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12-03 17:0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2月28日至3月28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四组2024年5月10日反馈巡察意见后,于5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局党组书记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5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巡察的“后半篇”文章抓好抓实,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迅速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党建工作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联系并做好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将巡察反馈指出的6个方面25项问题进行梳理,细化制定123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审核后,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市水利局修订《管理制度汇编》,完善了43项制度,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有差距方面
1. 关于“水灾害防御能力较为薄弱”的问题
(1)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有弱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紧实施项目。截至2024年10月18日,5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均已动工建设。其中福鼎市交溪流域管阳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三期)主体工程已完工,寿宁县托溪防洪工程、柘荣县乍洋五蒲段防洪治理工程正在进行工程扫尾。霞浦县杯溪流域盐田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国债投资1225万元,占国债投资计划85.1%,计划年底前完成国债投资计划;七都溪(赤溪)柘荣县乍洋乡石山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国债投资910万元,占国债投资计划79.1%,计划年底前完成国债投资计划。二是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储备一批初设已完成审批的项目,为下年度中小河流治理打下良好基础。目前已完成6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审批工作。
(2)水闸病险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快开展水闸除险加固工作。二是落实管理责任。根据大中型的水闸运行管理经验,并结合本次小型水闸整改的实际情况,下发《宁德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小型水闸运行管理的通知》,全面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堤防水闸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四个责任人。三是开展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督促各县全面开展小型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开展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截止5月底,宝洋塘海堤水闸等10座病险水闸已动工建设。
(3)中心城区防洪防潮体系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快工程进度。截至2024年9月13日,西陂塘(赤鉴湖)防洪防潮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主泵房7.4m高程以下土建,10月26日完成宁德市西陂塘(赤鉴湖)防洪防潮提升改造工程1#、2#孔闸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二是完善保障要素。加快西陂塘海堤加固工程用海保障要素报批工作,2024年11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宁德市西陂塘(赤鉴湖)防洪防潮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会。三是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发函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四孔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前期进度,2024年8月12日,四孔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进场动工建设。
2.关于“水资源合理配置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1)蓄水工程进展不快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倒排前期工作节点。针对3个前期滞后项目,逐一梳理分析项目滞后原因,重新梳理项目推进流程,倒排前期工作时间节点。周宁县已调整其他项目建设计划,暂停周宁坂坑水库前期工作。霞浦现已调整其他项目建设计划,暂停大龙溪水库前期工作。霞浦县吴坑水库已倒排前期工作节点,计划2024年12月前完成可研批复。二是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在宁德市水利局约谈霞浦县水利局与项目业主。霞浦大龙溪水库目前因用地问题无法立项,霞浦县已发文暂停项目前期工作,退出项目库管理。福安茜洋水库2024年4月28日获得项目环评批复,5月1日开工建设。三是强化工作通报调度。督促各县(市、区)水利局落实工作专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推进工作机制。霞浦县吴坑水库已落实工作专班,建立通报机制,截至目前,发出通报文件3期。四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2024年9月14日,组织开展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各县(市、区)水利局、项目业主单位项目前期工作业务能力。
(2)中心城区湖库连通工程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协调对接项目环评工作。已取得《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环评〔2024〕14号)。二是协调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出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取水口和引水洞线)建设用地的请示》(宁政文〔2024〕86号),用地报批材料随文上报,并持续协调跟进解决项目重点难点问题。湖库连通项目农转用报批材料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三是加快工程招投标工作。湖库连通输水线路施工招标工作已完成,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已签订施工合同。
(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水费收缴。督促各县(市、区)水利部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2024年8月12日,全市水费收缴率已达95%。二是分解整改任务。针对摸排发现的36处工程问题,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及时开展管网老化破损、水质不达标等问题整改。截至目前,36个农村供水工程已全面完工,解决了3万人的饮水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水生态修复治理成效欠佳”的问题
(1)落实河湖长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宁德市总河湖长签发总河湖长令(2024年第1号),聚焦河湖水质集中整治,印发《2024年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23年度省对市河湖长制考核存在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宁德市乡镇交接断面水质集中整治专项攻坚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及责任人,纵深推进河湖长制。二是强化巡河履职。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压实各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履职职责,推动市级河长巡河履职。下发5期乡级河长巡河情况通报,发出市级河长巡河提醒函2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相互配合联动,形成保护合力,共促水环境持续向好。2024年以来,在中央级、部级主流媒体刊发我市河湖长制宣传文章8篇,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各类信息、动态676篇。
(2)河湖“四乱”问题督导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排查整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压实各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履职职责,推动市级河长巡河履职。二是强化督查推动。下发《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强化“天地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及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加强抽查复核,实行红灯预警、红黄牌警示及“周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三是强化通报考核。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19次,发出问题通报5份,发现问题49个;开展“四乱”问题复核整治“周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发出月通报5份,周通报25次。
(3)断面水质提质争优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进溯源排查。制定《宁德市乡镇交接断面水质集中整治专项攻坚责任清单》,针对《责任清单》逐个断面溯源,于2024年8月再次更新梳理出乡镇交接断面影响源,印发给各县(市、区)。同时,市河长办联合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河长办摸排管网类问题线索,召集生态、住建部门召开中心城区重点水质监测断面周边管网提升工作对接会,移交相关部门,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明察暗访。2024年以来,市河长办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针对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抽查不达标断面下发清单,下发《关于持续强化乡镇交接断面水质集中整治工作的函》(宁河长办函〔2024〕3号),指导督促各地认真开展溯源排查,推进问题排查整治。多次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地利用无人机等设备开展现场核查,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核查成果,形成问题清单逐月通报,推动整改整治。三是推进整治攻坚。开展乡镇交接断面市级抽查监测7次,共148个点位,发出通报9份,并抄送县级总河长;向县级总河长发出水质不达标情况提醒函10份次。
(二)履行职责不够到位
4. 关于“争先创优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召集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上半年水利“数字画像”系统的各项指标进行梳理与分析,精准识别薄弱指标与提升空间,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为后续指标提升提供行动方向和支撑。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各业务分管领导带队赴各县推进国债水利项目建设进度、资金管理使用、河湖治理成效、市场监管秩序、安全生产规范及防台防汛准备等相关工作,通过现场指导、经验交流、问题整改等方式进行重点调度,及时发现并研究滞后指标存在的问题,推动滞后指标持续提升。三是强化学习应用。组织系统培训,重点围绕水利“数字画像”系统的基本操作、数据录入规范、数据分析技巧以及解读能力提升等方面展开学习。
5. 关于“水利重点难点项目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倒排时间节点。发出通知,督促相关县(市、区)水利局加快推进滞后项目前期工作,倒排工作节点。二是压实压紧责任。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蕉城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八都自来水厂建设工作。4个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发出通知,督促相关县(市、区)水利局,落实工作专班。建立通报及推进机制,发出通报文件3期。未完成用林用地用海报批的10个指标已结转续列2024年“三比三赛”活动。截至目前,用林报批已完成2个,用地报批已完成2个。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农转用报批材料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赛江流域防洪六期寿宁县防洪工程用地报批材料已基本完成组卷,于2024年11月18日第三次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其他项目还在持续推进,争取2024年12月完成。四是加快审查批复。加快国债增投项目方案的审查批复,截至2024年5月底,已完成全部5个国债增投的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6.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管理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做好2024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目前宁德市西陂塘(赤鉴湖)防洪防潮提升改造工程、福安市溪尾水库工程已按照创建闽水杯要求施工建设。二是加快验收工作进度。寿宁县斜滩武曲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东湖塘二十五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技术预验收,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站已正式出具东湖塘二十五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督报告,计划11月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县级质量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已完成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飞检),已开展市县两级质量监督联合检查4次。四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监督科全体人员学习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相关知识,同时强调了杜绝在空白签到表签字事项。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 关于“水库大坝巡查管护督促指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下发任务清单。印发《2024年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任务清单》,加强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水利局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二是定期通报进展情况。2024年5月起,每月通报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已发出5份通报,7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三是加强水库巡查监督管理。发函督促各县(市、区)水利局按时做好水库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发出通报4份,督促各县按时做好水库巡查工作,完成438座水库巡查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8. 关于“移民后扶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完成各县移民后扶项目、资金情况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并将省移民发展中心后扶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精神传达至各县移民管理机构。2024年6月组织精干力量到古田县、屏南县、福安市、寿宁县等重点县开展后扶项目督导督促。二是落细落实任务。召开全市移民系统半年分析调度会议,通报有关县(市、区)巡察整改的落实情况,再次强调并明确任务,对移民培训任务进度滞后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导各县完成培训1394人次。对滞后的项目,采取发文发函督促的形式,要求各县(市、区)加快移民培训和项目验收工作。目前5个在建项目已全部完成,8个未完工验收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三是举一反三整改。全面梳理2024年度的移民资金项目,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各县(市、区)加快移民后扶项目实施进度。
9. 关于“水利发展资金统筹使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发出提醒函,督促屏南县、寿宁县、柘荣县、福鼎市水利局抓紧倒排工期,加强施工组织,加大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屏南棠口溪白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福鼎市交溪流域管阳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三期)、寿宁县托溪防洪工程、柘荣县乍洋五蒲段防洪治理工程4个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蕉城、古田、屏南人民政府加快拨付滞留的项目资金。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开展2023年度水利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强化水利专项资金监管。截至目前,已开展9次以上资金监督检查。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存在薄弱环节
10. 关于“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安排党组会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二是督促问题整改。针对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提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撰写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报告由党总支起草并征求意见,经分管领导、党组书记审核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议。
11. 关于“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舆情引导与处置机制,印发《宁德市水利局网络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机制(试行)》,严格按照程序处理舆情资讯。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原有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组织各科室人员组建一支8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确保网络舆情工作联络畅通及时。组织开展全局网络舆情队伍培训会议,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敏感性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对农村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实行“每日一提示”监测预警,不定期在线抽查农村水电站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情况,并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纳入河长制量化评价。2024年以来,451座农村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均为100%。5月份起,开展不定期在线抽查农村水电站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情况工作。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已纳入河长制量化评价。
12. 关于“网络新媒体管理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清理全面排查。及时清理相关内容,立即对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开展全面排查,已删除2条违法犯罪人员的正面信息。二是强化审核落实把关。持续坚持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截至目前,已审核微信公众号信息460次。三是持续推进常态排查。密切关注廉政网络信息,举一反三,定期排查,及时清理违纪违法相关人员的相关信息。每半个月进行复核,发现出现违纪违法人员信息及时删除,截至目前,已复核14次。
13. 关于“保密管理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加强学习。立即销毁存储工作秘密文件的互联网计算机硬盘。组织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开展2024年保密知识技能培训会,集中学习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措施以及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技能,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局保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印发《宁德市水利局关于修订保密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与优化,进一步细化了保密职责划分,明确涉密文件、移动存储介质、涉密部门和人员等多方面的管理规范。三是组织自查,保障稳定。印发宁德市水利局各科室网络安全隐患自查清单。已对全局电脑进行保密自查检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令检查。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
14. 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1)廉政风险防控存盲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明确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二是定期开展排查。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深入拓展排查“人事招录”“机关行政后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相关岗位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三是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对廉政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次。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度》,明确各项决策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加大对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以谈压责促廉。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新提拔晋升12名干部、市水利局新提拔晋升2名干部开展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坚持“凡提必谈”,做到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全覆盖。二是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市水利局部署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全面自查,并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各县开展下沉督导3次。针对福安市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交易场所管理规定,存在“工作人员擅自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现场”的问题,给予相应扣减信用分,并将该招标代理机构清退出工程项目中介服务库。针对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支队在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工作中存在程序不熟悉、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支队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三是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加大问责力度。2024年以来,共办理巡察移送、公检法部门移送、信访举报、自身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共计11件,其中巡察移送2件、公检法部门移送1件、信访举报2件、监督检查发现6件。目前,已办结9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6人次、谈话提醒3人次;在办2件,给予政务立案1件,正在初步核实1件。
16.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建管科全体干部学习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二是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加强对科室各类工作总结等材料的审核把关,预防抄袭或照搬照抄等情况发生。三是深入一线调研。每季度深入一线调研一次,认真分析总结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截至目前,已对9个县(市、区)全覆盖调研,共检查36个项目,并发出15份整改通知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公用经费超预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控制,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科学编制预算。编制2025年预算时按科室上报的工作计划审核编制差旅费预算,确保预算编制依规合理。2024年9月6日,局党组会已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预算安排。三是强化预算执行,2024年5月以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预算在年度计划内执行。
(2)超标准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清退资金。发出催款函,对未清退综治奖人员进行催缴,追回超发奖金0.92万元并上缴国库。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1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44号)等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政策。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公务车租用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学习《宁德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对公务车辆租用使用范围、出车原则进行再明确。二是加强经费管控。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推行多事合一跑一趟,严格控制公车派车频次;有计划合理安排公务外出时间,尽量减少租赁派车次数,最大限度控制经费支出。截至2024年10月,“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均控制在年度预算进度内。三是清退租赁费用。对60次违规市区派车租赁费用合计0.76万元进行清退并上缴国库,并逐次梳理市区派车情况,进一步收集用车依据材料。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评审项目的核实。认真梳理汇总所涉及9名专家在工作日的评审项目,并核实好专家各自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用清单,做好与专家沟通解释工作。二是落实违规费用的清退。做好与专家沟通解释工作,通知专家自行清退违规领取的专家评审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至目前,9位专家均已清退到位,合计清退评审费29.03万元。三是严格评审费用的发放。制定并印发《宁德市水利局行政审批项目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宁德市水利局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宁财行〔2016〕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补充通知》(宁财行〔2017〕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做好专家评审的自查。组织专业技术干部开展参与本局组织各种技术评审涉及工作日领取评审费的自查工作,通过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后续评审管理。此次自查共发放自查表格共42份,收回42份,通过开展自查,未发现有其他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用的专业技术干部。
18.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未经审批支取大额现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及时更正错误科目,吸取经验教训,调整有关人员岗位,避免失误错误再次发生。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推动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学习市水利局规章制度汇编和《预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等财经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令检查。
(2)国有资产租金未收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限期催还欠款。对蕉北街道三元社区发出书面催款函,要求其2024年10月底前偿还租金欠款。加强与社区人员沟通联系,督促其定期支付租金。2024年9月,三元社区已缴纳租金4.95万元。二是开展自查整改。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再清查,更新完善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账册盘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挪用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归还挪用的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调整,及时归还相关业务经费。2024年6月27日已调整归还挪用资金。二是加强规章制度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宁德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党组织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
19. 关于“理论学习未走深走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前已向各科室征集应列入的学习计划,目前已制定印发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学习。二是安排专题学习研讨。已安排党组会学习《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安排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三是定期进行自查自纠。阶段性地对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开展自查自纠,上报理论中心组调度计划。
20. 关于“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的内容、形式、频率和参与人员等规定,确保学习活动有序进行。二是全面梳理排查。已梳理排查2020年以来班子成员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分管领导在周例会上就抄袭情况作出提醒,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并杜绝抄袭情况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21. 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开展第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制度,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会议制度。二是督促整改落实。已督促班子成员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5次,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三是规范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已于5月底前完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谈话19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9场次。
22. 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召开支委会组织支部委员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支部工作条例》等制度,推动认真履行会议制度。二是督促整改落实。全体党员已制定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并按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制度执行。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已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客观公正评价党员,按比例评定优秀党员。
23.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1)科级领导干部年龄老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年龄结构调整。梳理本局机关干部职数及实际使用情况,晋升提拔科级干部2名。二是建立科级人才储备表。已建立科级人才储备表,发挥老干部“传帮带”的作用,重点培养年轻干部。截至目前,安排干部参加年轻干部“四下基层”实践活动5人次。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促进干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整体素质水平。安排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2人次;安排新入党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培训1人次;安排科级干部参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2人次。
(2)专业技术干部断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年龄结构调整。梳理下属事业单位职数配备及实际使用情况,晋升一批符合提拔条件的干部,激励干部敢于担当、敢于创新、发挥才能。已对6名专业技术干部晋升职称。二是提升队伍素质水平。选派年轻专业技术干部下沉建设项目一线,促进专业技术干部之间的沟通和学习,提升年轻专业技术干部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其快速融入工作,提高水利队伍整体素质水平。截至目前,选派5名年轻专业技术干部参与上白石水利枢纽项目和中心城区湖库连通工程。
24. 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项目进度。督促相关项目业主加快跟进用地报批手续办理,加快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建设。霞浦县田螺岗水库项目农转用报批材料已通过省厅审查,并获省政府农转用批复。土地征收等材料已上报自然资源部核查,待国务院批复。湖库连通项目农转用报批材料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市、县水利部门加强与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沟通,争取将剩余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拨。目前,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正在进行完工验收准备工作,待工程完工结算审核完后再拨付余下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向相关县(市、区)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相关项目业主抓紧工程完工验收工作,并加快拨付剩余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三是完善审批手续。市水电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小水电站完善审批手续情况,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与市直相关部门按省市相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完善审批手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审批手续的完善工作。四是完成送审报批。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宁德市水资源配置规划(报批稿)》,市政府以(宁政文〔2024〕93号)正式印发实施。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 关于“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检查修订完善制度,印发《宁德市水利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网站发布的审批情况进行扫描存档。今年以来,共扫描存档宁德水事专栏信息101件。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2024年5月以来,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填报手续,对不合规的票据予以退回完善。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理1人,批评教育7人,责令检查2人,谈话提醒8人。其中,针对违规经商创办企业问题,对计财科经济师张树东立案调查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中心城区防洪防潮体系存在短板”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截至11月20日,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市自然资源局于11月15日召开宁德市西陂塘(赤鉴湖)防洪防潮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会,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还未获批。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东侨公共水域服务中心抓紧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修编工作,尽早上报自然资源部门获批。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管理问题”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24年11月13日,市局组织专家及参建单位召开东湖塘二十五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技术预验收。截至目前,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站已出具东湖塘二十五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督报告。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参建单位根据技术预验收专家组意见修编竣工验收报告,计划2024年12月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61785,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宁德市水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ndsl666@sina.com。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