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柘荣县双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3-28 09:3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6月3日至7月4日,市委巡察七组对双城镇开展巡察,并于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双城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七组反馈的问题及建议,把推进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和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双城镇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双城镇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积极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
(三)强化措施,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抓好落实,确保实效。双城镇党委不定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台账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整改到位。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及时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切实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 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学应学尽学“第一议题”内容,2024年10月11日将习近平在湖北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左岭街道智苑社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春节前夕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回信精神等10项内容列入党委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会29次,均按要求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5项。三是结合其他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 关于“农村工作重要文件学习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补学“一号文件”文件精神,2024年10月1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二是常态学习三农文件精神,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2次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柘荣县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三是今后不断强化对“一号文件”等农业农村重要文件的传达学习,及时纳入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坚决扛牢“三农”工作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好既定目标任务,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新进展。
3. 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学缺漏内容,2024年10月21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党政班子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交流研讨材料16份,深入交流、研讨、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2024年双城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定期组织学习,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8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10次;本年度专题学习重点17个,已学习重点17个。三是结合其他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城区治理有短板
4. 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存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综合整治力度,镇巡逻队每日进行常态化巡逻,联合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部门,累计出动2800余人次对上桥路、荣华路、东峰村、东下岗、乌岩下等重点区域进行巡逻,劝导和制止占道经营、车辆违停、建筑垃圾乱倾倒等不文明行为200多起。溪坪社区、城北社区、上城社区、东城社区、兴业社区等社区结合“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入户宣传“飞线”违规充电知识,共完成村居家庭入户宣传11086户,群众自行拆除“飞线”156条,联合镇安办、镇综合执法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强制拆除“飞线”161条。东城社区在盛丰新城小区增设80个充电端口160个插座。二是开展河道清淤整治,11月中旬完成霞泰桥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解决河道养殖、垃圾滞留等问题。2024年10月以来未被河长制“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通报。三是序时推进考评任务,对照河长制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及时清除“四乱”问题40余起,清理河道垃圾30余立方,清理河道塑料垃圾40余斤,清除乱堆乱建10余起,制止非法垂钓、捕鱼捕虾14次,开展青年守护母亲河志愿行动25场次。针对河道周边群众开展宣讲教育行动8次,受教育群众500余人次。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河4次,监督辖区河道环保整治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度考评名次在第5名。四是扎实推进环保工作,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绩效考评内容,完成霞泰桥段河道整治项目和9个排污口整治,禁止秸秆、垃圾焚烧,及时处置群众焚烧草木灰问题16起,出动100余人次,共检查各类噪声点位30多个,有效减少噪音扰民现象,2024年度考评名次在第6名。
5. 关于“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较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序时推进考评任务,梳理“四好农村路”暨实施“路长制”工作绩效考评薄弱环节,列养三条农村公路,养护里程共4.03公里,共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7处,完成隐患整改7处;深入辖区寺庙、校园、小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联合县道安办、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春运、“122”主题宣传等活动3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2024年度考评名次在第4名。二是加大宣传劝导力度,2024年以来,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0场次,并通过小微权力监督群、网格群等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提醒群众不加装“遮雨蓬”。三是加大执法整治力度,联合县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联合执法4场次,拆除电动车“遮雨蓬”600多顶,县交警大队常态化执法拆除电动车“遮雨蓬”6500多顶;社区道路交通劝导员每月上街开展一次宣传劝导活动,若发现加装遮雨棚情况,及时劝导并上报县交警大队。下阶段将继续配合县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执法,防止反弹。
6. 关于“综治平安建设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扎实推进涉诈人员劝返工作,我镇通过常态化走访滞缅重点人员家属,积极与云南边境警方沟通联系,长期组织工作专班多次前往并驻扎在云南、老挝、柬埔寨等地,全面发动在缅商会、民间组织以及当地各种社会力量,现已成功实现滞留人员“清零”目标,完成涉诈重点人员劝返攻坚任务,持续强化落实对已劝返的涉诈人员日常管控举措。同时,持续落实境外涉诈人员的自主摸排工作,累计上报出境人员78人、出境到重点国家15人。二是扎实开展平安“三率”宣传,创新构建“线上典型案例+线下平安文化点”宣传矩阵,组织镇村干部联合342个网格开展平安户户访行动,累计发放宣传单1.5万余份、发送短信5.34万条,整改治安隐患12处;同步强化巡逻防控体系,增设3处智能安防设备,开展专项整治6次,有效扭转被动局面。2024年柘荣县“平安建设成效”全市排名第一,双城镇全县排名第一。
7. 关于“行政执法治理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执法培训,2024年12月24日召开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对镇巡逻队、相关执法人员共18人,进行执法培训。同时,根据省、市、县相关执法考试文件精神,我镇年初积极动员在编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目前镇综合执法大队5名在编干部通过考试。并动员15名镇35周岁以下在编干部参加考试,并均取得执法证,提高了我镇执法证持证率。二是规范执法行为,16名临时聘用人员作为执法辅助人员,2024年10月起与2名具有执法证的在编干部联合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共318宗,行政处罚1宗。三是开展综合整治,对照下放的32项行政处罚权限,我镇联合县直相关部门检查旅馆、歌舞娱乐、足浴按摩、酒吧等行业场所1168次、烟花爆竹仓库10次、易爆危险化学使用单位20家,发放消防、燃气、“两违”等整改通知书64份,整改治安隐患30余处。四是开展巡逻巡查,对主要交通道路、人员密集场所、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巡逻巡查力度,镇巡逻队累计出动2800人次对上桥路、荣华路、实验小学、第三中学、第二中学等重点区域进行巡逻,联合开展“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及法治副校长“法治课堂”等校园普法讲座2次,校园安全检查11家次,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2024年无执法工作满意率评比通报。
(三)主动担当不够社会民生保障弱
8. 关于“民生项目建设存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城北社区停车场项目原选址因土地无法报批,重新选址于坪桥造福工程点进行停车位建设,2024年12月30日完成施工建设,新建停车位66个,有效缓解了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二是加快项目施工速度,已与远晟壹号院小区群众达成一致,并调整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取消大厅挑高层隔层建设,增加便民通道遮雨棚通风口,实施远晟壹号院便民通道项目,2024年12月13日完成项目建设。三是今后我镇将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实地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确保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9. 关于“耕地保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扎实推进图斑整治,4宗图斑均已完成整改,安亭路选址地块抛荒地图斑,占用耕地4.81亩,经与县城投公司沟通,该地块由对方聘请第三方工程队进行复耕整改,已完成起垄。三馆一院旁无石坪村进出必经道路图斑,占用耕地0.48亩,2024年11月22日对该道路图斑进行拆除复耕,已完成起垄并种植作物。三馆一院旁抛荒地已完成起垄。供电公司西侧临时搭盖于12月25日完成拆除复耕。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督,镇巡逻队每日进行常态化巡逻,累计出动2800人次对辖区范围开展“两违”巡逻巡查,发放“两违”整改通知书44份,及时制止违法占地建设行为44起,2024年10月24日由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联合城市管理执法局和社区干部拆除溪坪社区沃里路口旁违建搭盖建筑。三是扎实完成年度整治任务,通过分类处置,完成烈士陵园旁道路、阳光名苑旁临时搭盖、泰顺路旁、江氏旁水泥硬化、烈士陵园前停车坪等图斑整治5宗。
10. 关于“为民服务保障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辖区4家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清扫,清理了活动室、心理疏导室堆积的杂物,社区已建立健全日间照料中心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和保洁员,确保场所日常卫生整洁。二是委托运营提升服务质量。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目前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因经费有限,仅提供娱乐和有限的保健康复及重要节日膳食供应服务功能。为提升服务质量,2024年11月27日我镇与微尚柘荣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4家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协议,4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对外公示开放时间安排,2024年11月以来,周一至周五常态化对外开放运营,开展大型活动3场,服务群众143人次,量血压630多人次,腊八节提供“包饺子”材料200多份。三是做好城市低保管理工作,2024年6月19日追回兴业社区林辉多领取的10个月0.411万元低保金,并认真落实低保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签字背书”,确保及时清理不符合低保对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11. 关于“回应群众诉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扎实推进路灯问题整治,全面摸排辖区路灯问题,2024年10月10日启动柘荣县双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零星路灯)改造工程,2024年11月4日完工,项目共增设兴业路周边巷道、文昌南路置业楼、墘面自然村等处路灯27盏。二是扎实推进产权办理工作,我镇迅速行动,组织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双城自然资源所、镇综合执法大队以及溪坪社区,成立了下淀洋安置地办证问题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小组。该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投入到产权办理的各项工作当中。专项工作小组对下淀洋安置项目材料展开了全面梳理,并细致排查安置户用地成本费支付情况。在此基础上,向未支付费用的安置户发出了17份催收用地成本费的律师函。鉴于下淀洋办证问题牵涉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多个部门,为有效推动问题解决,需将化解方案提请县政府进行研究审议。下一步,我镇将依据材料梳理结果,及时提请县政府审批,并全方位配合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确保产权登记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安置户早日拿到产权证提供坚实保障。三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4年双城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化解诉求件139件,诉求化解满意率99.18%。
12. 关于“推动殡葬改革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悬挂横幅30条,张帖海报90余张,制作固定标语2处,巡逻车不间断宣传70余次,社区(村)人力巡查60余次,网格群推送清明祭扫倡议书1000余次,引导居民文明办理丧葬活动。二是加强日常巡逻巡查,通过网格化摸排和巡逻队巡逻巡查,2024年来发放《丧事活动告知书》132份,与丧属签订《丧事活动办理承诺书》132份。三是严厉打击土葬行为,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做好丧葬管理工作,做到应火化尽火化,2024年死亡132人,火化132具,火化率100%。
(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较突出
13. 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存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联合执法,2024年10月23日组织镇食安办、教育及包保干部前往柘荣县第一中学、柘荣县第三中学食堂开展现场督导检查,2024年11月8日-11月15日,镇食安办、教育及包保干部到辖区内柳城幼儿园、柘荣县职业技术学校及英华幼儿园进行现场督导检查,2024年11月27日到柘荣县第一幼儿园、城南幼儿园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目前暂未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对照任务清单,每季度实地查看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人员卫生管理、食品留样、相关记录台账及“互联网+明厨亮灶”运行等各个环节细节,对抓好食品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督促学校持续落实好每日校领导陪餐,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校园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14.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该名聘干调回镇本级进行管理,负责东城社区包村和东城社区安征迁内页档案整理工作,并于2024年10月10日收回其占用的青凤村村委楼支部书记办公室。二是2024年10月起,该名编外人员不再参照事业单位全民固定工工资及相关待遇,不再发放通讯补贴。扣除镇非编工作人员2020-2023年度可发放绩效2.52万元(2020年度0.6万元,2021年度0.6万元,2022年度0.66万元,2023年度0.66万元)后,追回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2.41万元。2024年12月12日,该名编外人员递交承诺书,承诺2025年起,分12期退回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2.41万元。三是2024年10月15日柘荣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补充关于福建龙窼谷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待情况说明,2024年11月11日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关于汇科碳汇(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新合作邻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接待情况说明。四是公务车辆闽J016KG因使用年限久,行驶公里数达20余万公里,发动机存在较大问题,存在烧机油、油耗过高等情况。已按程序于2023年9月12日进行报废处置,报废回收所得已上缴县财政,并将加强加油卡管理,将加油卡发票由充值型变更为消费型,公车燃油费进行按次报销,做到燃油费使用情况有迹可寻。五是对青凤村党总支原书记(享受乡镇聘干待遇)吴国斌进行诫勉谈话。
15.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双城镇及兴荣公司承建的143个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对正在进行和即将进行的5个项目发包进行全面审查,未发现存在发包程序不合规的情况。2024年10月14日组织召开项目发包专题会议,对项目相关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我镇将严格按照《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柘发改[2023]39号)要求,加强发包程序监督,健全发包制度,明确流程标准和审批权限。二是强化项目动态监管,已对整改提出的19个未结算项目进行梳理。截止2025年1月16日,19个项目均已送审。北峰小区老旧小区共享食堂改造项目、柘荣县文昌南路桥头停车场工程等17个项目已出成果;柘荣县双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富民花园)、群众诉求联动中心项目正在审核中。三是及时挽回经济损失,2023年1月起由柘荣县兴荣投资发展公司实施的柘荣县双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居工程等8个项目,共向施工方多支付工程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共28.801218万元;截止2024年11月5日,28.801218万元已全部退还。今后,我镇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严格按程序进行项目发包、结算、验收等。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双城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魏定华进行党内警告处分。
(五)落实责任有差距管党治党还需从严
16.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及时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及时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并会商制定2025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扎牢廉政风险漏洞,按照最新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定出台《双城镇2024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双委〔2024〕39号),对121条风险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三是提升党建工作质效,2025年1月16日召开双城镇党建工作专题会,总结2024年党建工作,并会商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四是落实述责述廉制度,按照上级工作要求,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党政班子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17.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文件审核,摸排现有制度16份,废止《中共双城镇委员会 双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城镇二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委〔2020〕29号)等文件9份,修改完善文件2份,并将2份新制定的文件,报送县委办公室党内法规股进行审核。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定文件相关要求进行贯彻落实,确保文件切实有效执行。二是加强资产管理,2024年9月18日委托福州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镇2024年度固定资产进行盘点,2024年10月22日完成盘点,并出具盘点报告。今后将加强人员变动时资产移交管理,并每年进行盘点。三是及时排查整改,立即修改双城城堡、游朴墓两处省级文物单位文物保护应急预案,针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错误表述问题进行纠正,并重新对辖区内共8处文物保护单位应急预案、相关制度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对城南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制度出现“东源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表述进行更正,并举一反三,对镇及其它社区(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制度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18.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等内容,并开展全员研讨交流。二是2024年11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按要求落实会前集中学习研讨、谈心谈话等环节,党政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13名党政班子成员累计提出批评意见313条,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19.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班子成员已严格按照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要求,重新修改、充实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18份,抓好个人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于2024年10月11日党委(扩大)会议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和社区(村)主干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落实到基层组织、落实到所属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三是今后对党政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加强审核,对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及时退回重写,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20. 关于“纪委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纪委监察组强化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10月以来,镇纪委监察组对集体“三资”管理、民生资金使用、耕地保护等领域开展3批次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16个。二是2024年9月30日至11月5日镇纪委监察组组织人员对柘荣县兴荣投资发展公司成立以来65个实施的项目、专项债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已对柘荣县兴荣投资发展公司实施的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推动问题整改2个。三是针对群众在小微权力平台反映公共场所被占用私设停车场、影响周边群众和车辆出行安全问题,通过双城镇政府、城北社区与小区住户、群众充分沟通后,双方达成和解,共同使用该处公共场所,该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2024年以来,充分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63个微信群和监督平台,推动村(居)务信息公开843条,开展相关直播72场次,访问量21238次,收集并办理民生诉求91件。四是结合其他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监管力度小资金资产管控隐患多
21. 关于“项目安征迁款长期未结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21日我镇已委托福安市立信财务审计有限公司对2013-2022年宁德市明金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企业注销终结财务清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县审计局已对审计结果进行确认。二是2024年9月份开始我镇多次组织镇财政所、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人员对30个未结算安征迁项目进行逐个梳理,完成了30个项目的图纸收集、比对和结算确认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款项结算。
22. 关于“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双城财政所已于2024年10月15日开具《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并将2020年1月至2024年3月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81万元上缴县财政。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存款利息上缴县财政。
23. 关于“集体资金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城南社区已与12户农户协商一致,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完成该地块场地平整和水源、田埂恢复,将土地退还农户。二是2024年9月14日组织城南社区干部就《柘荣县规范进一步规范农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柘荣县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和社区(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加强社区干部“三资管理”业务能力。2024年10月30日召集各社区(村)主干、居(村)委副主任、资产管理组组长、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举办双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提升社区(村)干部集体“三资”管理责任意识。三是对兴业社区党总支委员、兴业社区党总支第一书记(城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袁勇进行诫勉谈话;对城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城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袁济贤进行诫勉谈话;对城南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主持社区工作,城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孔春英进行诫勉谈话。
24.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上城社区于11月15日和12月19日分别将原柘荣县双城玩具厂、柘荣县钢架厂两处资产租金收益37.96万元和2.84万元,共计40.8万上缴镇政府。2025年1月15日将原镇计生服务楼转让费、上城社区原柘荣县双城玩具厂和柘荣县钢架厂租金收益共计132.46万元资金上缴县财政,2025年1月21日将上城社区原柘荣县双城玩具厂和柘荣县钢架厂租金收益2.84万元上缴县财政。下一步,双城镇将按程序对原柘荣县双城玩具厂和柘荣县钢架厂进行招租。二是2024年8月22日,向县政府递交《关于提请将回购的宁德远鑫置业有限公司3000平方米商业用房使用权和收益权划归双城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的请示》(双政〔2024〕58号),柘荣县方圆雅筑一层商铺租赁期为5年,租赁程序已报请县财政局审批,11月19日县财政局复函同意我镇进行公开招租,于2025年1月7日公开招标。2025年1月17日本标的流拍,已经更新远晟公开招标公告,待有意向人员后确定新的招标方案。三是严格按照《双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城镇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双政〔2023〕25号)文件要求,对我镇2024年度国有资产进行盘点,2024年10月22日完成盘点,并出具盘点报告,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25. 关于“账务处理不当造成债务虚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完成双城镇政府债务台账梳理工作,于11月5日提交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应冲销未冲核销的款项796万元、应转入结转结余核算款项133.65万元、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项1543.78万元,合计2473.43万元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等处理措施,并于11月20日完成债务台账调整。
(七)村级组织管理不规范
26.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过梳理排查,涉及党课抄袭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13名,均已于10月31日前重新撰写党课课件,并重新上党课。建立党课教案三级联审制度,制作《社区(村)党课课件联审表》,社区(村)党课经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挂社区(村)领导、镇党建办联审合格后方可为党员授课,目前共联审党课课件19份。二是组织业务培训,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组织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县组织部举办的柘荣县2024年度“头雁”示范培训班,深入学习农村“三资”管理、城市基层党建等相关课程,提高党组织书记业务水平。于10月25日组织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行细致讲解,特别是巡察整改中点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解说,进一步规范各社区(村)党内组织生活。三是加强阵地建设,2024年6月城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悬挂国旗,党员活动室已布置党旗及党员权利义务栏。2024年8月溪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悬挂国旗。于2024年10月14日前往各社区(村)对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3个,并完成整改3个。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7. 关于“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追回9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10.7914万元,分别为青岚库区林场机耕路边沟建设工程0.07万元、青凤村湖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2.3814万元,城南社区公厕建设项目0.1万元、城南社区龙山蓄水池建设及水渠改造工程0.74万元、城北社区大楼修缮及零星项目0.54万元、城北社区乌岩下水库周边护栏及巡库道路维护建设0.11万元、上城社区河滨东路一巷自来水管改造及路面硬化项目0.22万元、柘荣县文化艺术中心便道建设工程2.49万元、溪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层)修缮项目4.14万元。二是强化业务指导,2024年10月30日召集各社区(村)主干、居(村)委副主任、资产管理组组长、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举办双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指导各社区(村)严格按照《柘荣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组织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严防虚增工程量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青凤村村委会工作人员(青凤村村委会原主任)吴岩岱、青凤村村委会副主任吴进狮进行书面诫勉。
28. 关于“超标准缴纳公积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全额作为缴纳基数,于2024年8月完成各社区干部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城北社区、城南社区、上城社区、溪坪社区、东城社区等5个社区于2024年10月28日前退回多缴公积金15.8417万元。二是2024年10月30日召集各社区(村)主干、居(村)委副主任、资产管理组组长、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举办双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对《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公积金相关规定进行缴纳。
(八)重视不足巡察整改不到位
29. 关于“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财务人员配备,调整双城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林祚华至双城镇财务室财务岗位。二是及时梳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定出台《双城镇2024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双委〔2024〕39号),将柘荣县兴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全生产办、便民服务大厅等岗位职能纳入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30. 关于“存在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2024年以来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0多份,在清明、中秋转发微信群的移风易俗微信提示5000多条。在显要处上墙村(居)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移风易俗约定,对每起红白喜事进行事前宣传防止不文明行为,潜移默化中改变群众陋习风俗。二是加强日常巡逻巡查,常态化巡逻城区及周边区域、辖区山林,防止新建翻新坟墓发生,6月至今,共发现新建翻新坟墓2起,制止2起,有效遏制违法翻新乱建坟墓现象。三是治理燃放烟花爆竹,对辖区4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及1家烟花爆竹存储仓库进行全面排查,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34份,提出整改意见34条,无证摆放烟花爆竹线索移交治安大队27条,并向县应急局备案,办理烟花爆竹类案件11起,行政罚款10人,行政拘留1人,收缴销毁烟花爆竹49箱,劝阻、批评教育53人,线上推送624群次,覆盖人数达4.5万人,张贴和发放烟花爆竹宣传单1400余份,与沿街商铺签订规范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172份,有限制止燃放烟花爆炸的不文明行为。三是对青凤村村委会副主任吴进狮进行政务警告处分。
31. 关于“存在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1日党委(扩大)会议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和社区(村)主干学习《双城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升镇、社区(村)两级科学决策水平。二是按照《双城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文件要求,5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等事宜需提交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附会议纪要后方能拨付相应资金。2024年7月以来,召开党政班子会议10场次,研究事项43件,重大事项报账材料附会议纪要,经镇财务审核后,拨付相应资金。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双城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他人员2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理2人,诫勉谈话4人,书面诫勉2人,批评教育2人,通报批评15人,谈话提醒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回应群众诉求有差距”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双城镇下淀洋安置地项目目前已建房80榴,共安置征地无房户、溪坪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重点项目房屋征收拆迁户等86户。2015年2月与4月,原县住建局先后向我镇核发了下淀洋安置地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5年10月,经县规委会审定规划建设82榴。该项目于2015年至2018年期间陆续按照个人建房方式建设安置房,2018年10月,我镇申请办理了安置户税征免手续,同时完成土地分户测绘工作。2020年4月,我镇委托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实测,实测建筑面积为30100.23平方米,超出了原审定的建筑面积指标1800.23平方米,除1栋高层建筑(1#-8至1#-12)按规划指标建设外,其他安置户所建栋楼均不同程度存在超面积建设情况。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下淀洋安置地项目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分户)手续。
为尽快解决该遗留问题,我镇多次与县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并分别于2020年8月、2021年12月两次发函恳请该部门转报县政府,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依据下淀洋安置地现状指标编制图则予以审批解决安置户房屋权属登记事项。2020年9月、2022年1月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次复函,要求我镇编制《双城镇溪坪街旧街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将地块相应指标纳入修建性详细规划,再行解决安置户房屋权属登记事项。我镇迅速行动,组织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双城自然资源所、镇综合执法大队以及溪坪社区,成立了下淀洋安置地办证问题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小组。该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投入到产权办理的各项工作当中。专项工作小组对下淀洋安置项目材料展开了全面梳理,并细致排查安置户用地成本费支付情况。在此基础上,向未支付费用的安置户发出了17份催收用地成本费的律师函。鉴于下淀洋办证问题牵涉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多个部门,为有效推动问题解决,需将化解方案提请县政府进行研究审议。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镇将依据材料梳理结果,及时提请县政府审批,并全方位配合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确保产权登记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安置户早日拿到产权证提供坚实保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2.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24年8月22日,向县政府递交《关于提请将回购的宁德远鑫置业有限公司3000平方米商业用房使用权和收益权划归双城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的请示》(双政〔2024〕58号),柘荣县方圆雅筑一层商铺租赁期为5年,租赁程序已报请县财政局审批,11月19日县财政局复函同意我镇进行公开招租,于2025年1月7日公开招标,2025年1月17日本标流拍,目前已经更新远晟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镇针对2025年1月17日本标的流拍,
将继续粘贴招租信息,待有意向人员后确定新的招标方案,同时启动招商。
整改时限:2025年4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3231,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双城镇柳城南路15号,电子邮箱:scz3231@163.com
中共柘荣县双城镇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