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平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3-28 09:2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4日至7月4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平溪镇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五组对平溪镇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细致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相关股室负责人、各村包村领导及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各项整改工作。二是强力推进整改。先后召开了1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逐条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拟定问责清单,形成合力抓整改,有效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制定出台了《平溪镇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保障、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及措施、整改要求等方面,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结合职责及分工,对照反馈问题及风险,举一反三,一项一项拉单子,一条一条定措施,做到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了每一个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同时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针对6个方面18项54个具体问题,实行紧盯台账、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均有序推进。三是强抓整改实效。镇党委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的震慑作用,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整改落实与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从严管党治党、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着眼长效、建章立制。共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0项,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有差距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0月16日、11月19日分别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在陕西、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安排全体党政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依次交流发言。二是结合“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在福建、湖北、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政领导班子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集体学习研讨;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全体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利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开展个人自学,切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坚持常学常新,严格落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12月10日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农村工作条例》《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会上4名镇党政领导班子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并依次作交流发言。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7月起,共开展10次中心组学习,镇党政领导班子撰写学习心得并作重点发言53篇,及时跟进并深入学习农村工作相关党内法规;同时,召开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8场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贯彻意见,切实加强了学习成果的运用与转化。三是不定期开展干部学习会,把学习内容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6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调查研究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寿宁县开展“再学习、再研究、再落实”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对乡村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开展4次专题调研,调研主题为《关于农村养老现状的调研报告——以平溪镇为例》《创新推行“345”工作法助力网格工作提质增效》《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思考》《平溪镇中小学基础教育调研报告》,所提出的“问题解决思路”紧密贴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二是结合县委组织部推行的“逢三进格”工作机制,镇党政领导班子带头传承弘扬“四下基层”的优良传统,每月深入所挂村现场办公4次以上,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并给予帮助解决。巡察反馈以来,镇党政领导班子“四下基层”110次、帮助解决征地、农产品销售渠道问题52个。三是2025年1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1月3日召开平溪镇茶产业推进会,邀请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对平溪镇茶产业品质提升进行指导,坚持茶叶质量监管与生态茶园建设两手抓,提升茶叶质量。二是回引“新农人”创办寿宁县云岭雾上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开展茶叶种植,建设茶叶基地100余亩;鼓励引导宁德寿品梅茶业有限公司引进先进设备投产红茶加工与销售,打造茶产业品牌,成立寿宁县品梅茶旅康养有限公司,推进茶旅融合,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指导盛茗香茶厂扩大产能投资、新建厂房、引进生产线并申请SC认证,切实提升年产能;同时,成立亭下村亭薯香和南溪上瑶金丝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锥栗地瓜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落实好县委提出的“新农人”回村工程,现已打造“新农人”示范点1个(燕窠锥栗“新农人”创新创业基地),创建县级家庭农场1个(平溪镇莲甫家庭农场)。
5.关于“工业产值下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2月通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入一家具有发展潜力的“飞地”规上企业寿宁县盛方机械有限公司。我镇积极做好跟踪对接,全力协助该企业入规,目前于2024年12月将该企业入规材料报送至县统计局。待审核入规后,预计该企业将成为推动我镇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二是强化在库企业全方位服务工作。2024年11月底,安排在库规上茶业企业代表利得隆茶业有限公司出席全县规上茶企座谈会,为企业拓宽发展思路、破解经营困境提供了有益借鉴。2024年12月11日,我镇协同县工信局深入企业一线,现场宣传解读最新助企惠企政策,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6.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成立平溪镇重点项目工作专班,深入分析5个项目超期原因,主要为安征迁未完成、资金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工作专班已明确项目责任人,加强项目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于2024年10月18日、11月8日书面发函要求代建单位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及时对寿宁县Y124线长溪至平溪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进行验收。2025年1月14日完成对该项目的验收工作。现5个超期项目4个已完成建设,屏峰至清洋茶场段农村公路项目2024年11月份已复工,截至2025年1月已完成全线拓宽和稳定层铺设。现正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预计2025年3月底前完成沥青铺设、防护栏安装及标识标牌等剩余工程量。三是后续重点项目建设将继续选择责任心强的第三方监理公司,切实要求第三方监理公司严格履行审核把控职责,加强对项目工期、质量以及安全等关键方面的把控,保障项目序时推进、质量达标。
7.关于“耕地红线守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违法占用耕地已整改18.13亩,针对尚未整治完成的25.85亩违法占用耕地(主要为农村道路建设),已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与分类,建立详细整改台账。二是屏峰村163.31亩耕地抛荒问题已完成复耕复种;东山头村横林下2014年土地整理面积79亩,为镇政府土地整理项目委托村委进行管护,因管护期已过,目前耕作条件差,拟通过耕地流出整改、新增耕地等方式进行异地补划。三是有序开展粮食生产奖补工作,激励农户、农业合作社开展撂荒地流转复耕复种工作,2024年共完成复耕复种面积583.25亩;结合“农事直通”APP对撂荒地进行分批整治,2024年秋季共完成撂荒整治17.93亩,逐步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四是宣传2025年粮食奖补政策,鼓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包部分撂荒地,全力完成2025年粮食生产和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五是综合其他问题,2024年12月24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2025年1月2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025年1月22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8.关于“种粮补助发放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6月重新核对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名单,完成死亡人员补贴账户变更换户工作。二是于2024年11月重新核对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名单,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情况及二轮承包耕地情况开展调查。经核实,2016-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8名公职人员”合计领取补贴22416.43元,其中6名公职人员为代其家庭成员领取,1名为非在编人员,1名公职人员县纪委已于2024年12月17日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其补贴拟由村委收回代为管理。三是安排2名同志专门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并根据《寿宁县农业农村局、寿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寿农局〔2024〕51号)文件精神开展变更换户等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村严格比对核查补贴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进一步审核把关。根据上级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部署,镇乡村服务中心将及时做好变更换户,切实维护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四是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通过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方式,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强农惠农政策。五是综合其它问题,2025年1月2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025年1月15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9.关于“教育扶贫补助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日常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微信工作群、网格员走村入户等方式宣传“雨露计划”优惠政策。二是已对8名原符合条件但未发放补助的学生进行重新核实,其中3名学生仍就读大中专院校已列入2025年补助名单,2名学生已毕业;1名学生已辍学;2名学生不符合政策,不再列入2025年补助名单,结余的2.93万元资金将用于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今后我镇将做好精准摸排,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纳尽纳、不漏一人。三是严格落实教育扶贫专项资金文件精神,对上级下拨的教育扶贫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严格审批把关,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四是2025年1月15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二)统筹镇域发展不够有力
10.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全力推进在建的屏峰至清洋茶场段农村公路及Y119亭下三角洋至周宁界农村公路,屏峰至清洋茶场段农村公路已完成全线7公里的路面拓宽及稳定层的铺设、Y119亭下三角洋至周宁界农村公路已完成全线3公里的路面拓宽及水泥硬化。二是依据“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核心理念,对全镇剩余“单改双”任务计划进行科学规划。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待镇财政资金充裕时,分阶段分批次实施建设。三是因镇财政困难,针对尚未纳入建设计划的19.4公里自然村硬化路,鼓励各村委会积极动员乡贤力量筹集资金,量力实施。
11.关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农村长者食堂的管理,2024年10月9日、11月8日,镇民政办干部到溪底村、环溪村、燕窠村了解长者食堂运营情况,并与3个村委共同探讨运营资金、人员配备、文化建设、制度上墙等实际情况。因燕窠村长者食堂存在人员较少、运营资金不足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已将其功能使用改造为幸福院。二是因各村在村人员较少,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盘活闲置幸福院使用功能,保留南溪村、屏峰村、溪底村、燕窠村幸福院使用功能,地势较高的木场村、亭下村、龙头坑村改造为汛期临时安置点,东木洋村改造为老人活动中心。三是积极动员广大乡贤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争取社会捐款支持养老公益事业,现已筹资7万元资金用于东木洋村幸福院改造工作。
12.关于“农村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联系项目业主单位,督促加快施工进度,2024年11月2日,柯洋村、南溪村、亭下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动工建设,目前南溪村完成约25%工程量、柯洋村完成约30%工程量、东木洋村完成约30%工程量。二是全镇49家生猪养殖场中已完成43家生猪养殖场整改工作,其中完成三级化粪池改造34家、养殖场拆除2家、清栏退养7家;剩余6家正持续整改中,其中动工建设三级化粪池4家、动员清栏退养2家。三是加大环保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2024年省考段平溪镇主要流域氨氮和总磷未超标、水质达标率达100%。四是已完成《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及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函》涉及平溪镇生猪养殖剩余2个养殖场整改工作,亭下村1户和龙头坑村1户分别于2024年11月12日、11月15日拆除整治到位。五是按照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要求,我镇现已编制划分好禁养区,引导养殖户规范化养殖。六是针对“农村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滞后”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1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19日委托将乐金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非法炼铝厂残余的危险废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置。二是于2024年11月15日现场查看,平岗叶腊石采矿场已按照治理恢复方案将采矿场山体裸露部分除矿口位置复绿到位,同时我镇要求该矿场要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成效明显,现已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我镇将做好长期监管。三是通过下发工作提示、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对河道管理员的培训指导,每月督促镇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完成巡河要求,2024年开展河道专管员培训4次、平均巡河完成率达97.9%。四是将巡查责任细化到每个网格,要求网格员、河道管理员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向镇环保办、河长办汇报监督检查情况;完善河长制考评工作机制,每月预留部分工资作为年底绩效进行二次分配,激发河道管理员积极性,切实做好生态环境及河道的管护。五是综合其他问题,2024年7月30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2024年8月28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10月18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2025年1月15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14.关于“两违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两违”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各村醒目位置张贴“两违”宣传标语54张、“两违”和宅基地审批政策海报50份,镇村会议逢会必讲、镇村干部入户必提“两违”治理,切实提高群众“两违”意识。二是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于2024年10月17日印发《寿宁县平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两违”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规定的通知》(寿平政〔2024〕44号),切实抓好“两违”巡查、发现、报告、制止、处置、反馈六个环节的责任落实。三是巡察整改以来,经日常巡查发现3起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均处在萌芽状态就已劝阻、拆除到位。同时,于2024年12月31日,镇监察组对巡查过程中发现乱滥建情况不报告、不制止、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违法行为持续或造成恶劣影响的1名责任人予以立案调查。
15.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1)关于“车辆违规停放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日常通过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并开展2次道路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居民规范停车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停车场引导标识,在镇区入口及主要道路设置平溪镇区停车场示意图并在停车场显眼位置设置停车场标识牌5个,让驾驶员知晓停车场的具体位置,引导规范停车。三是充分利用我镇“三位一体”违法停车电子抓拍监控设备,镇派出所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在重点时间段对重点路段、重点街道进行巡逻。四是积极打造示范街道,对镇区街道进行划线管理,规范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开展主镇区街道常态化管理整治行动,由镇党政领导班子带头,联合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志愿消防队、攻坚队、网格员等组成巡逻队,负责每天对镇区违规停车、占道经营等进行整治,切实打造整洁、有序的街道环境。五是2025年1月2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卫生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全镇18个村旱厕进行摸排,动员旱厕户主动工改造,2024年完成4户旱厕改造。二是结合“智理廊乡”APP和“逢三进格”工作机制,走村入户深入挖掘美丽庭院家庭户,联合村委共同打造省级美丽庭院5家并于2024年12月通过1家。三是已督促17个行政村(除东溪村和部分自然村)将垃圾放到指定位置由宁德绿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要求的清运趟次(每天一次)完成转运;已要求宁德绿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中心镇区垃圾桶放入垃圾屋,并盖上桶盖,定期做好巡查,发挥垃圾屋功效。四是发布《关于加强平溪镇街道综合整治的通告》,组建巡逻队,加强镇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用好县委组织部“逢三进格”机制,按照“三集中六清楚”要求,扫干净、摆清楚、整到位要求,常态化开展各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五是镇党委组建督导队到各村开展监督检查30次,督促各村及时整改检查发现问题39个,切实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六是2025年1月15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三)全面从严治党有待提高
16.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31日、12月31日组织召开平溪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深入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后每年严格按照规定召开相关会议。二是结合本镇实际于2024年10月16日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2025年1月,镇党委指导18个行政村开展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截至2025年1月底已完成整改自查问题32个。三是根据工作需要于2024年7月31日调整平溪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专班。
17.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党委分别于2024年7月31日、12月31日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和科学研判,梳理廉政风险点33个并做好风险提示。二是2024年镇纪委已对各村党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提醒18人次以上。制定2025年廉政谈话提醒全覆盖计划,及时掌握村党支部书记在思想认识、工作实践、日常生活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记录档案,巡察整改以来,镇党委对28名镇干部开展谈话并做好详细记录。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2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18.关于“支持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18日组织镇纪委干部学习纪委“三转”要求,明确镇纪委工作职责。二是镇党委于2024年11月27日调整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分工,保证镇纪委干部专司其职。三是于2024年12月16日向县纪委监委报告镇纪委干部分工情况及2024年镇纪委工作总结,并将持续按要求定期做好请示报告。
19.关于“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3个未整改问题分别是“东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位置空缺”“部分村三资公开不够及时”“平溪村报销审批表格填写不规范,支付方式、日期均未填写”,已形成问题台账移交镇会代中心,并指导相关行政村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2024年共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0次,发现问题9个并形成问题台账移送镇会代中心要求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已完善镇纪委与镇会代中心之间的问题双向移送程序,针对2024年发现的问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整改。四是2025年1月2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20.关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委每月学习会,加强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从信访举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提高问题线索转立案率。2024年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0件,其中转立案审查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5人,挽回经济损失13.8133万元。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2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21.关于“整改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镇党委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1次,及时了解和掌握巡察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各项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事项进一步督促和推进。二是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或敷衍塞责的科室和个人,镇纪委发出督办函4份,切实发挥监督“利剑”作用。二是严格遵循问责程序,按谈话规范要求认真开展问责谈话,截止目前已完成通报批评8人,批评教育谈话30人。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15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22.关于“奖教基金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30日与原镇干部、促进会领导重新签订5万元借款合同,由促进会成员担保,已收回2020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29日借款利息2.4万元;于2025年2月13日借款人已归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0.61万元;2024年8月10日与教育促进会成员重新签订10万元借款合同,由1人担保,已收回2022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9日利息2万元。二是于2024年12月16日送达《寿宁县平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督促镇教育发展促进会依法依规运作基金会的函》督促镇教育发展促进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基金,积极把控风险,做好教育基金日常工作。三是由镇分管领导定期抓好奖教基金使用监督,要求镇教育发展促进会履行资金使用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基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
23.关于“意识形态风险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对平溪村、环溪村沿街路灯灯箱所用国旗图案制作不标准的灯箱进行喷绘整改,对破损的灯箱进行更换。二是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每月开展1次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排查巡查,对不规范、不符合标准的宣传载体及时撤换,已清理1处过期宣传标语、更换2处褪色国旗,切实维护公共宣传环境的良好秩序。三是于2024年11月19日制定“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审批“和美平溪”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内容,并指定镇宣传干事负责归档工作,以保障信息的可追溯性和管理的规范性。四是根据镇情实际,制定了《平溪镇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平溪镇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平溪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中共寿宁县平溪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防控。五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2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4.关于“保密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政联席会、镇村干部大会上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规及保密知识等4场次,组织涉密人员通过保密观APP参加保密教育线上培训,25人获得结业证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二是按照涉密人员管理要求,已对20名涉密人员进行全面审查并填写审查表、签订承诺书,安排专人负责存档。三是主动对接县委保密局租借保密检查工具,围绕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涉密人员管理等内容每年开展一次内部保密工作自查,对发现的3个问题立行立改,现已整改完毕。四是检查发现的镇社会治理办公室、执法办公室互联网计算机存储的工作秘密资料已彻底删除。镇保密工作分管领导于2024年12月9日对3名责任人进行日常保密工作培训;2024年12月10日在镇干部大会上,3名责任人因保密意识不强作出深刻检讨。五是综合其他问题,2024年12月24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2025年1月15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5.关于“债务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2月16日完成对镇村债务的全面梳理工作,东山头村居民饮用水质保金等10笔合计126033.27元已还款,镇村两级剩余负债均已挂账,分批分期还款。二是针对向县水利局的50万元借款,已严格按照既定程序予以核销。鉴于我镇财政实际,在工程项目债务处置上,已制定了还款规划。截至2025年1月27日,已还款89.6031万元,余下部分已挂账处理。
(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有力
26.关于“解决群众诉求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群众反映“县五中新校区门口下水道堵塞、路面积水影响通行”问题,已整改到位。网格员主动发现问题服务群众,及时完成路灯维修5次;对群众反映“深洋茶厂边造纸厂污水废气直排,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已关停造纸厂并拆除相关基础设备。举一反三,在镇域范围内开展排查,暂未发现类似情况。二是现有1名分管、2名干部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同时,工作日每天安排1名镇党政领导班子和1名干部在群众接待室值班,做好群众接访工作,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决。2024年7月以来,共召开信访专题会议10场次,研究推进34件群众诉求化解工作。三是整合司法资源,通过镇综治中心多元方式协调推进,力求将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7月以来,受理群众信访6件,12345诉求73件,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7.关于“村务公开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29日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开展村务规范公开培训,切实增强村干部村务公开意识。二是湖潭、柯洋、岭兜、平溪4个村于2024年11月完成2023年阳光村务平台财务信息公开;2025年1月对18个村2024年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各村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三是镇党建办指导岭根、岭兜、长溪等行政村更新了村务公开栏,各行政村均已按要求公示公开2024年第四季度村财收支明细。巡察整改以来,通过走访各村,村务公开栏均有公开相关内容。四是镇党建办、会代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各村运用寿宁阳光村务平台、村务公开栏等平台规范村务公开,对不符合要求公开的内容将退回并及时整改到位。后续每季度至少完成一次村务公开审查,每年年底由镇会代中心指导各村公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切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五是2024年12月25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村务公开走过场问题的阳光村务平台经办予以谈话提醒;2025年2月20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28.关于“‘三会一课’材料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14日、10月9日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三会一课”业务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如实做好签到,保证会议内页材料结构完整、内容真实、表达准确。二是于2024年10月9日镇村干部大会对“三会一课”材料不严谨问题进行通报;于12月底党建办业务人员对各党支部上报的2024年第四季度“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表进行审核,发现龙头坑村在2024年10月、11月支委会上研究与党建无关内容,已完成整改。三是每个季度首月上旬,由镇党委组织委员牵头,党建办干部、党支部书记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材料进行梳理把关,规范“三会一课”档案材料。四是就“‘三会一课’材料造假问题”2024年12月25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综合其他问题,于2025年1月2日对“三会一课”材料造假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9.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镇党政办及财务室工作人员学习《寿宁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党政办做好公车管理,按流程审批公务用车和维修。二是已确定闽运汽修厂作为镇公车定点维修点,2024年7月以来两辆公车维修共4次,均为定点维修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三是于2024年10月停止无运营资质的车辆租赁。镇现有两辆公车,巡察整改以来,均严格执行派车申请、审批、出车、订单核算流程。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2日对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0.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镇党政办及财务室工作人员学习《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镇党政办按文件精神严格抓好落实,严格做好公务接待审批,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要求镇财务室做好审核把关。二是对2020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累计发现4笔接待支出为非公务接待情况,合计1855元,经对接,已追回福安市瑞航电子科技服务中心、福州飞鸟传媒有限公司、福建中移百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4笔接待费1855元。三是2024年1-11月我镇公务接待支出23万元,相较同期下降20%。经自查自纠,2024年来未发现超标准接待和违规接待问题。四是2025年2月21日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3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1.关于“会议费支出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镇党政办及财务室工作人员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要求镇党政办严格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做好会议预算及结算,要求镇财务室做好审核把关、节约开支。二是2024年镇人大会及各类会议会前均已做好会议费预算及审批工作,切实将预算严格控制在标准内。2024年1-11月支出会议费34笔31640元,无超标准支出。三是举一反三,今后严格做好各类会议费预算及审批工作,严控会议费支出。四是2025年1月16日对会议费支出超标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2.关于“项目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31日组织镇重点项目专班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严格做好项目合同管理把关。二是项目工期逾期半年以上的16个项目,截止2025年1月,已完成验收有11个;屏峰线(屏峰至清洋茶场)公路工程杆线迁移(强电)(弱电)工程等2个项目已建设完工待验收;寿宁县平溪镇南溪村2020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等3个项目因政策原因取消实施。三是镇重点项目专班正持续做好项目合同梳理,一对一分类整改,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流程,包括合同的审批、签订、执行、变更、备案等环节并明确项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四是非必要不更换项目经理,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项目经理,加强业主单位与施工方沟通协调,经向镇重点项目专班备案后,按程序进行变更。五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8日对项目合同管理把关不严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3.关于“项目竣工后长期未结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镇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已对竣工未结算的项目重新组织验收程序,目前Y119亭牛线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寿宁县平溪镇2022年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寿宁县平溪镇2022年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等9个已完成结算审核,寿宁县平溪镇屏峰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区停车场项目(一期)、平溪镇燕窠村121号传统风貌建筑修缮活化利用项目等3个项目已送审。后期项目竣工后按要求及时进行结算审核。二是镇重点项目工作专班负责跟踪和督促竣工项目结算进度,并定期报告进展情况。
34.关于“项目程序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0月31日组织召开平溪镇项目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对项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明确工作职责。二是镇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对平溪镇镇区改造提升项目、Y119亭牛线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等程序混乱的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一项目一档案。三是严格依法依规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对项目建设招投标、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督,保障项目程序合法合规。
35.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6日制定完善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的提取、使用、审批和监管流程,保障所有的大额取现均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二是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镇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学习《平溪镇人民政府现金管理制度》《平溪镇公职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每一笔资金的审批手续和现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三是严格执行现金支出管理规定,对单笔开支1000元以上的执行转账支付。于2025年1月2日完善29笔取现账目审批手续。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4年12月24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2025年1月2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6.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未及时上缴财政的45.98万元非税收入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镇情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还款计划,分批次、逐步上缴财政。二是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明确非税收入的征收、上缴、使用和监管流程,保障制度执行到位。
37.关于“项目资金结余超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岭后村、龙头坑村乡村振兴产业薄弱村帮扶资金合计20万元于2020年3月投资闽东时代乡村振兴基金,资金未存在结余;针对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寿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58.11万元问题,截止2025年1月26日已退还20万元,剩余部分将分批分期还款。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负责项目建设的镇分管领导、项目责任人认真核实项目资金使用,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是镇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强化对项目结余资金的监管力度,保障结余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3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镇党政办及财务室工作人员学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巡察整改以来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均已及时登记入账。并安排镇党政办专人负责管理。二是于2024年11月30日补齐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与6支扫码测温仪资产的登记转固手续,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已维修,后续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妥善使用。新购物资将严格落实好固定资产采购申请、验收入库及领用手续。三是组织人员对我镇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发现环溪垃圾转运站等37个项目未完成转固及基础建设设施登记手续,于2024年12月补齐相关手续。四是严格落实干部用房管理制度,存在“一户多占”住房情况的干部按家庭情况已清退不合理住房7间。同时,我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全体干部均只有1间宿舍,并由镇党政办负责做好干部宿舍管理。五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于2024年12月10日出台《平溪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六是2024年1月22日对干部用房管理不到位、存在1户多占情况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
39.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慰问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0月30日,组织镇会代人员、村主干、村报账员学习《寿宁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寿政规〔2023〕2号)规定,重点围绕村集体误工补贴、资产资源管理及财务收支管理等关键内容开展学习,切实提升业务水平。二是重新核对岭后村、木场村、南溪村、燕窠村、岭根村等5个村共计5900元误工补贴发放情况,其中岭根村、燕窠村发放误工补贴共计2030元符合规定,现已补齐相关附件材料;岭后村、木场村、南溪村、燕窠村等4个村共计3910元误工补贴属于违规发放,截止2024年11月14日,已全部清退。三是重新核对龙头坑村、溪底村等5个村发放共计3.12万元慰问金名单,其中溪底村违规发放的7300元慰问金已全部清退,龙头坑村发放党员慰问脐橙的2340元签领单已补齐,其余慰问人员均符合要求,已按程序补齐相关附件材料。四是强化财经纪律,做到举一反三,深化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由镇纪委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五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22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慰问金问题的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对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40.关于“资产管理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会代中心于2024年10月30日对各村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保障镇村资产的安全、规范管理。二是对长溪、湖潭、平溪、龙头坑、岭后等5个村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做好入库登记,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人。长溪村2022年12月购置的价值6000元的微耕机,平溪村2022年至2023年间购置的价值600元的电热水壶配竹架、750元的电风扇、1100元的割灌机、3000元的微耕机等,屏峰村2020年9月购置的价值83565元的文化广场大屏幕彩电均已登记为固定资产。其余13个村已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已收回湖潭村白条入账的349元。同时,镇会代中心加强审核把关,规范单据报账管理,杜绝白条入账现象,经自查自纠,2024年度未发现白条入账情况。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20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2025年1月15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025年3月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41.关于“投资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0月30日组织各村学习《寿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规范农村集体资金投资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寿农局函〔2024〕59号)文件,进一步规范管理村集体资金投资,加强村干部预防和控制投资风险意识,提升村集体资金投资的科学性与合规性,保障集体资金保值增值。二是平溪、环溪村委已通过法院起诉平溪村化肥店、环溪村铝合金店,均已判决胜诉,由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正持续跟踪钱款追缴。三是长溪村、南溪村与三关虎墓理事会续签投资合同,共收回收益19.2万元。亭下村终止投资合同,共收回本金30万元、投资收益13万元。四是针对“投资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2025年1月22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五)基层党的建设有待加强
42.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14日组织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提高党建业务工作能力。二是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镇党建专题会,对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行梳理,围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强村级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做到党建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总结,推动基层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根据上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平溪镇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平溪镇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和党员档案的管理。
43.关于“党委会议事功能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镇党政办工作人员开展公文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保障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做好会议记录及材料归档工作。二是明确除紧急事项外每两周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要求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前两天对拟上会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与研究,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至镇党政办进行汇总整理。巡察反馈后,未出现议题扎堆现象。三是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自巡察整改以来,召开镇党委会议10场,严格落实镇党委委员逐一表态发言、党委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切实营造浓厚的议事决策氛围。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2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44.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27日组织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办工作人员,对《平溪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会议议事的具体范围。二是2024年“两优一先”、表彰先进、食堂费、广告费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遵循议事程序,经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上报或拨付。
45.关于“党组织设立撤销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镇党委会议对党组织的设立和撤销流程规定进行再学习,强调镇下一级党组织的设立和撤销需及时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并严格按照程序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备。二是坂头造福新村农村社区党支部牌匾于2024年6月拆除,支部相关档案资料已进行梳理并归档。三是于2024年12月开展自查自纠,对全镇2020年以来下一级党组织成立流程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撤销后未履行撤销程序情况。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3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4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民主生活会研讨发言材料被发现存在抄袭、雷同等问题的镇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于2024年12月重新梳理2020年以来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会上的发言提纲,未发现抄袭、雷同等情况,同时要求镇党政领导班子要认真撰写2024年度发言材料,不允许出现抄袭、雷同现象。三是已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文字校稿,党委主要领导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研讨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重写。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2日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2025年1月14日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47.关于“党支部评星定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11日组织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学习党支部评星定级相关工作要求,提升业务水平,重新梳理2021年以来各党支部评星定级内页材料。二是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镇党委会专题研究2024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明确工作安排、评定内容。三是要求各党支部抓好评星定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明确整改时限,镇党建办定期督促指导。对存在问题一直未能整改到位的村主干,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停岗学习等问责形式促进整改。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分别于2024年11月13日、11月20日组织平溪村、清洋茶场党支部党员上一堂纪律专题党课;通过“支委+网格+党员”的模式挂钩党员管理,进一步拓宽党员教育管理形式。
48.关于“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29日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学习《宁德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问百答》,学习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扶持政策及典型案例,拓宽各村发展思路。二是于2024年12月30日组织村财收入10万元以下的木场村、东溪村支部书记到村财收入较好的亭下村、溪底村进行参观交流学习壮大村集体经济先进经验,探索村与村结对并进发展模式,提升村党组织带富能力。2024年度木场村、东溪村集体收入分别为15.7万元、23.9万元。三是充分利用现有产业链条和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茶叶与锥栗产业。回引“新农人”创办寿品梅茶厂,引进先进加工生产设备助力茶产业发展;创办寿宁县燕峰锥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产供销”一体化模式,持续推动高山锥栗产业发展;成立亭下村亭薯香和南溪上瑶金丝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地瓜产业。四是积极对接电商企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49.关于“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镇党政领导班子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提升领导干部责任心与进取心,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对其分管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二是于2024年10月30日主动邀请县委主要领导赴平溪开展座谈会,帮助镇党政领导班子理清工作思路、提振士气。县委于2024年8月、11月对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两名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岗位调整,镇党委于2024年11月27日对镇党政班子进行了分工调整,通过合理分工进一步发挥党政班子自身优势,提升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根据《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寿宁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将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完成情况与推荐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年终绩效分配等挂钩,激励镇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热情,切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2月21日对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025年1月13日对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50.关于“临聘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平溪镇工作实际,2024年10月前已清退临聘人员4人。二是稳定财务岗位人员配置,优先安排有财会从业经验的在编镇干部,减少人员频繁变动,加强专业知识培训,维持岗位稳定性和专业性。三是制定《平溪镇临聘人员管理规定》并于2024年12月31日镇党委会研究通过,明确了薪酬标准,将临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作为薪资待遇调整的主要参考依据,并定期对临聘人员的薪酬进行评估和调整,符合市场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51.关于“村级两委干部队伍法纪观念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强化纪法教育培训,于2024年6月27日邀请县纪委监委业务骨干为镇村干部授课,系统讲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提升镇村干部纪法意识。二是于2024年11月1日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纪检委员培训,针对村级重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系统培训,加强村级两委干部履职和监督能力。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镇村干部大会等组织镇村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6场216人次,通报典型案例8个,深入剖析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深远后果,提高村“两委”干部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四是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不定期对镇村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截至目前已谈话28人次,进一步筑牢干部廉洁自律防线。
(六)落实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52.关于“问题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于2024年9月30日成立平溪镇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协调整改工作。二是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定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或“两违”、环保、项目建设等重难点问题整治现场办公会,推进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1场次,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四是参照《中共寿宁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由各村自行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立行立改问题45个。五是对整改相对滞后的分管领导由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6人次,提出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促进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53.关于“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2020年巡察“回头看”剩余3个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的相关情况,并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针对“往来账49.78万元长期未核算问题,至今仍有30万工程款未核算”问题,于2024年3月29日发函要求施工方金禹建设有限公司完善结算材料,按程序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结算审核,根据核算结果多退少补,核销该笔借款。我镇多次联系施工方要求提供材料,施工方均不配合。针对“违规代缴工程项目税费”问题,已组织相关涉及村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要求村委追缴项目税费,现追回12笔7328.48元。因项目建设年代久远,无法联系施工方税费催缴,我镇已成立平溪镇招投标工作专班,负责平溪镇内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的项目审核、招标监管、资金监管、质量监管等,规范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监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镇党委召开3次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巡察整改进度及存在困难,并由相关领导班子分别牵头推进,逐步抓好问题整改,镇纪委负责做好跟踪督促。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5年1月8日对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54.关于“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党政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巡察整改以来,召开镇党委会10次,非党委委员均未参与表决,保障了会议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于2024年11月27日组织镇党委委员对党委会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进行再学习。三是持续推动常态化整改,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制度落实见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镇党委高度重视,严肃予以追责问责,对62人次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受到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3人,通报批评9人,批评教育30人,谈话提醒1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1.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因征地难度大以及镇财政困难无法实施。二是部分村自然村常住人口少,项目建设作用不明显。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我镇全力以赴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待镇财政资金充裕时,分阶段分批次实施建设。二是鼓励各村委会积极发挥乡贤力量自筹资金、动员群众配合征地。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2.关于“农村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滞后”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上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缺少资金。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镇党委全力以赴做好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保障。二是联系项目业主单位,督促加快施工进度。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3.关于“项目竣工后长期未结算”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寿宁县平溪镇屏峰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区停车场项目(一期)、平溪镇燕窠村121号传统风貌建筑修缮活化利用项目等3个项目已送审,暂未完成结算。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接有关部门,及时完成项目结算。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172211,通信地址:寿宁县平溪镇平溪村景洋街80号,电子邮箱:snxpxz@163.com
中共寿宁县平溪镇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