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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工业园区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03-05 17:37 字体大小:

  根据宁德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2日至7月5日,宁德市委巡察一组对福鼎工业园区党委开展巡察,并于2020年9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宁德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会后,2020年9月25日园区党委立即召集全体干部职工、机关各党支部以及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召开巡察整改反馈情况通报会和巡察整改反馈贯彻工作部署会,要求全体同志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根本遵循,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动真碰硬,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压实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党委领导的政治要求和政治任务,作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及时成立以园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管委会主任为第一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问题一个不漏,逐一落实整改。

  (三)统筹推进,严格落实。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及巡察整改推进会 7次,巡察整改办整改情况分析会4次,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并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求会,11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认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在整改过程中既注重拿出“当下改”举措,又注重形成“长久立”机制,共修订完善了22项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经党委(扩大)会审定后,相继实施,以制度堵塞漏洞,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推进科技创新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中旬制定《福鼎工业园企业扶持推优管理办法(试行)》,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对企业进行评价和分类,重点扶持技术含量高的企业,督促高耗能、低效益、产出低的企业转型升级。二是2020年11月底,完善《福鼎工业园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福鼎工业园区年度环保工作检查方案》,2020年12月6日经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对环保、安全存在风险的企业,进一步加强指导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升级改造。三是2020年园区完成3家企业技改申报工作,并推荐6家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10月份,高新企业已完成产值7.7亿元,比增3.35%。四是2020年园区企业向省、宁德市以及本市财政争取补助726.37万元,其中省级技改补助资金96.28万元,宁德市级技改补助资金296.49万元,福鼎市本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补助237.32万元。

  2.关于“推进生态园区建设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底,制定《福鼎工业园区环保联合巡查制度》,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巡察整改阶段与福鼎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共同召开环保专题会议3次,开展环保专项检查20次,涉及企业16家。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二是2021年1月8日完成文渡污水厂总磷总氮达标排放改造工程,园区污水厂尾水排放达到新的国家标准要求。三是2020年4月份完成文渡项目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截至2021年1月10日,双岳项目区6家企业煤改气工程全部完成。四是2020年12月完成文渡项目区8家合成革企业回收蒸馏塔改造工程,周边大气环境获得极大改善。五是园区已有14家企业完成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申请认证。

  3.关于“土地集约经营效益欠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园区与统计、税务以及园区各企业进一步核实,2019年12月底园区规模以上企业79家用地面积3110亩,固定资产投资共计359219万元,经核算后,入园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115万元/亩。同时,严格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04号)、《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出让提升发展质量实时办法(修订)的通知》(鼎政综[2020]50号)文件要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时,实行双合同管理,竞买人须与福鼎工业园区签订《工业产业项目管理合同》,明确用地产业准入、开竣工时间、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投产运行时间、产值税收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工业用地出让成交后,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与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负责对企业用地行为进行监督管理。2018年实行双合同管理至2020年10月,园区共挂牌出让土地17宗,实施双合同管理签订工业产业管理合同17份,签约比例100%。

  4.关于“推进防疫期间复工复产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继续坚持):一是建立《福鼎工业园区服务企业(项目)定期研判制度》,坚持按照疫情期间制定的《福鼎工业园区关于科级以上领导挂钩企业(项目)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鼎工管委[2020]17号)要求,以及《福鼎市委办公室福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副处级以上领导挂钩工业及商贸企业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福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挂钩服务重点工业企业工作的通知》(鼎工信[2020]32号),积极落实领导挂钩企业调研了解的问题,推动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至2020年11月底,共收集问题30多项,帮助协调解决12个。2020年10月份开始,针对文渡项目区因干旱缺水问题,园区协调乡镇及有关部门,共调运生活用水5万多吨,生产用水20余万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生活。二是落实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帮助企业落实点对点包车、用气、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留岗留薪稳就业、一次性稳定就业等补助共计435万元,帮助园区81家企业稳岗复工3690人。至2020年10月底,园区就业人口10599人,2019年同期10328人,基本持平。化油器行业、合成革行业生产销售大力回升,大幅超2019年同期水平,锻铸造行业正在逐步回升。

  5、6.关于“投入多产出少”、“负债经营难改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园区建议,福鼎市政府在新编制基准地价中,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每亩从18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二是巡察整改期间,园区严格按照《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出让提升发展质量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鼎政综[2020]50号)文件精神,企业入园标准由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50-180万元/亩提高到270万元/亩,税收由原来的最低8万元/亩提高到20万元/亩。三是2020年8月12日召开园区务虚会,讨论制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增加商住规划用地,加快园区产城一体化建设,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四是逐步化解历史债务,对现有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将园区开发公司1.70亿贷款进行置换,利率从7.6%降到4.85%,原海峡银行贷款6.88亿元,现已偿还2.4877亿元,余额4.3923亿元于2018年经国家专项审计列为福鼎市隐性债务进行管理,由福鼎市财政安排偿还。五是根据福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文渡、双岳、星火、龙安及店下工业园区进行整合提升,与宁德市政府合作开发建设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引进宁德锂电新能源产业落户园区。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2112”工作机制。2020年6月24日向中共福鼎市委、福鼎市委宣传部报送2020年上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总结;2020年7月29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讲座;2020年9月30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0年11月30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二是2020年11月底,完善健全《福鼎工业园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工作计划,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强化学习。2020年10月30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于2020年9月25日、11月30日通报市内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应缴尽缴。发放交款通知书,对违规领取的奖金一律限期退回,目前共退回资金126.97万元。三是强化问责监督。2021年1月21日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园区效能监察室组织开展2次检查,并提出5条整改意见。

  9.关于“发放津补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2020年3月份开始,园区已停发开发公司职工加班补贴。二是按照《福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鼎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鼎国资委[2020]3号)、《福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鼎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员工定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鼎国资委[2020]4号)文件精神,2020年11月底,制定《福鼎工业园区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办法》,人员经费预算2020年12月报福鼎市政府,待福鼎市政府批复后执行。三是2021年1月21日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超额支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6月5日收回最后一笔超额支付的工程进度款39.9387万元,至此,园区2011至2020年28个项目超额拨付工程款495.43万元已全部收回。二是2020年10月29日、12月2日、3日,党委对工程科具体项目现场经办人员和技术指导、审核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工程、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2021年1月21日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三是2020年11月底,完善《福鼎工业园区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和职责,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园区共有33个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1046.53万元,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没有出现超额支付现象。

  11.关于“安征迁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安征迁工作人员学习上级和福鼎市有关安征迁工作文件精神,邀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业务人员开展专题讲座。二是已补充签订征地协议40笔共计6132.0906万元。三是2020年12月初,制定《福鼎工业园区安征迁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进一步规范安征迁工作流程,完善档案资料。四是2020年12月1日,党委对安征迁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021年1月21日,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无依据使用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2020年12月初,制定《福鼎工业园区被征地村(社区)帮扶管理办法》,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对涉及园区范围内被征地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民生项目,对扶贫挂点村、共建单位以及配合园区开发建设、企业管理等部门明确补助资金使用项目,并严格按照《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相关要求进行审定;对未涉及园区征地的村(社区)或与园区实际工作未关联的部门一律不予补助。

  13.关于“存在‘白条抵库’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政府会计制度》等财务法规制度,落实岗位职责,提高业务知识。二是2020年12月2日,党委对财务科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财务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经自查,2017年2月以后不存在白条抵库问题,同时严格执行园区费用核销制度,全部实施转账规定。

  14.关于“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奖励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底,完善《福鼎工业园区工程管理程序》,明确各岗位职责,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二是组织规划工程科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的通知》(投资鼎发改法规[2020]101号)文件精神,规范招投标手续。三是2020年10月29日,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园区环保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2015年因园区垃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访事件,园区于2020年12月10日向福鼎市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反思管理缺位根源问题。二是党委分别于2020年11月18日、10月29日,对时任文渡项目区日常工作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2021年1月21日党委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三是目前文渡项目区企业固废、危废由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理,费用由企业承担。项目区的生活垃圾园区委托福鼎市源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四是根据2020年9月1日实施的新《固废法》要求,2020年11月中旬,制定《福鼎工业园区企业固废处理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

  16.关于“公租房建设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办理完成各个单项验收及总体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已归档并报送福鼎市住建局建管科办理验收备案登记。二是目前园区公共租赁房542套,其中120套作为福鼎市人才公寓,已入住33套;单身公寓422间,已入住209间,剩余房源将全部提供给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宁德时代福鼎锂电项目施工人员。

  17.关于“园区规划管理缺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贯彻落实2020年5月21日福鼎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完成星火项目区违建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于2020年5月15日提出整治意见建议报福鼎市政府研定;二是根据2020年5月21日福鼎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是2020年12月初,制定《福鼎工业园区企业管理日常巡查制度》,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将新违建消除在萌芽阶段。四是于2021年1月21日党委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30日园区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制度,增强规范意识。二是已完善《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凡涉及园区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资金使用等一律上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园区党委(扩大)会8次,研究工程建设项目57个,涉及资金3392万元;研究机关事务16项,资金1218万元。三是2020年11月底,制定《福鼎工业园区党委议事工作规则》,完善党委集体决策机制,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四是2021年1月21日党委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1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6月10日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2020年10月30日召开园区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印发《中共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加强对园区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二是落实年初党建工作计划,共组织召开17次党委会议及1次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报告、群团工作汇报、园区环保、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汇报,决策园区行政事务,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三是2020年11月底,建立《福鼎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下阶段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福鼎工业园区党委议事规则》及《中共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环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列入党委议事内容,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每年专题研究非公党建工作2次以上,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四是2021年1月21日党委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20.关于“党组织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9月30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园区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二是2020年11月底,建立《福鼎工业园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预警督办工作机制》,规范园区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园区机关5个支部已按期完成换届工作。三是2020年12月3日,党委对时任园区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2021年1月21日党委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园区党委书记对机关各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明确支部书记职责,要求严格按照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规定抓好支部建设。二是组织园区机关5个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党内法规,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三是2020年11月底,制定福鼎工业园区《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并将园区机关党员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列入年终考评内容。四是2021年1月21日党委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22.关于“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下发福鼎工业园区《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按照根据《全省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计划》及“达标创新”工作要求,督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二是邀请福鼎市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及市直机关党工委对园区下辖的28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开展集中检查,对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作出整改。目前园区下属非公企业党支部已基本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基本制度。三是2020年11月底,制定《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方案》,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实施,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常态化指导。

  23.关于“推动党群服务阵地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关于开展园区、楼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开展非公企业党支部硬件“六有”情况检查,目前所有正常生产经营的独立非公企业党支部全部达到硬件“六有”标准。二是利用园区宿舍一楼设立星火项目区党群服务站,为星火项目区企业职工提供活动场所。

  24.关于“非公党组织组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26日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对接,要求理顺园区党委与福鼎市市直机关党工委对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二是完成园区122家入园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落实口袋党员14人,做好未成立支部或纳入联合党支部企业的统筹工作,对覆盖超过5家的联合党支部进行调整规范。三是建立入园企业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制度,重点做好无党员企业的党员培育工作,按照党员培养规范要求,力争在3年内实现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双提升”。

  25.关于“监督责任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纪律教育。2020年9月25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宁德市纪委《关于市水利局党组推进下属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展滞后问题的通报》精神;2020年11月13日组织园区部分党员参加市纪委举办的“一村一孝廉、 一门一家风”宣讲活动,引导党员崇尚孝廉文化,树立良好家风;2020年11月30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二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下属公司津补贴发放及其食堂制止餐饮浪费管理等情况监督检查4次,反馈相关问题清单,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园区党委书记及巡改办的沟通联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参加巡察整改专题会(推进会),督促建立健全22项内部管理制度或办法。推动园区党委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共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10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劝退1人。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26.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14日组织驾驶员、公车管理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宁德市直单位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鼎车改办[2019]1号)等文件及规定。二是2020年9月28日,驻福鼎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和园区效能监察室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020年12月2日,邀请福鼎市车改办指导工作,落实一车一档、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车辆每月安检等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福鼎工业园区公务车辆管理制度》,2020年12月6日经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并予以实施。三是针对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的问题,2019年对其中一名驾驶员予以辞退,收回违法金额8246.98元;对另一名驾驶员党内警告处分,收回违法金额2112.62元;对公车管理员进行诫勉谈话。2020年10月15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原党内警告处分的驾驶员予以劝退。四是2021年1月21日党委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27.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0年10月9日成立由各项目区分管领导负责的欠款催缴工作专班,深入企业协商催缴配套费尾款。二是目前已收回9家企业欠款,共计141.0914万元,2家承诺限期缴纳,金额为46.89万元,2家未达成协议,金额为97.4609万元。三是对协商未果的企业,于2020年12月3日发律师函催缴。

  28.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主动联系相关村(社区)干部,于2020年12月14日对被群众占用的土地进行表面农作物清理,拆除简易搭盖,并确定坐标,绘制用地图纸。二是于2020年12月28日组织工程队建设围挡,并将边角地报土储中心备案。三是2020年12月初,制定《福鼎工业园区已征未利用土地日常巡查工作制度》,配合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做好监管工作,经2020年12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实施。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福鼎工业园区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10人。其中,诫勉谈话6人次、批评教育10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劝退1人。

  1.针对“违规发放奖金”“超额支付工程款”“园区环保管理缺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刘少平进行诫勉谈话。

  2.针对“违规发放奖金”“超额支付工程款”“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不够有力”等问题,对时任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周全民进行诫勉谈话。

  3.针对“超额支付工程款”问题,对工程科具体项目现场经办人员和技术指导潘孝进和郑兆俊、审核人员杨德伟进行诫勉谈话。

  4.针对“园区环保管理缺位”问题,对时任文渡项目区日常工作负责人宋仁亮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共退回资金126.97万元,剩余14.7万元未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当时以慰问金等形式发放给园区相关业务联系部门,其中原福鼎市城建监察大队聘用的60名临时人员和山前街道聘用的20名临时人员已脱岗无法收回;补发给园区企业5名统计人员奖励,现工作人员已离职无法收回;园区少数干部家庭生活极其困难未全部收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于少数困难干部职工进行分期分批收回。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0日

  2.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已收回9家企业欠款共计141.0914万元,剩余4家企业欠款共计144.3509万元未收回。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股权变化导致新股东对配套费承担和原股东产生纠纷,导致拖延未缴纳;二是企业资金困难,剩余的欠款未能及时偿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工作专班继续与企业协商并催缴,对协商未果的企业,按照合同签订主体起诉原则,将请示福鼎市政府作为原告开展司法程序进行催缴,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在约定时限2021年4月底收回其中2家企业欠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7871916,电子邮箱:fjfdgyyq@126.com

                                                       中共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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