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巡察工作 > 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委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03-05 17:30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3日至7月5日,宁德市委巡察三组对福安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好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2020年9月18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工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了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委员为常务副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2020年11月17日,党工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中共福安市委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落实宁德市委巡察三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7项共49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67条,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逐项“挂号”解决、“销号”落实。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党工委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先后召开10场次,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并于11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多次与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科级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党工委部署要求,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

  (四)建章立制,力促长效。整改期间,党工委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先后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52项,其中党工委13项、管委会15项、福安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4项,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理论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19日党工委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年10月22日党工委印发《2020年下半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2020年11月18日党工委印发《党员学习制度》《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三是对照学习计划,2020年10月12日-16日、2020年11月9日-11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未完成的8个专题进行补学,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14日白云山党支部对未完成的8个专题进行补学;四是2020年12月5日,党工委班子成员对学习情况开展“回头看”,今后将每季度进行定期检查,形成常态。

  2. 关于“重点发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19日党工委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定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白云山党工委班子成员组成,根据需要适当吸收科级干部或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主题和分工每次学习由2位参会人员作重点发言、其他人员自由发言;二是2020年11月18日党工委印发《党员学习制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2020年6月以来已开展党员集中学习6次,发言12人次。

  3. 关于“重要条例未组织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以来分别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部门学习会和微信工作群,组织党员、干部、员工深入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业务性条例法规;二是2020年11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开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应知应会测试,通过学习和测试,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员工法律意识,提升景区依法依规管理水平。

  4. 关于“学习主题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照年初福安市委要求及巡察整改要求,2020年10月22日党工委印发《2020年下半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按照专题计划有序组织学习,开展交流研讨,2020年7月至今已开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4次,支部党员集中学习6次,领导上党课2次。

  5. 关于“学习资料归档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17日对学习资料等档案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3份不规范材料进行整改;二是党工委、党支部学习材料、发言提纲、学习体会等资料由党工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审核把关。

  6. 关于“缺乏突破瓶颈的进取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推进二次消费项目落地,目前白云山房车营地已建设完成,2020年12月12日投入试运营,咸福服务区游乐设施配套项目已完成设计初稿,九龙洞河谷蓄水亲水项目已邀请地质专家进行实地考察;二是加强学习提升管理水平,2020年10月以来分别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部门学习会和微信工作群,组织党员、干部、员工深入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业务性条例法规;三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白云峰园区和金钟山园区在办理用林用地等前期审批手续过程中因受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政策影响,无法实施,目前管委会积极主动对接省、市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关注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管控新政策动态,待新政策出台后将及时推进白云峰园区和金钟山园区开发工作。

  7. 关于“管委会和福安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职责交叉,政企不分问题突出,运作管理方式偏‘行政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福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福安市国有企业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我市国有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2020年12月16日党工委印发《福安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运营管理方案》;二是建立企业管理制度,公司先后出台《财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员工评先评优和奖惩规定》等5项企业管理制度;三是制定切合景区实际的门票政策,营销托管终止后于2020年5月重新制定门票销售政策,2020年10月30日进行补充调整,2020年8月分时段对宁德籍散客推出优惠政策,并与宁德市文旅集团合作在宁德各县市推广宣传;四是组建宣传营销队伍,2020年11月10日招聘一名多年从事旅游行业的营销人员,增强营销工作力量,目前从事宣传营销工作的人员达到7人,占比达到10.1%。

  8. 关于“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与市城投集团共同建设白云山房车营地项目,投资1200万元,已建设完成,2020年12月12日投入试运营;二是2020年6月以来,先后向上级发改、文旅、林业等部门申请,已积极争取专项资金30万元;三是对接农业银行进行贷款,拟争取贷款3000万元,目前已提交项目情况基础资料;四是多次与浙旅等国内知名企业对接洽谈投资合作。

  9. 关于“景点开发和线路设置不够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调整完善游览路线,串联全市A级旅游景区景点及乡村旅游景点形成一日和多日的“白云山+”游览路线,在景区折页上给予宣传,并与福建清新假期、妞妞游等旅行社合力推广,以线带面带动景区周边乡镇发展;优化九龙洞游览线路,设置游龙洞景点引导牌,引导游客经蟾溪村参观景区另一精华景点--游龙洞;二是积极推进二次消费项目的落地,目前九龙洞河谷蓄水亲水项目已邀请地质专家进行实地考察,白云山房车营地已建设完成,2020年12月12日投入试运营;三是根据景区规划,形成福安白云山建设发展思路初步方案,逐步开发白云山园区新景点、新项目,解决景点同质化问题。

  10. 关于“景区内部管理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景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环卫工作管理、观光车管理等8项景区管理制度,梳理规范博物馆、售票、验票等各窗口工作流程;二是开展安全培训,2020年6月以来先后组织了防恐防暴演练、应急救助演练、安保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等8场次;三是加大“智慧景区”建设力度,2020年7月16日视频监控系统成功对接省文旅厅视频监控平台,2020年9月16日停车场自动抬杆系统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OTA平台、微信公众号网络线上预订和售票、线下二维码直接入园的功能,同时分别在游客服务中心和景区广场入口设置引导游客网络购票的宣传内容;四是完成九龙洞景区内部道路修补,完成9.5公里观光车道路的复测,其中咸福至蟾溪段(4.8公里)符合四级公路标准,目前正在开展咸福至蟾溪道路(白改黑)提升(含安全防护设施)的前期工作,另外蟾溪至南溪段(4.7公里)非等级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列入2021年景区重点实施项目。

  11. 关于“依法经营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8日管委会、公司分别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二是2020年11月27日公司印发《财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3项财务规章制度,明确建设项目拨付款流程,严格落实合同签订前期由法律顾问把关程序。

  12. 关于“旅游宣传营销专业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建营销队伍。2020年11月10日招聘一名多年从事旅游行业的营销人员,目前从事宣传营销工作的人员达到7人,占比达到10.1%;积极寻求与国内知名企业合作,2020年7月以来多次邀请浙旅集团负责人到白云山考察、洽谈营销合作;二是主动向上级请示,争取具有旅游相关专业干部调任管委会中层干部;三是与福安市编办、福安市人社局等单位沟通协调,计划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录1名旅游或营销相关专业干部补充到干部队伍中;四是2020年12月4日制定《2021年干部、员工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并取得相应证书。

  13. 关于“宣传营销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广告投入精准度,分时段、分年龄层次投放各类广告,如针对年轻群体,2020年7月投放手机移动媒体广告;针对老年群体,2020年10月投放福建有线电视开机画面广告;针对自驾游群体,2020年10月投放交通频道广告和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立柱广告;二是加大网络新媒体宣传力度,2020年6月至今投放手机短信100万条,参与江映蓉直播带货活动、李佳琦直播带货活动2次,发布公司官网微信文章7期,在文旅宁德、今日福安、掌上福安等新媒体上发布软文20多篇;三是加强与携程、同程、飞猪、美团等OTA线上平台合作,2021年元旦期间推出优惠活动;四是2020年6月重新制定年度宣传营销计划,其中网络新媒体宣传预算65万元,占比提升至23.8%。

  14. 关于“组织收入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地质公园博物馆设置畲、茶、古等展馆,在咸福广场设置白云山茶体验馆,完成南溪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展陈馆设计,适时启动建设,将福安“畲、茶、古、廉、红”元素与白云山房车营地融入景区、合并营销,促进游客二次消费;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2020年以来共投入宣传营销费用300多万元,投放福州地铁一号线、动车站台、手机短信、高速沿线立柱广告及电台电视广告,举办第十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文化旅游节、“畅游白云山水,玩享中秋、国庆双节”等营销活动,参与省、宁德市文旅部门牵头组织的厦门海峡博览会、衢州推介会、成都旅游展会、福建省旅游生活展等;三是加强与携程、同程、飞猪、美团等OTA线上平台、线下旅行社合作,不断拓展省内外市场。

  15.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14日修订下发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工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0年11月19日调整充实了党工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是2020年11月10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问答——为什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增强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四是2020年6月3日、2020年10月3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020年12月15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分析研判;五是开展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自查,相关责任人因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重要内容,在2020年11月4日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分别进行自我批评。

  16. 关于“网络阵地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26日制定管委会《门户网站管理制度》,2020年11月13日修订公司《网站与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二是2020年6月以来,对网站巡查共149次,发现网页显示不了1次、部分图片格式过大1次、文章错别字1处,均已及时整改到位;三是2020年11月9日宣传促销管理处组织干部集中学习《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网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7. 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13日修订公司《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并在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二是建立巡查管理台账,做到户外广告、宣传栏每季一巡,LED每月一巡,网站、微信、微博每周一巡,2020年6月以来,对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LED、户外广告等公共宣传载体进行巡查205次,自查发现广告版面破旧、内容过时、LED屏幕显示故障等问题14处,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对发布内容严格实行处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制,做到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LED、户外广告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上发布的信息,均严格按照“三审制”进行审核后发布;四是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8. 关于“网络阵地管理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2日在福安市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开通管委会后台账号,专门用于发布白云山管委会信息,公司网站专门发布公司运营信息;二是2020年11月9日宣传促销管理处组织干部集中学习《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网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网络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感;三是落实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后台管理维护;四是加强公司网站巡查力度,做到每周一巡,并建立巡查管理台账,确保网络安全。

  19. 关于“官方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26日制定管委会《门户网站管理制度》,2020年11月13日修订公司《网站与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网站内容更新,做到公司网站每月更新一次以上;三是完成网站清理,2020年11月6日起关停闲置网站(白云山地质公园网站)。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0. 关于“签订责任状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15日管委会重新与办公室、宣传促销管理处、旅游经济发展处、规划建设管理处、景区管理处等5个处室负责人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要求严格按照责任状目标执行;二是2020年11月10日对其他工作责任状开展自查,未发现问题。

  21.?关于“帮扶日志记录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20日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闽宁对口扶贫先进事迹,提高思想认识;二是2020年11月1日完成了2018年以来科级干部挂钩帮扶对象帮扶日志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2020年11月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责任人因扶贫日志填写不规范、不完善进行自我批评。

  22. 关于“处理群众投诉问题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9日由管委会副主任牵头召集会议,逐项梳理11件投诉件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形成工作台账,并完成整改;二是2020年11月12日公司修订完善《白云山景区投诉举报处理管理制度》《投诉处理工作流程》;三是2020年11月19日党工委班子会议明确由管委会副主任分管群众投诉工作;四是2020年6月以来先后召开多场公司、部门会议,加强员工教育,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五是2020年11月15日更新南北门禁《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安白云山九龙洞景区内部交通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的公示牌。

  23. 关于“兼顾考虑景区周边群众利益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深入调研,2020年12月4日制定出台《旅游带动村庄发展的计划和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国庆中秋节期间组织开展咸福特色街区美食小吃活动等,增加景区周边群众收入;三是优化九龙洞景区导览线路,增加下客点进入咸福村游客出口,实现游客引流进入蟾溪村、咸福村游玩。

  24.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经自查,2016年-2020年管委会每年收到福安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费各2万元,管委会共计发放干部职工春节加班慰问费98620元,其中2016年发放23550元,超额发放3550元,2017年发放22750元,超额发放2750元,2019年发放20120元,超额发放120元,2018年发放20000元,2020年发放12200元,超额发放津补贴共计6420元,已于2020年11月28日全部追回;二是经自查,公司发放的春节加班慰问费23.11万元实为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2020年11月1日,公司与福安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协议,进一步明确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发放,严格遵守《劳动法》;三是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津补贴发放自查工作,未发现违规问题;四是2020年11月19日聘请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管委会班子、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培训;五是该线索由福安市纪委作进一步核查。

  25.?关于“对公车维修审核把关和公务加油卡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27日管委会修订《公车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度,严格落实维修、油料和闽通卡充值申请审批制度,明确审批程序;二是该线索由福安市纪委作进一步核查。

  26. 关于“无依据发放慰问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6日已追回全部违规发放款项15500元;二是2020年11月25日管委会印发《财务管理办法》,2020年11月27日公司印发《财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有关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27. 关于“不合理发放奖励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6日已追回全部违规发放款项3600元;二是2020年11月25日管委会印发《财务管理办法》,2020年11月27日公司印发《财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有关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三是2020年11月19日聘请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管委会班子、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培训;四是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28. 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7月6日相关责任人多报销的差旅费360元退回至管委会账户;二是2020年11月25日管委会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三是2020年11月19日聘请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管委会班子、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培训;四是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29. 关于“未经验收和结算的项目多”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0年12月2日管委会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明确工程项目工作流程和项目资金审批程序,规范项目工程委托与管理,严禁项目工程违规指定,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实施的咸福至蟾溪村道路应急修复项目、九龙洞景区游步道改造、亭廊服务配套设施修缮项目等均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执行;二是2020年12月10日已完成南溪桥项目结算审核工作,2020年12月17日已将穆云客运站项目委托结算审核并送审,2021年1月18日完成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区徽承载标志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三是已梳理58个项目形成项目汇总表,针对第一阶段整改的11个项目制定巡察整改项目进度表。

  30. 关于“项目档案资料普遍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0年12月2日管委会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明确工程档案收集内容、范围、归档、管理、保存和责任落实及追究规定,实行工程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制;二是2020年12月17日完成穆云客运站项目、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区徽承载标志项目内业材料收集并送结算审核;三是已梳理项目涉及主要档案资料不齐全的项目清单。

  31.?关于“个别已结算工程尾款未付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26日,已结算的景区门口排水工程已按合同支付到位;二是2020年11月26日对已竣工结算项目进行自查,未发现有类似未按合同支付尾款项目;三是2020年11月27日公司印发《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支付。

  32. 关于“应收款项收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景区应收款进行自查,2020年10月31日已追缴回拖欠电费9566.1元;二是修订出台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等,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取应收款项;三是2020年11月19日聘请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管委会班子、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培训;四是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3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9月30日已将穆云客运站工程项目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二是2020年11月27日公司印发《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三是2020年11月19日聘请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管委会班子、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培训。

  34. 关于“财务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27日公司印发《财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有关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二是2020年11月19日聘请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管委会班子、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培训。

  35. 关于“违规报销个人考试相关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28日已退回违规报销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试及差旅费用5712元;二是2020年11月17日开展自查,发现相关责任人违规报销技师评审费350元,2020年11月18日已退回违规报销款350元。三是2020年11月25日管委会印发《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个人考试相关费用不列入报销内容;四是2020年11月19日聘请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管委会班子、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培训;五是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36.?关于“会计科目使用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已整改到位,其中南山露营地合作投资款46万元入账为长期投资款,视频监控和WIFI系统费用记入成本费用科目;二是2020年11月27日公司印发《财务管理办法》;三是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7. 关于“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制度,2020年11月9日党工委印发了《党工委书记联系党支部工作方案》,制定并开展党工委书记联系党支部工作,开展“党工委书记领办项目”“组织工作特色项目”等;二是组建独立型党工委,2020年8月23日中共福安市委下发安委干〔2020〕153号文件,明确白云山党工委班子架构,2020年11月27日白云山党支部整建制由市直机关工委转移至白云山党工委,其党建工作由白云山党工委领导;三是明确主体责任,2020年11月18日党工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根据工作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党建工作,2020年11月30日召开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总结党建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8. 关于“议事决策有时存在临时动议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9月26日党工委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要求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开展议事决策;二是2020年10月26日管委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议题申报流程,杜绝临时动议等现象;三是2020年11月20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

  39. 关于“公司日常管理事项决策规定未执行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9月26日党工委印发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景区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进行细化;二是2020年11月27日公司印发《议事规则》,规范公司日常管理事项决策。

  40. 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领导,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制定方案,2020年10月初对景区现有干部和一线员工情况进行摸底,2020年11月19日党工委制定了《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三是引导教育,加强对表现优秀的非党干部、员工引导教育,邀请他们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鼓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巡察整改以来共有3名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建立入党申请人台账;四是加强培训,2020年11月30日组织党工委班子及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41.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12日党支部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0年11月24日-25日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全市党务干部培训,2020年11月30日组织白云山党工委班子成员及党务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规范程序,做好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2. 关于“党务公开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18日党工委制定出台《党务公开制度》;二是2020年9月6日设置白云山党务政务公开栏,按要求及时进行党务公开;三是2020年11月12日,组织党支部委员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43. 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18日党工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2020年11月20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相关党内法规,增强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三是2020年7月24日、2020年11月30日两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

  44.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2020年11月24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公司下半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提出“驾驶员领出车补贴应完整填写出差审批单”和“ETC卡需绑定基本户”2条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二是配齐配强纪检干部,指定一名干部作为纪检联络员,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形成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45. 关于“谈心谈话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18日制定党工委《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心谈话流程;二是2020年10月31日党支部书记对2019年2月21日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未表态党员重新谈话;三是2020年11月20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和准则,2020年11月19日党工委书记为支部党员上廉政党课;四是制作廉政谈话记录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记录表,分别用于廉政谈话与日常谈心谈话;五是经常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20年7月24日、2020年11月30日党工委书记对全体科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020年11月19日党工委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

  46.?关于“民主生活会会前征集意见建议未整改落实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福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民主生活会会议征集意见建议未整改落实到位问题进行梳理,共梳理问题5个,其中九龙洞景区游步道改造、亭廊服务配套设施修缮项目于2020年9月23日完成并验收;咸福至蟾溪村道路应急修复工程于2020年11月1日完成并验收;白云山咸福入口管理房屋修缮项目于2020年12月7日完成设计和预算,并移交公司由其组织施工;因汀步道铁链桥(吊桥)和玻璃滑道2个项目受生态红线政策等原因,故调出白云山景区项目建设计划。

  47. 关于“整改成效不明显,建立长效机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党工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征求意见,2020年7月至今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已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5次;二是2020年11月24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公司下半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提出“驾驶员领出车补贴应完整填写出差审批单”和“ETC卡需绑定基本户”2条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48. 关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查找问题不认真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规章制度,2020年11月25日管委会印发《接待管理办法》《干部职工考勤制度》,补充完善商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等相应制度;二是积极参加招商活动,参与省、宁德市文旅部门牵头组织的厦门海峡博览会、衢州推介会、成都旅游展会、福建省旅游生活展等;三是实现OTA平台、微信公众号网络线上预订和售票、线下二维码直接入园的功能(除特殊票种:半价票、免门票等),同时分别在游客服务中心和景区广场入口设置引导游客网络购票的宣传内容;2020年9月16日和福旅科技公司签订“全域通”景区合作协议升级景区抬杆系统,2020年10月14日已完成施工,目前已正式运行,2020年7月16日视频监控已成功对接省文旅厅视频监控平台;四是重新进行深入查找梳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查找问题,共梳理问题10项,其中新梳理问题6项,针对梳理出来的10项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9项己整改到位,余“工程项目遗留问题较突出”1项未完成,计划2021年12月31日完成。

  49. 关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智慧景区建设水平不高问题,进一步加大“智慧景区”建设力度,2020年6月19日景区微信公众号平台已实现网络分时段预约功能;2020年7月16日视频监控成功对接省文旅厅视频监控平台;2020年9月16日完成停车场自动抬杆系统建设运行;通过深大、九天售票系统销售入园数据和停车场车辆检测数据,实时掌握游客数量,并安排专人对游客数据变化进行监控,加强限流管理,及时作出处置。二是优先录用景区村民为景区工作人员,如保安、环卫等,解决景区村庄群众就业问题,目前景区公司员工中本地村民40人,新运营的房车营地项目新招收本地村民3人;三是每年安排咸福村、蟾溪村、南溪村等景区周边村庄各2万元,用于村庄综合整治;四是2020年国庆期间增加景区游客出口,经咸福村特色一条街带动村民土特产销售,增加村民经济收入;五是出台政策给予医护人员、消防员等特殊群体减免门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白云山党工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1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8人,其中,批评教育3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讨7人次,自我批评3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未经验收和结算的项目多”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2010年白云山联合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初期,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尽量简化程序、尽量缩短办理时间或先批后补相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建设,造成部分项目至今未验收和结算。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分批梳理剩余未经验收和结算的项目,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原则,分类整理项目情况,主动联系施工、监理、设计以及原项目负责人收集整理资料,主动对接审计、发改、住建等市直单位指导办理缺件项目有关手续,收齐一个、结算一个、送审一个,力争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确实无法补办验收和结算手续的项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目前已完成2个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规范工程验收和结算审核管理。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 关于“项目档案资料普遍不齐全”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08年,白云山管委会为临时机构,负责景区开发初期建设,至今已10余年,期间经办人变更频繁,造成收集资料难度大;二是原基建档案室因内涝,部分材料被雨水浸泡难以修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接原项目经办人、原施工单位,完善项目档案资料;二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档案收集内容、范围、归档、管理、保存,落实责任。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下一步,白云山党工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白云山景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393876,邮政信箱: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解放路52号白云山管委会,电子邮箱:fjfabys@163.com

                                                 中共福安市委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