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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强化派驻机构考核管理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2-20 10:08 字体大小: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纪委对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各部(室)采取实地考核访谈、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检查考评,逐项打分。

据悉,市纪委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派驻机构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日常管理、职能工作和民主评议三个方面,分值为10分、70分、20分,设10个二级指标和23个三级指标,主要包括廉政教育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纪律审查工作等,具体考核内容根据一定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按单项标准进行扣分,并实行加分制,鼓励工作创先创优,对典型经验和表彰奖励等予以加分,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管理,推进派驻机构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让派驻机构做到任务明确、心中有数,依纪依规、廉洁高效履职。

同时,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派驻机构及其干部评先评优和考核、奖惩、选拔、使用、调整的重要依据,从考核前十名的派驻机构中产生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对工作突出、业绩明显、考核名列前茅的纪检组中专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积极协调,予以嘉奖,对考核成绩连续2年排名最后3名的派驻机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此外,要求各派驻纪检组(纪委)每年向市纪委述职述廉,围绕深化“四转一强”,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用好“四种形态”,着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学思践悟,加强纪检组(纪委)自身建设等方面汇报一年来履职情况,并对来年工作思路进行现场陈述,述职述廉以及民主测评结果将纳入派驻机构年度考核。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化派驻机构的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能够充分调动派驻机构干部的积极性,着力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确保派驻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认真履职。”(宁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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