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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09-13 10:55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1120日至1229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宁德市商务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政治担当,从严压实整改责任

  (一)迅速部署推动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协调调度整改工作,推动全局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按序时进度和工作要求落实推进。

  (二)落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举一反三、强化举措,增强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部署、主动过问、主动协调、主动督办整改工作,牵头推进4个具体问题整改;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工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各科室互相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落实。

  (三)加强跟踪督促

  建立整改工作跟踪落实机制,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紧抓落实改进,确保短期内初见成效;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明确整改步骤、整改时限,加大跟踪推进力度,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及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3场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动问题整改17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任务

  (一)学习贯彻新思想不深入推进内外贸发展不够有力

  1.关于“新思想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查缺补漏。重新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系统领域的重要讲话,针对未学习的12次内容列出清单并编制学习资料,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截止630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12次。二是落细学习标准。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时间安排等,严格落实集体研讨等学习形式。今年以来以专题研讨形式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每次均安排不少于2位中心组成员进行重点发言。三是督促整改反思。针对个人发言材料抄袭问题,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相关责任人提交反思检讨材料。对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开展自查,未发现雷同抄袭现象。

  2.关于“促进‘内循环’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推进力度。建立社零工作现场推进、月度分析、季度通报等机制,召开全市社零工作现场推进会,向各地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指导各地抓好落实。制定《宁德市2024年促进消费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升工作方案》,从促进重点消费、提升重点产业、紧盯重点区域、跟踪重点企业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4.29亿元、比增2.4%。其中零售额限上比增2.6%,较上年同期提高5.0个百分点。二是加强资金使用。制定《宁德市商务局专项资金使用流程(试行)》及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图,细化项目申报、审核流程及时限、资金下达及使用等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用于开展促消费活动经费288.87万元(上年度省级商务发展资金促消费结余调整使用)已核定使用237.87万元,结余51万元被市财政收回。

  3.关于“推动‘外循环’发展步伐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5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国家部委,就宁德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审批工作进行专题汇报沟通并取得重要进展,海关总署及国家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均表示给予支持。今年7月,宁德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已纳入海关总署审批批次,有望年内批复。

  4.关于“实际利用外资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细化工作目标。印发《宁德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利用外资预期目标的通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并对全市利用外资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压紧压实实际利用外资指标工作。二是畅通交流渠道。先后在寿宁县、霞浦县召开一、二季度宁德市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听取外资企业代表意见建议,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困难诉求,为企业生产运营保驾护航。三是推动企业利润转增。加强企业跟踪服务,成功推动寿宁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转增。上半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205万美元、比增96.6%,增幅居全省第二。

  5.关于“招商引资落地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通报机制。对全市党政“一把手”招商情况、新签项目数、签约项目履约率、履约项目动工率等全市产业招商工作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上半年已完成通报4次,其中1-3月采取季度通报),督促各地夯实项目基础,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上半年,全市招商签约服务业项目189项,总投资708.35亿元。其中,履约169项,动工106项。二是强化绩效管理。严格落实“三比三赛”《宁德市项目建设攻坚行动考评办法》,对各县(市、区)服务业招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季度通报2次,并作为市对县招商引资成效综合年度考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筛选“9.8”洽谈会拟上台签约外资项目3项,严格审核把关,建立项目清单,持续跟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战略目标不清晰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到位

  6.关于“商务发展战略目标模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学习《“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福建省“十四五”商务发展专项规划》《宁德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文件,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各科室负责人围绕业务进行交流发言,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方向。二是确定工作目标。召开全市商务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度商务工作重点。制定《2024年全市商务工作要点》《宁德市2024年促进消费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宁德产业项目招商任务清单》等重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以明确的目标推动全市商务工作有序开展。

  7.关于“推动家政服务业及预制菜等新型业态发展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推动政策出台。制定《宁德市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方案》《宁德市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修改完善,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二是促进业态发展。联合相关部门举办食品工业消费品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暨闽浙厨艺交流会等活动,设置25个展位供预制菜企业参与线上线下展销,推动产销对接。制定《2024年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申报指南》,支持家政企业发展员工制,指导家政企业开展线上服务,从衣物洗涤、家电清洗、保洁月嫂、旧衣回收等方面为宁德市民提供全方位的综合家政服务。

  8.关于“副食品等民生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市场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宁德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暨冷链物流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待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与新发地合作事项后研究审定。二是加强基地作用发挥。组织开展新一轮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通过实地走访、抽查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基地生产规模、发展态势、产业引领、企业管理、市场保供等情况,向省商务厅推荐上报23家基地企业(其中续签15家、取消6家、新增8家)。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建立日常管理和调研指导机制,市商务局全年走访省级基地不少于总数的50%,县级商务部门每季度走访辖区内的省级基地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保障基地生产发展稳定、示范效应明显。截止7月底,市县两级商务部门共计走访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40家次。

  9.关于“商务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商务领域执法。修订《宁德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被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制定2024年度抽查计划,拟于8月底前组织开展第一批次抽查。二是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已通过局网站公开更新调整的“一单两库”,并根据“双随机”检查情况做好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后公开。三是严格落实抽查计划。巡察期间已按“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要求,对2023年度计划内8个检查事项按抽查比例开展“双随机”检查,累计检查市场主体30家,并按程序将检查情况在局网站上公开。

  10.关于“行政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建立审批窗口业务常态学习机制,上半年业务科室负责人与窗口工作人员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规定进行交流学习20次。二是开展抽查工作。建立审批事项年度“回头看”机制,对2023年以来审批事项主体、申请材料等进行“再审核”,抽查的50件办理事项均主体合法、材料完整。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举措不多电商产业提质增效成效不明显

  11.关于“跨境电商落地进展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学习省政府办印发的《中国(宁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宁德市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若干措施》《中国(宁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机制》、综试区工作专班设置方案等配套政策,从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海外仓业务发展、跨境电商生态完善、推动跨境电商物流仓储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12.关于“农村电商建设指导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先后赴屏南、寿宁、周宁、柘荣、霞浦等地调研,就农村电商总体发展情况、示范县创建及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等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属地对照示范县绩效考核指标、目标任务等工作内容推动示范县建设。二是提升园区功能。经调研督导,寿宁、屏南、柘荣等地电商产业园已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水平、电商直播模式等方面有了较大提升。如,柘荣县电商产业园新增1900㎡直播基地,入驻电商拍摄企业、代运营企业2家,园区运营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三是督促资金使用。向周宁县、霞浦县商务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加快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支出进度及验收工作。截止6月底,滞留霞浦、周宁县级财政电商示范县补助资金已拨付636.94万元,余489.93万元未拨付。其中,霞浦县263.69万元、周宁县226.24万元(不含冻结500万元),下一步两县将加快进度拨付。

  13.关于“电商网络零售额呈下滑趋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助力产销对接。组织我市电商企业(网红账号)参与福建真有浦、网上年货节、东方甄选福建专场等活动4场次,活动现场电商网络销售额超1800万元,拓展产品电商网络销售渠道和企业知名度。二是培育发展动能。开展宁德市首届十大网红主播大赛等活动,举办电商人才培训班13期,评选出一批优秀的网红主播(带货达人)。加强中心城区电商产业园规划建设,成功推动东侨文创电商园正式投用,吸引入驻企业10余家。上半年全市累计网络零售额135.8亿元,连续负增长的态势基本得到扭转。

  (四)严管不足“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14.关于“未及时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主体责任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宁德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领会精神,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做好制度修订。结合实际修订《中共宁德市商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工作原则、主要职责、议事决策、工作纪律等事项;修订《中共宁德市商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局党组按照新修订的工作规则和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议事程序、决策落实等各方面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并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结合起来一体落实。

  1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相关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商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有关要求,增强全局上下防控廉政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在重新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基础上,修订《宁德市商务局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明确“一把手”、班子成员、科室的党风廉政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三是规范合同审查管理。印发《宁德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对外签订合同合法性审查,规范审批流程,做好审批手续存档、合同档案管理;重新签订《劳务外包合同》《派遣协议书》,明确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起,签订的办公大楼出租合同均由法人代表签章。

  1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情况通报。在今年1月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了局党组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提出贯彻意见,将学习情况纳入班子及成员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规范信息审核。安排专人负责公共宣传载体及新媒体信息发布等工作,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及台账管理。今年以来,局网站、公众号发布信息均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及“三审三校”制度。

  1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照灯’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理论转化。328日,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组织学习了202428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并在组务会上要求在强化巡察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压实市商务局党组的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机制,深化标本兼治。二是强化执纪监督。抓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有机结合,深入发掘查找问题线索。2024年至今,对商务系统开展了营商法治环境专项监督、接待费用监督检查、二手车市场管理督导等工作,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情况,将二手车管理发现的问题会同市商务局召开全市专题会议,并向市商务局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拟于第四季度对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的情况进行检查。下半年计划将宁德市副食品基地的有关情况纳入专项监督内容,排查挖掘违规违纪问题。同时,拟定政治监督工作方案,于716日至17日结合方案对市商务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开展廉政谈话。纪检监察组先后与商务局党组书记、5名班子成员开展谈话,督促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下属、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规范制度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18.关于“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工作秘密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保密学习。举办“商务讲坛”暨全局保密专题学习培训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通报全国、全省有关案例,进一步增强全局上下保密意识。二是压实保密责任。修订保密责任书,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干部职工层层签订保密责任书;组织开展互联网电子邮箱、微信、计算机存储设备自查,未发现存储、传输涉密信息等情况。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管理不力资金资产问题较多

  19.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未化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开展专项审计。已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开展宁德市副食品基地生产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负债、财政财务收支等清算审计。二是资金上缴国库。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根据审计意见开展分类处理,按照处理结果做好后续销户及资金上缴国库等工作。三是相关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做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大楼租金及代垫物业费逾期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资金收缴。截至今年7月,大楼租户租金和部分水电门卫劳务分摊费已分别完成收缴12.65万元、12.96万元。福建省电机出口基地商会签订承诺书,承诺商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子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欠缴金额2.68万元。二是规范租房协议。细化大楼租赁协议,新增“续签及新入驻租户需交纳承租履约保证金”条款。三是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交通艇长期闲置且不断发生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和《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今年6月宁德海警部门依法查扣“宁口岸1号”交通艇(“三无”船舶),并于7月调取船舶相关材料进行没收处置。我局同步办理了船舶看管员解聘手续,该交通艇现已不产生看管费、燃油费等费用。

  (六)责任不实整改落实不到位

  22.关于“巡察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巩固整改实效。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及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3场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动问题整改17项;建章立制8项、挽回经济损失25.61万元。二是加强业务学习。328日,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并认真做好整理归档巡察整改档案工作。三是针对“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巡察集中整改期间,纪检监察组已将相关材料送交市商务局党组归档;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市商务局巡察整改相关会议10场次,督促市商务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四是针对“促消费稳增长工作仍有差距”问题。建立社零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季度通报工作机制,梳理分析全市批零住餐业等运行情况,并向各地发出提示函,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指导各地抓好工作落实。五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在查阅历史档案资料、财务凭证,走访咨询相关人员,多方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调整“五套房”整改工作专项小组人员名单,进一步咨询政策,研究解决路径。六是针对“部分干部学习没有入脑入心”问题。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警示教育、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并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抓好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今年以来组织各类理论学习18场次,党员干部领学、发言80人次。七是相关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做深刻检查;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谈心谈话开展不够规范”问题。局党组合理运用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形式,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及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76人次,并做好记录和存档。二是针对“纪律检查建议落实不及时”问题。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和《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今年6月宁德海警部门依法查扣“宁口岸1号”交通艇(“三无”船舶),并于7月调取船舶相关材料进行没收处置。我局同步办理了船舶看管员解聘手续,该交通艇现已不产生看管费、燃油费等费用。

  24.关于“审计整改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未及时修订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问题。已先行修订《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会同市财政局向市政府申请将“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待市政府同意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后,印发实施管理办法。二是针对“大楼租金未及时收缴”问题。至巡察结束,已完成对大楼租户租金收缴,并进一步细化大楼租赁协议,要求续签及新入驻租户需交纳承租履约保证金。三是针对“省级商务发展资金761.77万元闲置,未发挥效益”问题。下发《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中央和省级商务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通报》、工作提示函等,并赴县(市、区)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调研,督促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图,细化项目申报、审核流程及时限、资金下达及使用等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761.77万元已核定及调整使用511.77万元,结余250万元(50万元为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200万元为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项目结余资金)市财政已收回。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批评教育4人,书面检讨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未化解”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局已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宁德市副食品基地生产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负债、财政财务

出具审计报告。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根据审计意见开展分类处理,按照处理结果做好后续销户及资金上缴国库等工作。

  整改时限:20256

  2.关于“巡察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经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证、土地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而东湖花苑5套房缺少上述关键材料,无法办证。二是房屋权属关系难以认定。东湖花苑5套房产至今已有近30年,相关财务凭证特别是单位出资票据无法查找,无法确定单位出资情况,难以认定房屋的权属关系。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研究相关措施,同时继续关注并对接不动产等部门相关政策,积极推进东湖花苑5套房处置工作。

  整改时限:202512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22302,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0,电子邮箱:wjj2822302@163.com

                              中共宁德市商务局党组

                                     20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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