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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宁县狮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3-28 09:18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6月4日至7月5日,市委巡察四组对狮城镇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9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反思巡察反馈问题

  狮城镇党委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狮城镇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研究,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领会反馈意见,直面问题、照单全收,深入思考、分析、研判,明确整改工作框架思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体推进、统筹整改”工作格局,全方位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突出系统观念,科学制定巡察整改方案

  狮城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并印发《狮城镇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巡察狮城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定责任领导、牵头科室、牵头科室负责人和责任科室,有力推动整改任务有序开展。

  (三)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狮城镇党委着力加强对全镇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带头整改。党委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研究具体承担的巡察整改任务,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措施落实。同时,对于分工有调整的班子成员,坚持“新官理旧账”,将巡察整改任务作为交接重要内容,全力抓好各领域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要思想不到位

  1.关于“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存在瓶颈”的问题。

  (1)统筹推进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不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薄弱,收入渠道单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我镇村集体经济情况,拓宽村财增收渠道。截至目前,全镇已有8个行政村村财收入突破15万元,其中龙潭村实现年收入50万元,形成示范效应。重点打造龙潭村蝴蝶兰种植示范基地约300平方米,发展种植蝴蝶兰等特色花卉10000多株,并联合镇域部分村(社区)实现规模化经营。安后村同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50万元用于投资浦源镇花鲤小镇花卉产业项目,壮大集体经济收益。二是盘活利用我镇闲置固定资产,计划对洋尾村和坂头村2处地段较好的资产进行改造提升,开发民宿功能,扶持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三是坂头村通过市场化评估,与应急局重新协商并签订合同,将坂头小学年租金由3.6万元提升至8万元,2024年蝴蝶兰投资分红由2023年0.5万提升至1.5万元,总村财已达到15万。

  (2)镇党委在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带动产业发展下功夫不够,农业经营主体“空壳化”趋势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包片辖区领导及干部挂钩合作社机制,并协同科技特派员,对34家未经营合作社及10家家庭农场进行入户宣传各项惠农政策。二是对经营主体进行引导,帮助经营主体分析市场经济形势,引导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角色并加强对数据报表的报送。目前,32家主体在恢复生产中(其中合作社25家,家庭农场7家),4家主体已注销(其中合作社3家,家庭农场1家),有效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发展带动。

  2.关于“镇村债务存在风险”的问题。

  (1)狮城镇及14个村(社区)共负债666.78万元,其中镇本级负债442.2万元,村(社区)负债224.58万元。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聘请第三方资质机构福州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镇2022年12月31日前的往来款进行清查,现待该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并清理债务。镇投公司已归还单位及个人借款411万元。二是已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6个村(社区)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根据审计结果作出账目调整或坏账处理,并认真督促举债的村(社区)做好借款归还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对一年内的短期债务进行动态管理,截至2024年12月镇政府一年内短期债务共18.12万元,已于2025年1月完成清理。二是已聘请第三方资质机构福州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镇2022年12月31日前的往来款进行清查,现待该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并清理往来款。

  3.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专项清理活动,于2024年7月至12月期间持续开展村域周边垃圾堆放、搭棚养殖鸡鸭巡察整治,清理垃圾堆放6处,同时引导村民复耕复种。二是建立人居环境的动态考评机制,由县、乡(镇)、村三级督导考核,并配合县住建局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机制,每个月考核1次,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考核4次,实现精细化管理目标。三是加强“两违”治理,严防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巡察整改以来针对相关问题累计开展7次执法,执法过程中累计发现“非农化”图斑3处,无基本农田“非粮化”情况,目前3处执法图斑已完成整治。四是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完善村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成坂头村福源头段一期改造和总长度1700米的安后村北巷污水管网建设。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河长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巡河要求镇河长办及时查询河长、河段长每周巡河情况,及时提醒并督促相关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巡河任务,并做好日常巡河过程中问题线索的反馈和跟踪处置。二是组织镇村两级河长、河段长与河道专管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并组织力量加大对辖区河湖群众搭盖、倾倒垃圾等“四乱”问题易发点的巡查和劝导。三是开展护河爱水宣传活动,广泛营造辖区内人人参与、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辖区居民水环境保护意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城区污水溢流入东洋溪。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巡查检查,镇环保办会同河长办开展溯源工作,巡查至今巡河人数300人次,杜绝偷排乱排情况,确保水质达标。三是协同县住建局、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开展污水管网排查,于2024年8月至9月排查54个污水口,48个口已完成雨污分流,完成目标率88.89%,提高城区管网收纳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关于“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足”的问题。

  (1)2020年至巡察进驻,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六合彩”赌博的刑事案件58件91人,其中30件42人为狮城镇居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狮城镇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部署会,对工作重点、宣传方式方法进行讲解,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协调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落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截止目前组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项宣传活动1场次,警示教育2场次,各项法治宣传30余场次。二是开展赌博专项治理行动,积极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赌违法犯罪线索,注重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巡察整改以来共打击“六合彩”赌博案件2起,处理相关人员2人次,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2)禁种铲毒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8月至12月期间共召开5次禁毒工作部署分析会议,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狠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二是对338户重点种植人员再次进行“回头看”,入户宣传再次强调种植罂粟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三是联合桥南、长安等多个村(社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共计5场,发放宣传单页6000余份,提高群众禁毒意识,营造全民拒毒的社会环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二)中心城镇功能定位凸显不足

  5.关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迟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村组调研,收集群众需求,专题研究各村社区村庄规划内容和方向,充分整合村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及第三方设计公司的各方意见,确定村庄规划数据文本。二是重新对村庄规划进行入库申请,现已全部完成狮城村、虎岗村、洋尾村等8个村的村庄规划县政府批复和规划编制入库工作。

  6.关于“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

  (1)项目要素保障滞后,安征迁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梅山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后续二期地块征地工作有序推进中。目前梅山公益性公墓项目已完成征地18.56亩,冷链物流园项目已完成征地46.59亩,后续序时推进;下洋农贸市场项目已完成征地24.91亩,全面保障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

  (2)2020年至巡察进驻,签约8个县级招商引资项目,仍有云天农副产品仓储物流园等4个项目未动工建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项目一期(4#仓储中心+室外总体工程)项目已开工,目前已完成护坡挡墙和主体建筑二层建设。二是云天农副产品仓储物流园、美食街、福建奇仙云海康养度假区(一期)中医药养生基地项目因市场及用地性质变化等因素,项目投资方暂时搁置投资,县政府已计划对未利用地块和资源开展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

  7.关于“城区建设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1)创建文明城市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开展飞线充电与“牛皮癣”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镇村干部队伍,协同交警、消防等部门,联合环卫保洁公司进行专项整治,巡察整改以来累计清理“牛皮癣”广告2500余处,整治飞线200余处,提升全镇环境品质。二是协同住建、国投、旅投积极建设城区停车场,至2025年1月县医院旁边停车楼已完成主体建设,预计于4月底全面完工,预计增加150个停车位。同时利用旧农贸市场建设停车位300余个,已投入使用。建设电动车临时充电桩,新增临时充电桩280余个。三是加大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安全防患意识,引导群众摒弃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

  (2)公共配套设施缺乏维护。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东园社区、坂头村破损的公交站台、健身器材进行更新维护。二是推动桥南社区、虎岗村扎实做好路灯改造提升项目,专项投入资金各3万元,项目建设均已完工,同时桥南社区更新党校路等区域五条巷子的老化电线,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管理机制,压实各村(社区)的监管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已建立巡查台账,每月做好公共配套设施的日常巡查管护工作。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

  8.关于“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镇党委化解安征迁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部分安置地或安置房无法及时兑现。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坂头、洋庄已基本完成安置地工作,目前坂头村安置地共372户群众参与四批安置地抽签,已安排364户安置地;洋庄村14户群众参与第一批安置地抽签,已安置15套安置地,62户群众129套安置房参与连片开发二期;安后村安置地工作已完成村庄规划的编制入库,正在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指标开展安置地的专项报批,后续将持续推进,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建立重点人员领导包案制度,督促专班人员认真履职尽责,掌握重点人员动态,扎实推动问题化解。2020年至巡察进驻,越级访24批27人次,已化解17批20人次,其中1人连续进京访5次已化解,剩余7批7人次稳控化解。三是各村(社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切实从源头防范矛盾纠纷隐患的滋生。

  9.关于“综合执法工作较薄弱”的问题。

  (1)执法覆盖面不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执法大队干部认真学习赋权本镇的行政执法事项内容,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厘清执法权限。二是积极动员在编干部参加执法考试,新增2名在编干部通过执法考试。三是出台《狮城镇行政综合执法日常巡查工作方案》,未开展的47项(现有2项已废止)执法事项中有6项已开展日常综合执法,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开展执法63次。后续将结合狮城镇实际与辖区各部门执法需求,协调各个部门,有针对性地对赋权的领域开展巡查执法。

  (2)存在权限外执法行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对赋权本镇5个部门62项的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并分发给镇执法大队队员学习,进一步明确乡镇执法工作内容。二是巡察整改以来组织执法大队干部参与县司法局组织的上级赋权执法业务培训共计4次,进一步增强基层执法大队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赋权事项顺利实施。

  (3)制止“两违”“两乱”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研究制定《狮城镇关于新增“两违”日常巡查工作方案》和《狮城镇“两违”联防联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巡查主体、工作要求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切实压紧压实镇村(社区)工作责任,于2024年12月完成对东园社区片区的13个违建坟墓进行深埋处理。二是研究制定《狮城镇关于加快存量违法建筑分类处置的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存量违法建筑稳妥处置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针对市两违办通报的7宗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在村(社区)年终双述双评中,综合考虑各村(社区)年度“两违”工作情况,给予评分测评。

  (4)图斑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开展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协管员培训活动两期,宣传耕地保护相关知识,镇村两级干部参加培训。二是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同时积极利用社区村基层力量,发挥土地协管员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新增违法建设,将违法行为阻止在早期阶段。2024年全年日常巡查出动91次,巡查人员350人次,制止点位12个。三是我镇各类卫片图斑总数167个,已整改151个,整改率90.42% ,整改率排名乡镇第一名;耕地流出图斑任务面积34.8亩,完成整改面积25.7亩,整改率73.85%,整改率排名乡镇第二名;耕地恢复阶段任务面积89.07亩,完成恢复面积93.4亩,任务完成率104.86%,排名各乡镇第一名。2020-2023年8个卫片图斑已整改完成4个,其余4个图斑整改方式为补办手续,正在组卷报批。

  10.关于“安全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1)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消防技能培训,有力增强村(社区)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夯实基层群防群治基础。二是补齐监管短板,制定发布《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村(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建设完成4个微型消防站。巡察整改以来各村(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每月1次,邀请消防大队联合检查2次,累计整改问题12个。三是通过入户走访、公众号发布信息等方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2)燃气安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建立6个燃气站点的巡查记录台账,配合县燃管站,针对燃气站点(供应站)的证件情况、平面布置情况、钢瓶(含重瓶)状况、消防器材状况及其他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查,巡察整改以来累计检查4次。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农村在建房屋管理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每月动态跟踪摸排辖区内农村在建房屋数量,确保农村建房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5栋在建房屋,要求其设置临边防护保障安全后才可继续建房。二是已引入专业力量为狮城镇农村村民在建房的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环节提供到场巡查指导,针对在建农房的建设行为、地基基础、墙体砌筑等施工关键节点开展安全巡查,加强对农村在建房屋的安全监管,强化监督力度、拓宽监管手段。

  (4)经营性自建房巡检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辖区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巡检任务,巡察整改以来共计巡检4次,未在辖区内发现结构性安全问题或房屋沉降问题。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

  1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1)项目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发布《周宁县狮城镇重点建设项目考核暂行办法》,压紧压实村(社区)、镇投公司和各项目征地组的工作职责,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二是全面梳理辖区内重点项目,明确各项目挂钩班子领导和联系人,督促挂钩领导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的协调指导与档案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下属镇投公司6个工程项目,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可研等违法违规发包。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组织镇投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政府采购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并制定完善《周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二是收回项目多付工程款8.5188万元,余款正在签订付款计划书,继续追缴中。三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严格审核工程量清单,坚决杜绝多付工程款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惠农补助对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审核把关,惠农补助名单里的43户已死亡对象已全部更替。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强对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做好村级公示公开。三是制成微信工作群清退情况表,共清退7个“僵尸群”,有效推进工作进展。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3.关于“未能妥善保障群众权益”的问题。

  (1)个别镇村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漏发群众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参加培训,发放《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指南》15本,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各社区、村通过广播、宣传册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全镇共计广播40余条,分发宣传册300余册。三是组织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重新摸排辖区内退役军人,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台账。截至目前,已摸排登记在册退役军人1114人,对本年度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名单进行重新审核,确保不出现错报漏报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社会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争取乡村振兴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周委农办〔2024〕9号),用于接续该项目建设。二是督促安后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抓好项目落实,每半个月向镇党委报告一次项目进度。目前已完成初步验收,计划先行开放食堂、老人娱乐、部分住宿等功能,正在计划对外招租。三是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养老领域业务培训会,切实提高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养老服务场所闲置或被占用。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发函至县应急局,并上报县分管领导进行协调,积极推进恢复敬老院原有功能并投入使用的工作。二是加强对虎岗村幸福院的日常管理,于2024年6月将虎岗村幸福院被私人占用的部分房间清理收回,并作为村民活动室对外开放。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4.关于“资金资产管理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村(社区)自有资产店铺未按程序公开招租。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提升村(社区)干部的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督促村(社区)干部依法依规做好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二是已督促坂头村、前坪村、洋庄村收回资产租金10.15万元、收回14个村(社区)投资分红45.4321万元(其中蝴蝶兰种植项目因存在市场风险提前终止,最终结算收益为4.0521万元)。前坪村剩余未收回的9.6万元资产租金事宜因项目投资暂停正在进行调解,后续跟进;洋庄村剩余资产租金0.6万元未收回情况为县自然资源局已将洋庄村饲料厂收回国有拍卖2300万元,有效增加县级财政收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资产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2月购买疫情防控无人机16.2万元已于2024年10月入账并补提折旧,计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形成资产卡片进行入库管理。通过自查自纠确定未入账总额为34.57万元,其中属于固定资产的为33.02万元,现已入账并完成资产卡片及补计提折旧,剩余1.55万元属于服务类费用支出不计入固定资产。二是印发《狮城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了固定资产采购、登记、入账和保管等环节的规范,后期严格执行。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动员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技能,同时加强相关科室间的沟通协作,确保账目与实物管理的同步。二是印发《狮城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了固定资产采购、登记、入账和保管等环节的规范,后期严格执行。三是已聘请第三方公司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全镇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后调整会计账面和台账,后续持续做好动态管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现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规范现金日常管理。二是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注销账户涉及的固定资产与往来款进行清查盘点,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后进行梳理合并。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实

  15.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的问题。

  (1)2020年以来,镇党委均未按要求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镇党委对全镇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印发《中共周宁县狮城镇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三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切实增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工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2023年度镇党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仅简单罗列问题,未就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廉洁自律等工作开展研判。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5年1月完成2024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3)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组织未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的领导干部及排查无风险、风险点表述为“财务岗位特殊性”的干部深入摸排各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截至目前,新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38份。三是结合本镇实际,梳理《狮城镇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对收集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进行审核,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已发放三份监察建议,相关问题均已办理。

  (4)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注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处。2024年4月1日开展群腐专项整治以来,狮城镇纪委共查处群腐案件21件,初核2人,立案审查调查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提醒谈话9人,批评教育11人,建议党委通报批评2人。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班子会、党委会为契机,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县镇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党员干部带彩打牌、酒驾醉驾等16个典型案例,并在会上进行通报。

  (5)镇纪委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镇纪委书记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提醒,全覆盖、常态化对科级干部进行主动约谈。截至目前,已约谈科级干部17人。

  (6)日常监督有盲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把关镇投公司承接工程项目业务,由包片领导作为包片村(社区)内镇投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跟踪指导镇投公司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二是与镇投公司中层以上干部、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一对一谈话7人次,并到镇投公司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2条问题线索,根据县纪委安排,由县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2人。四是邀请县纪委专家库成员对镇投公司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反馈的问题形成《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周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促镇投公司进行整改,合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

  16.关于“议事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党政不分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对党委职责的认识,推动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印发并实施修订后的《中共周宁县狮城镇委员会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干部人事等议题纳入党委会研究决策,巡察整改以来规范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党委会会议,均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制度,切实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漏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并实施修订后的《中共周宁县狮城镇委员会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将镇投公司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镇投公司人事工作也需上报镇党委进行研究议定,切实加强党委对镇投公司的领导。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会议研究镇投公司事项4次。二是严格把关镇投公司承接工程项目业务,由包片领导作为包片村(社区)内镇投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跟踪指导镇投公司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3)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规范单位人事管理。二是印发并实施修订后的《中共周宁县狮城镇委员会、狮城镇人民政府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补充回避制度方面相关内容,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范开展干部考核工作。三是印发并实施修订后的《中共周宁县狮城镇委员会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将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纳入镇党委会议事范围,切实加强党对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

  1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至巡察进驻,镇党委仍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明确各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委作用,研究分析问题和短板,安排部署当前和下步重点工作,明确各村(社区)党建工作重点工作和不足处,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农村和社区等各领域党建工作。

  (2)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应建未建。

  整改情况(未完成):镇投公司吴康平同志现为中兴社区第一书记,目前不适合将其组织关系进行转接;李翠霞同志已辞职镇投公司职务,目前镇投公司成立党支部条件不成熟,暂时待人员条件满足后再成立党支部。

  (3)部分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和村镇两级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明确在2025年3月底前高质量召开2024年度镇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点落实会前谈心谈话等关键环节,由党建办督导把关,确保问题整改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安排包村干部对包片村(社区)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选派党建指导员未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选派镇党委委员为各村社区及两新组织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并出台《中共周宁县狮城镇委员会关于选派党委委员担任党建指导员的通知》规范党建指导员相关要求规定。二是定期组织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对党建指导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和村镇两级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加强指导员履职能力。

  18.关于“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1)镇党委对包村干部履职督促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整改以来举办干部履职专题培训班2场次,提升包村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建立包村干部老带新机制,督促包村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辖区的管理,有效、高效履职。三是联合镇纪委督促包村干部定期深入所包片区村(社区),了解查看包村干部履职情况,召开包村干部履职工作会议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未制定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政领导班子《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加强镇村(社区)干部日常管理教育,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引导督促干部及时主动向镇党委报告个人及家庭有关事项,认真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二是印发并实施《狮城镇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加强审批备案规范化管理。三是向县公安局发函,加强干部工作的协调联动与信息共享,确保全体镇村(社区)干部应备尽备无遗漏。

  (3)2023年12月,镇政府1名“三支一扶”人员在负责12345平台处理群众诉求时,在个人微博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月被市效能办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分管领导对12345平台工作人员定期谈心谈话。二是开展干部队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教育,杜绝原则性问题发生,组织镇村党员干部签订狮城镇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八不”承诺书。三是已对原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进行追责问责。

  1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存在疏漏”的问题。

  (1)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有缺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三审”与“三校”的具体职责与操作规范,确保每一环节都有明确的标准与责任人,并形成台账。二是严格审核内容,自巡察整改以来宜居狮城微信公众号发布126条,均明确标注编辑、审核人员,确保内容合法、合规。三是开展狮城镇宣传干部业务培训,提高14个村(社区)干部业务能力。

  (2)2021、2023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开展保密工作学习;2020-2023年镇党委主要领导个人民主生活会报告无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二是党委主要负责领导严格履行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已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委主要领导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中,后续将持续纳入党委主要领导的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三是组织全镇观看保密宣传视频14场,张贴海报20余张,取得保密线上证书33份,坚决树牢保密思想防线。

  (六)各村(社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20.关于“‘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各村(社区)均未建立资源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狮城镇各村(社区)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试行)》文件,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村集体资产培训,确保依法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产。三是各村(社区)均已建立完成资源台账,并上传到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的相应板块,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营,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各村(社区)资产、资源开展审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各村(社区)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超额领取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收回违规超额发放津补贴共3330元。二是严格落实《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强村账乡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村集体日常村务活动的各项支出必须取得税务发票和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对确因客观因素情况不能取得规范票据且金额较小的(300元以下),才可通过收款方出具的内容要素齐全的收款凭证报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1)各村(社区)不同程度涉嫌工程项目询价弄虚作假、虚报务工天数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追回坂头村、洋尾村、龙潭村、陈凤村、桥南社区违规发放务工工资共35.5天6960元。二是已严格按照《周宁县村级小额自建工程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落实大宗物资的货比三家,加强询价环节中相关货比三家材料的核查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14个村(社区)均未按要求建立一项目一档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设项目“一项目一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和镇直相关单位项目档案工作。二是镇项目办着重强化业务指导力度,密切关注并积极跟进村(社区)及镇直单位的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通过有效的沟通指导,确保各项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巡察整改以来,14个村(社区)积极配合提交项目档案材料。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2.关于“支部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上轮巡察以来,各村(社区)支部(党委)均未在支委会或党员大会上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村(社区)已全部召开支委会,总结党建工作,并根据实际制定2025年度工作计划。二是镇组织办到各村(社区)监督指导“三会一课”内容及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部分支委会议事讨论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和村镇两级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加强村(社区)支部委员的履职能力。二是镇组织办监督指导村(社区)规范做好支委会流程,支部委员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三是严格落实支委会支部委员的意见发言制度,每一位支部委员都要对议题发表意见看法,支部书记做末位总结发言。

  23.关于“‘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上轮巡察以来,14个村(社区)重大事项均未经村支委会提议和党员大会审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发放“四议两公开”制度流程手册和微信群消息、公众号推送文章等方式,指导各村(社区)领会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长安社区小北门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洋尾村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等14个重大事项均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二是各村(社区)利用小微权力监督群、LED、喇叭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宣传“四议两公开”制度,鼓励群众参与到村级事务中。三是包村领导对“四议两公开”督导28次,核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是否规范执行,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公正。

  (2)各社区(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均未按规定召开例会分析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各村(社区)制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上墙,并一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委员会例会,目前14个村(社区)的制度牌均已上墙,均已召开监督委员会例会。二是对各社区(村)监督委员会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七)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够到位

  24.关于“整改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召开专题学习会、培训会3场次,组织社区两委成员、负责工程项目、财务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提升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制定狮城镇城西社区《工程项目建设岗位职责》《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原则、规范社区项目建设流程,针对巡察问题已联系审计公司,后续持续跟进,做好周宁县体育休闲公园环湖步道景观工程—路基土方工程的相关财审资料相关工作,预计2025年3月底前完成。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5.关于“个别问题虚假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村两委班子学习《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提高村两委三资管理意识,强化业务能力。二是针对2020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盘。组织人员赴实地调查并报自然资源部门核实,游泳池所在地确为地质灾害点,且有多处破损、凹陷情况。经查阅档案,2021年5月,由镇司法所对陈凤村委与原承包人就集体资产承包合同纠纷进行司法调解,双方达成一次性了结协议,解除承包经营协议,实际承包经营产生的承包费与本应陈凤村委承担修复费用、投资损失费用相抵扣后,余下差额200元由原承包人当场支付给陈凤村委。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6.关于“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村两委召开培训会议,学习相关政策文件,规范项目实施各项流程,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报账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追回多付款项6700元。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与移交的线索,狮城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69人。其中,提醒谈话56人次、批评教育52人次、给予政务警告处分3人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1)关于“镇村债务存在风险”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并清理债务。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并清理债务。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

  1.(2)关于“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并清理往来款。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并清理往来款。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

  2.关于“城区建设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停车难问题需要持续推动解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充分挖掘城区现有空间和资源,积极配合并推进停车场相关项目的建设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3.关于“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安后村安置地工作还在推进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安后村安置地工作已完成村庄规划的编制入库,正在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指标开展安置地的专项报批,后续将持续推进,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4.关于“下属镇投公司6个工程项目,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可研等违法违规发包”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剩余资金追缴中,在与相关公司沟通协调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尽快追缴多付的工程款。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

  5.关于“养老服务场所闲置或被占用”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狮城镇于2025年1月上旬正式函告应急局,督促其尽快移交,截至目前县应急局仍未清理并移交该场所。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接县应急局,对隔离点现有资产进行清点和处置,尽快将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恢复使用。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

  6.(1)关于“资金资产管理问题仍然存在,村(社区)自有资产店铺未按程序公开招租”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资产租金合计9.6万元未收回,前坪村与益农食用菌基地签订协议,至2025年2月共有8年租金9.6万元未收取,双方意见暂未达成一致,后续将积极调解。

  下一步整改措施:实时跟进,加强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协调,尽快收回资产租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6.(2)关于“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第三方公司还在对全镇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全镇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更新台账并持续做好动态管理。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6.(3)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第三方公司的审计意见报告未出具。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后,对注销账户涉及的固定资产、往来款项与政府账进行梳理合并。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7.(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应建未建”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镇投公司吴康平同志现为中兴社区第一书记,目前不适合将其组织关系进行转接;李翠霞同志已辞职镇投公司职务,目前镇投公司成立党支部条件不成熟,暂时待人员条件满足后再成立党支部。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人员条件满足后有序做好成立党支部的相关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7.(2)关于“部分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还未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召开我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流程做好相关材料。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

  8.关于“整改不扎实”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已联系审计公司,正在测算,后续做好周宁县体育休闲公园环湖步道景观工程—路基土方工程的相关财审资料相关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接审计公司进行测算,后续做好周宁县体育休闲公园环湖步道景观工程—路基土方工程的相关财审资料相关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5622341,通信地址: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86号,电子邮箱:yjscyyds@163.com。

  

  

  中共周宁县狮城镇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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