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典型案例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6-02-02 16:4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宁纪通〔2016〕1号
关于四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典型
案例的通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市直纪工委、监察员办,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纪委)、监察室: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推进党员干部参与“带彩打牌”不良风气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四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霞浦县北壁乡原纪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郭春勇参与赌博问题。2015年3月至4月间,郭春勇先后两次伙同北壁乡北壁村村民以“斗地主”、打麻将等方式进行赌博。2015年4月27日,霞浦县纪委给予郭春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原副中队长李清参与赌博问题。2013年春节期间,李清多次伙同他人在福安市穿山路某民房内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2014年11月17日,福安市监察局给予李清撤职处分。
3.屏南县农业局原党支部书记陈道相参与赌博问题。2012年9月17日晚,陈道相伙同他人在屏南县古峰镇某酒店房间内以“五十K”的方式进行赌博。2012年12月25日,屏南县委免去陈道相农业局党支部书记职务;2013年6月17日,屏南县纪委给予陈道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福安市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钟绍基参与赌博问题。2012年3月20日晚,钟绍基伙同他人在福安市城北街道某民房内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2012年12月7日,福安市纪委给予钟绍基党内警告处分。
赌博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危害社会、危害家庭、危害自身,极易腐蚀党的肌体、败坏党的形象。“带彩打牌”与赌博虽有不同,但实质上都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追求低级趣味、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二者只有一线之隔、一念之差,极易导致腐败问题,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伤害群众感情,与“三严三实”要求格格不入、背道而驰,必须下大力、出重拳加以整治。
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抵制“带彩打牌”不良风气,严于修身律己,树立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把精力集中到服务人民、干事创业上来。
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党员干部“带彩打牌”不良风气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禁止党员干部参与“带彩打牌”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带彩打牌”问题。对管辖范围内发生党员干部参与“带彩打牌”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一律按顶风违纪处理、一律追究领导责任、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中共宁德市纪委
2016年1月14日
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中共宁德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1月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