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8-28 17:26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根据宁德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18日,宁德市委巡察四组对我部开展了常规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区委组织部机关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情况
蕉城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成效引领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以高度政治自觉抓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紧扣巡察反馈我部相关问题,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反思、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以严实责任担当抓落实。成立部机关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由部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统筹部署,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分管的干部、党建、人才等重点工作认领整改任务,各股室各司其职、协同联动,构建全员参与、全程抓实、全域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以鲜明问题导向抓整改。聚焦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盘点、细化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人员、股室分工和完成时限。坚持每月调度整改进度、核查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跟踪督办,强化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各类问题逐项整改、对账销号、落地见效。四是以深化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反馈意见和制度机制短板,持续补齐工作弱项、堵塞管理漏洞,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14项,不断建立健全各领域机制,全面提升新时代组织工作质效。
(二)区委组织部部长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时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冬康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参与整改方案起草,严格把牢组织部门政治方向、工作方向。新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琳到位后,第一时间关注过问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部机关进展情况汇报,要求部机关全体干部提高思想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一是带头履职攻坚。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带头认领9个问题33项整改措施,带头对标对表、自查自纠,主持召开整改动员会、部务会、专题推进会等会议5场,逐项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常态化调度整改进度,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带头破题解难。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短板、制度机制不健全等突出症结,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直面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牵头复盘问题成因、深挖根源短板,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全程督导重难点问题整改落地。三是带头固本提质。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主动对标新时代组织工作要求,牵头推动巡察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人才工作等核心组织工作深度融合,注重梳理总结巡察整改中的务实举措和有效经验,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规范长效的制度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存在缺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2月召开部务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等重要内容。二是健全制度。4月修订完善《区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及保障措施。截至目前,已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场,并建立学习台账。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认识。2月召开部务会,集中学习了《宁德市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工作方案》《宁德市蕉城区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健全制度。4月修订完善《部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实施及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提前准备学习材料,并严格落实议题审核制度。三是定期自查。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每季度对“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开展自查。截至目前,召开部务会议15场(不含人事专题13场),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5场。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有疏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4月修订完善《部机关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细化内容审核环节。截至目前,发布93期155篇,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二是规范宣传载体管理。4月制定《部机关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建立“股室申报、专人审核、逐级审批、统一发布”闭环机制。今年以来审批发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国家安全、保密等宣传内容3次。三是强化监督自查。建立部机关公共领域宣传阵地台账,定期对部机关各办公场所宣传阵地开展自查。截至目前,调整更新过时内容展板9块,开展全覆盖自查2次。四是追责问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村干队伍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村级党组织书记配备不及时方面:一是建档销号管理。实行“一村一策”,严格筛选后备人选,完成区级资格联审和考察等补选程序。4月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漳湾镇仓西村、石后乡大墓前村、霍童镇外表村等6个村党组织书记均已配备到位。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压实乡镇党委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缺配村逐一倒排时间节点、序时推进补选流程。截至目前,所有缺配村已全部配齐,未出现推进不力或逾期未完成的情形。三是动态监测预警。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明确乡镇党委在村党组织书记空缺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委组织部,1个月内制定补选方案,6个月内配齐。截至目前,已全面排查全区281个村,未发现新的长期缺配问题。(2)村主干思想动态了解不够深入方面:一是补齐短板。由部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前期调研,制定覆盖全区281个村党组织书记的面对面谈心谈话计划。截至4月底,已对43个未落实谈话村开展重点走访,实现281个村全覆盖。二是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完善部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制度和谈心谈话台账,结合乡镇换届考察开展第一季度谈话,未发现重大思想波动或非正常离职意向。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结合谈心谈话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完成2025年度软弱涣散村相关问题整改提升,全面摸清村党组织书记换届留任意向、思想动态及实际困难。
5.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预审制度。3月制定发展党员双预审工作流程,对报备时间、审核要求进行明确,要求各党委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必须经过区委组织部预审,未经预审不得召开党员大会。同时,组织开展党员档案集中审查和发展党员专项检查,2026年以来新发展党员均严格落实双重预审制度。二是开展党员身份认定。59名遗失党员档案所在乡镇均已成立调查组,对遗失档案进行查找和调查。截至目前,已找回遗失档案11份,完成党员身份认定48人。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印发《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的意见》,明确存放查阅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
6.关于“党费管理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盘活存量资金。制定专项使用计划,截至目前,结余的市管党费补助款已用于举办普通党员示范班培训班、全区党务干部培训班、购买《摆脱贫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配套基层党(工)委党员教育培训或阵地提升等。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将党费使用、党费测算列入每年党务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4月组织开展2026年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党费管理、财务核算等业务课程。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印发《加强党费管理工作提示》,定期收集全区年度党费测算备案表,并结合年度党费管理调研工作,抽查党费测算规范性情况。4月完成全区各党(工)委党费工作实地调研检查,重点抽查2026年度党费测算情况,并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截至目前,4个党(工)委19个党支部已补齐少缴党费。四是追责问责。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滞留资金专项清理。联合各乡镇(街道)对近5年下拨的党组织阵地建设补助资金进行核实,建立滞留资金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截至目前,排查出长期滞留资金34笔共计129.76万元,已督促下拨到位31笔共计116.5万元,剩余3笔资金正在按程序推进使用或启动收回程序。完成27名驻村期满选调生到村任职专项工作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摸底核查。截至目前,9个乡镇累计结余61.75万元,已通知有关乡镇按程序退回区财政。二是完善管理制度。6月印发实施《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拨付时限及监管责任。制定印发《蕉城区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经费使用指导意见》,指导16名在村选调生科学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检查。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基层党建督查重点内容。截至目前,完成专项检查1次,未发现违规问题。
8.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和转化“空壳社”。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开辟注销绿色通道,逐村逐社建立“一社一档”台账。截至目前,11家“空壳社”已注销。二是帮扶和指导“低效社”转化。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对投资3年以上亏损或零收益合作社开展全覆盖“体检”,分类推动“低效社”逐步正常运营或有序退出。截至目前,22家“低效社”中7家确无运营条件的已注销,15家已制定“一社一策”帮扶措施。三是攻坚和优化一次性收入村。由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制定攻坚措施,采取盘活闲置资产、对接龙头企业、强村带弱村等办法,推动村集体收入结构不断改善。截至目前,洪口乡朝阳村、吴峰村、库山村、洋中镇田地村、石后乡室头村等5个村均由乡镇党委书记挂帅、第一书记驻村、村党支部书记领办,逐一制定攻坚工作方案。其中,石后乡室头村整合资源,投资50万元参与“抱团”联建石后乡农产品加工厂房,预计今年实现分红4.5万元。其他4个村也正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对接龙头企业等路径推进收入结构优化。同时,指导有关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农村片区,持续深化农村片区党建联建机制,以产业为纽带推动“抓强村带弱村促共富”,逐步降低一次性收入占比。四是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将合作社运营质效纳入村党组织书记适岗能力评估重要指标。截至目前,2家连续两年亏损、社员满意度偏低的合作社完成注销程序。
9.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4月召开部务会议学习县乡换届规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乡镇班子结构性配备要求,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二是及时调配到位。建立30岁以下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本地干部库,运用好蹲点调研、换届考察等成果,及时向区委领导提出调配建议,补齐结构短板。截至目前,结合人事调配及乡镇换届工作,14个乡镇年轻干部、女干部、本地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均达到结构要求。三是加强资格把关。制定《乡镇党委委员任职资格把关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乡镇党委委员任职资格审核把关制度,对党委委员党龄等资格进行全面自查。截至目前,未发现乡镇党委委员党龄未满2年的情况。四是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力量。坚持通过年度公务员考录岗位设置向乡镇倾斜,选调生、外县调入人员优先安排在乡镇等措施,降低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空编率。2026年以来补充乡镇(街道)干部60人,全区乡镇(街道)公务员编制使用率95.6%。五是追责问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0.关于“干部轮岗交流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3月下发《关于开展区直单位内设重要敏感岗位干部交流轮岗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区直单位内设重要敏感岗位设置、人员在岗时长、轮岗交流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9人任职年限超过5年,均已交流整改到位。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抽查复核工作,建立区直单位重要敏感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备案接收、审核工作,实现动态更新。截至目前,收集汇总敏感岗位名称、岗位性质、任职人员、任职时间等信息共69条。三是规范科级干部任职年限。全面梳理全区区管干部及重要敏感岗位人员任职年限,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行“红黄牌”预警提醒机制。截至目前,3名任职超过10年科级干部中,1名干部已到龄退休,自然消化,剩余2名结合近期人事安排予以调整到位。
11.关于“干部监督管理有所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1)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方面:一是健全机制。制定《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年度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部署违规兼职清理、“一把手”监督等重点工作,分解任务并清单化管理。二是加强联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形成监督合力。6月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会商了2026年上半年干部监督工作情况。(2)清理违规兼职方面:一是推进问题整改。坚持定期督促相关单位压实责任、跟进落实,重点推动在职及退休违规人员做好经营主体注销、股权转让等清退手续。截至目前,7名干部在9家企业兼职已完成经营主体注销、股权清退工作;剩余6名退休干部7家企业已申请退出或注销企业。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全区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单位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排查并进行相关规定的教育和宣传。截至目前,已下发提醒函、案例通报各1期。三是健全工作机制。4月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经商办企业清退“回头看”,依托企业登记数据库核验排查,同步建立台账逐项销号,未发现新增经商办企业有关问题。(3)干部档案管理方面:一是完善制度流程。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工作的通知》,明确查档人员范围、查档事项及相关工作要求,细化并严格规范查档审批、使用、归还等各环节流程。今年以来,严格按规定审批查档99人次。二是追责问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职级激励政策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台账管理。全面梳理各乡镇(街道)干部花名册,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实绩表现等情况,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一线工作人员予以晋升职级。截至目前,共晋升乡镇(街道)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38名,其中,三、四级主任科员27名。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蕉城区公务员职级晋升操作办法》,建立乡镇(街道)干部符合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公务员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已经将34名乡镇(街道)公务员纳入信息库管理,并梳理近3年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强化动态跟踪。
13.关于“人才服务保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联合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研究修订《蕉城区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排操作细则(修订版)》。二是落实安置政策。定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人才配偶岗位安置建议,及时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截至目前,已完成3名“天湖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工作。
14.关于“人才工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调研方式。紧扣区域人才发展堵点难点问题,坚持每年设定课题,深入基层、企业、园区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数据研判,提升调研报告质量。2026年根据我区基础教育人才存在问题,确定“进一步健全我区基础教育人才发展机制”调研课题,与区政协合作开展协商调研,并纳入蕉城区政协年度重点协商工作计划,6月完成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切实提升调研质量。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强化与人才业务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坚持定期开展业务研讨和能力提升训练。截至目前,已组织人才政策专题学习活动2场、人才业务研讨活动1场。三是追责问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乡土人才培育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乡村人才储备。建立乡土人才常态化摸排、动态化更新机制,每半年收集整理乡土人才信息,加快完善乡土人才储备库,并制定《蕉城区乡村振兴创业导师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推动补齐空白。截至目前,乡土人才储备库新入库人员19人,其中技能带动型2人,选聘23名乡村振兴创业导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乡村人才培养,举办乡村人才专题培训和社会人才业务线下培训,覆盖返乡创业青年党员、致富带头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及基层治理骨干,同时,指导区住建局做好宁德市乡土建造师人选推荐工作,把好人选关。截至目前,举办乡村人才培训班1期52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2场300多人次。
1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4月召开部务会,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责任清单年度更新、及时调整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每年根据区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文件精神,更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6月制定部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6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并更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深入查找风险点。定期组织开展部机关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制定防控措施。6月印发《区委组织部内设股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清单》。四是强化压力传导。坚持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7月召开2026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和部署推进。
17.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干部廉政档案方面:一是更新廉政档案。定期对部机关全体干部开展全面排查,收集更新干部个人廉政档案。4月已集中更新信息采集表35份。二是坚持动态更新。将廉政档案更新纳入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清单,定期核查更新情况,做到每季度集中更新1次、重大事项及时更新。截至目前,已集中更新干部廉政档案1次,补充新进人员廉政档案1份。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把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廉政审查的必备依据。今年以来结合评优评先工作,已审查8名部机关干部廉政情况,未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2)专项经费监督方面:一是加强常态监督。统筹组织系统监督力量,每年至少开展2次监督检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截至目前,已于1月、3月对全区20个党(工)委开展监督检查2次。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在专项检查中重点关注专款专用、超范围支出、履行审批程序、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检查发现超范围支出问题5个、履行审批程序问题8个,已及时督促推动问题整改。三是健全闭环管理。坚持将专项经费监督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组年度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已当场反馈检查发现问题125条,并督促完成限期整改。
18.关于“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队伍力量。通过公务员考录、干部交流、择优调动等方式,逐步充实部机关工作力量,降低空编率。截至目前,补充机关公务员6人,行政编制空编率降至6.45%。二是强化中层岗位管理。定期选拔优秀干部补齐空缺的内设股室岗位,科学统筹安排中层干部调整计划,非特殊情况不临时动议,避免频繁调整。截至目前,已新配内设股室股长(主任)3名。三是严格审批程序。结合部门工作特点,重新梳理制定部机关干部职工、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3月召开学习会,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蕉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因私出国(境)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加强退休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事项的通知》。四是重申婚丧喜庆报告要求。3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蕉城区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重申报备规定。五是实行入职提醒。制定新入职干部因私出国(境)、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等告知书。截至目前,签订新入职干部告知书1人。六是追责问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9.关于“建章立制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查缺补漏。对部机关原制度汇编进行重新梳理,对《区委组织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错漏制度进行更正,6月重新制定《区委组织部内设股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清单》。二是认真研究修订。修订完善党务、行政管理、财政制度等制度,4月印发修订后的《部机关制度汇编》。三是常态更新完善。完善制度建设常态机制,定期对制度汇编进行复盘,及时修订更新,确保制度科学完善。
20.关于“集体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4月召开部务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健全制度机制。1月重新修订印发《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部务会议参会对象。截至目前,已召开部务会议15场(不含人事专题13场),没有非部务会成员参与表决情况发生。
2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4月组织部领导、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学习《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标准的通知》《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完善制度规定。4月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报废资产处置流程。三是全面清查盘点。用好机关固定资产清查成果,分期分批将超年限且损坏无修复意义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6月按规定报区财政审批后,报废废旧电脑等固定资产一批次(23万元)。四是追责问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6月组织部机关干部学习《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办法》。二是强化列席监督。提前制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列席计划,明确由区委组织部干监室负责对接被巡察党组织(单位),提前掌握会议时间、议程,科学安排参会人员,提升参会率。截至目前,列席反馈会2场,参会率100%,及时反馈监督意见2份。三是严格审核流程。明确审核时限和责任人,对收到的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把关并反馈意见。截至目前,2026年首轮8份巡察整改方案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反馈意见。
23.关于“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工作职责。6月组织部机关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人员选派、整改监督等职责。二是加强源头防范。聚焦巡察中发现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财务审核管理等共性、常见问题,定期组织全区党务工作者、财务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截至目前,组织开展2026年党务干部培训班1期,设置党费管理、财务核算等业务课程。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共性问题通报制度,采取下乡走访、日常督查、实地核查、档案资料复核等方式跟踪督办,推动共性问题有效整改。截至目前,印发巡察共性问题通报1期,4月下派三个检查组完成全区各党(工)委党费等工作实地调研1次,重点抽查党费收缴等共性问题。四是定期做好复查。定期对基层党(工)委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重点关注“改后又犯”的问题。截至目前,对4个基层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抽取部分问题进行复查,未发现整改不力等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0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涉及科级干部6人,其他人员4人;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干部轮岗交流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全区3名区管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未及时轮岗。截至目前,1名同志已到龄退休,自然消化;剩余2名区管干部因2026年序时推进县乡两级换届工作,暂未开展区直机关人事调配工作,暂未交流轮岗。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尽快调整到位。结合下一步区直机关领导干部调配工作,同步对2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区管干部进行轮岗调整。二是常态抓好落实。实行“红黄牌”预警提醒机制,每半年对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情况进行一次摸排,确保不再出现超期任职情况。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有所松懈”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13名干部在16家企业违规兼职问题,截至目前,7名干部在9家企业兼职已完成经营主体注销、股权清退工作,剩余6名退休干部已申请退出或注销企业,但因公司法人或股东失联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完成公司退出或注销手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压实违规兼职干部所在党委(党组)工作责任,每半月督促相关单位报送整改情况,对整改进度动态掌握。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具体分析6名退休干部违规兼职未清退原因,对因公司股东失联或死亡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办理退出企业手续的,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妥善做出处置,确保清退到位。三是常态抓好落实。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落实常态化排查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同时,每年要求各单位围绕严禁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学习教育,并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25485,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7号区委楼4楼401室,电子邮箱:jcdygbrc01@126.com。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组织部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