1人,通报批评11人。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本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建议流于形式等问题以及管委会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基本相同、纪工委监督责任缺位、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抄袭等问题,对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原办公室业务分管领导)宋庆恕(退休)诫勉谈话。

  2.针对本人报销下乡交通费使用连号定额发票和管委会领款单据无财务审核和无领导审批、以收款收据报销费用等问题,对管委会财务人员陈长东诫勉谈话。

  3.针对本人在建发公司报销市内公务及下乡交通费使用连号定额发票的问题,对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职工(原兼任建发公司出纳)钱素玲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中“‘三定’职责不落实”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委托了宁德市蕉城区光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起草编制《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目前已签订相关协议,编制成果未出。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促,争取在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二)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中“破解难题不主动不积极(下属企业面临经营困境)”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涉及建发公司土地的228国道等项目尚未完工,建发公司需等待228国道边界明确后,核实剩余可开发利用的相关土地资产,同时补偿款也未全部到位,近期内无法有效盘活利用资金资产。路桥公司经营停滞多年,员工流失,资产不易盘活,特别是涉及资金欠款账户被银行冻结的问题,无法短期之内进行解决,须待城澳片区土地开发的合适发展契机,带动相关问题解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建发公司将在228国道等项目征地理赔款到位后,解决原合作开发项目后续工程款结算等问题,并利用补偿款进行再投资,做大做强企业。二是路桥公司将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对现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对原诉讼案件导致账户冻结等问题积极主动与银行做好沟通,争取合理解决。同时,根据城澳半岛开发情况,及时引进合作方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争取以项目带动化解企业困境,启动公司经营运作。

  整改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三)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中“回应群众诉求不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针对历史遗留的26宗土地纠纷问题已明确解决方案,目前通过用地置换解决1宗土地;通过双倍返还购地定金,解除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法解决2宗土地;目前正在协商解决的还有3宗土地。剩余的20宗土地,由于相关对象不接受双倍退还定金的货币补偿方案,而开发区由于规划纳入宁德市总体规划编制、地块功能将被调整、近期三都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规无法出台,造成无法按原协议供地,群众诉求近期无法解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开发区管委会组建专班,进一步加强与原购地户主沟通协调,召集剩余土地纠纷的相关对象召开协调会议,签订《备忘录》,待开发区详规出台后调整地块进行

  置换,实现最终问题解决。

  整改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23716邮政信箱: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5号(帝源大厦三楼),电子邮箱:sfcshy01@163.com

                                                中共福建宁德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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