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德市纪委预算说明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6-09-22 15:3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2015年部门预算经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纪委监察局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宁德市纪委包括14个机关部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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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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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宁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财政拨款 |
62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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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纪委监察局信息技术中心 |
财政拨款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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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绩效评估中心 |
财政拨款 |
5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宁德市纪委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宁德市纪委收入预算为117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8.1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70.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30万元,公用支出81.06万元,项目支出5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28.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011101)556.2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387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费支出。
(三)事业运行(2011150)37.0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72.1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34.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2210201)41.27万元。主要用于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察厅统一安排的出国(境)业务培训。与上年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省纪委监察厅统一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工作人员莅临宁德调研、考察、办案,其他设区市、各县(市、区)对口单位来宁调研、考察、办案、联系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更新委局机关公务用车,与上年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高速公路通行费、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4.55%,主要原因是: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同时,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多。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