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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12-03 16:57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228日至32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45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刻认识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引导全体干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奠定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

  (二)强化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全面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叶崧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研究整改措施,通过会议调度和现场督导等形式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局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着眼全局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全局上下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动真格、见实效。

  (三)压实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整改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实事求是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各责任科室(单位)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彻底、清仓见底。

  (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刻剖析、深挖根源,把“当下改”的举措办法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来巩固整改成果。同时,切实将巡察整改和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改革、推进发展的过程,把市委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养老资源利用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强化部署推动。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推进会,对养老工作进行部署,组建养老服务工作专班,及时解决养老工作问题。三是提升整体质量。深入开展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工作,先后召开3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经自查发现问题227个,均整改到位。市县协同开展重阳文化活动周系列活动和养老机构宣传推介。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1200人次。四是压紧压实责任。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将2024年市对县养老绩效考核中“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的考核权重从5%提高到15%。五是抓好问题整改。30所闲置或场所被占用的农村幸福院,均已收回并投入使用。六是完成星级评定。巡察反馈以来,积极推动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申报五星级的22所农村幸福院中17所通过省民政厅验收。今后将持续督促农村幸福院以星级评定标准为导向,主动加强管理,提升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争创更多五星级农村幸福院

  2.关于“指导规范互助孝老食堂管理运营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调研总结。联合市老科协开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并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总结提炼10个优秀案例并在闽东日报等媒体上推广,蕉城区民政局拍摄《大山里的“送餐员”》短视频,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互助孝老食堂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分类指导。按照“一堂一策”,分类施策,截至1031日,全市100家无法持续运营的孝老食堂中,已恢复运营82家、关停整合18家。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将互助孝老食堂覆盖率、运营率纳入2024年市对县养老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村(社区)主干的业务指导,全市共开展业务培训10场次。四是建立星级评定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宁德市互助孝老食堂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开展孝老食堂星级评定。五是抓好问题整改。截至1031日,51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申请建档管理)的孝老食堂,已完成建档管理48家,另有关停的3家不必办理;131家未办理工作人员健康证的孝老食堂中,已办理健康证113家,另有关停的18家不必办理。

  3.关于“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推动出台文件。《关于印发宁德市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送审稿)》已提交市政府研究。二是加强落实整改。全市42个验收的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中,已签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移交协议书》29个,未签订13个(蕉城9个、东侨1个、屏南1个、寿宁2个)。三是建立督导机制。联合住建部门完成对各县(市、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专项督导,各县级民政部门已将2024年台账报备市局。

  4.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牵头出台措施。联合市卫健委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若干措施》,切实解决医养结合中的“堵点”和“难点”。二是推动问题整改。周宁县、柘荣县2个社会福利中心设立医务室,屏南县、福鼎市、霞浦县3个社会福利中心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将医养签约情况纳入2024年市对县养老绩效考核内容。三是持续扩大覆盖面。全市103家养老机构均设立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全覆盖。

  5.关于“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探索“点菜式”养老服务。宁德市智慧养老“点菜式”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安徽晶奇网络公司中标,项目于1025启动,合同工期至2025129日。二是建立市级养老信息平台。智慧养老服务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已由福建省春发建设公司中标,工程1025启动,合同工期至20241228三是加大指导力度。鼓励有条件的6家养老机构准备智慧养老院申报材料,并将养老机构申报智慧养老院相关工作纳入2024市对县养老绩效考核内容

  6.关于“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古田县、福鼎市、霞浦县抓好25个问题的整改,先后下拨各地民政部门专项资金367.6万元,用于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25个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组建3个督导组,前往各县(市、区)开展消防督导检查。对消防问题整改滞后的古田县民政局局长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古田县政府。三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举一反三,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共发现问题136个,已完成整改134个,其余2个问题因涉及建筑结构调整、拆迁赔偿等问题,目前暂无法完成整改,局党组将持续跟踪督促落实到位

  (二)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严实方面

  7.关于“干部精气神未提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精神,激励干部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树牢正确用人导向。在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等职级晋升中优先使用在科级领导岗位上担当履职、干事成事的干部。已晋升职级四级调研员1名,有效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和队伍活力。三是发挥考核激励鞭策作用。注重干部履职实绩,2023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在平时考核中两次以上“好”等次人员中产生,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四是推进交流轮岗。对9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实现干部多岗位历练、多方面磨炼。五是加强干部监督。综合运用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结果,对巡察反馈问题有关的20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六是完成固定资产盘点。组建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专班,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完成账、卡、物核对,梳理出在用资产1147件,报废资产226件。七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8.关于“工作拖沓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1次,党组织书记上纪律专题党课6次,机关第一、二党支部和市救助站党支部围绕民政系统典型案例开展交流研讨。严格按照《宁德市民政局干部平时考核方案》,完成前三季度平时考核159人次。二是调整班子分工。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印发《中共宁德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重新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三是配齐福安精疗院班子成员。经局党组研究,任命福安精疗院副院长1名,配齐一正两副班子成员。四是落实保险理赔事宜。局党组迅速督促福安精疗院就保险公司拒赔事项向法院起诉,1018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待出具判决结果后立刻按程序处置该笔补偿金。五是处置公务用车。迅速启动公车处置程序,1021日,市财政局复函同意拍卖市殡葬事务中心执法执勤用车,已进入产权交易中心按程序进行拍卖;福安、福鼎精疗院2部特种用车按规定报废处理六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过科室周碰头、分管领导旬专题研究、局班子两周调度的办法,对2024年度重点工作抓好推动落实。2024510日—1031日,共开展周碰头24场、旬专题研究 17场、两周调度会议12场。七是加强督查反馈。建立党组决议事项清单,每季度对党组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第二、三季度议定事项70项,已完成52项。八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宁德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与能力。二是完成固定资产清查。组建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专班,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完成账、卡、物核对,梳理出在用资产1147件,报废资产226件。三是定期开展盘点。下发《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完成202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四补齐入账要件。经核实,补齐市儿童福利院采购22笔固定资产入库单、领用单;补齐2021年以来的市民政局24笔固定资产验收人、领用人签字。五是做好资产报废。对机关及下属单位401件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按市财政局复函进行报废处置。六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0.关于“对下属单位项目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投标人资格审查、结算审核、项目档案管理。二是加强项目监管。责令室外附属施工单位补充收集整理停工的佐证材料,召开联审会议,委托第三方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并将出具的《迁建项目附属工程审核报告书》报宁德市审计局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待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后,依据审计结论,将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从工程结算尾款中扣减(截至目前余工程款15.26%尚未支付)。三是规范物资采购。福安精疗院修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物资采购方案》,明确今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时,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严格审查投标方的关联资格。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市民政局对福安精疗院开展迁建项目财务检查和内业资料进行审核,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设备采购技术参数变更等事项进一步明确。五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11.关于“社会调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二是开展社会调查。在市民政局官网发布《2024年“网上调查”栏目工作方案》,确定3个调查主题,目前均已完成。今后每年拟定社会调查计划,确保每年社会调查不少于3次。三是做好成果运用。对“宁德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升级,增加“网上调查”子菜单栏。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网上调查栏目征集方案,对互助孝老食堂星级评定、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等以市民政局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在起草阶段及时开展社会调查。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将社会调查链接放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并同步到“宁德民政”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2024510日—1031日,社会调查参与人数达50人以上。

  12.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摸排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经商办企业有关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二是责令整改。1名干部退出非上市公司股份,6名干部注销、变更企业登记,并签署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承诺书。三是深入查纠。通过手机“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对182名在职干部职工开展经商办企业大排查,发现1名干部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已责令整改到位。四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有欠缺方面

  13.关于“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抓好整改。停发并追缴回4名死亡或者残疾证迁出残疾人违规领取的生活、护理两项补贴2860元,10名残疾人落实享受“两项补贴”政策。二是开展年度复核。发起12.95万人年度复核,新增389人,清退2791人。三是强化信息比对。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比对工作机制,2024年开展两次信息比对共计20.08万条,未发现问题;指导县级民政部门每月开展数据比对,按照比对结果动态调整“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14.关于“精神卫生服务能力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福安、福鼎精疗院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诊疗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保相关政策、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内涵、诊疗流程等医务知识,提高医疗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服务能力。福安、福鼎精疗院重点加强心理门诊和精神卫生心理咨询。2024年以来,共开展心理门诊和心理测查3692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1.2%。三是清退医保基金。福安、福鼎精疗院分别将313446元、1582740元违规款项缴至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账户、宁德市财政局账户。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福安、福鼎精疗院对医保基金使用各开展自查2次、抽查1次,清退医保基金共计34475.49元。五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福安、福鼎精疗院各腾出空编1名,用于补充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等紧缺急需的医疗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并按有关规定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逐步提高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占比。六是加强内部管理。福安精疗院建立日用品管理台账,加强剃须刀等生活日用品管理,由护理人员统一保管,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福鼎精疗院严格落实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实行专柜专人、双人双锁管理。

  15.关于“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全市孤残儿童摸排。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孤残儿童摸底工作的通知》,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共发现5名散居孤残儿童并建立台账,由市儿童福利院指导其监护人开展孤残儿童康复护理指导服务。二是修复管理漏洞。周宁、福鼎民政部门已对5户未达到要求的寄养儿童主要照料人开展培训;福鼎市民政局对4户达到要求的寄养儿童家庭进行寄养情况检查评估,均符合条件,继续保持寄养关系。三是规范寄养儿童管理。按照《宁德市家庭寄养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市14名家庭寄养的孤弃儿童进行寄养家庭培训和开展评估工作。截至1031日,共走访34人次,培训主要照料人24人次,评估寄养情况21人次。今后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每年开展家庭寄养评估工作1次。四是配备专业人才。聘请1名公共营养师为市儿童福利院提供定期指导工作人员科学用餐、为儿童制定营养食谱等专业服务。全市2儿童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蕉城区儿童福利院)各配备公共营养师1名。

  16.关于“便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务服务培训。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便民服务意识教育和全程网办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便民服务意识。二是科学设置年度指标。对照2023年全市平均全程网办率79.36%,设定2024年度民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为85%20241-10月,全程网办率为97%,比2023年全市平均全程网办率提高17.64%。三是加大宣传服务力度。通过社会组织办公微信群开展全程网办业务宣传指导,制作图文并茂的全程网办流程图,为社会组织提供全程网办代办服务。

  (四)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存在短板方面

  17.关于“殡葬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加快项目建设。成立城市公益性公墓整治专班,开展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屏南县、霞浦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通过省民政厅批复验收;市本级、周宁县已通过省民政厅现场验收,待批复;柘荣县按照省民政厅现场验收要求进行整改,拟于2024年年底前申请验收;福鼎市、古田县等4处城市公益性公墓按照建设工期计划将于2025年底前完成验收。其中,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完成投资8871万元,占总投资1.86亿的47.7%对整改进度相对滞后的福安市、寿宁县民政局局长进行约谈。二是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蕉城区民政局等8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丧事活动提倡文明治丧的通告》,其他8个县(市)按要求完善落实移风易俗相关政策文件。三是治理违建坟墓。督促指导28宗占用耕地的违建坟墓(寿宁县21宗,霞浦县4宗,蕉城区、古田县、福安市各1宗)相关县(市、区)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宗一策”进行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处理违建公墓。6处违建公墓(古田4处、寿宁1处、周宁1处)中,寿宁1处已封园,古田、周宁按整改计划于2025年年底完成。五是整治裸露旧坟。针对古田县发现的7座裸露旧坟,采取杂草、树枝、绿网等方式进行遮盖。举一反三,对各地“三沿六区”裸露旧坟开展集中整治,全市13502座旧坟均完成整治。

  18.关于“救助场所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分类指导。截至1031日,周宁县、屏南县、霞浦县与当地社会福利机构签订临时照料协议,共委托临时照料受助人员10人次。福鼎市、古田县、柘荣县收回闲置或被占用的救助场所并投入使用。二是发挥功能作用。在宁德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项目中购买2个社工岗位,依托站内宣泄室、康复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结合在站受助人员需求,共为在站受助人员组织开展11场活动。三是延伸服务资源。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宁德市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试点工作。2024510日—1031日,市中心站共下沉指导工作36人次,集中照料县级受助人员2人次,协助县级受助人员寻亲10人次,协助跨省、市护送返乡4人,协助办理落户安置1人。

  19.关于“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指导力度。2024年共举办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讲座5场次,从法人治理、内部建设、等级评估、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督促整改。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指导、年报年检等方式,督促4家未按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监事会的社会组织,从20245月起均按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监事会;7家社会组织无专职工作人员,均配齐专职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三是举一反三。通过2023年度年报审查、“双随机”抽查,发现1家社会组织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发现3家社会组织无专职工作人员,均督促配齐专职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20.关于“社工服务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在市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宁德市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服务机构名单》,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查询或购买社工服务提供方便。二是增加社工持证数量。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鼓励未持证的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购买“考前线上培训课程项目”为报考人员提供培训服务。2024年共有28名驻站社工取得社工资格证。全市共有驻站社工280人,其中持证121人,占比43.21%,比整改前提高了4个百分点。三是提升专业水平。实施宁德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督导人才培养计划,2024年共举办乡镇(街道)社工站督导人才培训班5期,遴选培养基层社工站督导人才35名。

  21.关于“弘扬慈善文化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通过有奖知识问答、摆设宣传摊位、发放资料、义诊、义剪等方式,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工作进行宣传,发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单行本350本。每月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条慈善信息,截至1031日,共发布慈善信息9篇。二是开展慈善帮扶工作。开展“乐善福行”慈善帮扶活动,鼓励引导慈善组织开展慈善项目(活动),共实施慈善项目(活动)604个,募集慈善帮扶资金4749万元,受益群众99875人次。三是加强慈善工作培训。举办全市慈善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从慈善法规、慈善业务、慈善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辅导,提高慈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共87人参加培训,实现全覆盖。

  (五)资金资产风险防控不够到位

  22.关于“专项资金监管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增强全局干部加强资金监管意识。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开展民政领域专项资金检查,对霞浦县、蕉城区、古田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3个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是抓好问题整改。(124261.31万元滞留县、乡未拨付的资金,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拨付18206.85928万元,尚余6笔未完成整改,其中544.448万元(寿宁县3笔、福鼎市1笔、霞浦县1笔)需202412月底前完成整改,周宁县110万元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项目省级奖补资金,因项目建设涉及村庄规划调整,需202512月底前完成整改。(2874.28万元滞留村(居)未使用的资金已全部督促有关村居规范使用或协调当地财政收回。(358.7万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能力建设资金未使用被财政收回,经核实后确认属于结余资金,均按规定收回当地财政。(4433.94万元超范围使用的孝老食堂补助资金已全部协调当地财政收回资金。(5)蕉城区九都镇石墩村“百姓谋生合作社总社遗址修缮”的省级补助资金28万元于912日支出;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将孝老食堂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于117日退回县级财政。四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3.关于“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和金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等,进一步规范采购意识。二是完善采购制度。市民政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福安精疗院等直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制度。福安精疗院已补齐3笔分管领导签字手续。2024510日—1031日,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所有采购项目均规范开展。四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24.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宁德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干部职工严守财经纪律意识。二是规范报销工作。要求往年未报销的发票集中完成报销,共报销26 笔共2.95万元。明确今后相关票据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报销。2024510日—1031日,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经费报销均规范开展。三是规范原始凭证。对3家单位5687.08万元“白条”入账的现象,通过补开税收票据、财政票据和原始凭证分割单的方式,均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从20243月起,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儿童福利院)电费已使用正式发票入账,水费统一在年底以税务票据进行结算。五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5.关于“闲置办公用房未按规定处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宁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提高对办公用房管理的认识。二是妥善管理使用。向市政府办发函办理产权移交,宁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明确表示“该办公用房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属于市政府办公室调剂使用范围”。下一步,将位于单石碑的闲置办公用房作为市福彩中心即开票区域中心站办公用房使用。三是定期开展盘点。下发《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完成202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实行定点维修。经党组研究,确定宁德市国泰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作为市救助站、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签订定点维修协议。二是规范公车管理。市救助站、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完成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维护等流程。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紧实方面

  27.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二是科学安排。科学安排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确保学习的计划性和时效性。2024510日—1031日,召开党组会议17场,除干部考核临时召开党组会议之外,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8.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管党治党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党组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责任。三是开展检查。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先后带队到福安精疗院、福鼎精疗院、市救助站、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共发现问题14个均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民政系统典型案例(包括福鼎精疗院张烁案例),并开展对照检查,共有48人撰写学习体会48篇。

  29.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会议监督制度。巡察反馈以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共收到市民政局报告重大会议15场,均严格按照《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重大会议制度》,派员列席10场,无法列席的5场予以书面答复。二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督促市民政局推进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孝老食堂运营困难问题、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滞后问题、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殡仪馆乱收费问题5个方面集中整治,在督促检查过程中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指出问题9个,提出意见建议4条。9月起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市本级和部分县(市、区)民政部门落实上述5个方面集中整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已完成对市本级、古田县、福安市、寿宁县的监督检查。同时,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份,提出意见建议4条,要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及采购规范管理。三是规范问题线索处置。2024528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务会组织组内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628日已补充提取市民政局2名相关人员问题线索中应提取未提取的材料,并予以归档。

  30.关于“制度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宁德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确保相关内容要求入脑入心。二是修订财务制度。完成《宁德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确保关联制度衔接一致。三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制度。2024510日—1031日,召开党组会议17场,均坚持非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不参与表决,按规范做好局党组会议记录。四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4510日—1031日,召开党组会议前均把好会议方案审批关,对于符合回避情形的,在上会审批表和会议方案中予以明确。

  3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双审制”。2024510日—20241031日开展的讲座8场次均落实“双审制”。二是健全发布审批机制。修订《宁德市民政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表》,严格按照程序报批,杜绝手续不齐全先发布的情形。三是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对局机关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定期巡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检查工作,均未发现问题。

  32.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召开2024年度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民政涉密相关事项,通报中央、省、市泄密案例,全面部署2024年保密工作,增强全体干部保密意识。二是规范人员管理。补齐12位涉密人员审查表中缺失的政审有关信息;局机关47人均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完成2024年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三是加强自查自纠。通过市保密局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系统开展局机关保密工作自查自纠,对47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未发现涉密问题。四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33.关于“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梳理排查17家无党员的社会组织,其中:在6家社会组织新摸排党员8人,根据类别并入其他5个联合党支部,实现党组织有效覆盖;2家社会组织注销登记;9家确无党员的,通过选派3名党建指导员,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健全管理制度。20249月,先后下发《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党建指导员相关工作规则和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的通知》,确定局党组成员挂钩指导4家重要社会组织,3名党员作为9家社会组织的党建指导员。

  (七)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34.关于“慰问款发放未核销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催收结清慰问款。2059.87万元慰问款均完成清理,其中:1657.32万元已核销;其余42.55万元慰问款,市人大办、福安市委办、福鼎市委办已来函明确已慰问到位,但因时间久远,无法提供慰问核销单原始单据。二是推动长效化整改。修订《宁德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往来款管理办法,确保往来款按时核销。三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35.关于“食堂设备闲置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二是完成招租。莱茵城二楼店面及食堂设备, 2024326日由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使用。三是定期盘点。下发《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完成202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四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6.关于“社会福利中心运营问题整改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出台处置方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产权处置方案》和《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对外公开招标方案主要条款》。二是收回经营权。与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经营管理承包合同,收回市社会福利中心经营权。三是做好对外招标工作。赴江浙考察养老产业开展市场调查,推动市社会福利中心经营权招标工作,按照《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经营权招标方案》,1030日进行挂网招标,确定新的运营方。四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局党组高度重视,对20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0人、其他人员8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14人次、谈话提醒6人次。

  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移交线索的核实处理意见,对彭铃武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已将《关于印发宁德市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办,待文件出台后督促县级民政部门抓紧办好养老用房移交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文件后正式印发实施,督促县级民政部门抓好养老用房移交工作。

  整改时限:2025630日前完成。

  2.关于“殡葬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屏南县、霞浦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通过省民政厅批复验收;市本级、周宁县已通过省民政厅现场验收,待批复;柘荣县按照省民政厅现场验收要求进行整改,拟于2024年年底前申请验收;福鼎市、古田县等4处城市公益性公墓按照建设工期计划将于2025年底前完成验收。6处违建公墓(古田4处、寿宁1处、周宁1处),寿宁1处已封园,古田、周宁按整改计划于2025年年底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县(市)按照制定的工期计划,有序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二是持续推进骨灰迁葬动员工作,其中,古田按照“成熟一个,拆除一个”原则,拆除骨灰已经迁葬的墓穴,对无法拆除到位的按照旧墓整治方式进行遮盖;周宁收归乡镇政府运营管理,回归公益性质;寿宁继续控制新建,保留原状。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完成。

  3.关于“专项资金监管有缺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未完成,24笔滞留县、乡资金尚余6笔未拨付(其中5笔拟于202412月底前完成整改,110万元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项目省级奖补资金,因项目建设涉及村庄规划调整,目前暂未完成入库,无法申请用林用地报批,暂时无法建设,2023年资金被县财政局收回);8笔滞留村居全部整改到位;5笔未使用被财政收回的资金确认属于结余资金,均按规定收回当地财政;4笔超范围使用的补助资金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规范资金管理,督促相关县(市)民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及超范围使用资金整改进度。

  整改时限:202412月底前完成。(其中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项目省级奖补资金于202512月底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37103,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和畅路10-1,电子邮箱:mzdtxx@qq.com

 

                           中共宁德市民政局党组

                                 2024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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