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5-13 09:5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8月14日至9月24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1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持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
(一)提升站位抓整改。局党组始终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坚决扛起政治担当,推进“旧账”“新账”一起理。市委巡察反馈会后,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全面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025年1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抓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夯实责任抓整改。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牵头抓总,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处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处级领导“一岗双责”和科室责任人具体责任的同时,全面推进、协调调度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以来,针对整改事宜,累计12次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并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碰头会会商攻坚历史遗留重难点问题,高效推动整改落实。
(三)精准举措抓整改。局党组认真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7个方面32个问题,研究提出156条整改举措,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报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同意后实施,确保整改工作压实到岗、压力传导到人。同时,要求各相关科室结合各自整改重点,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和工作进度表,每周滚动更新报告, 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抓好整改落实。
(四)着眼长效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整改工作始终。针对巡察组提出“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议事决策不够科学”“干部队伍管理较宽松”等问题,集中整改期内共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3项,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有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创新发展的工作新成效。
二、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有欠缺方面
1. 关于“理论学习未及时跟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印发《局党组2025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新思想纳入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支部大会“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新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截至4月,共召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6场、党支部学习会5场。二是建立理论学习台账。每月汇总梳理新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学习进度台账,及时查缺补漏。截至4月,共梳理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11次,已全部组织学习。同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科技、建设现代化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指示批示内容开展集中补学。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3月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宁德师范学院教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科技领域法律法规进行辅导解读。
2. 关于“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4月制定《宁德市“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和《宁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二是有序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征集与立项评审,经项目征集、专家遴选、发榜、揭榜、立项答辩等环节,10个优秀技术攻关项目立项。三是建立通报机制。与市财政局建立财政科技支持通报机制,2024年10月和2025年3月两次对县级财政部门未及时兑现、拨付的财政科技资金进行通报。四是加强督促落实。4月赴部分县市督促财政科技资金拨付,目前福一些县(市、区)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个别县(市、区)因财政困难无法拨付,按照已制定的《宁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作终止处理,并联合市财政部门收回项目资金。
3. 关于“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推动设立宁德海洋研究院。3月登记注册设立宁德海洋创新研究院,并拨付1000万元运行经费,设立20个编制池。二是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实体化运行。依托成立的宁德海洋创新研究院作为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实体化运行机构,3月成立工作专班,并将市科技服务中心大楼3-6层做为过渡科研和办公用房。三是加强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4月召开全国重点实验室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拟6月前成立全国重点实验室理事会并召开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依托理事会加强实验室建设管理。
4. 关于“科普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1月联合市委宣传部、农业局组建服务队,开展科技下乡活动;3月印发成立宁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拟5月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开展2025年度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二是制定科普发展规划。已拟将我市科普发展规划纳入“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统一编制。三是表扬科普先进典型。对接协调人社、科协等部门推动开展科普奖励工作,已拟将表扬科普先进典型纳入2025年度科技活动周方案统一部署实施。
(二)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较为乏力方面
5. 关于“科技发展规划未制定”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十四五”规划。3月制定2025年科技创新工作要点,作为“十四五”末科技创新工作指引。二是筹划制定“十五五”规划。经对接市发改委,已将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全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清单,正式“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清单待市政府会议研究后确定。
6. 关于“统筹推进企业研发投入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研发活动产业结构过于集中”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惠企政策宣传。已编印《宁德市科技惠企政策汇编2025》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同步推送宣传,并积极利用“3·5”学雷锋纪念日志愿服务活动和入企服务契机发放政策汇编宣传材料。二是制定出台激励措施。按已制定的《宁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传统产业、服务业企业优先立项或推荐支持。2025年共推荐上报省科技计划项目112个,其中传统产业和服务业类项目合计76个,占比67.9%。三是加强研发活动通报。2024年10月对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中有R&D活动企业占比指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四个县(市、区)进行了通报,并印发《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填报指南及注意事项》,督促各县对照填报指南指导企业如实填报研发活动统计数据。
(2)关于“知识产权创造‘偏科’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宣传培训。4月举办宁德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先后赴福安、霞浦、福鼎等地开展知识产权培训3场次,120多人次参加。二是统筹创新资源。已明确将专利申请作为申报2025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重要指标,并通过“揭榜挂帅”核心技术攻关、科特派后补助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等项目倾斜,引导企业加大专利申请和授权。三是培育创新主体。2024年全市97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关于“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宣传培训。2月联合市统计局举办了企业研发经费统计视频培训会,提升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和统计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专项调研。2024年11月以来对我市“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份。三是强化动员督促。按已制定的《宁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多次动员指导近三年承担过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向统计部门填报当年度研发费用数据。至3月统计系统关闭,全市共有336家规上工业企业填报了研发费用,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数(1128家)的比重为29.8%,同2022年相比提升17.4个百分点。
7. 关于“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有差距”问题。
(1)关于“2023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2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28家,较2022年分别下降26.8%、53.3%,呈现下滑趋势。至巡察进驻,全市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278家、139家,仅占全省1.9%、4.4%,在全省各设区市分别排名倒二、倒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调查研究。针对科技小巨人企业数下滑问题,省厅自2024年起已不再开展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认定工作。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数下滑问题,于2024年底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题调研报告1份,报告报告系统分析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现状、存在问题,并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提出对策建议。二是加强培育辅导。2024年10月以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训13场次,并制定出台《<宁德市加速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部分条款操作指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力度,建立涵盖57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4年净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3家,增量居全省第5位。三是强化政策落实。落实《宁德市加速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2024年11月制定出台《宁德市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细则》,有效保障市级创新券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2)关于“资格认定审查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核实宁德市白马山茶叶有限公司为失信企业,未享受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资金奖励,同时取消该公司后续申报各类科技项目资格。并完成全市139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征信核查工作,未发现其余企业在申报小巨人前存在失信行为。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全局干部学习《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提升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三是规范项目申报审查。运用“信用中国”、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对202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未发现本年度推荐项目所在申报单位存在失信等影响项目申报推荐情形。并将失信审查列入已制定的《宁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8. 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短板突出”问题。
(1)关于“2021年12月,市委对培育创建科技创新平台工作提出‘一县一平台、一业一平台’要求,但市科技局贯彻落实不够有力,平台分布不平衡。全市现有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91个,但从区域来看,沿海县(市、区)154个,山区县37个(仅占比19.4%);从产业来看,工业领域139个,农业、服务业领域分别仅有50个(仅占比26.2%)、2个(仅占比1.1%)”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企业宣传动员。2-4月开展入企服务,向科技企业解读平台认定条件和奖励措施,并借助线上平台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复核培训,动员企业加快建设科创平台。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已制定的《宁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突出一县一业,明确给予山区县企业、非工业企业一定项目倾斜。2025年共推荐上报省科技计划项目112个,其中山区县项目20个,占比17.9%。三是共同推动形成合力。4月发文通知各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做好平台培育孵化和跟踪服务,2024年新增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4个,其中山区县新增1个,非工业产业新增6个。
(2)关于“双创孵化载体培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现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孵化面积、入孵企业等标准要求高、培育周期长,2024年全省仅认定4家,且集中在福厦泉地区。我市已将东侨产业孵化加速中心作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后备培育力量,计划于2026年申报。同时,积极开展实地调研辅导,多次深入基础较好的东侨、福安等地,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做好运营管理及申报储备工作。二是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水平。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及相关县(市、区)科技局代表赴福州考察学习,先后走访了3s孵化器、福州大学科技园、闽台职工三创中心等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提升专业水平。三是优化技术转移机构管理体系。4月印发《宁德市技术转移中心管理办法》。
(3)关于“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考评机制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考评机制。对2019年度认定的7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复核,4家通过,3家列入整改;2020和2021年度,受疫情影响,未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无需开展复核工作;2022年认定的10个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于2025年下半年复核。二是规范复核程序。4月制定《宁德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复核标准和流程。三是加强督查指导。以网络培训会的形式,积极对接复核企业,指导企业按照评审要求准备材料,确保通过三年一次的平台复核。
(4)关于“对众创空间指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运用。2024年11月组织学习《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宁德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新认定6家市级众创空间。二是加强日常监管。2024年对已满期限的8家省级众创空间开展考核评价,其中2家良好、2家合格、1家限期整改、柘荣云舟众创空间等3家省级众创空间资质被取消。三是加强培训辅导。4月组团赴福州参加“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培训”和“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体系建设与创新实践”两场专题培训。
(5)关于“星创天地平台未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政策宣传。2024年9月发布2024年市级星创天地申报认定通知,并结合项目验收检查,入企宣传奖励政策,激发企业申报热情。二是加强创建指导。深入屏南等县指导市级星创天地创建工作,2024年12月新认定8家市级星创天地(含屏南1家),目前已实现市级星创天地平台县(市、区)全覆盖。三是加强监测管理。严格按照《宁德市星创天地管理细则》,对全市45家市级星创天地实施规范管理,2024年11月已对2021年认定的15家市级星创天地运行情况开展评估。
9. 关于“产学研合作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探索推动县级设立产学研合作项目。2月下发县级设立产学研合作项目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设立产学研合作项目。目前福安市已设立,其余各县(市、区)正在组织申报。二是加大产学研政策宣传。4月结合入企走访,向企业宣传县级产学研项目相关政策,指导县级设立产学研合作项目。拟5月结合科技活动周,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举办科技成果对接会展示推介成果,并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加强产学研项目工作指导。3月结合省科技计划项目现场核实,了解相关县(市、区)产学研项目设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收集相关问题5条全部予以解答,并针对产学研项目经费管理、申报条件和资助等方面进行答疑。
10. 关于“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推进区域间交流。2024年12月前往莆田市参加2024年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联席会议,签订《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目前正组织开展福厦泉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二是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我市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研攻关,目前已储备并推荐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对外合作项目5项。三是积极开展科技招商。2024年10月至今,先后组织参与各类科技交流活动6场次。
(三)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不够有力方面
11. 关于“考核评估不够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优化考核方案。进一步优化调整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考核方案,对“项目实施”的负责人、参与者等进行权重排序并细化相应分值,12月已结合新考核方案完成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考核。二是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2024年12月召开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科特派代表座谈会,征求到对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评估考核相关意见建议9条,已吸纳进新制定的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考核方案。
12. 关于“服务保障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经费拨付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拨付经费。81个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共计1402万元补助经费已于2024年10月21日下达,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做好跟踪督促。经多次督促,2024年10月寿宁县已将43名省市两级科技特派员2023年度工作经费61.8万元拨付到位。
(2)关于“缺乏信息服务平台支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系统管理。“科创宁德”已上线开展运行测试,后续市级科技特派员的日常工作服务、选认对接、项目申报等工作将依托该平台进行线上管理,通过系统操作,实现项目申报流程便捷化。二是优化考核流程。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考核方案已优化调整并完成考核工作;2025年开始,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将通过“科创宁德”平台实行线上考核,相关佐证材料由各级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线上逐层评分考核,进行信息化管理。
(3)关于“推动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精准选认对接。先后征集到25项、17项重点领域科技创新项目成果,参与2024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成果(南平和三明)现场推介对接活动。二是广泛征集需求。已开展2025年科技特派团服务重点产业链“揭榜挂帅”工作,凝炼制订需求榜单3条。并结合即将举办的“宁德市特派员科技成果展和成果对接会”,挖掘我市特色成果,征集各地技术需求,进行现场对接,促进更多成果转移转化。三是全面动员对接。组织企业和基层在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或福建科特派微信小程序发布技术需求,结合2025-2026年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动员高校科研院所进行需求对接,成功对接210条。
13. 关于“组织培训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优化培训模式。采取理论教学+实地考察模式,2024年9月、10月在古田县、福鼎市举办科技特派员食用菌领域和果蔬领域培训班两期165人次。二是组织专家授课。2024年9月、10月邀请食用菌领域专家和水果蔬菜领域专家授课,并邀请优秀科技特派员代表交流分享经验。三是增设现场教学。2024年9月组织食用菌领域科技特派员前往福泉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古田十方田商贸有限公司、晟农银耳基地现场学习交流;2024年10月组织果蔬领域科技特派员前往福鼎市太姥山美果香家庭农场、鼎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店下镇千亩蚕豆种植示范片等地学习交流。
(四)科技项目和资金资产监管有缺位方面
14. 关于“科研项目和科技惠企资金保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通报机制。2024年10月和2025年3月两次对县级财政部门未及时兑现、拨付的财政科技资金进行通报。目前3个县(市、区)已将7个科技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尚余7个项目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二是加大督促落实。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加快财政科技资金兑现和拨付进度,目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已陆续将企业奖励(补助)资金下达到位。
15. 关于“科技项目专家抽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认真排查涉及专家抽取环节的17批次市级科技项目,形成自查报告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将各类项目相关专家抽取环节纳入廉政风险点管理。二是规范专家抽取流程。4月制定《宁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由非业务经办部门抽取专家,要求评审专家签订承诺书,并全程录像专家抽取过程。
16. 关于“个别重大专项专题项目推动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跟踪管理。结合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对重大专项专题项目跟踪管理,2024年11月随机抽查富发水产公司并督促项目进展。二是加快项目推进。2月向蕉城区发改局(科技局)发送催办通知书,要求富发水产公司完成剩余2套网箱装备建设,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可于2025年12月前完成。该项目计划拨付经费500万元,前期已拨付450万,因未到项目验收截止时间,目前剩余50万经费暂未予以拨付。
17. 关于“产学研军融合平台合作项目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开展项目调查。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班成员及相关职责方案,对产学研军融合平台合作项目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送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二是强化规范管理。2月组织各科室学习资产管理办法,并建立合作项目审查清单,严格审查合作单位资信状况,做到规范管理。三是及时催收欠款。2024年11月向长峰公司发送书面催款函,经双方多次磋商,达成终止合作意向,签订终止协议后长峰集团缴纳拖欠水电费2.5万元,目前正签订终止协议。
18.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4年9月印发《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3月印发《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及研究程序。二是规范房屋出租审批程序。2024年12月委托第三方对天安世家写字楼重新评估,3月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租。三是建立固定资产台账。3月全面梳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完成固定资产台账和资产领用登记手续和资产卡片使用人信息更新。并对17名(新增退休1人)已离职、退休或调离的固定资产使用人进行盘点清查,完成资产信息变更。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19. 关于“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人员信息。盘点局“在编不在岗”人员,梳理出原科技开发中心“在编不在岗”人员6名,2024年11月已报送市委组织部。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全力落实划转入编、工龄认定、社保补缴、资金来源等事项。三是全力推进处置。2月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申请,为原科技开发中心5人办理划转手续;3月完成该中心5人划转入编手续;目前正开展社保补缴及人员退休等相关工作。
20. 关于“项目落实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1)关于“2022年2月,市政府要求市科技局于2023年底前完成‘科创宁德’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服务平台建设,2023年6月该平台试运行,但至巡察进驻仍未完成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立行立改。2024年11月组织各科室与网站开发商对接科室业务系统模块所需完善内容。二是加强沟通对接。多次与网站开发商对接,完善平台建设内容。3月已完成平台竣工验收并上线试运行。三是完善平台内容。目前平台已根据各科室意见进行了改进,各业务系统模块功能得到完善。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关于“平台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技术人才和科技成果转化,但‘产业信息’‘项目申报系统’等2个重点服务栏目无具体内容,‘需求发布’‘人才智库’2个重点栏目部分内容不齐全。如,发布的需求信息无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信息内容。3月平台上线运行投入使用,并对列入网站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二是加强内容管理。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审核单审批发布流程,及时更新“科创宁德”网站信息,定期维护保障网站稳定运行。三是实施定期检查。明确平台专人负责,定期开展网站自查,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1. 关于“个别工作完成时限要求不切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梳理自查。及时对2021-2024出台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办文管理。将公文办理纳入《宁德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机关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进行考核。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2. 关于“照搬照抄问题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集中学习。4月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文风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责令2名当事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重新撰写学习心得。三是制定学习计划。4月印发《中共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2025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23.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关于“2022年至巡察进驻,局党组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2024年5月研究修订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至巡察进驻仍未印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3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及时印发文件。印发《中共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做好工作谋划。3月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印发《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
(2)关于“廉政风险点梳理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工作。2024年11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对下属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增设的科技特派员中心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检查,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廉政风险开展排查。二是制定防控清单。梳理汇总各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3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印发《宁德市科技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三是加强警示教育。3月两次组织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观看《失算的人生》《界限》两部警示片,切实增强干部廉洁意识。
(3)关于“廉政谈话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专题学习。3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规范廉政谈话。严格执行《宁德市科技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加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2024年12月局主要领导分别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进行一对一谈话,合计8人次。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廉政档案,将廉政情况纳入《宁德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机关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24. 关于“议事决策不够科学”问题。
(1)关于“巡察组列席党组(扩大)会议发现,存在会议议题未区别科室负责人列席参会、个别议题研究事项不够明确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党组议事制度。2月局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宁德市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3月印发执行,文件对党组会议召开频次、参会人员和会议程序作出详细规定。二是开展专题学习。3月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是明确上会事项范围。2月局党组会议研究《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3月印发执行。
(2)关于“讨论决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专题学习。3月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拟5月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二是规范决定程序。3月修订印发《宁德市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文件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讨论程序予以明确,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讨论程序,避免出现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情况。
(3)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事项范围。3月印发《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要求报局党组会研究。二是健全内控制度。2024年9月印发《宁德市科学技术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三是抓好制度落实。全方位梳理党组会议议题内容、申报程序、研究程序等,明确相关规定,确保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指定1名党员干部专门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纪要等工作。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5.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关于“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部署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专题学习。3月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加强工作谋划。3月印发《中共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结合科技系统作风建设服务提升年行动,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模范机关建设、入企服务等重点内容列入,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三是加强贯彻落实。结合修订《中共宁德市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将党建工作纳入议事范围,3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5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2)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2024年12月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12人次。三是扎实推进问题整改。3月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共查摆问题5项,制定对应整改措施10条,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部分党员会议记录材料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严格党员教育管理。2024年10月至今新发展预备党员1名,召开支委会议6场次、党员大会7场次、主题党日6场次。二是落实好会议签到制度。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坚决杜绝代签补签行为,做好会议的组织实施及记录编制,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6. 关于“干部队伍管理较宽松”问题。
(1)关于“个别重要敏感岗位干部长期未交流轮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交流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市直单位内设重要敏感岗位干部交流轮岗若干规定(试行)》和有关通知要求,2024年11月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对涉及人员交流轮岗决定,并于12月向市委组织部报备。二是建立工作台账。梳理建立重要敏感岗位台账,将办公室、政策规划与资源统筹科、高新技术与对外合作科、科技服务与人才科、农业与社会发展科分管领导及负责人纳入重要敏感岗位管理范围。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重要敏感岗位台账进行更新调整。
(2)关于“考勤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梳理2022年至2024年考勤情况,每年迟到、缺勤人数超过50次的共9人,对每年迟到、缺勤次数最多的前3名进行通报批评。并于2024年11月就考勤问题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谈话。二是严肃考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考勤记录,并按月对考勤情况进行核实,及时核销公出,确保数据真实。同时,将日常考勤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先评优的考评指标。三是完善考勤制度。3月印发《宁德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与请(休)假制度》,对临时外出、请(休)假规定、请假手续的审批权限、奖惩规定等方面进行明确。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3)关于“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管理制度。3月印发《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4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二是加强行前教育。对因私出国(境)人员开展行前谈话,强调规章制度、安全保密等方面内容。1月我局已对1名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开展行前教育。三是加强闭环管理。建立出入境登记台账,梳理2020年以来出入境情况10人次,梳理干部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14份,并按要求于2024年9月向市委组织部移交退休处级干部证件7份,其余证件由市科技局办公室统一保管。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7.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落实落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参加或列席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及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人次,对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审核把关。二是开展专项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市科技局对尚在执行期内的285个科技项目开展自查,针对自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督促局党组举一反三,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对科技项目开展抽查。
28.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有欠缺”问题。
(1)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科研诚信政策宣传力度。2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观看科技伦理警示教育短片。同时,利用办公楼显示屏、学雷锋日等活动开展科研诚信政策宣传宣讲。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在科技局网站开设“科研诚信”栏目,截至3月,已发布信息11条。三是加强科研诚信核查。明确要求市级揭榜挂帅、产学研合作申报项目须提供申报单位信用报告,并开展法人、项目负责人失信核查。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1月、3月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二是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11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4月开展保密教育及自查工作。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七)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扎实方面
29. 关于“消防工程未验收问题整改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明确职责。指定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负责整改工作,我局自筹整改资金20万元,并争取市财政资金66.193万元,市财政局已批复纳入我局部门预算。二是稳步推进。2024年8月以来我局多次与市财政局沟通消防整改资金事项。2024年12月市政府下达批示要求市财政局安排资金;1月市财政批复将宁德市科技服务中心大楼消防整改工程纳入采购计划,项目预算金额86.193万元;4月项目已开标,中标价61.197万元。
30. 关于“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项目中后期风险把控。按已制定的《宁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中后期检查制度,中期对不具备验收结题的科技项目予以终止,后期及时开展项目验收结题。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4年以来,开展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检查2次,检查科技计划项目27项。三是加强与省科技厅沟通协调。积极对接省厅,2021年以来新增到期未验收的4个科技计划项目均已完成验收结题。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31. 关于“资产失管问题整改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强学习。2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二是完善制度。按已制定的《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已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出租出借等重要环节予以明确。三是盘活资产。3月已委托第三方对果场进行评估。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32. 关于“个别审计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缴欠费款项。2024年12月补缴欠费款项4.3064万元。二是严格经费监管。3月对2024年度工会经费开展检查,强化工会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三是加强学习宣传。2月组织工会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科学技术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6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6人,其他人员5人。其中,进一步核实处理1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1人,批评教育19人次,提醒谈话14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海洋创新研究院相应管理制度已起草但未出台,需待全国重点实验室理事会成立后,召开第一次理事会会议审定后发布实施。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跟踪对接相关部门,推进加快成立全国重点实验室理事会,并积极筹备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定海洋创新研究院相应管理制度。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2. 关于“科技发展规划未制定”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已将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全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清单,但全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清单正式出台需待市政府会议研究后确定。
下一步整改措施:全力对接相关部门,跟进全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清单出台。
整改时限:2025年5月
3. 关于“产学研军融合平台合作项目监管不严”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前期多次联系未果,直至3月与长峰集团取得联系,就双方终止协议进行磋商。
下一步整改措施:4月17日起草终止协议,待长峰集团确认后签订终止协议,并按协议追回拖欠水电费。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4. 关于“消防工程未验收问题整改推进缓慢”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前期就资金问题积极对接市财政局,2025年1月27日市财政局批复采购计划项目才启动采购程序。
下一步整改措施:消防整改工程已于4月17日开标。下一步,积极督促中标单位抓紧施工,力争早日完成验收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8月
5. 关于“资产失管问题整改流于形式”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果场现有龙眼树较多,久未经营,龙眼产量难以评估,导致评估结果无法及时出具。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督促配合评估机构抓紧推进果场评估工作,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对外租赁。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396976,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源路2号(市科技服务中心大楼),电子邮箱:bgs003@sina.com
中共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