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8-28 16:4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宁德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8月25日至9月25日,宁德市委巡察一组对福安市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纪委监委机关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福安市纪委常委会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情况
宁德市委巡察反馈会后,福安市纪委监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严肃政治责任,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体推进当下改、长久立、系统治。2026年2月10日,召开宁德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宁德市委巡察组组长在巡察福安市纪委监委机关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等精神,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要求责任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牵头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2月12日,印发《福安市纪委监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会的情况通报》,将宁德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传达至福安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2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对照宁德市委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5项36个问题,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多次召集责任领导、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研究会商,认真梳理、严格把关,制定《福安市纪委监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提出98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同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全程跟踪督促整改进展,各责任部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项梳理、对标对表,靶向发力、精准整改。
(二)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市纪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认真落实宁德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牵头领办3个巡察反馈问题,先后主持召开2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4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听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紧密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动形成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纳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回头看”内容,跟踪督办,补齐监督短板。截至7月底,形成“回头看”报告及台账各1份。二是推动乡镇(街道)纪(工)委每日巡查小微权力监督群及后台数据,注重发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截至7月底,积极协调村(社区)解决群众诉求82条。三是深挖彻查侵占挪用集体资金、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截至7月底,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209起249人,立案272人,挽回经济损失768.49万元。完善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台账,及时处置巡察移送问题线索,截至7月底,受理巡察移送“群腐”问题线索79条,立案57人。
2.关于“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健全营商环境监测点工作机制,2026年共设立省级营商环境监测点1家、宁德市级4家以及福安本级6家,常态化开展走访联系。截至7月底,推动解决问题11个。二是深入开展涉企执法检查专项监督,截至7月底,发现问题335个、问题线索52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三是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力度温度并重,截至7月底,把握宽严相济原则免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
3.关于“‘关键少数’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以日常谈话、提醒谈话、约谈等方式为抓手,压紧压实各部门“一把手”责任。2026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共对“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22人次。二是紧盯国有企业、养老服务、农村集体“三资”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2025年10月以来,共立案“一把手”19人,同比增长280%。
4.关于“国企监督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市管企业监督工作专班工作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市国资中心牵头,各国企具体负责,加强对应收账款收取问题的整改,建立定期报送机制。二是督促企业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台账和风险预警机制,动态管理,逐项销号。2026年7月,制发《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管理。三是通过法律等途径,积极推进应收账款收回。巡察指出的应收账款问题,已收回0.71亿元。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国企应收账款,进一步加快催讨进度,2025年8月巡察以来共收回2.82亿元,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1人。加强对国企的监督,2026年以来受理问题线索87条,立案23件30人,留置5人。
5.关于“派驻监督质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针对股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发《工作提示函》和廉政档案模板相关材料,督促指导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完善监督单位股级干部廉政档案。目前,原未建立廉政档案的2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已建立,完成率100%。二是以干代练,提升查办案件能力,2026年以来已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8名参与查办留置案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质效进一步提高,2026年以来,受理问题线索122条、立案46件,其中自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71条、立案20件,分别占比58.20%和43.48%。
6.关于“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4日,召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部署集中整治和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提醒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关注和监督。2026年以来,因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空缺,暂由其他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参加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会议分别为10次、7次;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市工信局、供销社“三重一大”会议,到会率均为100%。二是已配齐配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通过“室组”联动,继续发挥“探头”作用,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7.关于“监督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谋划专项监督选题。2025年4月至2026年7月,围绕涉企执法检查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立项监督,累计立案33人。二是不断深化开展“点题整治”,通过制发“点题整治”工作提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全过程项目监管。2025年部署开展“点题整治”项目3个,排查问题791个。三是深化开展“两重”“两新”“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截至7月底,开展“两重”“两新”专项监督检查16次,移送问题线索2条,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人;围绕招投标领域问题立案77人。
8.关于“指导挖掘问题线索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助市委继续将集中整治成效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要内容,推动2026年度市直机关绩效管理单列“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指标,将问题线索移送情况作为绩效考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质量。截至7月底,共受理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38条,立案62人。二是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深化专项整治。选取国企管理等“小切口”加强“纪巡”衔接,截至7月底,受理相关问题线索87条,立案30人。三是推动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挖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截至7月底,查处擅自离岗、兼职取酬等问题12起12人。
9.关于“解决民生问题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后进专项,约谈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推动责任压实。同时,总结梳理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效经验做法,制定2026年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总体要求、工作举措、组织保障,为全年整治工作提供路径指引。二是发函督促各牵头部门深入分析研判、理清工作思路,结合福安实际,研提当前重点问题32项、民生品牌选题14个、待办实事措施27件,聚焦医保“两定”机构违规收费、高龄补贴发放等群众关心关切问题,有效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形成典型民生实事14件。三是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有效载体,督促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及村级纪检委员深入一线,截至7月底,开展访民情工作465次。
10.关于“人员力量未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摸底全市22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进度和情况,制定工作台账,动态掌握相关情况。2025年9月至今,已对11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任前审核,把好干部入口关。二是结合乡镇换届,截至7月底,已动态调整配备乡镇纪检干部11人,目前乡镇(街道)纪(工)委岗位已配备50人。三是强化教育管理,2025年12月、2026年7月分别开展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2026年安排8名新进干部到本级和上级跟案锻炼,提升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于2025年9月、10月分别印发《福安市纪委监委人员调用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共福安市纪委监委非市管干部平时考核方案》,规范干部调用、考核,调动干部积极性。
11.关于“靠前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2月28日、4月10日分别召集2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部署集中整治及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并于3月10日向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制发关于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深入一线调研走访,每月按要求报送开展情况,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二是2025年10月至今,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主动约谈103人次,其中穆云乡纪委主动约谈7人次。
12.关于“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运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在微信公众号醒目位置悬挂平台宣传标语,并在党群服务中心、村委楼等关键点位放置平台二维码立牌,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在落实定期巡查小微权力监督群制度、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的基础上,督促村(社区)及时在村级监督群分享村务公开。截至2026年7月,共发布、分享村务公开1.73万条,获群众评论0.29万条。三是各乡镇(街道)定期巡查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后台,及时督促解决群众诉求,确保平台平稳妥善运行,截至2026年7月平台访问量24.5万次、村务公开平均阅读量8.47次,较2025年分别同比增长12.25%、2.54%。
13.关于“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2月28日、4月10日召集2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3月4日召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方式。二是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精准处置问题线索。2026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563条,其中初步核实359条,初核成案率72%,成案率同比提高了16.9%。
14.关于“案件查办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超期未结问题线索,剩余3条已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立案超1年未结案件1件已结案。二是继续发挥“室组地”联动作用,纪检监察室交办或指定管辖问题线索54条,立案45人。三是定期梳理超期问题线索和案件,及时跟踪督办。2026年以来,向承办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和《督办函》,提醒各承办部门提升办理质效。
15.关于“以案促改促治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跟踪落实力度,梳理出未反馈纪检监察建议书,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对2026年以来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反馈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二是2025年12月5日召开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座谈会暨追逃追赃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之间及时通报重要案件线索、移送案件资料,反馈执纪执法情况,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针对福安市属企业员工王某违法犯罪仍保留党员身份问题,已于2025年9月4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被判刑后长期未参加党组织生活但党员身份仍然保留的问题线索移送福安市国投纪委处置。
16.关于“违纪款收缴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违纪款收缴情况并建立《2021年以来办理的涉案财物案件清单》,应挽回经济损失合计2022.93万元,已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和追缴1858.48万元。二是综合运用福建省纪检监察一体化平台系统,积极录入查封扣押涉案财物,从严规范使用管理系统。
17.关于“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案款178.15万元未及时办理没收手续问题,已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部上缴国库,1名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主动上缴物品处置不及时问题,已分别将拍卖款上缴国库和以捐赠形式捐给福安市博物馆收藏。三是2026年3月24日,通知各承办部门按照涉案款物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扣押或暂扣涉案款物后20日内将款物信息录入涉案款物管理系统。
18.关于“大额违纪款长期未追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23日,市纪委向市公安局党委发函,要求市公安局党委督促涉案人员张某某上缴违纪所得款。二是6月18日,张某某向市纪委监委上缴违纪所得款20万元,并承诺后续自愿将市公安局发放给其的退休生活补贴作为违纪所得款上缴。三是2月27日,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压实市公安局党委主体责任,加大违纪款追缴力度上办法不多、力度不足,作自我批评。6月16日,市公安局时任办公室主任刘某某对2020年市公安局签领市纪委《关于要求市公安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责成张某某退出违纪所得的函》后,流转不到位,影响该局主体责任落实的问题作出书面检查。
19.关于“协助市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7月22日,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市管干部处分情况通报工作指引(试行)》,及时向市委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领域、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三是2026年4月,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每季度做好廉政档案更新工作,目前已完成2026年上半年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工作。
20.关于“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级移交的112条党员违法犯罪但疑似未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线索,积极开展核查工作,向相关承办部门制发《督办函》和《工作提示函》。截至3月19日,112条党员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置到位。二是2025年12月5日,召开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座谈会暨追逃追赃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026年以来,公检法等执法、司法机关向本委通报案件98条,已立案44人。
21.关于“‘室组地’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室组地”协作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片区协作处置问题线索。2026年以来,共指定管辖问题线索给各乡镇(街道)纪(工)委31条办理,进一步凝聚办案合力。二是落实“乡谈县管”有关要求,2026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走读式”谈话,各挂钩联系室均派员进行现场指导。
22.关于“规范化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给予陈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但未提出调整其退休待遇的意见或建议问题,已发函向宁德市邮政储蓄银行提出调整陈某退休待遇的建议,已由宁德市邮政储蓄银行处理。二是常态化落实案件评查机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自查相结合,规范案件全流程管理,有效提升案件质量。2026年以来,省、市纪委案件质量评查和本委自查,发现问题22个,均已整改到位。
23.关于“‘一失万无’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安全工作规定》《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标准化流程》等规定,对全市2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办案安全全覆盖检查,并制发《整改通知书》21份,均已完成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二是1月20日将《安全首课工作指引》《领导首谈工作指引》重新印发给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管企业监督工作专班等部门,督促各承办部门认真学习办案安全相关规定。制发关于“走读式”谈话的《工作提示函》48份,切实强化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三是与全体办案人员签订《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安全承诺书》和《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2026年以来,针对办案过程中涉及的安全问题分别制发《整改通知书》《工作提示函》,均已督促相关承办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24.关于“信访举报办理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23日,印发《福安市纪委监委初次举报信访件办理进展情况表》,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书面报送初信初访办理进展情况,第一、二季度已完成48件初次举报信访件的办信情况收集,后续将按季度滚动累计、动态更新。二是2026年3月23日,印发《福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初次举报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初次举报办理时限,优化延期申请、实名反馈、卷宗归档等流程规范,提升承办部门办信质效。三是认真落实《福安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办理预警督办机制》,持续做好2026年“两函一通报”工作,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
25.关于“信访矛盾化解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1日,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处置信访件。3月30日印发《关于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常态长效开展“强基促稳”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工作任务等内容,持续优化“强基促稳”专项行动全流程各环节工作质效,切实规范群众信访举报件处置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对未办结信访件的跟踪督办,2026年以来已印发信访专报7期,及时通报信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现以通督办、以报促进。
26.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全体班子成员结合《福安市纪委监委机关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同时开展廉政谈话,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2026年上半年,班子成员与分(协)管联系部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共51人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在深化“三个清单”工作的基础上,对委机关各岗位进行岗位风险排查,开展“四项违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性和纪律性。
27.关于“内部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宁德市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试行)》,进一步提高个人事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严格落实入职第一课要求,督促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在30日内规范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同时,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相关人员已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不少于10%。目前,已全面完成2026年度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28.关于“机关党委工作落实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有关规定,2025年12月25日市纪委常委会听取纪委监委机关党委2025年度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对后续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按照有关规定,2026年3月31日机关党委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支部书记履职责任。三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2026年2月报送了2025年度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台账,切实夯实党建基础。
2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规范临时党组织设置和撤销。二是先后研究成立中共福安市纪委监委机关宁德留置点审查调查临时党支部委员会共3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思想教育。2026年以来,共开展组织生活3次,政治理论学习3次,带队领导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32人次。三是机关党委领导下沉宁德留置点,对临时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进行指导,不断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3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党内通报机制,分别于2025年12月和2026年6月,通过机关党委、党支部传达《中共福安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当前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和《中共福安市纪委办公室关于2026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有关内容。二是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内容,并纳入《2026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6年3月通过第一议题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14条内容。三是6月25日,召开2026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1.关于“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保密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二是1月28日修订印发《福安市纪委监委机关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保密工作职责,优化定密管理、涉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等流程和要求,对文件定密依据、密级拟定、保密期限设定及知悉范围划定严格核查。三是规范在用计算机设备台账,补充完善硬盘序列号、IP地址等要素,并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2025年9月,已按照要求完成报警器安装,并对防盗门窗、视频监控系统等保密设施开展自查,确保设备可靠运行。
3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6年3月6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财经制度,强化业务规范。二是强化问题整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并通过开展常态化自查,未发现坐支现象。2025年7月已全部收回多发错发津补贴1.87万元。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抽调财务人员自查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总账,并根据日记账中的大额收支记录抽取记账凭证进行核查。针对资金管理方面问题,对2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1名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3.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以来,就巡察移交的超期问题线索,向承办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督办函》,提醒各承办部门科学统筹办案力量,加快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二是加强沟通联系,每月底向市委巡察办反馈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2021年至巡察进驻,福安市委本级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办结率94.69%。2021年以来宁德市委常规或提级巡察赛岐镇、甘棠镇、城北街道等乡镇(街道),移送福安市纪委问题线索办结率92.45%。
34.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5日,市纪委监委召开规范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学习巡察整改有关文件精神,解读《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若干措施》并强调有关要求,提升巡察整改审核能力。二是2026年以来,督促27个单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严格围绕是否符合整改要求对巡察整改方案、进展情况报告逐项逐条进行审核,提出意见116条。三是2026年1月5日,制发《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巡察整改工作流程,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35.关于“审核超期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5日,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巡察日常协作和整改监督的若干措施》,提升规范开展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1月5日制发《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制度层面规范整改流程,实现整改工作闭环管理。三是全程跟进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及时审核整改方案、向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了解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等方式,严把整改“第一道关口”,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保障整改质效。2026年以来,对27个单位巡察整改方案、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及时审核,未发生审核超期现象。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福安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82007,通信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上杭路21号,电子邮箱:fasjwb@126.com。
福安市纪委监委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