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05-26 18:06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二组2020年11月5日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于11月6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体检,深刻领会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党内监督重要手段,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巡察的“后半篇”文章抓好抓实,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主体。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市委巡察组沟通联系,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各项具体任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科室落实整改具体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认真贯彻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局上下形成以上率下、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将巡察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24项问题进行梳理,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53条整改任务,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对照《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宁水党组〔2020〕23号),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整改销号。对属于长期性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四)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规范整改程序、严格整改标准,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时效不强,重要内容有缺项,对党中央新颁布的重要文件法规存在学习滞后、漏学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2020年8月10日、11月19日分别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12月2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对国家省市重要的会议精神和新颁布的重要文件法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并结合职能职责提出贯彻意见,形成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已认真制定《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新颁布的重要文件法规及时更新学习内容。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中心组学习进行专题研讨。持续深入学习“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十六字”治水方针重要精神实质。二是对标高质量跨越发展找差距。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发展总基调,结合深入基层调研,定期不定期听取治水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务求突破见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2020年12月7日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讨论《宁德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谋划好今后五年我市水利建设发展任务,全力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再次开展学习研讨。2020年12月14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再次分别组织学习第九专题、第十专题,并分别开展专题研讨。二是强化党内法规学习。12月14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三是落实党组负责人审阅机制。党组书记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19年民主生活会上检视剖析材料未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查摆问题的相关领导在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
4.关于“落实河长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进一步强化河长制贯彻力度。2020年11月6日,市河长办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河长及河长办工作人员培训班;11月13日,市级总河长梁伟新市长带领五大流域河长巡河并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现场会,创新实行河长现场点评制度,分析通报存在的问题,部署推进下一阶段工作;2021年1月21日,市总河长梁伟新市长前往古田县闽江流域开展巡河调研,实地察看养殖网箱清理清退和升级改造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现场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指导推动下一步工作。二是强化河长制工作协调力度。2020年11月20日,市河长办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年度河长制考核工作;12月底前完成了市对县考核,并于12月25日将省对市考核资料送省河长办;2021年1月12日,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座谈会,共商新的一年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与治水相结合,进一步保护河流生态事宜。三是强化流域河长办履职尽职。五大流域河长办积极为市级河长履职提供有效支撑,2020年全年共召开六次市级流域河长制工作现场会。四是强化各级河长办队伍建设。全市河长制体系共设立市级河长办1个,市级流域河长办5个,县级河长办10个,乡级河长办134个,全市共有河长办工作人员662名,其中市级34名、县级160名、乡级468名,县乡已基本配强配齐专职人员;全市建成“四有”标准化达标乡镇河长办14个。五是强化暗访督查和协调督导。市河长办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2-10月份河长制工作“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发出通报10份,制定下发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问题清单、市级五大流域问题清单及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进度滞后问题清单等。六是持续跟踪督促强化整改。持续跟踪洪口水库鱼排养殖整治,并列入“清四乱”专项整治,督促蕉城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渔排清退工作力度,确保在2021年度内完成清退。截至2021年1月22日止,洪口水库总共清理非法渔排142框,尚有2181框待清理。目前,洪口水库水质已由IV类提升为Ⅲ类,已达标。
5.关于“供水保障工作部署不及时,督促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古田县、周宁县已落实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措施。古田县按照原规划的翠屏湖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已完成工程建设,周宁县以吴山底水库作为应急备用水源。目前,我市9个县(市、区)已具备双水源供水或者应急备用水源要求。全市9个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报告已于2020年12月底全部完成技术初审,并提交省水利厅技术审查。
6.关于“推动规划编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通过招投标请第三方编制中长期节水规划,目前处于招投标前期准备阶段,计划于2021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并组织实施。
7.关于“落实水利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通过强化沟通、提早规划、主动作为,争取省水利厅支持,寿宁县斜滩武曲中型灌区、福安市茜安中型灌区已纳入全省“十四五”规划,正在组织实施。目前2个灌区的《福建省2021-2022年斜滩武曲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总体方案》《福建省2021-2022年茜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总体方案》均已通过省水利厅的审查,正在编制灌区实施方案。
8.关于“疫情防控及‘六稳’‘六保’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专题部署。2020年8月10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六稳”“六保”工作;2021年1月12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及“六稳”“六保”工作。二是综合推进落实。结合2021年2月1日召开的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暨2021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技术指导。敦促各参建单位明确目标责任,倒排工期,加强施工组织,2020年水利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
9.关于“落实《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条例宣传。2020年11月2日,举办“逐梦幸福河 保护霍童溪 节约水资源”主题宣传活动,召开《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等。二是推动区域联动合作。2020年11月2日,市河长办牵头组织蕉城区、周宁县、屏南县共同签署《霍童溪流域区域联动协作协议》,推进霍童溪流域保护与合作。三是领导牵头推进。2020年12月16日,杨方副市长开展巡河,专程前往洪口水库督促最小下泄流量落实整改情况,要求洪口水库业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2021年3月底前完成下泄流量整改任务,如未按时完成整改,市工信部门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并予以通报。
10.关于“部分重点工程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要素保障。目前省发改已发文《关于赛江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分县实施建设的意见》(闽发改农业〔2020〕572号),同意分县报批。福安市已组卷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解决了由于土地未批的障碍,推进工程全面施工。二是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加强与项目建设有关单位沟通联系,梳理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难点问题5个,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加密督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做好施工组织。目前,赛江三期工程2020年度建设任务已完成。
11.关于“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项目的监管力度。梳理排查滞后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推进进度、整改时限等,倒排计划,逐项整改落实。二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进度滞后项目的建设业主组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施工力量,确保所有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三是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按进度落实资金拨付。目前,2018-2019年全市共实施36个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均已完成完工验收工作。
12.关于“水政监察队伍力量不强,执法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培训覆盖面。2020年11月27日,市水利局举办2020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视频培训班。市、县、乡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以及水利系统4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参加培训。全局24名45周岁以下干部职工报名参加今年4月省水利厅举办的水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二是增强执法队伍力量。将分散在各科室的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全部纳入水行政执法体系实行统一管理,有执法任务时由水政监察支队统一调度,没有执法任务时继续承担相关科室业务。同时积极吸收执法专业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不断整合提升执法办案力量。三是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组织市水政监察支队人员加强对重大执法案件开展督办,推行督办制度,通过督办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四是明确执法主体责任。推行水政执法“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抓行政必须抓执法”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3.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学习,在思想上打牢重视意识形态的基础。党组理论中心组分别于2020年12月14日、21日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与会人员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表了认识和体会,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开展分析研判,研究前瞻性、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二是健全意识形态责任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内容纳入8月12日新修订的《市水利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以实际举措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单位职能,完成好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要求,抓好本单位阵地管理,不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领域负面事件。有效管理机关干部文艺作品发表以及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堂、论坛的举办,确保导向正确,不出现违背党章、党的政策的有关言论。
14.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审核发布不严谨,‘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宁德市水利局局域网管理办法》《宁德市水利局网站信息审核及报送宁德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二是充分发挥宣传载体作用。利用宣传栏、LED屏幕、宁德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对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水利建设与发展成就及宁德经济发展方面进行大力宣传,提升上级决策部署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传播好社会正能量。三是提升对外发布信息时效。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严格审核后的相关宣传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宁德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公共领域进行发布。四是强化信息内容审查审核工作。对我局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审核流程重新规范,实现有规可依、违规必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关于“绩效自评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绩效自评工作。设置更加科学与合理的绩效指标,统一各科室的统计口径,确保绩效自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二是加强绩效信息沟通。计划与财务科负责绩效自评人员已与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度统计人员进行对接,对各部门对工程完工的概念的定义进行沟通,统一统计口径。三是强化项目监督问责。2020年11月16日,我局对进度滞后项目的县(市、区)分管领导、水利局局长进行约谈,督促项目进度与质量。目前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中的25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
16.关于“中心组学习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制定学习方案。每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都认真制定方案、学习会通知单,每期学习会由两名处级领导做重点发言,其他参会人员做简要研讨发言,党组书记最后结合主题谈个人学习体会,对学习会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并提出意见要求。二是修订完善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为党组班子成员、局其他处级领导。三是提升中心组学习效果。2020年11月1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四是严肃会议纪律。实行会议签到,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对不能出席学习会的人员向党组书记请假并记录备案。
17.关于“违规发放通讯费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纪律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杜绝严防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等问题的发生。二是积极主动清退。由移民中心对违规发放的通讯费补贴进行清退,目前4名临时工作人员已如数退还了通讯费补贴1200元。三是进行追责问责。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8.关于“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财经制度的学习,通过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和财务人员重点学相结合,强化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二是要从严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报账程序,落实财经纪律政策。三是追缴因私滞留报销的个人费用710元,参加公务活动多报销的住宿费298元。四是责令两名经办人作出书面检查
19.关于“会议费报销超范围、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移民中心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宁德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二是提高办会质量。要求全体干部规范会议制度的执行,加强对承办会议工作人员指导和监督。三是强化审核把关。今后对会议费开支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严格审核,严格审核会议费使用和管理,确保会议费开支合理合规。四是进行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0.关于“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报销要素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举一反三。对原市移民局165次未附差旅事由依据进行全面检查,对已梳理的54次差旅费用进行了依据的查找和补充完善,共计10.95万元。二是强化制度意识。组织移民中心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在移民中心工作例会上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与运用,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审签程序。四是进行追责问责。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1.关于“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原市移民局在针对纪检组政治生态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时已对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原市移民局于2019年8月已将超标办公家具封存,拟通过捐赠或者拍卖的形式进行处理。三是市水利局5张处级领导使用超标办公桌已封存,拟通过捐赠或者拍卖的形式进行处理。四是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2016年11月古田县库区移民开发局接待函未写明主要来宾姓名及来宾人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与古田县库区移民开发局核实情况,并按要求将接待函补充完整。二是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三是今后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23.关于“移民后扶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督促检查。督促蕉城区加快后扶项目建设进度,2019年省水利厅下达蕉城区13个项目已完成建设。目前蕉城区2019年度项目资金620.88万元已全部拨付。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对《福建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和《宁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细则》的学习,推进项目进度,加大资金拨付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强化前期指导。今后在项目规划申报中要全面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确保移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4.关于“指导督促移民安置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积极指导督促蕉城区推进移民安置后续工作,加大项目监测评估力度。二是督促蕉城区政府在2021年6月底前组织完成专项审计。三是督促指导业主单位在2021年8月底前将概算调整报送省水利厅。四是督促官昌水库移民工作指挥部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安置小区公建项目设计。
25.关于“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月8日已召开移民中心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剖析存在问题,并作出深刻反思。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学好用好政策。三是修订完善《宁德市库区移民职业技术培训实施意见(暂行)》。四是坚持依法依规、照章办事,加强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五是相关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实处理。
26.关于“参训对象存在非移民身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12日已追回发放的1名非移民人员培训费2500元(经核实,另4人参训时为移民身份)。二是举一反三,对2016年以来的移民技能培训对象的身份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的1799人中没有发现非移民身份。三是严格审核驾驶培训报名移民身份及报销程序,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四是相关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实处理。
27.关于“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通报整改。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全市移民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通报了项目进度和资金结存情况,并提出了序时整改要求。二是重点督促进度。7月、8月、9月已先后致函后扶资金结存较大的霞浦县、周宁县、寿宁县,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消除资金结存。三是全面加强调度。全市共结存资金1.29亿元,截至目前已拨付1.1543亿元。四是实时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对古田县进行重点督查,加快拨付项目资金。
28.关于“项目跟踪和落实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古田县水口镇移民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责任主体为水口镇人民政府,目前8个子项目均已完工。二是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对古田县进行重点督查。四是实行项目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同时上报,确保项目可操作性。
29.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严,存在挪用、滞留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0年11月9日用工作经费调整培训费24.18万元。今后要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对2017-2018年度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经复核,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下县资金监管力度,开展了2019年度市级以上资金监督检查,对资金滞留、未支付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水利资金发挥更好效益。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学习。五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30.关于“会议费审核把关不严,报销要素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会务审核把关。财务人员加强对会议费审核管理,规范会议报销要素。二是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办公室负责后勤人员及时收集会议审批、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等有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学习。
31.关于“会议费报销超范围、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移民中心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宁德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二是要求全体干部加强学习,加强对承办会议工作人员指导和监督,提高办会质量,严格审核会议费使用和管理。三是今后对会议费开支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会议费开支合理合规。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项目设计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农家乐项目已于2020年12月3日完工。二是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规划设计的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可行性。三是实行项目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同时上报,提高项目可操作性。四是对各县(市、区)资金量大的项目招投标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实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3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20年12月14日、21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查通过《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议事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今后将认真制定每年年度党组工作计划,报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34.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完善内业资料。在报账资料中补充会议纪要等材料。三是加强财经知识学习。完善财务报账制度,加强审核,确保报账资料的完整性。四是完善会议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先经移民中心专题会议研究,再上报局党组研究审议。五是进行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5.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局党总支、水利电力工程局党总支工作汇报,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将局党总支和工程局党总支一并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三是组织人员对工程局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四是各支部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理论学习计划,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五是将党建工作列入机关内部绩效考评重要内容,有效地促进了机关党建目标管理的深入开展。将党建工作列入局每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进行回顾总结和计划安排。
36.关于“会前谈心谈话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二是修订完善制度。2020年12月14日召开党组会审查通过新修订《中共宁德市水利局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支委和党员经常性谈心谈话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达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目的。三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开展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在组织生活会前,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建工作。
37.关于“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撰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二是审阅把关提高质量。党组书记审阅把关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大审核把关领导干部个人材料,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修改到位,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三是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查摆问题,未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作出报告,相关领导在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
38.关于“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条例,严格落实选举程序和步骤。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的培训班学习,帮助党务工作者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今后的支部换届时,积极动员退休党员参加换届选举,严格落实不能参加选举的人员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并经党员大会通过的规定。三是进行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9.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各党支部组织所有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的学习,并按照《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开好组织生活会。
40.关于“党支部履行党建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原市移民局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市水利局机关党支部。二是继续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三是各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41.关于“支部换届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法规学习。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熟悉掌握选举程序和步骤。二是加强党务培训。将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党务培训,帮助党务工作者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进行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2.关于“部分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法规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及时整改落实。2020年12月31日,已收齐未及时足额缴纳的党费4609元,并上缴至市直机关工委。三是规范党费收缴。督促党支部每年年初对每名党员交纳基数进行一次测算、每个月足额收一次党费、每季度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年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一次公示,推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落实。
4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8月12日修订完善《市水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年度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2020年11月19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三是结合市委学习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44.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范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抓好风险点防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及时制定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三是完善相关制度。2020年8月12日修订完善《市水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45.关于“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2020年12月31日,局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廉政集体谈话。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2次,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2次,在谈话内容上更有针对性,并注重跟踪后续整改落实工作。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半年检查,对廉政谈话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谈话。
46.关于“干部考察不够严肃、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条例学习。2020年7月29日召开党组会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19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表中存在记载不全面、不详细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共自查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表11份,纪实表均按要求填写。三是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审批流程,严格履行任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程序。四是落实选拔程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落实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讨论决定、任职等每个环节,做到了程序规范,科学合理。整改期内,我局党组未新提拔科级职务干部以及同级转任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对2位同志的嘉奖、11位干部评优评先,均书面征求纪检组意见。
47.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印发了《宁德市水利局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办法(暂行)》,明确审批流程,强化职责落实。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科级及重要岗位干部围绕是否持有出入境证件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科级以上及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局里集中保管,共登记备案31人,做到应备尽备;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33本,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履行政审程序。干部出国(境)时向纪检等部门征求意见。四是加强学习培训。2020年12月21日,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国 (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委组通〔2015〕83号),明确出国境管理有关要求。积极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有关干部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培训。五是进行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8.关于“日常监督较为薄弱,纪法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开展监督检查、谈话了解等,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处置,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已依规依纪对市水电工程局林国强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市水利局党组已依据有关规定对林国强作出撤销党内职务,专技职级从9级降为10级。
49.关于“党务公开程序未履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局党组印发的《宁德市水利局党务公开方案》。局办公室严格按照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范围和方式履行公开审批程序。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50.关于“推动下属单位改制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12月25日,宁德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宁德市水利电力工程局转企改制实施方案。我局推动市水利电力工程局转企改制的工作任务已完成。
51.关于“水环境整治监督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对水环境整治的监督指导。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对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开展无人机航拍排查,并列出问题清单,及时通报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治,同时结合“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开展督导。二是强化中心城区内河巡查。市河长办强化工作机制,2020年11月4日至12月底实行每日巡河制度,共组织中心城区内河巡查63次,巡河长度239.8公里,巡河300人次,发现问题169个,发出整改通知单116份;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每周一三五巡河制度,组织内河巡查12次,巡河长度60公里,巡河27人次。2021年至今,各级河长和专管员巡河784人次,发现问题共208个,已全部解决。三是提升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行内河河长制巡查发现问题专用APP上报机制,实现巡河专用APP使用全覆盖。小金溪水质从2020年8月至今均保持Ⅲ类,已达标。
52.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10月27日研究制定《宁德市水利局关于规范有关人员入股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等行为的若干规定》,并下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执行。建立各科室制定督查检查计划,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安排的督查检查机制。
53.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未‘见底清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水利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督查检查。完成2019年度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作出通报,责成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对屏南县水利局水利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核实。水电站生态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节余1.76万元,于2020年12月上缴屏南县财政局。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剩余10852.85元,于2020年12月28日汇还质保金4566.85元,2021年1月12日上缴屏南县财政局6286元。三是围绕落实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会同财政部门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进资金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2人(退休干部),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6人。其中,批评教育3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次,党政纪处分1人次。
针对“涉嫌串通投标罪”问题,对市水电工程局林国强进行撤销党内职务,专技职级从9级降为10级。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关于“落实河长制有差距”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月22日止,整改期间洪口水库共清退渔排142框,尚余2181框。目前,洪口水库水质已由IV类提升为Ⅲ类水,已达标。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将洪口水库渔排养殖整治列入河长制“清四乱”专项整治,督促市海洋与渔业局强化督导、推进整改;二是积极协助霍童溪流域河长开展巡河活动、召开流域现场会,研究推进洪口水库渔排养殖整改相关工作,有效推进整治进度;三是督促蕉城区政府尽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 方案,于2021年底前完成洪口水库渔排养殖整治任务。
整改时限:2021年底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关于“推动规划编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中长期节水规划,目前处于招投标前期准备阶段。
下一步整改措施:通过招投标请第三方编制。
整改时限: 2021年8月底
2.关于“指导督促移民安置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1.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移民安置工作只有通过发挥地方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和资源调配能力,才能确保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如期完成。2012年9月19日宁德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与蕉城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官昌水库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协议,蕉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官昌水库移民工作指挥部实施移民工作。几年来,原宁德市移民局经常组织人员到现场指导督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推进移民安置工作,但由于工作人员较少,无法选派骨干力量专人专职全程参与移民安置,工作做得不够细不够到位。我们虽对移民安置工作难度大有心理准备,但工作中点子不够多,措施不够有力。2.2020年7月,省水利厅通知要求补充官昌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调整的有关资料,蕉城区至今没有提交当地政府审计部门提出的工程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影响了调概工作如期完成。为此,市移民发展中心已多次催促官昌水库移民工作指挥部加快工作进度,我局又于2020年11月10日致函蕉城区人民政府要求组织并督促有关单位抓紧完成专项审计等工作并提交相关资料。目前官昌移民工作指挥部已将资料报送蕉城区审计局。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指导督促蕉城区推进移民安置后续工作。二是督促蕉城区人民政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专项审计。三是督促指导业主单位在2021年8月底前将概算调整报送省水利厅。四是督促官昌水库移民工作指挥部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安置小区公建项目设计。
整改时限:2021年8月底前
经过集中整改,市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深化落实、防止反弹;对于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61785,邮政信箱: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宁德市水利局,电子邮箱:ndsl666@sina.com。
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