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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南县古峰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3-28 09:15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6月4日至7月3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古峰镇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9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反馈会后,古峰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上的有关讲话精神和反馈的意见,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思想认识,将巡察反馈意见和镇党委书记代表镇党委所作的表态发言印发党内通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镇党委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书记兼任,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整改,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镇党政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

  (三)强化整改落实。镇党委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印发《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措施,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不严肃不深入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0日党委(扩大)会议上学习关于“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做好会议方案,明确上会学习内容。巡察反馈至2025年1月,累计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13场,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指示批示、重要讲话和贺信回信精神等。

  2.关于“部分重点专题未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重点专题学习,2024年度按照要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对27个重点专题进行学习,撰写心得体会108篇。二是针对往年漏学专题,重新进行学习。如,2024年8月9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重新对《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进行学习。2024年10月17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对2020—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重温深学。

  3.关于“突击、扎堆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8日组织党委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做好会议方案,明确上会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各类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贺信回信精神,省、市、县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重要部署,巡察反馈至2025年1月,累计学习66项,提出44条贯彻意见。三是严格控制学习数量与内容,规划学习任务量,及时在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学习最新理论,确保学习成效。

  4.关于“学习研讨应付了事”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材料审核机制。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提交的个人发言提纲及相关材料,由各自成员认真撰写后,交由党建办审核归档并定期抽查。二是于2024年12月30日由镇党委书记对发言材料抄袭网络文章的两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重新撰写发言材料4篇。

  (二)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5.关于“接续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和保障,完成古厦村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屏南县八景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4个项目的可研编制工作,并报发改局备案。积极跟踪、保障职教园、县总医院扩容等一批县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加强招商引资,全年开展招商引资17次,签约落地国宾郡综合开发项目,完成年度招商工作任务。三是加强服务企业,2024年10月以来走访企业5家次。持续推动经济发展,辖区限上商贸企业全年营业额同比增长2.9%;规上工业企业福建宁德碧全工艺品有限公司全年总产值同比增长45.6%。

  6.关于“债务未及时结转负债虚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自查自纠,对镇政府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研判,形成《古峰镇人民政府债务情况分析报告》。二是开展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化解账面负债金额5808.504763万元,其中防疫资金上缴县财政1900万元、剩余27.38395万元转为收入,清理历年暂存款等3881.120813万元。剩余25.455062万元挂账分别为预收押金、履约保证金、代扣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法院强制执行代扣个人工资及工程质保金等合理暂存款(具体为:家乐美(好多多)履约保证金5万元、代扣个人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3.930849万元、职业年金2.868227万元、医保92.68元、住房公积金0.5905万元,法院强制执行代扣3名人员个人工资9.854938万元,1名干部生育保险报销款1.172597万元、金际新村石质牌坊建设项目、金际新村排水沟渠及村道绿化建设项目工程质保金2.028683万元)。三是加强教育,于2024年12月18日开展专题培训,强化镇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财经纪律意识,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审核挂账行为,控制债务规模。

  7.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仍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古峰镇东环中路371号鑫福园门口、古厦社区西环路慈溪附近河道的建筑垃圾进行清除,加强对辖区内各河道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河道周边垃圾第一时间安排清理处置。2024年11月29日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对锦丰小区后山废品厂房附近生猪养殖场的生猪进行清栏工作,养殖区域拆除工作正有序推进,截至2025年1月已完成主体猪舍的拆除及存栏大只生猪清理。二是将背街小巷整治工作与网格日常入户工作相结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清理,截至2025年1月,已解决13个背街小巷堆放杂物占道问题。加强日常与有关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待县内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完成后,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街巷管理整治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县住建局完成2024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公里,2025年计划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公里。督促河道专管员以及第三方公司做好河道巡查和保洁工作,及时处置水环境污染相关问题,后龙溪溪坪村断面水质2024年1-12月检测结果已提升为Ⅲ类。

  8.关于“专项整治行动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召开点题整治工作推进会,邀请县住建局房地产股工作人员到会开展业务指导,部署全镇6个社区对39个物业小区开展交叉整治检查并建立台账,同时要求相关社区对无物业小区100%建立收益台账。截至2025年1月,各社区已开展交叉检查并全覆盖完成30个无物业小区的台账建立。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物业小区收益支出不规范、未及时公开等问题,配合县住建局及时督促其按期整改,对推动整治工作推进较慢、不见实效的古厦、城北2个社区,及时下发工作提醒通知书强化督促提醒。对社区居民投诉万春九珑郡小区物业乱收费、东方名筑小区业委会收支不公开等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组织包区干部和社区干部第一时间处理,并按期反馈给当事人。三是督促条件成熟的小区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2024年11月指导古厦社区凤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做好换届选举等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指导东湖社区华庭尊品小区做好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期准备工作。

  (三)社会综合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9.关于“平安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召开“平安三率”部署会议,对辖区内“平安三率”工作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利用宣传栏、集中宣讲等方式展示平安建设“三率”相关内容,提升居民参与意识。截至2024年12月,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收集“三率”走访记录回执表2000余份。三是引导信访人员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及时办理回复群众信访诉求,对信访重点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持续推动重点信访事项化解。

  10.关于“治安突出问题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辖区派出所警力强化数据研判分析,截至2025年1月10日,共开展视频巡查102次,有效防止、制止聚集性违法活动3次。二是明确区域重点,组织专项清查和常态化检查,开展三、四级巡逻24次,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三是全方位摸排辖区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线索,查处赌博4起,涉黄行政案件3起,口头警告教育虚假报警、恶意报警人员5人次,有效遏制不实警情。四是社区民辅警深入社区开展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手册,常态化向辖区居民传播防诈骗、防盗抢、防火灾事故等安全防范知识,指导治保会、调委会开展治安防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发动网格群防力量深入开展防范宣传、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人员信息核查等基层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治安要素全面管控。2025年1月,辖区有效警情144起,同比下降40.98%。

  11.关于“管理网格化未织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未在网格管理的6名精神疾病患者做好上门入户思想工作,每年安排在档在册精神障碍患者面访2次和免费体检1次,每月对患者电话访问,询问身体状态和用药情况等,目前我镇管理率为95.48%,符合管控要求。同时,对2024年符合以奖代补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进行评估并申请发放补贴。二是2024年9月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长汾社区夏林苑公寓、古厦社区花桥巷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排查、劝阻、处置私拉电线、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畅通生命通道”行动,通过发放倡议书、宣传单等,提醒居民私拉电线、电动车违规充电的危害,提升居民安全用电意识。三是强化反诈精准宣防,截至2025年1月,共入户走访3980户7332人,开展“五防”宣讲168次,精准宣防3次,发放安全防范宣传材料668余份,完成反诈预警96条。一月份辖区电诈案件发案数1起,同比下降75%,发案率大幅降低。

  12.关于“综合执法作为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古峰镇关于常态化开展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方案》。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图斑整改工作汇报,推动工作进展,截至2025年1月底,已完成5宗图斑整改。二是将小区违建纳入镇“两违”日常巡查管控范围,并更新《古峰镇“两违、两乱”无人机+地勤巡查服务协议》,协调第三方巡查服务公司加大对小区违建的巡查力度。截至2025年1月,联合县住建局开展8次“执法进小区专项行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执法人员培训会,组织古峰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规范执法办案流程、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等,确保执法过程做到依法合规。四是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政务警告处分,1名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相关责任人政务记过处分,对1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13.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动作不迅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夯实群众急难愁盼项目、问题收集工作,建立《古峰镇急难愁盼项目清单》,分批实施推进,截至2025年1月底,已完成第一、二批3个急难愁盼项目。二是加强“群众微心愿”项目督促落实,2024年10月25日,长兴巷旅游集散中心道路硬化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镇纪委于2024年12月17日组织镇各部门就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常见问题对社区监察“三员”进行培训,督促各社区及时回复群众诉求。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于2025年1月9日开展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运行工作专题培训,提升镇、社区两级干部服务群众意识。

  14.关于“职责不清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执法队伍人员构成,配备8名执法人员增强执法力量,截至2024年12月,共完成行政检查89件。二是2024年12月6日,组织乡镇执法队伍认真学习《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屏政综〔2022〕98号)文件,明确上级赋予的71项执法权限。组织镇综治办、综合执法大队以及各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业务能力。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峰监督管理所对光华小学、古峰一小、古峰二小等学校周边区域开展2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期间立案处罚2起,全力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二是针对校园周边部分商铺存在无证销售熟食的情况,镇食安办及时督促辖区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商户办理小餐饮登记证,共计办理小餐饮登记证6本,同时强化对辖区内无证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三是通过社区内的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全方位地向校园周边商户普及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生、商户的食品安全意识。

  16.关于“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培训,2024年12月18日,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对存在华阳小区二期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华阳安置房10KV配电工程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提升相关责任人业务知识水平和项目廉洁意识。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研究制定《古峰镇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前期准备、招投标环节、项目变更、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项目材料归档等方面要求。三是对城区零星补植工程项目缺株的桂花、红叶石楠等进行补植,对古峰镇社会化五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丢失的20把成品观众椅进行补充。同时,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开展项目巡查检查3次,提升项目管理质效。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给予1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

  17.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18日、2024年11月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从严治党各项工作。2024年12月26日,党委书记对42名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对21名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三是班子成员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10场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开展廉政谈话52人次。

  18.关于“干部队伍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5场次。二是清退违规发放1名职工的绩效奖金0.4万元。三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定期联系出国(境)党员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动态,实时更新党员出国(境)情况台账。2024年7月9日发文摸排党员出国(境)情况,截至2025年1月,共摸排出国境党员9名,并按规定办理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四是辞退2名不符合入职条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出国(境)未报备的4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2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19.关于“镇纪委监察组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日常监督,2024年6月1日古峰镇纪委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1名古峰镇专职护林员违反工作要求问题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9月12日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二是由古峰镇党委于2025年1月2日对预支公务借款5万元长达2年的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加强执纪力度,针对县纪委移交古峰镇纪委的1名镇干部因饮酒驾车被处以罚款的问题线索,古峰镇纪委于2024年1月18日立案审查,于2024年9月26日给予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是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履行乡镇纪委监察组“1+N”工作机制、村级监察“三员”制度,推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平稳有序运行,持续做好基层监督。

  20.关于“形式主义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决策的执行、跟踪落实,主动担当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务实作风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的实施方案》,对评选的一星党支部明确整顿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影视园党支部已于2024年8月29日撤销,新阶联党支部已于2024年11月25日晋升为“三星”党支部。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于2024年12月17日组织召开党政机关公文培训会议,提升相关经办人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四是重新修改印发《古峰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屏古政〔2024〕59号),规范文件的草拟、审核、印发等流程,对所有拟印发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核。五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各社区工会工作人员培训会,学习工会经费相关文件,规范镇居工会福利发放,禁止重复入会、超龄发放等问题,并梳理排查各社区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截至2025年1月,清退违规发放的工会福利2.63万元,其中古厦社区1人0.24万元、佳洋社区1人0.6万元、城北社区2人共1.7435万元(含陆新官领取的0.5735万元)。二是2025年1月9日开展专题培训,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各项经费管理规章制度,通报相关问题,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提升廉洁意识。三是2024年11月12日组织人大办、党政办、财务室等相关责任人学习《屏南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屏委办〔2014〕48号)文件精神,2024年镇人大会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列支人大会议用餐、材料等经费。四是对2022年、2023年镇人大代表会议虚开晚餐费用问题进行大会通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六)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

  22.关于“党建责任制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18日和2024年11月6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每年2次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教育引导,于2024年10月对社区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社区对检查指出的11个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社区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对标对表组织部党建工作要求,查缺补漏,扎实推进党建各项工作,其中城东社区党委被宁德市委组织部评为宁德市重点培育社区党组织。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按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党委书记对材料逐一审核把关,并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024年10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对民主评议有误的党员评议结果进行更正。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对2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对党支部5名党员谈话提醒。

  24.关于“党政会议混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镇党委、政府会议区分开来,避免职能交叉和混淆,巡察反馈至2025年1月,共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13场,政府会议5场。二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古峰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屏古委〔2024〕52号)文件要求,做好会议方案,明确各个议题参会人员,规定列席人员不得参与表决。

  25.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印发《古峰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屏古委〔2024〕52号),明确重大项目界定标准和重大事项的涵盖范围。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好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整改期间党委研究重大事项51项。

  26.关于“议事过程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古峰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屏古委〔2024〕52号)文件要求执行,巡察反馈至2025年1月,共上会研究重大事项51项,参会人员充分发言讨论,并安排记录人员完整记录议事讨论过程,做好会议记录管理。

  (七)社区自治共性问题较突出

  27.关于“管党治党工作失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5场次。二是2024年12月3日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务相关业务知识,并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责任意识。三是规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对3个发展对象严格审核把关,经过政治审核,未发现3名发展对象在政治上存在问题,目前已发展为预备党员。

  28.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亟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7日召集镇便民服务中心和6个社区便民服务站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涉及到的规章制度全部“上墙”,做到岗位职责可视化。二是2024年第四季度组织6名河道专管员参加专项培训2场,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督促屏南泓欣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时处理水环境污染的相关问题,2024年6月以来投入人力1226人次清理辖区河段水面杂物,共计清理水面杂物61立方米,打捞漂浮垃圾61.3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9月23日—25日组织部分社区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屏南县党员教育管理暨新时代组织人事工作业务培训班,鼓励社区干部参加学历提升、社会工作者考试等。

  29.关于“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整改,退回虚增工程量费用22.27万元,对指出的25个项目涉嫌围串标问题进行核查,未发现围串标情况。二是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培训,并通报、警示教育相关存在问题,提升业务能力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新开工项目均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制定《古峰镇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对项目前期准备、招投标环节、项目变更、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项目材料归档等方面明确规定,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四是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对2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给予1名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1名相关责任人政务记过处分。

  30.关于“‘三资’监管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制定《古峰镇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社区“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屏古政〔2024〕61号)。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于2024年12月18日对会代中心、各社区报账员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镇经管站和会代中心对各社区及相关经合社加强指导、监督,2024年12月镇经管站对巡察指出的长汾、古厦、城东、城北等4个社区73笔万元以上支出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支出等相关问题。截至2025年1月,6个社区共计79笔万元以上资金使用均按照“三资”管理规定执行,经集体研究后列支。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1.关于“违规发放补贴、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城东社区于2024年10月15日对2022—2024年春节值班补贴情况进行自查,根据《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屏政办〔2019〕40号)文件规定,其中每人每天超标准发放100元,共计32人次0.68万元,已全部退回古峰镇城东社区账户。2024年11月29日组织城东社区学习《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二是2024年11月15日,镇工会联合会组织各社区工会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截至2025年1月,清退城北、佳洋、古厦社区违规发放4名超龄人员工会福利2.01万元,并对除以上3个社区外的其他社区进行排查,未发现重复及超龄发放工会福利现象。

  32.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镇经管站和会代中心对各社区及相关经合社往来款账目进行梳理,截至2025年1月,经我镇各社区、经合社梳理,发现4年以上42笔资金共1303.05万元存在挂账问题,已清理34笔4年以上挂账金额112.22万元(其中挂账10年以上12笔金额100.58万元),剩余未清理8笔10年以上金额1190.83万元。二是2024年12月10日制定出台《古峰镇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社区“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屏古政〔2024〕61号),要求各社区、经合社在日常往来款管理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及时结转款项,控制挂账规模。三是组织业务培训,2024年12月18日由镇经管站召集会代中心、各社区报账员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八)整改责任不落实

  33.关于“敷衍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5日成立清退工作小组(屏古委202477号),进一步强化工作领导。截至2025年1月,向涉及计生补贴清退的相关人员电话催告30人次、发放书面通知书7份、召开计生补贴清退专题会1场,清退违规发放的计生津补贴3.861万元。二是形成城区两违巡查工作问题清单,制定《古峰镇“两违”巡查考评办法》。2024年12月31日联合各社区对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考评,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该服务公司实施绩效管理。三是截至2025年1月底,化解涉及审计反馈未完成的挂账问题3851.12万元;关于“古峰镇2010年向天宇城投借款1000万未归还”问题,剩余欠款546.408732万元事宜已与天宇城投公司积极沟通对接,明确还款流程和细节,正逐步推进相关还款进度。

  34.关于“改后又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2月31日组织应急物资工作人员学习物资管理有关规定,熟悉储备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出库等各项环节。二是完善《古峰镇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采购流程,特别是规范物资验收手续,做到先验收再入库,确保应急物资账实相符。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反馈的问题,古峰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28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次,党内警告3人次,政务记过2人次,政务警告2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经咨询县财政、审计部门,一是涉及工程类借款挂账问题,建议可委托第三方审计后进行处理,但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工程项目资料,造成无法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故对此类挂账问题无法冲销;二是涉及租金未收回的建议起诉法院。现剩余未清理10年以上挂账8笔金额1190.834517万元,分别为应付款1笔(均为古厦社区):2012年之前向古厦社区经济合作社借款28.235667万元,经查该笔借款在经合社账上未体现应收款,目前要求经合社限期提供相关凭证记录,核定后视情况予以处理。应收款7笔(古厦社区2笔,古厦经合社5笔):(1)关于陈某谷领取后垅溪造福工程款共60万元,因2010至2012年的土方工程由原古厦村经济合作社发包,承包人为古厦村民陈某谷,2010年9月15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2013年未进行换届,经济合作社户头暂停使用,工程款转入社区户头代付。现古厦社区与陈某谷沟通对接,要求其尽早提供工程相关材料,待材料收集完整后予以账务核销。(2)关于陈某淼共领取机砖厂征地款770.3576万元,共收回机砖厂征地款442.15875万元,实际预领机砖厂征地款328.19885万元,待落实该地块安置时一并予以结算核销。(3)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陈某谷预支后龙造福工程项目资金740万元人民币。已发函告知陈某谷本人,要求他提供相应的结算材料。(4)2008至2009年期间,陈某巩向原古厦村委会预支柯坪厂、后门党造福新村土方工程款20万元工程,已发函告知陈某巩本人,要求提供相应的结算材料。(5)2015年陈某编承包俗名佛殿岗旧打靶场土地,拖欠租金0.4万元,多次催收无果。(6)2011年3月自来水厂预支10万元,未收到相关结算材料。经和自来水公司沟通,原自来水公司2017年12月已被中闽水务收购,原自来水公司只保存档案,目前档案正在查询中,待查询结果出来后予以处理。(7)原古厦村委会2004年1月1日与陈某编、陈某清签订的集体场地租赁合同欠款4万元未收。已和陈某清本人对接,陈某清刚出狱,目前经济状况比较差,没有能力偿还,后续将持续与其对接协调解决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跟踪要求挂账人员提交的相关核销账目依据材料,针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积极与上级部门及时沟通,处理相关事宜。二是对因承包而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求社区、经合社视情况起诉至法院。三是对固定资产出租方面,在签订合同前加强对租户的背景调查和经营能力评估,以降低风险。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2.关于“敷衍整改”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目前已清退计生补贴3.978万元,剩余15.5966万元未完成清退,由于涉及时间跨度长,部分领取补贴人员已离职、退休,造成退款难度大。二是关于“古峰镇2010年向天宇城投借款1000万未归还”问题,古峰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17日归还440.6495万元,古峰镇财政所于2022年10月30日归还12.941768万元,剩余欠款546.408732万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督促力度,持续通过短信、电话、面谈等方式通知,分类、分阶段做好未清退对象催、缴工作。二是剩余天宇城投欠款546.408732万元,目前已与天宇城投积极沟通对接,明确还款流程和细节,正按程序逐步推进相关还款进度。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22231,通信地址:古峰镇公园路179号,电子邮箱:pngfz@126.com

  

  

  中共古峰镇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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