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8-28 16:1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根据宁德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宁德市委巡察三组对霞浦县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并于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县纪委监委机关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纪委常委会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凝聚巡察整改共识。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盘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巡察情况反馈会后,霞浦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委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副书记牵头负责,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部室具体落实”的责任闭环。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9个方面32个问题,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形成96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整改时限,以清单化管理稳步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强化实干实效,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于2月27日组织召开2025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在思想认识、履职尽责上存在的差距不足,筑牢整改思想根基。在集中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4次,听取阶段性巡察整改成果汇报,及时跟踪进展、查缺补漏,有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细。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霞浦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结合,在逐项销号完成显性问题整改基础上,举一反三、由点及面,修订完善《霞浦县纪委监委保密工作制度》,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常态化制度约束;重点修订《霞浦县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推动落实反腐败协调联动机制,以实际整改成效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
(二)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盘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进一步凝聚巡察整改思想共识。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并担任组长,迅速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直接牵头负责5个具体问题15项整改措施,带头领办涉及管党治党、难案攻坚、队伍建设等重难点问题,对各项整改措施直接抓、抓具体。主持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14次,强化案件查办工作调度,深化领导包案工作机制;深入15个乡镇(街道),同领导班子开展换届谈心谈话,做深做实廉政教育;带队组织4名领导班子和13名纪检监察干部,配合县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督促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带头领办督办。主持召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带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分协管领域整改责任。主持召开4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及时掌握巡察整改情况、打通整改难点堵点。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修订完善《霞浦县纪委监委保密工作制度》《霞浦县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等核心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安排驻海洋渔业局纪检监察组、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盐田畲族乡纪委等人员力量分别对海上超规划养殖、护城河黑臭水体、三都澳海湾水质等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以来,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我委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将“第一议题”贯彻落实与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将贯彻落实情况逐项纳入督办清单,持续跟踪问效,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行动。2026年以来,已纳入督办清单16条,已全部落实。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系统梳理2021年以来开展过的7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发现共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8个应学未学重点专题。二是已将8个应学未学的专题纳入2026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完成8个应学未学专题的学习,做到应学尽学。三是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形成学习情况登记台账,中心组成员累计作交流发言45人次,搜集归档45篇研讨材料。已开展3次全员研讨,持续强化互动交流,提升理论水平。
3.关于“优良传统转化传承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依托常委会于2026年6月18日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四下基层”走深走实的意见》,深刻把握政策宣讲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带头宣讲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紧扣本年度重大主题,班子成员均按要求下沉到盐田畲族乡、松城街道、松港街道等分管领域和乡镇(街道)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让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是班子成员结合日常调研、信访接待、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工作开展下基层宣讲。已建立宣讲台账9条,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班子成员宣讲的宣传报道3篇,提升宣讲内容的传播率。
4.关于“聚焦‘国之大者’政治监督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纠治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梳理“财政供养人员领取地力补贴”的情况,并通过小微权力监督群、政策宣传栏等渠道宣传补贴政策。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集中整治工作,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并作出批示6次。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相关会议33场、开展一线督导调研13次,县纪委监委先后召开常委会、推进会、调度会等27场,推动整治任务逐项落地。三是构建“包片联项”运行机制。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包片督战,各工作片区对口联系职能部门整治项目,指定专门联络员统筹沟通协调、重点跟进盯办。
5.关于“专项监督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建议书学习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推进。其已于4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业务规范,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制发质量,同时对2026年以来制发的12份建议书开展全面自查清理,从源头提升文书质量。二是严格遵循全员覆盖原则,已于3月31日通过第一、第二党支部联合学习会、片区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23〕10号)及相关配套规范,切实把准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工作的严肃性、必要性、精准性、实效性要求,夯实业务履职根基。三是健全“1+X”专项监督机制,压实各职能部门线索移送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间日常沟通会商,定期汇总分析线索处置情况,推动线索移送提质增效,切实发挥专项监督合力。
6.关于“派驻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民生领域,通过查阅台账、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县殡葬、养老、社会救助、慈善四个专项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二是严格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要求,已完成派驻机构办公场所整合、人员统筹调配,实现全县2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办公、统一调度。三是综合运用交叉检查、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推动派驻监督从“被动应付”向“主动出击”转变。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实现新的突破。
7.关于“基层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理论业务施训,通过业务授课、分组讨论、警示教育等形式对纪检监察系统新进和年轻干部进行业务授课,今年以来共21名乡镇新进和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推进乡镇纪检监察新进干部“以案带训”+“师徒帮带”实战练兵模式,抽调3名新进乡镇新进干部一线办案,全程跟班实操,在实战中提升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二是以“四访”活动持续推进监督下沉,“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践行“四下基层”深化“连心日”工作的通知,每个月20日(前后)乡镇纪委下沉辖区内村(居)开展入户走访,排查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受理、快速处理。三是常态化谈心谈话为抓手,强化日常监督。
8.关于“不敢腐的震慑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霞浦县纪委监委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霞浦县纪委监委2026年“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问题工作的方案》。二是深化“室组乡”联动监督,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与日常监督、节点监督有机融合。三是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筛选一批代表性强、警示效果突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印发《关于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通报4批12起15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9.关于“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扎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留置案件,对案件中涉及中介服务公司的关联线索进行深挖细查,通过延伸核查资金流向、业务往来、关联人员、利益输送等环节,排查梳理问题线索。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纠错纠偏作用,各承办部门对2025年以来制发的6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了专项“回头看”,共发现问题20个,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以典型案件为重点“活教材”,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深入剖析案件根源、组织党员干部对照检视,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穿透力和震慑力。2026年1-7月,全县已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会438场,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0.关于“不想腐的崇廉文化氛围尚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各乡镇(街道)灵活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今年以来,共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村级廉政小课堂、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152场次,其中松城街道开展13场次,松山街道开展15场次,牙城镇通过结合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解析授课1场次,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1场次,有效推动廉洁教育向基层一线延伸,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二是系统梳理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深入挖掘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价值,现已筛选出具有较强典型性、针对性的本地留置案件8个,政绩观学习教育反面案例2个,切实把案例资源转化为鲜活的教育资源。三是优化升级浒上清风苑,共对浒上清风苑使命篇、党性篇、纪法篇、巡察篇、警示篇、廉政篇、初心篇等七个篇章进行全面排查,更新巡察篇的3个案例、警示篇的18个案例,系统梳理汇总本地案例8个,增加浒上清风苑本地案例比例。
11.关于“领导领办包案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难案台账管理要求,对202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疑难复杂案件、久拖未结案件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将符合条件的13件“骨头案”“钉子案”全部纳入台账管理,逐案明确领办领导、责任科室、推进时限,实现难案底数清、责任明、进度可追溯,确保领导力量与疑难案件精准匹配,杜绝“挂账空转”。二是持续深化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线索研判机制,定期召开集中整治问题线索研判会,全面分析问题线索存量、增量变化趋势,针对性完善工作举措,强化全流程工作调度,压紧压实各办案科室责任。截至目前,主要负责同志已带头包案2件,累计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14次。三是严格规范领办案件标准,2026年以来新确定的领导领办案件中,县管干部案件8件、留置案件5件,疑难复杂案件、重处分案件同比有所增长。
12.关于“部分重点领域整治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结合2026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薄弱环节,结合县域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已制定印发《2026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及重点、具体举措等,靶向纠治各类违规乱象。同时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核查资产251912.3447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215.23万亩。依托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开展县级合同巡察,发现并整改合同附件问题33份,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阳光运行。二是聚焦“关键人、关键事”,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排查职能部门问题数239个,已完成整改239个。三是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一方面强化警示震慑,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选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规案例公开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共通报典型案例4批12起15人,其中涉及“三资”领域典型案例5起7人。另一方面聚焦短板弱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针对整治中暴露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制定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推动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有关制度9份。如,县农业农村局制发《霞浦县强化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指引(试行)》(霞农函〔2026〕12号),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线上监管、常态化巡查与规范化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3.关于“靶向纠治成效不够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物业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成效不佳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领导分别于4月17日、5月9日对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推动其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二是推动县住建局创新宣传方式,在公众号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邮箱、在全县77个物业小区公示栏公布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电话、开展民法典物业政策宣传等,通过牵头协商、基层调解、行业监管等方式化解物业领域信访集中事项。2026年1-7月物业领域共解决信访件598件,其中1-7月收件553件,同比下降14.92%。三是拧紧责任链条,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部署会、推进会等33场,对集中整治工作作出批示6次,自上而下传导压力。县纪委监委共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推进会、调度会等27场,推动各职能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今年以来,共收到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09条,推动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制度30个。
14.关于“推动建章立制把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6年7月3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2个集中整治牵头部门严格界定制度创新与日常工作部署的界限,深刻认识制度建设的严肃性与特殊性。已将问题中2份日常工作通知文件从2025年度制度建设成果中剔除。二是对2025年制度建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发现存在28个不规范制度。针对该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围绕制度的合规性、实操性、表达规范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立足工作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着力制定务实管用、便于执行落地的制度机制。如,针对村级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出台《霞浦县强化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细化明确村级经济合同全流程工作标准,以制度规范基层履职行为。三是督促各职能部门立足职责职能,重点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排查制度空缺、滞后问题,及时建章立制,为巩固拓展集中整治成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2026年以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30项。
15.关于“案件评查整改质效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由审理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等部门协同参与,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等关键环节,对2025年以来审理办结案件的自查工作实现一案一表、逐案过筛,持续跟踪整改进度。二是强化业务指导,针对基层办案人员流动性大,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依托交叉审理、案件评查逐案精准开展业务指导培训,“以案代训”“以查代训”,发放纪法实务参考、上级纪委监委下发的审理工作提示等资料,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开展学习,着力破解办案人员业务不熟、流程不清等问题。三是做好审核工作,向各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组下发《案件质量自查表》,明确需移送审理的材料,要求承办案件部门对一般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审理前对照自查清单开展自查,审理室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开展审核,及时指出督促补充程序性、手续性瑕疵,有效减少程序手续疏漏,进一步夯实案件基础。
16.关于“纪法贯通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3月31日通过第一、第二党支部联合学习会、片区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加强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的意见》(闽纪发〔2020〕3号)及相关纪法衔接规定学习,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二是针对公检法机关未移送的139名党员违法犯罪案件,逐案与公检法机关对接沟通,建立《未移送党员违法犯罪案件整改台账》,实行“周调度、周更新、销号管理”。截至目前,139件案件已全部清零,其中131件已作出处分处理、4件不予处理、4件无需处分处理。三是针对近3年公检法办理的党员、监察对象案件,全面开展回溯核查、逐案核对线索移送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112件案件分流拟办工作,同步建立专项整改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17.关于“法法衔接保障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3月31日组织各纪检监察室开展学习会,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有关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规定,要求办案人员深刻把握时限要求,证据标准,程序规范等核心内容,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办案全过程。二是严格落实办案时限要求,督促案件审查调查部门合理制定办案计划,合理安排审查调查时间,充分预留审理时限;审理部门主动提前介入,并在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前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尽力保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时间,从源头上避免程序仓促、衔接不畅等问题。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6人次,保障提前介入平均时间有所上升。三是加强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管部门全流程沟通会商,实行案件进度式管理、节点化管控,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环节有序衔接,高效推进,确保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诉得出去、判得下来。今年在办理留置案件时,按照程序书面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邀请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链完整性、罪名定性等方面开展同步审查,通过法法衔接前置把关,及时完善证据、补齐短板,为移送审查起诉筑牢基础。
18.关于“涉案款上缴追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追缴台账,对2021年以来未追缴到位的27笔违纪款逐笔分类,下发所属片区,明确追缴有关责任人员。截至目前,案件承办部门通过发函督促、电话催告等方式新收回4笔未缴涉案违纪款,共计9万元。对未追缴到位的款项将采取电话督促、当面催办、发函督办等方式,加大未收缴违纪款的催缴工作,确保应收尽缴。二是严格落实“一案一账”,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对每起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全流程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要求在采取措施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涉案财物信息系统录入。2026年以来,案管室通过系统抽查、发函督促等方式,督促承办部门将13笔涉案款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市委巡察组入驻以来,累计应上缴涉案款43笔,已收回涉案款43笔。其中已上缴国库11笔,剩余32笔待法院判决生效、单位法人变更手续办结后依规上缴国库。同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联合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对市委巡察组入驻以来新增涉案款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程序合规性、手续完备性、责任落实情况及账实相符情况,确保涉案财物管理程序合规、手续完备、责任清楚、账实相符。
19.关于“正规化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建强班子、带强队伍作为重要任务,严格按照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要求优化班子结构,班子实配9人、50周岁以上2人、已配备1名35周岁左右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活力。二是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精准施策、按需施教,分层分类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今年以来,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培训、纪检监察系统新进和年轻干部培训班等,围绕纪律教育、廉洁教育,通过案例警示、业务授课、个人自学、分组研讨等形式,助力新进纪检监察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三是已制定《2026年度霞浦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围绕干部履职所需,培训采取“小班制”形式组织,课程设置紧密围绕纪检监察核心业务,助力新进干部尽快适应岗位、担当履职。今年以来选派1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专案办理,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经验和办案能力。
20.关于“霞浦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会议频次标准,已于6月16日召开2026年度全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总结前期反腐败协调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形势与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同时,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召开情况分析会,全程跟踪调度、强化督导推进。二是聚焦履职有章可循、运转规范有序,已启动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工作,于2026年6月23日重点修订《霞浦县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等核心制度。三是搭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常态化线索流转、信息共享渠道,建立统一的线索移送登记台账,做到线索应移尽移。
21.关于“助推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配合县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4名领导班子和1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二是聚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分层开展廉政教育,县纪委书记对15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开展换届谈心谈话,各乡镇纪委对324名村(社区)主干开展谈心谈话,提醒督促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与纪律观念,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发挥。三是重视对问责政策法规的及时学习与掌握,巡察反馈以来,先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关于明确诫勉工作流程变化的通知》等条例规则,明确追责情形、处置标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22.关于“重点岗位干部监管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紧盯财经纪律执行薄弱环节与风险隐患,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度落实打折扣、执行走样等突出问题开展靶向排查。今年以来,批评教育和处理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相关人员8人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以精准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督促各职能部门,对照已排查的风险点,逐一核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32人次,推动岗位人员主动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今年以来,推动县财政局组织专题培训2场,参训干部300余人。三是坚持用典型案例敲警钟、强震慑,筛选财务领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在“福宁清风”微信公众号发布财务领域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发布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学习问答1篇,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县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工作;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先后3次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巡察问题整改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工作;机关各党支部按有关要求在3月底完成2025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安排3名党委委员,按所在支部交叉列席,督促指导其他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按程序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二是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在组织生活会前,共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次,支部书记和委员之间、委员和委员之间、委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75人次,围绕“五个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安排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共收集党员问题清单和整改承诺书136份,各支部书记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述职重要内容,于2026年4月21日在县纪委监委机关2025年度支部书记述职会议上向机关党委详细汇报整改情况。
24.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党支部以及巡察、审查调查临时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31场,支委会19场,上党课3场;按计划换届;邀请县委组织部业务骨干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内业务知识培训。二是突出政治主线,聚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精减与支部关联不强的学习篇目,增强学习政治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各支部学习会的议题安排一般在5个左右,做到了少而精、准而实,避免出现扎堆学习;引导党员“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结合,将部分一般性内容转为自主学习,确保学习节奏松紧适度。三是加强自查自纠,先后组织党委委员开展支部党建内页材料抽查2批次,发现个别支部存在会议记录要素不全、会议内容简略、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中活动目标与活动主题不对应等问题4个,并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主题党日活动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县纪委监委机关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共开展主题党日15次。二是结合纪检监察和巡察业务实际,今年以来开展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春联(廉)、创城(纪检监察干部进社区)等有纪检监察机关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建立主题党日机关党委报备机制,今年以来,机关各支部共向党委报备主题党日活动15次,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要求支部书记带头、支委自学主题党日制度,委派支部组织委员参加全县党务干部培训1次,提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实效。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机关党委上半年开展主题党日情况检查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个,推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流程、内容、档案全面规范。
2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于3月31日组织办公室和财务室相关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及委机关“三重一大”制度,覆盖重点岗位人员6人,推动重点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制度规定,严格依规履职。二是办公室严格对照委机关“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资金支出进行严格审核,逐项核对发票明细、报销佐证材料,确保重大资金均经过集体研究后方可支出。今年以来委机关超一万元的开支均有通过县纪委常委会研究。三是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3月由财务室牵头,对今年以来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1次,对财务报销不规范行为提出意见1次,目前已落实整改,确保重大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材料完备、符合制度规定。
27.关于“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明确由组宣部1名干部专职负责网站日常管理、更新与发布工作,细化岗位职责,确保网站运营规范有序、安全稳定。二是按照工作要求对审查调查、工作动态、宣传教育等板块进行常态化更新,最新内容已更新至今年8月,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内容严谨规范。三是截至目前网站巡视巡察、上级精神等版块均实现按期更新,已累计更新内容129条,其中,监督曝光和新闻资讯等内容已更新至今年8月,网站信息时效性和完整性得到有效保障。
28.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涉密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对电脑、打印机、密拍机等涉密资产报废前均由办公室统一联系专业人员对硬盘等信息存储设备进行拆除,并集中统一保管,其余设备由具有电子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报废处理。二是对涉密新消息存储设备,委托具有涉密资质的机构定点销毁,经联系宁德市保密局,了解到本市原有的涉密资质机构已不再开展此项业务,后续涉密设备处置工作拟在市保密局重新确定新的具有涉密资质机构后,继续推进完成。三是加强对固定资产流转、报废管理,资产流转、报废以《委机关固定资产移交单》为依据,及时掌握资产去向,确保资产流转过程可追溯。定期梳理报废资产明细,经流程审批后实施报废处置。今年以来,已报废固定资产1批。
29.关于“保密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通过县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党支部集体学习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最新保密文件和工作要求2次。结合保密宣传月活动,依托委机关公共宣传载体,通过保密教育宣传标语上墙、循环播放保密教育宣传片等形式深化保密教育。二是对照县保密局最新工作要求,对《霞浦县纪委监委保密工作制度》进行完善,逐项明确定密标准、涉密人员管理、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等保密制度,于1月20日修订印发。强化保密工作制度执行,规范委机关保密人员管理,组织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根据业务涉密实际,区分人员密级、完善涉密人员台账。于6月对委机关内网电脑和互联网电脑进行保密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干监室于1月2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0.关于“廉政家访工作不够走深走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制定印发2026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工作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全员覆盖”原则安排家访人员和对象。二是于2026年6月开展家访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家属座谈、视频连线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家访人员与干部家属“面对面”沟通,及时掌握第一手“活情况”。三是收集整理意见建议、问题困难共26条,形成专门台账,目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优化外地干部值班安排、新进干部能力提升、开展“降压”活动等困难,问题已全部解决,推动家访工作走深走实。
31.关于“督促巡察移送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水利局有关领导、县水利局溪西水库工作人员通过座谈、专题会商等方式,压实县水利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二是针对2023年以前25个未完成整改问题按照监督联系科室进行台账分类,由县委巡察办召集县纪委监委联系片区、部室及被巡察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会商研判、分类处置、审核把关,跟踪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销号。截至2026年8月,2023年以前巡察移送的25个未整改问题已销号17个。三是针对十五届县委巡察移送55个已到期但未整改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通过定期更新各单位问题清单、电话提醒、座谈交流、发放提醒函、整改中期督导等方式传导整改压力。期间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两次专题部署研究未完成事项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8月,已销号41个。县委巡察办已向相关被巡察单位发出整改提醒函,持续跟踪督促未完成事项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未完成整改问题销号。
3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三沙供销社“大吃大喝现象仍时有发生”,“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我委于2026年3月结合其他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一并审查,并于2026年6月18日给予相关责任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针对霞浦县城投公司下属宁沙水务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报销个人2017-2021年度电话费”等,县城投公司党委仅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完成整改问题,已由承办部门第六纪检监察室作说明。二是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已于2026年2月10日、3月24日、3月2日到县城投公司、县供销社督促被巡察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查看有无再发生类似情况。2026年4月14日,第六纪检监察室到县宁沙水务公司进行抽查,未发现违规发放电话费补贴、安全奖等问题。2026年4月17日,第六纪检监察室到县供销社就2026年1月以来的公务接待及差旅报销进行抽查,未发现违规报销问题。三是2026年4月10日、6月23日,第六纪检监察室组织本室人员学习有关巡察整改相关文件,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巡察整改事项把关水平,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事项与问题线索的研判,从严把握巡察整改要求及问责尺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霞浦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督促巡察移送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剩余14个到期问题未完成整改,多数为历史遗留问题,表现为长期挂账难清理、违规款项涉及人员多为企业退休职工或离任村主干难以追回等,整改协调环节多、周期长;部分单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存在畏难情绪,未对照标准逐项落实,推进缓慢,仅靠常规督促指导难以推动短期内整改闭环。
下一步整改措施:强化会商研判。定期召集县纪委监委联系片区、巡察组及相关被巡察单位召开整改专题研判会,针对剩余存量问题中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的历史遗留问题,逐一剖析未整改根源,精准研判整改堵点、难点,分门别类制定差异化处置措施。视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剩余未整改的问题定期更新,实时掌握整改进度。
整改时限:2027年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892342,通信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1号,电子邮箱:xpjwb2342@163.com。
霞浦县纪委监委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