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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把准方向 细化路径 推动初次举报首办首查提质增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4-28 11:26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初次举报办理机制,从严压实首办首查责任,今年以来,福安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以提升初信初访线索处置效率为抓手,多维发力推进问题线索督查督办,着力从源头打好重复举报“遏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组合拳。

  一是压实首办责任,抓实“清单化管理”。压实首办责任是破解重复举报的第一道关口。为推动责任到人到岗,福安市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以书面形式确认首办首查责任人,确保每件初次举报都有人管、有人抓、有结果。同时,同步印发《福安市纪委监委初次举报信访件办理进展情况表》,建立定期报送与动态更新机制,要求各承办单位每季度末按规范报送初信初访办理进展情况及子平台同步录入情况,由信访室负责统一汇总管理,按季度进行滚动累计、动态更新,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责任实”的闭环管理,为后续督办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规范化流程”。制度建设是规范初次举报办理的根本保障。在前期印发《福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福安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办理预警督办机制》的基础上,福安市纪委监委持续细化完善制度体系,于2026年3月印发《福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初次检举控告工作办法(试行)》,重点明确首办首查责任制,优化延期申请、实名反馈、卷宗归档、平台录入等关键环节流程,并对处置实名初次举报的注意事项作出具体说明,切实推动形成更加规范、更加具体的工作体系,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三是强化预警督办,从严“刚性化推进”。督查督办是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福安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福安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办理预警督办机制》,持续加强对未办结信访件常态化跟踪督办。针对办理进度滞后、存在超期风险的,完善构建“日常预警+通报督办”的双重体系,坚持开展好“两函一通报”工作,推动办信责任落细落实。2026年以来,福安市纪委监委已向承办单位发出催办函15份、提醒函10份,印发《信访专报》4期,第一时间向委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通报情况、督促快办快结,切实以高效处置回应群众关切。

   

  (福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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