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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1-21 15:12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16日至5月3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公安局党委承担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工作立竿见影、落地见效。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牵头主抓,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改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三是序时推进整改。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实行任务清单管理,整改办每旬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市公安局党委每月研究推进,攻坚难点问题,对账销号。同时,对需要追责问责事项,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促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着力解决公安工作中制度缺失或制度缺乏针对性、时效性和操作性等问题,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党委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全程主抓、全程盯办、全程推动,确保真整改、改到位。一是始终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牵头研究整改措施,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及时掌握进度,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动责任领导参与定措施、听进展、解决“瓶颈”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合力改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带头认领涉及全局、关键性的整改任务,主动承担最棘手的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办,深入实地调研督导,加压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就事论事、解决具体问题,又着眼治本、扎牢制度“笼子”,牵头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9个,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文件学习。市局和东侨、蕉城分局党委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巩固拓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均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严格会议组织审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市局和蕉城、东侨分局党委分别安排“第一议题”学习10次、16次、11次,均严格落实办公室主任审核、党委书记审定制度。三是建立落实监督机制。制定《市公安局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季度“回头看”工作机制》,自查检查了两级公安机关党委“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2.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修订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宁德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原有的基础上,新修订或调整内容11处,形成“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要求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工作、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党委会审议通过。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撰写述职报告。督促指导相关在职党组织书记重新撰写党建述职报告,经审核,均已补充意识形态内容。二是规范述职评议考核。2025年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局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规范述职考核工作。各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度机关党建台账交叉互查工作,查摆出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撰写不够规范的问题2个,已整改到位。

  4.关于“‘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明审核要素。目前,“宁德交警微发布”、“宁德网警”公众号在发布信息时均有标注来源、编辑、审核、审批人员等相关审核要素。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传发《关于报送公安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经整治,全市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号共删除未经审批发布的文章64篇。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发布并审核文章188篇,后续将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5.关于“网络宣传阵地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力量办好优质平台。对传播效果不佳的“宁德公安”企鹅号 、“宁德公安”人民号等账号完成注销关停。以“宁德公安”“福鼎警讯”“福安公安”等账号为阵地,推出“闽警小静”系列视频,创新“AI数字人”宣传模式,集中力量办好“宁德公安”“福鼎警讯”等全省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二是提高公安宣传影响力。“夏季行动”期间,在中央级媒体平台及其新媒体平台刊发稿件19篇。三是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撤销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内设科室”栏目。同时,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做好网站其余栏目的日常更新工作。截至2025年12月,累计更新网站23个栏目信息437条。四是修订宣传载体管理办法。印发《宁德市公安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明确门户网站、新媒体账号维护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6.关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局和蕉城、东侨、古田、福安、霞浦、寿宁在建的新建型执法办案中心主体建设均已完成。其中,市局和蕉城、东侨、霞浦、古田、福安新建型执法办案中心已投入试运行。寿宁正处于二装和信息化部分的方案设计阶段,预计于2026年8月建成试运行。二是研发预警模型。市局数智云∙执法综管平台已上线“违法嫌疑人未及时入区”模型,实现未入中心刑事案件嫌疑人员的实时预警。三是排查违规行为。逐一排查2024年以来21件未在区办理案件,均未发现违反规定行为。

  7.关于“执法办案规范化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复盘交通事故案卷。对通报的46起交通事故案卷进行复盘,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不够深入或流于形式的问题,市局已通过加强案件审查、明确集体讨论成员职责、完善记录机制等措施进行整改。二是组织血液送检专项检查。市局党委责成交警支队组织开展血液送检保管专项检查,已检查7月1日以来的244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血液均按规范送检和保管。特别对林某某危险驾驶案开展复盘工作,严防发生类似问题。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市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重大复杂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的通知》,组织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学习培训会,政保、治安、刑侦等单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市局随机抽取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合计46件,经评查,上述处罚案件中应当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程序的,均已经依法规范开展。四是制发《关于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血液送检和保管的执法提示》,进一步规范血液送检和保管流程。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8.关于“个别涉企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案件办结。组织治安、法制等警种部门,深入案件主办单位蕉城分局,指导“宁德某水产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食用农产品”案件办理,在明确该案已穷尽侦查手段,无法移送审查起诉且符合撤案条件后,蕉城分局已依法撤销案件。二是复盘分析案件。经复盘检视,该案久拖不决的主要原因是案发时间距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的时间过于久远,相关证据多已灭失,导致案情无法查清。复盘要求加强行刑衔接,密切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确保关键证据不灭失。三是制定风险提示机制。印发《关于开展环食药领域刑事案件久拖不决风险提示工作的通知》,对久拖不决案件实施风险预警。机制运行以来,排查案件42起,发出提示单3份,并形成整改闭环。四是开展执法学习培训。共3次组织治安、森警、法制、国保、刑侦等警种民警共35人次开展学习培训,解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文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9.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处置涉案财物,复盘分析案件,全面排查整改,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二是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制度。印发《宁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理顺处置流程,并强化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4名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

  10.关于“组织指导打击电信诈骗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涉诈资金处置,2025年以来共返还群众被骗损失2622万元。二是督促涉诈人员管控工作落后县市整改提升。每季度印发《全市涉诈人员打击管控工作情况的通报》,向各县(市、区)发出工作提示10份,督促指导各地规范高效开展人员管控工作。经整改,寿宁、福鼎,屏南、古田4个涉诈管控薄弱县市已成功摘牌。

  11.关于“‘情指行’运行机制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督促问题警情整改。举办接处警业务培训,先后3次培训市县公安机关接警员及一线科所队业务骨干210余人次,组织学习《福建省公安机关接处警警情录入规范(试行)》等文件。市局定期对全市违法犯罪警情进行全量倒查,发现违法犯罪警情归类错误174起,下发整改通知24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通报各地未及时整改的错误警情17起,目前已全部整改。二是分析问题原因,开展接通率评价。针对接通率排名落后问题,印发《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接通率的通知》,组织全市情指部门分析问题,针对性整改;在“接派警星级班组评选实施办法”中增加“接处警效率”内容,定期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三是优化勤务模式,增加高峰时段接警席位。每日上下班高峰期,当日副班安排2名接警员提前半小时到岗支援正班;特殊情况安排隔日班组1至2名接警员增援;设置机动岗位,遇突发敏感案事件等情况第一时间增援。2025年8月至12月,我市接通率保持在99%左右,均超过全省平均值。

  12.关于“智慧监所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管支队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经试运行及组织专业机构检测,相关设备及系统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且运行良好稳定,市信息中心已于11月27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二是督促承建单位整改问题。已向市看守所及市拘留所等在用监所收集系统试运行期间存在问题12条,目前已整改12条,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缺陷问题58条,待确认问题106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13.关于“新时代派出所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被抽调的派出所民警返岗。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全面开展自查,长期抽调的62名基层派出所民警全部返岗或到新岗位报到。二是通过系统平台巡查社区民警在岗情况。2025年8月以来,随机抽查76名社区民警,未发现长期在编不在岗、警力空挂等现象。三是不定期抽查检查。通过视频点名抽查蕉城、福安、霞浦等地109个(次)派出所127名(次)民警在岗情况,未发现警力空挂、被抽调办案等情况。

  14.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防范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市局统一制作法治宣传授课课件,组织公安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593场次,在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29期宣传信息。二是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幅下降。三是推动专门学校建设。2025年11月16日,我市专门学校宁德市第十六中学建成投入使用,会同教育部门对符合条件的52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完成评估送教工作。

  15.关于“二三轮车事故高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排查通知制度。印发《二三轮机动车排查通知制度》,截至11月25日,共推送有效提醒信息11万余次、电话通知1.9万次,全市二三轮机动车完成定期检验并参保的车辆达30万余辆,较巡察反馈时的22万余辆增加7万余辆,未年检未参保比率从47.57%降至28.13%,降幅达19%。二是开展二三轮车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二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12.6万,其中查处非现场违法1.24万起。8月至12月,全市涉及二三轮车事故起数及亡人数环比均呈下降趋势,其中事故起数环比下降8.19%,亡人数环比下降26.32%。市局以周提醒形式,向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推送各地交通违法打击情况,发出隐患预警指令10份、问题通报6份。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福安、寿宁、屏南三地公安机关相关责任领导进行集中约谈。三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全市累计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题普法宣传128场次,张贴海报1100余张,制作典型事故展板268面,拍摄二三轮车安全教育专题视频6条,实现普法覆盖群众5.6万余人。

  16.关于“新业态治安管理机制创新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动态摸排新业态场所。截至11月28日,共动态摸排新业态行业场所681家,指导属地同步录入“数智云·娱乐特业子系统”。二是强化日常监管。2025年第三、四季度已各组织开展1次检查。下发《关于持续强化新业态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业态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指引》,督促落实每月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加强行业场所管理。截至11月28日,共发现整改各类行业场所问题隐患351处。三是深化协同管理机制。市局联合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宁德市新业态行业场所协同管理机制》,促进新业态行业场所健康有序发展。严厉打击新业态行业场所内涉黄赌违法犯罪活动,截至11月28日,全市共检查行业场所2961家次,处罚427起,查处涉黄赌案件2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人。同时,将结合新业态的涌现与迭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管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17.关于“破解派出机构监督难题措施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质效。2025年10月,加强市局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从严办”)工作职能。每季度牵头市局机关各监督部门,对全市公安队伍违纪违法情况开展复盘分析。二是增强蕉城、东侨分局监督力量。

  18.关于“廉政制度执行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宁德市公安局机关廉政谈话工作制度,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廉政谈话自查工作。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19.关于“派驻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教育。转发《关于规范宁德市直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的通知》,截至9月25日局属各单位均已组织学习。二是督促履职尽责。主动约谈36个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切实履行管理责任,要求各部门传达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报备制度。8月4日以来,局纪检监察组共收到12人次婚事报备,1人次孩子百日宴报备,6人次进行丧事报备,截至目前未发现迟报、漏报情形。四是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2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

  20.关于“专项整治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复盘分析。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三个支队“零报告”问题开展复盘,形成报告3份。2025年8月,在全局开展考核情况自查自纠,经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二是规范督检考实施程序。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前,督审支队制定《关于统筹2025年局机关督查检查工作的意见》,局属各单位均已组织学习。2025年以来,市局未对基层开展考核工作。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1.关于“个别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批评和自我批评。高速交警支队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完成《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学习。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通知》,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情况,并明确将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纳入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内容。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局各党支部的检查。2025年7月,市局机关党委组织对各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记录开展交叉互查工作,重点核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会议程序是否规范。经交叉互查,发现6个党支部6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

  22.关于“警用装备使用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安排。对2021年购置的65辆警用摩托车进行全面排查,将6辆大排量警用摩托车调整至东侨大队铁骑队,6辆不符合考试工作规范的摩托车调整至蕉城、东侨大队作为出警巡逻使用。根据实际勤务需求,将蕉城大队、东侨大队2021年购置的50辆警用摩托车进行重新安排。二是重新分配。将蕉城大队2014年采购的11辆未达报废年限或公里数拟报废的警用摩托车,重新分配到各勤务中队作为出警巡逻使用。三是建立制度。建立警用摩托车“一车一档”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警用车辆管理。四是规范流程。印发《宁德市公安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对资产报废处置新规定进行逐条解读。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挤占专项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财经制度。组织市拘戒所相关人员学习《宁德市公安局机关经费管理使用规定》。二是开展复盘分析,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三是印发《宁德市公安局机关经费管理办法》,加强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四是缺口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梳理拘戒所财政收支情况,已在11月落实到位2025年两区补助拘戒所经费30万元,自2025年7月起拘戒所业务装备建设及大型修缮项目由市局业务经费统筹保障。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市局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全局所有国有资产盘点工作。二是明确资产管理人员职责。印发《宁德市公安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看守所召开巡察整改问题复盘会,组织看守所国有资产相关责任人员及管理人学习《公安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等文件。三是及时开展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关于“程序倒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问题复盘,查明原因。责成看守所召开巡察整改问题复盘会,组织学习《招标投标法》《宁德市公安局机关经费管理规定》《宁德市公安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二是制定审核制度,明确责任。制定《宁德市看守所所务会议审核制度》,要求所务会议记录相关内容实行记录人员自查、分管领导校对、财务复核、所长审批确认的机制。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工程询价要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复盘问题产生的原因。经核实,2021年3月至2023年1月期间为新冠肺炎疫情严控时期,未发书面邀请报价函,存在以电话替代、报价公司参与询价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025年9月15日,监管支队派出督导组到市看守所开展首轮监督检查,指导看守所建立工程建设及招标采购双人审核机制,制定《宁德市看守所小额工程项目报建审批表》。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部分工程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核算工程款。复盘原因,委托出具新的结算审核报告,退还款项。二是加强基建业务学习并严格把关验收环节。组织召开公安机关基建业务学习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宁德市公安机关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同时,对2021年以来市局其他工程项目进行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对1名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

  28.关于“‘凡提四必’要求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干部晋升前档案审核关。组织对职级晋升人员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对2名同志档案中无高中学籍档案进行调查核实,已查核学历信息属实。二是加强档案审核队伍建设。2025年10月8日至10日,组织局属各单位内勤、蕉城、东侨分局政工干部开展集中业务培训,指导各单位对人事档案缺失材料进行补充,规范归档文件的制作。三是深入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符合有关要求。审核完成市局、蕉城、东侨分局干部人事档案,补充调动、任免、工资等材料。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部分干部未落实岗位交流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干部交流轮岗的相关文件。市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暂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高对干部交流轮岗政策的思想认识。二是结合干部选任做好人员调整。14名干部已开展交流调整,剩余1名科级干部正在加速推进中,预计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三是落实内部交流轮岗制度。市局先后开展多轮干部调整,并全面分析干部队伍情况,目前我局无新达到交流条件的对象。

  30.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市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警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对照宁委组通〔2024〕33号要求进行了更新。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以来,4名民警按照程序进行因私出国(境)审批。三是全面倒查,堵塞监督漏洞。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后,对市局民警备案情况进行全面倒查,661名在职民警已全部登记备案。四是严格落实“应报尽报,应备尽备”。开展政工干部备案业务知识培训,巡察后新进民警18人均已按时备案。

  31.关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意识。市局召开202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集中学习培训会,传达学习《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选编》,要求认真填报。二是做好个人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就《如何规范填报个人有关报告事项》作专题授课培训。制作《处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及审批工作流程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属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及审批流程的通知》,全面规范报告及审批程序。

  32.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未抓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宣传力度。市局与移动公司签订协议,为656名民警开通“三个规定”主题定制彩铃,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专题宣传,向全警发送提醒短信2次。二是加强典型教育。市局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通过党委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不断强化对民警辅警的教育引导。三是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检查。收集全市公安机关第二季度516份填报记录,抽样检查216条,形成检查情况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四是认真摸排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共梳理排查2024年以来被查处的229件违纪违法民警案件,1541件12389举报投诉件,2042件信访投诉件,未发现有关问题线索。

  3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审核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学习。三个支队党支部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开展入党材料审查。市局抽调党建业务骨干,对2024年以来10名新发展党员的入党档案材料开展审查,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16个。三是举办机关党务培训。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业务骨干讲授专题课程,市委组织部业务骨干针对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了详细解读,共培训党务干部76人次。

  34.关于“党支部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2025年8月,交警支队党总支组织下设各党支部对2021年以来支部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支队党总支对各支部上报的月计划表进行审核,退回并完成整改5份。二是提高认识。2025年8月,交警支队第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围绕“学习浮于表面”问题整改进行专题研讨,并组织支部党员专题学习研讨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三是组织交叉检查。市局机关党委组织对各党支部2025年上半年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交叉互查,发现3个党支部3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5.关于“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7月,高速交警支队6个党支部均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市局党委举一反三,组织局属各党支部学习相关文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重新撰写。高速交警支队第一、第四党支部书记均按照要求重新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符合规定要求。落实党建责任制,制定《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建立述职报告审核机制。下发《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三级审核机制》的通知,明确三级审查层级与职责;各支部召开支委会对2021年至2024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进行审议,共发现修改问题21个;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对所在挂点大队及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2021年至2024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进行审核,共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四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2025年9月,高速交警支队开展2024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检查。经查,共发现其他问题19个,未发现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存在问题。

  36.关于“3个基建项目的问题”“交警支队蕉城大队存在执行上级行政拘留裁量意见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三个基建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整改工作。11月19日,市局党委会研究推进3个项目结算工作,要求规范办理、及时办结。二是加强未结算项目监管。完成对三个未结算项目入账并登记资产。三是加快形成结算审核报告。2025年11月29日出具宁德市看守所武警巡逻道和民警值班备勤室建设工程审核书,送审造价为1524695元,审后造价为1307086元;2025年11月29日出具宁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旧监区和拘留所合并改造工程审核书送审造价为1503695元,审后造价为1353571元;2025年11月25日出具宁德市公安监管病区改造工程审核书,送审造价为995887元,审后造价为785562元。四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民警学习《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交警支队蕉城大队存在执行上级行政拘留裁量意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3次行政拘留裁量指导意见专题培训,累计培训217人次。组织召开自查整改部署会,印发《蕉城大队执行上级行政拘留裁量指导意见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组织自查执法案件数量292起。二是交警支队蕉城、东侨大队落实“每月初查询上一月份执法信息数据,核查行政案件立案信息”工作措施,共梳理26起案件均已按行政拘留裁量指导意见标准完成处罚并执行。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

  37.关于“退休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立即停止经商办企业。3名退休干部按照要求,作出检讨说明,分别注销营业登记、变更法人、变更股权。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并加强自查。市局组织学习《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召开离退休干部专题会,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市公安局276名离退休干部均已完成“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自查。三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8.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宁德市公安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落实每季度检查一次。二是各警种部门开展落实制度自查。2025年7月,组织对其他23项制度所涉及的相关警种部门开展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经自查,各相关单位均能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三是落实本轮巡察整改建立的相关制度。整改方案中需制定制度19项,已完成19项。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依规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立案4人,诫勉2人,责令检查4人,通报批评2人和2个集体,批评教育27人,提醒谈话2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部分干部未落实岗位交流规定”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人事工作的具体部署同步推进,计划在下一批次科级干部调整中分别予以免职或调整工作岗位。

  整改时限:2026年2月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972328,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宁德市公安局新楼五楼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电子邮箱:gajningde@126.com

  

  中共宁德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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