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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1-21 15:03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16日至5月2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组织承担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

  蕉城分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系统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构建“党委统揽、书记抓总、班子协同、责任到岗、全员参与”的责任闭环。二是优化过程管控,构建闭环体系。对整改任务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闭环管理,建立动态预警督办,健全“周报告、月小结”及定期会商调度机制,确保整改推进不留死角、不漏一项。三是推动主业融合,深化成果转化。坚持巡察整改与公安主业“两手抓、两促进”,将整改措施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整改成效持续显现。四是严格督导问责,保障整改质效。旗帜鲜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个相关责任单位、8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党内警告、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处理。五是注重建章立制,力求长效常治。针对重点领域的制度漏洞和短板,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修订完善23项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二)党委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蕉城分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方向正确、推进有力、成效扎实。一是接续统筹推进。针对党委书记职务调整情况,新任党委书记迅速衔接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同时,精准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现整改工作接续推进、不脱节断档。二是破解整改难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周一研判、每旬一通报、每月一总结”的调度机制,亲自审阅巡察整改阶段报告,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约谈整改进展相对迟缓的单位负责人,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点穴式”研判,协调解决整改中的梗阻问题4个。三是推动长效常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导深挖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根源,组织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推动修订《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财务管理办法》,牵头建立《意外案事件处置办法》等微预案1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专题学习《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明确“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明确每次党委会议必须以“第一议题”开篇。二是深化制度落实。制定印发“第一议题”季度“回头看”制度工作机制,部署开展回头看检查。自巡察反馈至今,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8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

  2.关于“理论学习跟进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性开展补学。补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作出重要指示、公安部《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二是强化查缺补漏。制定《蕉城公安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体学习计划》。三是开展应知应会测试。依托“指尖练兵”和省厅教育训练平台组织全警开展理论学习并进行考试检验。11月,组织全警实战大练兵暨政治培训班,参训民警理论测试均达标。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专题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上级相关部署要求学习。二是完善理论学习计划。制定月度理论学习计划,提前印发学习资料,确保学习有准备、有目标。三是深化研讨交流。每次中心组学习安排2位班子成员作重点交流发言。巡察反馈至今,共交流研讨54人次。四是规范会议组织。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与党委会定位差异,两者实行分开运作。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内容审核机制。组织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蕉城分局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党建述职评议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责述廉报告。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即知即改党徽图案差错、党建宣传栏内容过时等问题。组织对31个单位实地核查,发现并整改23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发布《关于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及新媒体阵地管理存在问题开展排查整改的通知》,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制度。巡察反馈至今,累计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330条,均按要求落实“三审三校”规定。

  5.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凝聚工作合力。4次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反诈推进会,梳理涉诈可疑人员名单两批。二是压发案降损失。邀请市局专家授课,召开预警通报培训会,发布紧急预警及推文45条,拍摄视频30余条。12月,组织开展精准宣防现场活动。巡察反馈以来,立电诈案件同比下降46.48%,降幅超省市平均值。三是强打击重挽损。打掉特大诈骗窝点、洗钱团伙等,抓获39人,串并全国案件24起,拦截资金135万元。50万以上案件实现全破。挽损756万元,综合挽损总数全市第一。

  6.关于“立案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立案流程,明确时限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刑事案件接报案与立案工作的通知》,对刑事案件接报案与立案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对民警立案时限执法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邀请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授课,进一步增强全体办案民警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三是落实监督预警机制。建立刑事案件立案超期预警机制,巡察反馈以来,共发布6期,涉及8个单位35起案件。四是建立清单立整立改。针对立案超期案件,由办案单位建立清单并进行执法评查。

  7.关于“侦办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立行立改。组织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开展分析,指导民警依法、及时办理案件。二是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充分运用《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法制案审队伍操作手册(试行)》的工作机制,督促和引导办案民警主动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制发预警提示11期。三是开展问题案件评查。对“张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开展评查,该案已办结移送审查起诉。

  8.关于“执法质效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办案质效管控机制。强化经济犯罪及疑难案件受立案审核,对重大疑难案件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完善证据链条,建立退查案件专项台账。二是强化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建立并实行疑难案件“双审制”,落实业务大队法制员初审、法制部门复审,排查证据风险。三是完善执法监督与责任追溯。对各单位办结案件逐案监督评价并定期通报;对2021年以来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的案件逐案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形成分析报告,下发各办案单位学习。

  9.关于“执法过错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筑牢制度防线。严把案件审核关,强化刑事案件“两统一”(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加强对刑事案件嫌疑人强制措施适用,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核。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每月刑事案件梳理挂网预警制度,预警通报4期,72起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程序。三是建立清单立即整改。对相关案件梳理整改,相关案件已移送起诉或终止侦查,因属既成事实无法补正的,办案单位已列明原因和处理情况。巡察反馈以来,完成4份整改台账。

  10.关于“案访比例居高不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培训。组织民警学习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条文并结合案例讲解办理要点。二是全力化解信访存量。16件信访存量已化解10件,剩余6件分解至相关单位。

  11.关于“‘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较薄弱”的问题

  (1)关于“2023年8月市公安局部署后,分局仍处于设计招标阶段”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指挥中心场所升级改造,实体装修与信息化建设正在同步推进。

  12.关于“海岸管防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海域人员排查管控不到位,海上渔排容留雇佣‘三非’人员现象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打击,强化线索收集。将“三非”人员管控纳入常态化工作,定期开展线索排查和集中清查,强化与海洋渔业、海警等部门联勤协作,形成打击治理合力。二是持续摸排,强化科学管理。建立三级核查机制,推动线索核查时效性、准确率。开展“三非”外国人和偷私渡人员的基础摸排,建立完善“三非”人员底册数据库,落实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与渔排经营者签订《禁雇“三非”人员责任承诺书》。

  (2)关于“存在涉海走私犯罪问题,发生私渡事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涉海要素管控。紧盯人、船、场、企、重点岸线等涉海要素清查管控,开展“视频+实地”巡查,提升岸线防控能力。二是巩固涉海犯罪严打态势。开展“守望1046”、夏季治安整治等行动,侦破“2025.8.26”走私案,抓获涉案人员17人。三是深化联勤执法协同。强化辖区船舶动态可视化监测,加大对“三无”船舶打击整治力度。巡察反馈以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检查各类涉海场所30家次。

  13.关于“新业态领域创新管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广新业态管理模式。制定《蕉城公安机关新业态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指引》,明确电竞酒店、成人体验馆等8类新业态场所治安管理措施。今年以来,累计摸排新业态场所124家。二是全力整顿新业态场所秩序。严厉打击新业态场所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文化、市管、消防等部门,不定期对辖区新业态场所开展突击检查。

  14.关于“科技兴警赋能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常态化开展视频巡查,及时发现处置社会治安监控被遮挡情况;落实依据国务院《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要求,最大限度接入公共区域视频监控。二是加强补点建设。对沿海岸线前端感知设备进行补点建设。巡察反馈以来,共补充监控点位58处。三是落实服务保障。制定采购方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批并开展采购工作。

  15.关于“‘治安+保险’普及作为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理赔进度。制定《2025年度“治安+保险”理赔项目赔付方案》,向保险公司申请案件理赔31起,赔付金额36.6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政府官网、公安新媒体账号、社区居民群等平台,定期推送理赔案例、流程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截至目前依托蕉城区综治中心,联合蕉南、蕉北等2个街道办事处举办宣传会2场。

  16.关于“旅馆业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帮助旅馆业工作人员理解与掌握电子身份证操作技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目前旅客可以使用电子身份证办理住宿登记。二是广泛征集意见。收集相关旅馆意见建议,汇总后向市局、省厅反映,争取协调改进。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检查、日常检查、走访企业等方式,督促旅馆合法经营,共依法查处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案件1起,未如实登记旅客信息案件11起。

  17.关于“行政服务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调整办公场地。推动公安窗口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办公面积从200余平方米扩展至500余平方米,装修已完工,已于12月由区行管委牵头完成搬迁并投入使用。二是推进自助设备配置。完成自助填表机、签注机、发证机等设备询价,待采购流程完成后投入使用。三是推行线上服务。“交您办”(蕉宁办)小程序已上线试运行。

  18.关于“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清明细。派出专人查清16笔预付款项的发生时间、收款方、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及未清理原因。二是发布公告。在三都澳侨乡报向社会公告拟进行往来账清理工作,要求限时对接原承办部门及时清理。三是分类清理。对16笔往来款进行分类,按记账错误、暂未取得发票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等分类进行处置,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成。四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往来款项定期清理,对财务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19.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财务管理办法》,强化审核监督环节,增设会计审批环节。规范见义勇为协会款项发放流程,补助款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发放至慰问对象个人账户。针对白条入账问题,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严格规范票据管理,把控一次性劳务费用的支出。

  20.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处理完成未按法院判决处置的暂扣款和超期冻结资金;妥善处置37件涉案危险物品、19辆未按规定停放扣押车辆。二是集中管理。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顺利揭牌,中心内设置涉案财物管理区,预计2026年一季度投入使用,实行涉案财物统一集中管理。

  21.关于“部分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归集采购。组织专班测算近三年办公耗材、网络布线等项目支出,以三年平均数为招标控制价,邀请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归集定点招标采购。二是归口管理。拓展集中采购活动,依托省公安厅警保部门,规范单警装备、警服等项目的归口管理和归集采购。

  22.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排查机制。完成2025年度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形成《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针对不同等级风险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二是建立监督机制。明确各所队室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检查的年度频次及标准;完成2024年未开展的检查补做工作。三是制定任务安排。印发《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明确24项具体任务的责任部门。四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案例通报+实地研学”,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7次,增强教育震慑力。6月,召开全局性警示教育会。

  2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10名办公用房超标且未报备人员,通过多人合署办公、调换办公用房等方式完成整改,当前用房均符合《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规范;12名出差绕道旅游的民辅警已全部退还违规差旅费用,相关款项已足额缴入指定账户。二是建章立制。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强化全体民辅警的纪律意识,以典型案例敲响警钟。实行“定期自查+不定期抽查”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三是筑牢防线。成立由蕉城分局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对照职级对应的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建立包含面积、使用人、超标差额等信息管理台账。同时成立差旅费专项检查专班,同步推进差旅费检查工作。

  24.关于“队伍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5名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且未向党委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按照“全覆盖、无死角”要求,启动全员专项自查工作,排查出问题1项,实行销号管理。二是警示教育。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专题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员签订《廉政承诺书》。

  (2)关于“对个别民警长期请病假审核把关不严,下属协会考勤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请休假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请休假工作。二是规范请休假申请与审批流程。健全完善“数智云·暖警惠服系统”平台,完成690人次请休假申请与审批。三是建立协会考勤制度。严格加强下属协会考勤工作的监督,按照《关于加强日常考勤暨警容风纪要求的通知》对派驻下属协会辅警参照分局辅警进行管理。

  (3)关于“派驻督导员职责未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关于深化“高警”派驻督导机制促进“六大警务”提质增效实施办法》,明确督导员具体职责和日常管理制度。

  (4)关于“对辅警党员管理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辅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全面梳理辅警党员的党组织关系现状,推动于12月前完成接转。组织关系在乡镇派出所的与乡镇党委做好对接,明确转接时限和责任,确保党组织关系应转尽转,纳入所在支部正常管理。二是开展辅警党员发展试点。选定巡特警大队作为辅警党员发展试点单位,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逐步在全区公安机关推广。

  25.关于“传承弘扬‘海上110’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海上110’品牌持续弱化,2025年党建工作思路提出擦亮‘海上110’品牌,但至巡察进驻相关工作方案仍未出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擦亮工作品牌。研究制定《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开展新时代“海上110”品牌创建深化“海上枫桥”建设工作方案》,提请区政府推进三都澳蓝盾智慧综治平台建设工作。依托“雪亮工程”建设,补充监控点位58路。二是建设“赤诚”展厅。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实地指导海上110“赤诚”展厅整体规划设计工作,推动设计环节将展厅功能与日常办公融为一体。目前设计方案已完成11次修改并报审。三是提升工作理念。将“靠前服务高质量发展、靠前保障三都澳安全、靠前守护老百姓安宁”工作精神落地落实作为分局党委书记领办项目,坚持抓在经常、落到日常,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服务中心工作。

  (2)关于“分局党委未按要求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抽查发现2022、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网络文章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建工作定期研究机制建立。4月专题研究上半年党建工作,12月底专题研究党委第四季度议事日程,重点审议全年党建工作成效并部署下年度任务。二是问题反思和审核机制落地见效。机关党委组织学习党建工作要点制定的规范要求,深刻反思材料雷同问题产生的根源。同时建立党建工作要点审核机制,明确“初稿-党委副书记审核-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的三级审核流程,重点审核材料是否结合分局实际,体现自身特色。三是党建工作队伍能力持续提升。组织支部书记和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购买公文写作书籍,针对性提升材料撰写能力,推动分局党建文件更能体现分局特色和实际成效。

  26.关于“暖警工程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辅警纳入工会保障。落实辅警每年工会保障经费,将分局全部警务辅助人员纳入工会保障。二是自主组织疗休养。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分三批到南平市武夷山、漳州市东山县、三明市泰宁县开展为期4天的疗养活动。三是提高基层警营文化设施利用率。购买相关法律书籍。巡特警反恐大队女子中队“队建室”已增设阅读角及配备书刊。四是激活警察协会功能。蕉城区警察协会正在组织开展提前换届工作,换届后蕉城区警察协会将定期召开警察协会理事会,按章程组织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开展传播警察文化的文体活动。

  27.关于“党委未专题研究后续整改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针对上轮巡察遗留问题部署整改,由党委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班子成员亲自抓,责任单位“一把手”以身作则,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健全责任链条。制定印发《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巡察问题,形成“书记抓总、班子协同”的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建立定期研究机制。分局党委落实每月研究巡察整改进展工作制度,7至10月已先后4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动态推进整改。四是强化跟踪问效。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解表》,每周跟进整改进度;针对上轮巡察未完成的“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差距”“视频监控联网接入不足”问题,已完成整改。

  28.关于“个别问题整改未举一反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查明民警周转房水表一直未予以征缴原因,及时联系中闽水务公司给予更换能正常运转计费的新水表。二是预扣预缴。将民警周转房入住人员按10元/月从工资里进行预扣,待中闽水务公司水费正常收取后,按实际缴纳金额分摊进行多退少补,9月起按实际金额缴纳。三是举一反三。对于各派出所租赁周边民房解决基层民警备勤休息用房(床)所产生的房租由分局给予报销,但周转房产生的水电费由入住民警个人分摊,严禁公款报销。

  29.关于“部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统一管理。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顺利揭牌,设置涉案财物管理区,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对除大宗或有特殊需要委托保管的涉案物品外,实行统一接收,进一步明确管理中心与办案部门在移交、调用、处置等环节的职责边界和协作流程。二是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从入“库”到出“库”的完整电子台账和物理流转单,实现财物状态实时更新、轨迹全程留痕可溯。建立相关台账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管理监督。三是落实制度规范。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杜绝涉案物品销毁不规范、入库不及时等问题,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行审批。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蕉城分局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已对1个单位通报批评,对8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涉及处级干部(含四级以上高级警长)6人,科级干部25人,其他55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5人,责令检查9人,通报批评5人,批评教育53人,提醒谈话1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案访比例居高不下”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巡察反馈以来,16件信访存量已化解10件,剩余6件分未化解。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攻坚。组织相关警种部门会商,拓展化解思路,制定化解方案,研究化解措施。二是压实责任。对化解工作滞后的单位,开具《信访事项督办通知书》,对化解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约谈。

  整改时限:2026年6月

  2.关于“行政服务不够优化”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推动公安窗口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装修已完工,待区行管委牵头搬迁;完成自助填表机、签注机、发证机等设备询价,待采购流程完成后结合搬迁投入使用。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区行管委验收,力争尽快完成搬迁并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2026年2月

  3.关于“队伍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党内统计系统因年底系统内部统计暂时关闭,党员无法迁入迁出。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精准摸排。以党支部为单位,逐人谈话,重点摸清未接转原因并建立台账,是否政策不明、流程繁琐、担心影响原关系福利、个人思想顾虑等。二是分类清单。对29人按“愿意转、犹豫、拒转”三类标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三是一对一谈心。支部委员与犹豫、拒转党员谈心,讲清“转接不影响原待遇、转入后正常参与组织生活、评优评先更便利”。

  整改时限:2026年2月

  4.关于“暖警工程不够扎实”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蕉城区警察协会已按程序向蕉城区民政局和蕉城分局党委报备审查提前换届事宜,蕉城区民政局和蕉城公安分局党委已审查通过协会提前换届事宜。蕉城区警察协会拟参照省、市警察协会经验确定协会主要领导人选后进行换届选举。目前,因省、市警察协会未换届完成以及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等原因,暂缓换届事宜。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蕉城区警察协会提前换届完成后,将按照规定定期召开警察协会理事会,按章程组织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开展传播警察文化的文体活动,充分发挥“警察之家”作用。

  整改时限:2026年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7195656,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中共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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