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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精准扶贫 精准监督 推进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查办督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2-07 21:25 字体大小:

2016年以来,宁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工作作风,认真办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市纪委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精神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推进部署会,进一步把督办工作要求部署到基层,做到层层传导,压实责任。

把握三个重点,精准交办催办

排查重点信件,起底问题线索。紧紧围绕扶贫开发工作部署,以纪律为尺子,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进行全面梳理排查。2016年,全市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168件。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90件,已办结82件,转立案31件,党纪处分54人。

划定重点单位,实行重点管控。市纪委要求把反映乡村及相关职能部门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作为督办重点,各地和相关部门就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开展自查,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到位,惠及民生。市民政局纪检组开展民政扶贫资金交叉检查;蕉城区纪委深入该区10个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摸清今年前三季度全区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建立“扶贫资金数据库”;屏南县采取“查项目、见资金”方式专项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资金累计达1亿多元,从中发现问题线索13条,经查转立案7件7人。

明确重点问题,坚持“严”字当头。梳理扶贫领域六类违纪问题类型,以问题为导向严查彻处,重点督办。市纪委把交办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即使群众反映的若干问题中涉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只占一部分,仍重点交办。

抓住三个环节,督促快查快办

规范受理,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在畅通“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基础上,深化群众点名领导接访活动,把群众反映涉及扶贫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违纪问题列入防控对象,同时实行受理告知、双向承诺,使群众举报后心里有底,减少办理期间越级访重复访。2016年,全市受理属于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点名接访5件,均已办结,转立案3件,党政纪处分3人,其他处理1人。

规范办理,建立快查慎结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统筹协调,实行提级办理。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协作联合办信机制,进一步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办理时效,同时推行办结会审机制,围绕调查是否全面、事实是否清楚、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实名举报是否反馈等进行审核,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期办结。

规范反馈,建立回复和案后整改机制。做好回复反馈工作,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体性利益,已有结论但举报人不满意易引发重复访、集体访或越级访的,探索召开信访听证会处理信访问题。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本地区存在的同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治,注重案后整改。

运用四种方式,严格信访督办

开展网络系统督办。依托全省信访举报件管理信息系统,对转办各县(市、区)纪委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抽查,以扶贫领域信访件为重点,每月抽查5至10件一个月以上转办件办理情况,开展季度、半年通报检查,通过网络督办及时了解下级办理情况,促进规范办理、按期办结。

积极提级调卷督办。市纪委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调阅重要举报件进行审核,要求各单位携带信访件原信、拟办单、初核报告、结案审批表、立案决定书、实名举报反馈表等材料到市纪委进行审核,经核对无误后,提交省纪委信访室再核。

组织实地审卷督办。结合调研、检查等工作,市纪委组织人员力量到有关县(市、区)纪委,查阅内业资料和信访案卷,当场进行检查指导,专门抽取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检查,主要查看研判是否准确、办理是否及时、调查是否到位、文书是否规范等,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承办单位及时整改。

实行考评通报督办。结合年终考评,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办理督办情况,听取情况分析,查阅相关案卷和内业资料,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并列入责任制考评体系,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重视督办工作,不断提高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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