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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实现市一级110家党政机关纪检组派驻监督全覆盖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8-10 21:20 字体大小:

“驻在单位对纪检组工作非常重视,党组书记、局长为我们妥善安排了办公场所,简要汇报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和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表示将全力支持我们工作。同时,也恳请我们对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指导……”日前,福建省宁德市纪委派驻市工商局(含食药监局、质监局)纪检组常务副组长许振年在派驻第一天的履新会后对笔者介绍说。

6月28日,宁德市纪委召开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宣布市委关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部分常务副组长的任免决定和市纪委关于派驻纪检组处级以下干部的调配方案,标志着宁德市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基本完成。

“各派驻纪检组要迅速进入状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宁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力达在全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说。

据悉,此次宁德市共设立21家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20家、单独派驻1家,实现对市一级110家党政机关等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派驻纪检组由改革前的35家调整为21家。此次综合派驻,新增派驻市委办、政府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组,实现监督无“盲区”。

“以往纪检组在驻在单位办公,财、物都在该单位开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履职履责。现在实行综合派驻,监督执纪经费由市财政单列预算代管,给派驻纪检组壮了胆,撑了腰,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派驻纪检组能够敢于发声,甩开包袱,大胆履职。”宁德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表示。

制度保障是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的前提。宁德市纪委出台派驻机构管理工作制度,要求派驻纪检组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对驻在部门及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进行监督。派驻机构受市纪委直接领导,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实行综合派驻,进一步壮大了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延伸监督触角,有利于督促驻在单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宁德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宁德市纪委将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培训,优化考核机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派驻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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