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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03-05 17:15 字体大小:

    根据宁德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3日至7月5日,宁德市委巡察二组对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020年9月18日巡察整改反馈会后,党工委书记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集中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等材料,并对巡察整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2020年9月22日,我区党工委就宁德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在党内作了印发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凝聚共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和具体行动,不折不扣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2020年11月5日,我区党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对照巡察反馈的47个具体问题,主动认领反思,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0年9月21日,开发区党工委成立了宁德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党工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根据负责领域,对每一项具体整改问题负具体责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至少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目标。开发区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巡察反馈意见,并对照问题查摆梳理,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具体目标及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多次与宁德市委巡察办、宁德市纪委监委三室、宁德市委组织部干监室沟通对接,听取巡察整改意见,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到位。

  (四)坚持统筹兼顾,深化成果运用。开发区党工委切实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开发区党的建设水平、推动开发区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促进开发区各项事业发展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决抵制“一巡了之”“侥幸过关”的消极心态,做到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以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开发区上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开发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大学习’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开展《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研讨11场。二是严格按照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并作重点交流发言,2020年共集中学习研讨21次。三是依托党工委(扩大)会议、党日活动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21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关于“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参照福安市委办下达的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已于2020年5月11日制定印发《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及时梳理学习情况,查缺补漏,确保学习进度序时推进。二是于2020年7月13日印发《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3.关于“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开发区党工委共组织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1次,安排中心组成员作书面重点发言36人次。二是2020年12月14日党工委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宣讲团报告会,邀请宣讲团成员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专题宣讲,进一步促进理论思想入脑入心。三是2020年10月23日重新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并开展集中研讨,加深对宪法知识的学习领会。

  4.关于“学习研讨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主题教育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进行“回头看”,深入查摆问题,及时修改完善。二是相关责任人已根据“学习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重新撰写发言材料,并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三是党工委书记已于2020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作批评教育。

  5.关于“检视问题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以来,我区制定领导干部挂钩企业制度,领导干部深入分管领域、工业园区开展调研20人次。二是结合调研成果,深入查摆出5个方面10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3项,并重新撰写班子检视剖析材料。三是相关责任人已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6.关于“未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了解中央和省、市关于高质量发展有关意见和相关优惠政策,将意见反馈到福安市工信局牵头拟定的《福安市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中,提供符合开发区实情的发展规划和优惠措施。二是于2020年11月10日制定印发《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制度》,明确科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指导园区企业的工作职责与时间安排,做好惠企政策宣传,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开发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7.关于“园区土地使用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招商引资、腾笼换鸟等方式新增落地企业6家,分别是福安市万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万套按摩器、福安纳百乐电子有限公司医疗保健器材、福安市瑞康盛工贸有限公司、宁德市荷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品生产项目、双景世纪电机电器按摩椅项目、福安市欧泉电机有限公司水泵项目;意向签约1家,福安市农垦集团穆云乡茶叶精制厂项目。二是2020年出让闲置土地1宗40亩,土地使用率提高至62.4%,与巡察时相比增长较为明显。

  8.关于“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邀请客商莅临考察,目前正在接洽厦门房地产公司、顺丰物流公司、浙江吉成实业等意向投资企业,并安排专人跟踪对接。二是2020年以来,招商6家企业,目前已全部落地,完成招商任务3.972亿元,比去年增加3.029亿元。三是下一步将继续开拓招商引资渠道,加大“走出去”“引进来”的力度,加强与在外乡贤的沟通联系,争取商机渠道,做好紧密衔接落实,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成效,助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关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区加大项目前期运作,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巡察后,开工项目有3个,分别是2020年11月11日联虹大桥开工,11月29日华兴路开工,12月30日江滨南路开工;完工的项目1项,振兴路于2020年12月完工;正在推进的项目1项,三阳路已完成变更设计,计划2021年第一季度进场施工。二是通过自查梳理,传邮路、复兴路、中山路已在办理青苗赔偿手续,同时,福安市政府于2021年1月5日组织召开常务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三条道路安征迁问题,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会议要求,与乡镇加紧沟通对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10.关于“西部片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集两乡一镇召开沟通协调会7场,党工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4场,不断强化项目沟通协调,征求意见,优化方案。二是已于2020年11月17日完成招标工作,中标单位已与西部两乡一镇签订服务合同。

  11.关于“园区发展效益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核查税收、产值,进一步了解园区企业经济效益。二是通过招商引资、腾笼换鸟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58.85亩,2020年新增落地企业6家,完成招商任务3.972亿元。三是推进园区路网建设,为园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打下基础。四是制定落实《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制度》,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激发企业潜力,帮助企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推动企业提质增效,进一步促进园区发展。

  12.关于“扶贫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教育,2020年11月27日党工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脱贫不脱钩,巩固脱贫成果,科级以上领导8人再次走访挂钩帮扶贫困户24户,了解生产生活现状,给予发展建议。三是党工委书记已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领导班子就存在问题作对照检查。

  13.关于“入户次数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帮扶措施,挂钩领导已再次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6名科级以上挂钩领导人均帮扶次数已达到4次;2020年5月新挂钩科级领导帮扶次数2次;2020年12月新挂钩科级领导帮扶次数1次。二是相关责任人就此问题,已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2020年11月13日党工委书记已对相关责任人作批评教育。

  14.关于“巩固脱贫举措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责任人已于2020年9月帮助穆云乡梨田村五户已脱贫的挂钩帮扶对象制定了收入计划。二是相关责任人已撰写个人检查,深刻查摆问题,认真反思原因,作深刻自我检讨。三是脱贫不脱钩,帮扶不松劲,助力扶贫户真脱贫、稳脱贫,帮助找准发展路子,摸清后续发展需求。巡察整改期间,7名科级以上挂钩领导人均入户帮扶2次,2020年12月新挂钩科级领导入户帮扶1次,并为挂钩户提供生产发展资金支持。

  15.关于“项目建设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0年9月30日向相关企业发送《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关于要求园区企业限期整改的函》,同时安排专人跟踪落实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园区监管契机,挂钩领导和业务干部深入相关企业要求按时补齐补全有关手续。二是2020年9月30日我区领导带队对园区企业开展排查;2020年12月11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约谈园区存在此问题的5家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园区企业施工管理,指定两位业务干部做好项目前期手续审核工作,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建设。

  16.关于“园区规划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0年9月30日向福安市自然资源局报送《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关于核查企业占用道路红线问题的函》,申请核查企业是否占用振兴路红线。目前我区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地测量,经测量,企业已建厂房未占用道路红线。二是定期深入园区查看园区发展情况,暂无发现同类问题。三是加强园区规划管理,2020年6月配备内设机构国土规划局局长,充实规划管理力量。

  17.关于“人员配备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发区党工委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畲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问题,并推荐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人选;2020年12月11日已向相关部门上报章程和人员变更请示,目前公司人事任免手续正在审批之中。

  18.关于“政企职责不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目前管委会人员已不再与畲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交叉任职,公司相关业务由推荐的人选审批,管委会监督;已向相关部门上报章程和人员变更请示,待公司人事正式任命后,公司独立运作,实现政企职责分开。

  1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六个纳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调整充实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牢固树立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六个纳入”。二是已补充完善2017、2018年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党工委党建工作计划。三是相关责任人已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0.关于“未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党工委于2020年7月13日制定印发《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推动开发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已将办公楼内的宣传横幅、展板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纳入阵地管理,并开展自查自纠,牢牢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通过多种形式要求2名劳务派遣人员退还津补贴,目前已退还。二是党工委书记已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领导班子就存在问题作检查。

  2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新修订完善《办公用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区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规范派车、加油、维修、保险、停放等行为。二是已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公车派车系统,并做好用车记录。

  23.关于“公务接待存在无公函接待和陪餐人员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开发区公务接待制度,推动公务接待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接有关单位,补回公函,并已退还超标陪餐人员餐费。三是党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已于2020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作提醒谈话。

  24.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不够到位,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月28日委托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代理起诉福建益嘉房地产有限公司,追讨该公司拖欠款项,目前福安市人民法院已收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余款。二是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防止出现流失风险。三是纪检监察组对我区国有资产处置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督促规范处置国有资产。

  25.关于“长期库存现金量过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0年6月前将库存现金清资入账,目前每月库存现金均在规定的范围内。二是财务人员强化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建立完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规范库存现金管理。三是党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已于2020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作提醒谈话。

  26.关于“会议费列支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2016年3月召

  开的桃花节协调会、安全协调会两笔会议经费错误列支行为在财务账目上进行纠正。二是财务人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学习财经制度,提高业务水平,推动财务管理规范化。三是党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已于2020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作批评教育。

  27.关于“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补充修订完善《办公设备(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等程序。二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已补充登记遗漏的固定资产2件价值3965元。三是党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已于2020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作提醒谈话。

  28.关于“零星工程项目未编制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建立《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强化零星工程审核力度,推动零星工程建设规范化。二是已对接施工单位,补齐高台便道硬化工程(工程造价5.9万元)预算材料。

  29.关于“已付工程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委托资质单位依据工程实物及账目,对历史遗留的挂账工程账目进行核销处理。二是已建立《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款支付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30.关于“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组织架构不完善,党的领导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党支部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内法规,深化党建工作思想认识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已对接福安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并于2020年11月27日将机关党支部隶属关系由福安市市直机关党工委调整为开发区党工委。三是福安市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全市2020年上半年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参加会议并作述职报告。

  3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0年10月13日成立中共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力量,充实工作人员,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于2020年4月17日制定印发《2020年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建工作计划》,并逐项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工委于2020年7月24日和12月4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三是相关责任人已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23日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党工委书记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保障民主生活会开出成效。三是相关责任人已重新撰写2017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四是党工委书记已于2020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作批评教育。

  33.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已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计划表和进度表,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已于2020年12月3日、4日、7日进村、进支部、进单位上党课,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共计5场次。三是相关责任人已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4.关于“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存在问题,2020年6月30日机关党支部组织支委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旨在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党务工作人员于2020年11月24-25日参加了福安市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三是2020年11月13日党工委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对其作批评教育。

  35.关于“支部委员未达规定人数,违规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存在问题,2020年6月30日机关党支部支委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党务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11月24-25日参加业务培训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三是经与福安市委组织部以及原发展对象沟通协调,决定重新发展原定对象,其已于2020年9月30日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相关程序按规范进行中。四是党工委书记已于2020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作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在2020年11月5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和自我批评。

  36.关于“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党支部支委会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8月10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支部换届程序和要求。二是党务工作人员参加2020年11月24-25日福安市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通过业务培训增强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三是我区将按时规范开展支部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支部班子,进一步促进支部建设。

  37.关于“机关党支部履行党建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党支部支委已于2020年6月3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建履职能力。二是机关党支部于2020年10月29日通报党员1-9月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已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工作情况通报。三是党工委书记已于2020年11月13日对机关党支部3名委员作提醒谈话。

  38.关于“党工委班子不健全,委员长期配置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发区于2019年8月已增补一名党工委委员,现有党工委委员3人,分别是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委员(兼管委会副主任)。

  39.关于“工作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7月,根据最新的人事变动,我区印发《中共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负责人工作分工的通知》,已将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分工做了调整。二是下一步将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分工安排,防止工作脱节。

  40.关于“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统筹使用,服务职能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明确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强化岗位培训,进一步发挥服务职能作用。二是党工委已推荐下属行政服务中心主任人选(事业股级),目前正在办理任用相关手续。

  4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结合当前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于2020年7月4日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42.关于“未制订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0年10月13日下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上下提高思想认识,认真从岗位和部门两个层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目前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均已完成廉政风险排查。二是结合廉政风险排查情况,制定印发了《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4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内容涉嫌抄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改进文风,已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2018年落实巡视整改方案进行修正完善,并加强文字材料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压实责任。二是党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已于2020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作批评教育。

  44.关于“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规范落实廉政谈话有关规定,形成廉政谈话全覆盖的网格模式,及时及早遏止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二是根据岗位特点,党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已对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5人次,分管领导对行政服务中心干部开展廉政谈话4人次,进一步绷紧纪律“红线”。三是相关责任人已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方面

  45.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内容及整改措施泛化、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领导干部深入分管领域、工业园区开展调研,结合福安市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清单,重新进行检视,查摆出项目指导推动缓慢、脱贫攻坚存在差距和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谋划不够有力等3个具体问题。二是结合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6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并将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4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由责任领导牵头,责任人具体落实,结合整改措施,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强化思想认识,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将上级检查出的各项问题整改到位,有效推动开发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47.关于“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重新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对2020年党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充实完善了意识形态内容。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分别于2020年12月3日、4日、7日进村、进支部、进单位上党课,切实履行党建职责。三是相关责任人已在2020年11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含退休领导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含已调离领导干部1人),一般干部3人,其中,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9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786388,邮政信箱:福安市穆阳镇风情街17-1号,电子邮箱:1779293140@qq.com

                                                 中共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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