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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11-12 11:45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2月19日至3月28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原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根据市委部署要求,2025年8月撤销“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设立“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4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政府机关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加强学习、统一思想作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首要前提,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同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9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临期预警、“对账收单”等工作机制。对照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28个问题,细化提出96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等,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7场、专题会议3场,听取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等有关部门沟通,主动对接问题整改、人员问责、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事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方向不偏。

  3.稳步压茬推进。聚焦整改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每月15日、30日汇总更新进度,全面梳理研判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对进展缓慢的科室(单位)进行重点督促。同时,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向各责任科室(单位)印发工作提示4期,对整改时间节点、工作重点、纪律要求等进行提醒,推动各责任科室(单位)扎实规范做好巡察整改工作。10月,组织赴驻京联络处、驻榕办事处开展巡察整改成效预评估,重点查看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方面情况,并指导做好预评估发现问题整改。

  4.加强建章立制。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及时总结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巡察反馈以来,共制定修订《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市直单位办公用房调配管理细则》等制度机制20项,切实以制度形式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5.坚持统筹兼顾。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三服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七大行动”涉及政府系统任务的方案审核、工作统筹和跨部门协调,完成2025世界储能大会、全市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等重要会议、活动服务保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扎实推进问题集中整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党组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1.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市委巡察反馈会议后,党组书记立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研究审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6场、专题会议1场,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开展会前学习研讨,持续拧紧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

  2.扎实推进整改。对巡察反馈的28个问题,牵头认领其中8个重难点问题,参与制定整改措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加强对责任部门的全过程指导和督促;压实各责任领导“一岗双责”,推动靠前指挥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推进驻京联络处、驻榕办事处巡察整改工作。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报告进展,动态掌握整改情况,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3.健全完善制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暴露出的制度短板,牵头或指导制定修订党组工作规则,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驻外机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方面制度机制20项,着力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关于“理论学习深度广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7月、9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针对2024年度漏学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转发〈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要求进行强调,进一步增强参学自觉。二是加强学习统筹。结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专题,以及市委宣传部调度清单,制定印发2025年度学习计划。同时,加强同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对接联系,动态调整学习内容,2025年调度的6个专题,已组织学习5个,剩余1个已纳入学习计划,做到应学尽学。三是做好会前协调。至少提前一天发出会议通知,提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做好工作安排,尽量减少请假人数;对请假未参学的,提醒会后进行补学。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10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中心组成员出勤率均在三分之二以上。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开展“第一议题”和政策法规学习。6—7月,分别在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理念,贯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全过程。二是持续推动厉行节约、节能降耗举措落实。结合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7月,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控制机关运行成本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机关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盘活利用长期闲置资产,规范公务车辆使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将新能源汽车配置更新比例提高到60%以上,严控空调温度,降低办公能耗,落实节俭办会办活动。扎实推动全市9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184家第三批节水型单位创建评价复核工作,并以2025年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节能节约的浓厚氛围。三是持续提升全市机关事务服务、管理工作水平。7月,赴各县(市、区)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调研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共发现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类问题15个、公务用车类问题32个,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四是以数据为支撑准确统计报送。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部署,完成并上报2024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数据,2024年市政府工作部门全年机关运行成本总额同比下降1.86%,市政府办公室全年机关运行成本总额同比下降11.04%,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效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3.关于“贯彻普惠金融改革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政策学习。5月,组织地方金融工作相关科室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惠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普惠金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工作。二是开展分析评估。6月,召集相关部门、编制机构及有关专家,召开《“蓝色银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项目专家论证会,经讨论研究,专家组建议终止该项目。三是终止项目合同。7月,编制单位商请解除项目合同协议,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经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于8月与编制单位签订项目合同解除协议。

  (二)新时代办公室“三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4.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整合。整合市经济研究中心、信息技术科人员力量,用好“基层反映”等载体,提高切口小、涉及面广的民生课题调研比例,构建“大参谋”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形成民生领域专题报告11篇,均获市领导批示。二是加强联动。强化与涉农部门的联系合作,围绕乡村振兴工作热点、难点,系统分析现状和需求,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形成乡村振兴领域专题报告7篇,均获市领导批示。三是加强指导。由分管领导带队走访,对9家市直单位开展座谈,召开片区座谈会2场,覆盖9个县(市、区),邀请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领导授课指导,向市直部门、各县(市、区)编发《政务信息范例汇编》,提高报送选题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强调度。通过定期调度和常态化提醒,做好新闻热点、重要政策提示,提高选题针对性和时效性。今年以来,被省办采用选题40条。

  5.关于“统筹协调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进设备更换。今年以来,相继协调市信息中心完成互联网出口安全设备升级、UPS电池组件更新和设备增购,增强了机房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二是强化沟通协调。6月,建立了保障市政府网站群安全运行会商机制,与市发改委(市数据管理局)、市信息中心及交投电子信息公司召开会商会2场,有效推进网站统一平台运维需求和应急响应流程优化与高效执行。三是强化安全防护。5—6月,开展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渗透测试和漏洞扫描2次、恶意代码排查1次,发现并整改漏洞3个,组织安全加固1次。同时,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全天候可用性监测,做好重要时间节点7×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市政府网站群安全平稳运行。

  6.关于“督促检查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7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深刻领会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掌握督查工作相关要求。二是推进项目整改。巡察指出的2个为民办实事项目问题,已督促相关县(市、区)于当年整改到位。三是健全管理机制。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方案已于5月印发实施,同步建立进一步加强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管理的相关机制。四是严格考核督查。将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于6月、10月开展实地抽查核验,目前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总体按序时推进。五是规范公务用车定点加油。9个县(市、区)定点加油工作已完成;同时,积极跟进省级定点加油联动采购进展,确保政策出台后及时执行。六是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7月,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控制机关运行成本的通知》,明确市级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60%,并对各县(市、区)公务用车情况开展实地检查。截至目前,市级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68.75%,符合政策要求。

  7.关于“服务保障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学习。6—7月,机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宁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深入各县(市、区)、乡镇宣传办公用房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进一步加深各级各部门对办公用房管理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二是强化摸底调查。7月,组织开展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办公用房情况摸底调查,并实地走访6家市直部门,未发现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情况。三是推进分类处置。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对相关闲置的办公用房及技术业务用房提出处置意见,目前已汇总上报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及房屋资产清查处置工作专班。四是完善制度建设。10月,制定《市直单位办公用房调配管理细则》,明确办公用房调配、租用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五是扎实提升机关食堂服务保障品质。制定《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运营管理和服务保障方案》,建立健全每月绩效考核评分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优化餐饮服务,目前已完成人员培训60余人次;每周公布菜单,结合“一城一味”宁德特色小吃、“养生菜单”等,更新菜品菜肴20余种,不断丰富菜品种类。机关第一食堂已完成二层改造并投用,机关第三食堂已完成主体工程改造,确保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六是推动新园建设、优化学前教育学位资源配置。市机关幼儿园(东湖园)项目主体工程已于10月封顶;二次装修工程已完成预审立项及设计招标工作,中标单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待图审完成后抓紧组织招标及施工,确保2026年8月底前投入使用。

  (三)对驻外机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8.关于“驻外机构重大事项向党组请示报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强请示报告自觉。3—6月,驻京联络处、驻榕办事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增强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政治自觉。二是健全完善制度。6月,驻京联络处修订《宁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规则》,梳理重大事项清单,明确需上报党组研究事项,并修订《宁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及驻北京接待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明确编外人员招聘需上报党组研究;驻榕办事处修订《宁德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需上报党组研究事项。

  9.关于“指导驻外机构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履职能力。5—6月,机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驻榕办事处和驻京联络处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津补贴发放相关文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按要求规范做好津补贴发放工作。二是开展监督检查。10月,组织赴驻榕办事处、驻京联络处开展整改成效预评估,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规范做好津补贴发放等工作。三是规范补贴发放和食堂管理。驻榕办事处已按照宁德市干部食堂补助费标准,收回相关款项并上缴财政;驻京联络处自5月起,停止发放自定的食堂补助费,严格按照宁德市标准进行发放。同时,经开展调研、召集相关市直部门会商,形成方案并将驻京联络处住宿、餐饮等事项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于10月1日起交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运营。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2名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

  10.关于“推动驻外机构破解账务管理风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强财经意识。6月,驻京联络处、驻榕办事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二是协调推进解决。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市财政局后,驻京联络处经对接银行机构,于6月完成银行账户性质变更,以及工资代发、网银开通、POS机安装等业务办理,有效解决银行账户问题。三是规范现金管理。驻京联络处对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大额支取现金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因银行账户问题,主要支取用于发放工资、津补贴及采购食材等。10月,驻京联络处修订《宁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大幅减少现金支取。四是规范住宿、餐饮收入管理。10月起,驻京联络处将住宿、餐饮事项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管理,提升公务保障规范化水平。

  (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1.关于“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一岗双责”。8月,召开2025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分析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引导市管处级干部进一步增强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抓实分管领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二是扎实开展谈话。6月,对该名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对其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同时,将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有关要求纳入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规定动作”季度提醒清单,并每半年收集一次市管处级干部谈心谈话记录,建立工作台账,推动谈心谈话制度落细落实。今年以来,已印发提醒清单3期,上半年市管处级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38人次。三是深刻检讨反思。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2名处级领导干部针对巡察指出问题分别作自我批评。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责令检查、批评教育。

  12.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深入排查。6—7月,组织党组管理单位、办公室各科室、直属单位,紧密结合岗位职责,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二是常态长效防控。8月,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常态化。

  13.关于“廉政档案建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5—6月,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织全体组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进一步强化对巡察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二是按照规范,健全廉政档案。已建立88名科级干部基本情况一览表、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干部廉政情况一览表,做到一人一档。三是加强沟通,动态完善更新。加强驻办纪检监察组与市政府办公室之间沟通,动态更新提任干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录入问题线索。

  1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学习。5—7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市机关幼儿园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准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驻京联络处、驻榕办事处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准则》,进一步掌握财务管理要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加强耗材管理。市机关幼儿园、驻京联络处通过核对财务凭证、实物盘点等方式,对缺失进出仓记录的耗材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清单存档备查,并对1—5月耗材进出仓记录进行了对账核实;同时,于6月分别制定《宁德市机关幼儿园办公用品、专用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耗材管理。三是规范食堂采买。驻榕办事处将食堂采买改为商超购买,杜绝白条入账,并加强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核销入账。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3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5.关于“保密教育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保密教育。7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保密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培训,截至目前已完成培训8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提升保密水平。6月,在全办范围印发《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网行为规范提醒函》,督促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保密有关要求。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2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五)资金资产管理不够严格

  16.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5—6月,机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财务科组织学习《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五)》等,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规范报销程序。优化差旅费报销单,编制《财务报销注意事项》并分发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对常用财务报销的具体流程、标准做出详细说明,进一步提升财务报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开展梳理复盘。对2021—2024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驾驶员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梳理,逐笔列明出差人、地点、天数、事由及报销金额等,汇总形成清单并存档备查。四是加强审核把关。今后将从严审核报销凭证,对附件不齐全的,一律退回要求补齐。

  17.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学习。5—10月,机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驻京联络处、市机关幼儿园组织学习《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掌握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要求。二是开展资产清查处置。5月,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驻京联络处、市机关幼儿园对单位资产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目前均已完成,进一步完善了资产数据信息。9月,驻京联络处完成相关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报批、备案等流程办理。三是做好资产录入。6月,市机关幼儿园对2021年采购的17.04万元固定资产信息进行梳理,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8月,驻京联络处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将24项97件(套、台)固定资产(包括巡察指出未录入固定资产账的59件固定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18.关于“下属单位项目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业务水平。5月,市机关幼儿园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评审因素设置的通知》《宁德市财政局采购办关于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通知》;6月,机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工作人员规范做好项目采购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规范编制采购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协同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规范设置各项流程、标准。三是加强法规审核。采购文件的编制,均委托法律顾问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目前市机关幼儿园实施了2个采购项目,已规范完成采购招标工作。

  19.关于“部分项目未通过预算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学习。5—6月,机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驻京联络处、驻榕办事处、市机关幼儿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掌握工程项目实施流程规范。二是修订完善制度。7月,修订《宁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将工程项目预算审核纳入实施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实施流程。

  (六)基层党务工作不规范

  20.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规范意识。6月,办机关党委、驻榕办事处党支部、驻京联络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掌握换届选举时间、程序、纪律等方面要求,推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加强工作指导。6月,向各党支部发出相关工作提示及参考材料,并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机关党委委员对应联系的党支部和工作内容,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指导督促作用,进一步压实支部党建工作责任。三是按期开展换届。6月、9月,驻榕办事处党支部、驻京联络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按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切实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四是抓好建章立制。7月,建立党支部换届定期对照提醒机制,梳理各党支部换届时间,届满前3个月提醒党支部做好换届准备工作。8月,修订《关于进一步深化党支部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的方案》,将换届工作纳入党支部“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考评指标,每年进行考评,对届满未换届逾期3个月以上的予以降星。

  2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实操水平。5月,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进一步掌握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和材料撰写要求。二是压实支部责任。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月工作提醒清单,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实行“三阶段”动态指导,严格把关思想汇报等材料。巡察反馈以来,已印发提醒清单6期,审核把关9人档案资料。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考评指标,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并做好公开公示,推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开展。三是开展党建互查。6—7月,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围绕发展党员工作等6个重点方面,开展党建工作交叉检查,形成问题清单8份,并督促党支部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机关各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22.关于“党费收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强党员意识。5—6月,机关各党支部、驻榕办事处党支部、驻京联络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党员义务,增强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的意识。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将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党支部“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考评指标,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并做好公开公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三是督促补齐党费。3月,机关后勤离退休党支部相关党员已补交差额党费共1826元。四是认真开展核对。5月,部署机关各党支部、驻榕办事处党支部、驻京联络处党支部开展2025年度党费计算基数和交纳比例核对工作,共完成242名党员党费基数、交纳比例核对工作。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责令检查、批评教育。

  (七)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23.关于“考察、任前谈话不深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条例明标准。7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关于选树“三争”型干部进一步激励干部奋勇争先的实施方案》,以及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严肃规范选人用人各项工作。二是访干群听实情。7月,组织赴福鼎市管阳镇茶阳村,通过与基层干部群众谈话考察的方式,对我办选派挂职驻村第一书记开展挂职半年的专项考核,并形成考察材料,考核结果作为该同志今后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规范任前谈话。5月,对交流办公室机关的2名干部,于任免文件印发前开展任前谈话,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并建立任前谈话台账,同时将任前谈话台账纳入全程纪实材料,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任免流程。

  2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复审档案补缺失。6月,组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专班”,对现管理的209份档案进行重新审核,逐一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登记表》,对核查情况进行登记,发现档案缺失需补充相关材料41人次,将档案缺失情况和补充收集要求发至相关人员,收集补正后整理归档、装订入册。目前,“回头看”审核工作已完成。二是建立采集变更机制。6月,制作《干部重要信息变更采集的工作提醒》,明确需报备信息类别、报备要求和报备方式,并印发党组管理各单位和办公室各科室、直属单位。三是建立实时数据核验机制。通过填报奖励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交流(调任)审批表、调动呈报表等,同时与公务员系统记载信息比对、提交干部本人核对等方式,对干部的“三龄二历”信息进行核验确认,发现存疑信息第一时间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后予以纠正,从源头上纠正信息缺失、错误、过时等问题,为精准开展干部管理工作筑牢数据基础。四是及时更新信息。将定期更新升级为及时更新,要求干部在本人及家庭成员重要信息变更30日内,填写《干部重要信息变更采集表》,按照程序更新现存信息,有效提升了干部个人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截至目前,收到变更申请23份。

  25.关于“出入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学习促规范。7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有效强化了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了管理工作的严谨性与规范性。二是做到应备尽备。已与出入境管理机构核对完毕,截至目前,共登记备案136人,集中保管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53本,应备案人员均已备案登记。今后对人员调动、人事调整等,及时做好科级及以上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三是严把审批流程。严格把关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规范准确填写出国(境)理由、地点和时间等信息,属市管干部的,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非市管干部报驻办纪检监察组审核和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批。

  (八)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够扎实

  26.关于“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学明规强纪。4—8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为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9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推进了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建立学规常态机制。已建立文电科分办、主要领导审定、统筹提交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党内法规的机制。文电科从4月起,收到涉及学习且办领导提出需上党组会的相关法规、文件21份,并转相关业务科室办理,目前均已上会学习;各科室(单位)提出需上党组会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各自领域的重要法规、文件11份,目前均已上会学习。

  27.关于“举一反三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学习。5—6月,驻京联络处、驻榕办事处、市机关幼儿园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深化对工程修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的掌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7月,修订《宁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7—9月,驻京联络处、驻榕办事处、市机关幼儿园分别参照制定了《宁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工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宁德市机关幼儿园工程修缮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三是追回虚增金额。驻榕办事处已追回虚增工程量金额1350元并上缴财政。

  28.关于“长效机制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制度。6月,修订《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有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更新租住条件、租金标准等条款,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租住人员。截至目前,新安排入住2人,均按规定执行。二是分类梳理处置。按照新修订的《暂行规定》,对合同超期限的73户入住人员情况进行梳理,对不符合租住条件的5户予以清退;对符合租住条件的68户,已按规定重新签订合同。三是强化动态管理。针对公有住房合同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完成对109户公有住房入住人员租住条件复核,并对管理台账进行动态更新。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政府机关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3人,其他人员5人。其中,责令检查2人,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38856,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5号,电子邮箱:sfbzgb@163.com。  

  

  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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