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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身边的案例就是“活教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8-17 19:00 字体大小:

 “被告人张华,对于你所收受钱款共计27.82万元,你是否有异议?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没有意见,不需要补充。”

  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监委成立后首个扫黑除恶背后“保护伞”的贪腐案件。法庭上,检察机关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张华在担任福鼎市公安局桐城派出所辅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桐城派出所辖区内管理对象钱款,共计27.82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身为辅警,应该维护好社会治安,但是我在金钱面前败下阵来,为特种行业通风报信,领取本应不属于我的‘工资’,触犯了党纪国法,我万分后悔。”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华对自己的受贿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让在场旁听的150多名纪检、公安、检察和法院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这种身边人的违纪违法案例,对公安系统党员干部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警示性,震慑力也更大。”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旁听的派驻公安局纪检组组长王世昌感触颇深。

  据悉,为切实强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阵地建设, 福鼎市纪委监委在坚持旁听庭审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幸福福鼎APP、福鼎电视台等宣传平台,发布警示案例,并推出好家风专刊10篇,太姥之声10期,引导党员干部学家规、立家训、扬家风。

  与此同时,福鼎市纪委监委对廉政教育基地的警示教育展区进行更新改版,以近年来本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主要素材,并组织安排各级党员干部分批次参观,念好“紧箍咒”,打好“预防针”。今年以来,共有55批次约1657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

  “心怀敬畏方能行有所止。我们将党员干部进行分类,让警示教育富有针对性,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扩大警示教育效应,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净化一方。”福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福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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